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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会议管理规定

    时间:2020-08-04 13:25:11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煤矿会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及时研究处理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方向,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各类会议。

     第三条

     会议的召开本着精简、高效、注重效果的原则进行,避免开冗会。

     第四条

     会议的分类:

     (一)矿级会议:主要包括矿务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矿长办公会、管理人员会议、技术人员会议和员工大会等。

     (二)专题会议: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活动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生产调度会、安全生产工作会、设备改造、更新论证会等。

     (三)口、部门工作会议:主要包括各口、各部门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

     (四)队组会议:主要包括生产队组的各类会议。

     第二章

     会议通知

     第五条

     矿级会议由党办或行政办负责通知;口、部门、队组工作会议由组织部门通知。会议通知方式:当面通知、书面通知、电话通知、短信通知、广播通知、网络平台通知等。

     第六条

     内容包括:会议的名称、议题、时间、地点、参会人员、需带资料等。

      第七条

     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第三章

     会前准备

     第八条

     会议准备内容包括议题议程、主持人、记录人、将要下发的文件、发言材料及对会议进程的预测和对策。

     第九条

     会议组织部门就议题准备充分的资料,拟就议程及时间分配,确定好主持人及会议记录人。

     第十条

     与会人员接到通知后就议题认真准备好发言稿。

     第十一条

     会议场所提前布置,保持整洁,所需仪器设备提前到位并调试正常。

     第四章

     会议议程

     第十二条

     组织部门要事先安排好与会人员座次。

     第十三条

     会议主持人应围绕议题,按照议程主持会议。

     第十四条

     会议主持人要及时作出结论,制止干扰会议的任何情况,确保会议正常进行。

     第五章

     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

     会议记录员要在会议进行期间认真记录,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会议主持人、记录人、与会人员、会议内容和会议决议等。

     第十六条

     会议记录员要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需要形成

      会议纪要的,经与会人员签字后发放。

     第十七条

     会议记录(纪要)由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保管和存档。

     第六章

     会议考勤

     第十八条

     组织部门负责签到或点名。与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要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九条

     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席。

     第七章

     会场秩序、礼仪及违纪处理

     第二十条

     与会人员应提前到会,不得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第二十一条

     与会人员应坐(站)姿端正,禁止交头接耳。

     第二十二条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关闭通讯工具,不会客(特殊客人除外),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

     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

     第二十四条

     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第二十五条

     对迟到、早退者罚款 200 元,无故缺席罚款 500元,由会议组织部门下罚款通知单。

     第八章

     保密事项

      第二十六条

     与会人员及记录员对会议内容的秘密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涉及到秘密事项的会议记录,记录员应在指定场所整理。

     第九章

     会议安排事项落实

     第二十八条

     会议形成的决议,由组织部门负责通知相关部门执行。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施行后,既有的相关规章制度自行终止,其它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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