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语文学习 > 正文

    社区民警能不能作为社区居委会的成员

    时间:2021-06-03 20:04:40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长沙一位读者问:社区民警能不能作为社区居委会的当然成员?有的地方建立社区民警进入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制度,这样做对不对?
      答:城市居民委员会是由城市居民在本居住地组成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公安民警是国家公务员。按照法律规定,民警不能以公务员身份进入居民自治组织。就此问题,1991年11月25日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司曾经答复过长沙市委、市政府,认为“指派户籍民警兼任居委会副主任是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精神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人选举产生。”由此可知,民警并不能作为居委会的“当然成员”,只有在民警是“本居住地区”居民,经过民主选举的情况下才能成为居委会成员。在社区建设中,有些地方为了加强社会治安,建立了社区民警进入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制度,这不符合宪法和法律精神,没有任何法律授权任何机关可以制定这样的制度、法规或规章。
      建国初期,部分地区确实曾经有过民警作为居委会的“当然委员”的做法。在1949年12月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取消保甲制度建立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指示》中就曾规定,在组建居委会时,“该居民区内的户籍警,应为当然委员”(参见《社区建设政策与规章》第457页,中国社会出版社2004年1月第1版)。但是,那时候,杭州市的社会治安形势十分严峻,防特、防匪的武装斗争的任务还很重,居民组织群众基础还很薄弱,公安民警作为居民组织的当然委员,在对敌斗争中有着重要的作用。而在和平建设时期,社会治安问题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城市居民的内部事务,还是应该由居民自己来依法自治比较好。因此,法律、法规不再规定民警担当居委会的成员或副主任。在新时期的社区建设中,公安民警应作为社区治安的指导员,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如指导居民治保组织开展社区治安诊断、治安防范,加强社区治安志愿者队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联系和团结居民中的积极分子,形成警民结合的社区治安网络,真正成为社区警务工作核心,而不是直接进入居委会,承担一些具体事务。这样,公安民警才能够在社区治安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当前,城市社区治安工作十分重要,社区的其他工作,如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社区救助、就业、城管、工商等工作也都十分重要。解决这些问题,不能依靠政府派员进入居委会班子,而是应该按照我国“十五”计划纲要所指出的,坚持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尽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政府各个部门真正负责地在工作目标、工作手段、工作经费上,对社区进行指导、支持和帮助,实现社区治理的各项目标。

    推荐访问:民警 社区居委会 成员 社区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