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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现在还敢打中国吗 论日本企业防灾的两面性

    时间:2020-03-27 07:25:28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内容提要:企业防灾是日本防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欧美发达�家相比,日本的企业防灾存在明显的两面性。这不仅表现在日本企业同时推进防灾计划和业务连续性计划(BCP)两种防灾方式上,更为突出的是其中先进性与落后性并存。导致日本企业防灾出现两面性的根本原因是防灾理念的矛盾性,受此影响,日本企业在防灾实践活动中显现出强势与弱势的反差。东日本大地震为日本重新审视企业防灾能力提供了契机,日本企业纷纷表示将吸取在这次大地震中总结出的经验与教训,大力发展BCP并提高其实效性,努力消除防灾漏洞。
      关键词:企业防灾 防灾计划 业务连续性计划 东日本大地震
      作者简介:崔健,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F279.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874(2011)05-0062-16
      由于经常面临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威胁与破坏,日本建立了世界上比较完善的防灾体系。目前这种防灾体系的实施主体仍然以各级政府机构为主,但受巨额财政赤字的制约,日本越来越需要企业在防灾减灾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事实上,在政府的规制与指导下,通过产业界和企业自身的努力,加上社会大众的参与和支持,日本企业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防灾体系,实施着相对完备的防灾对策。但是,与欧美发达�家相比,日本的企业防灾表现出明显的两面性,不仅存在防灾计划和业务连续性计划(Business continuity Plan,以下简称BCP)两种方式,而且先进性与落后性并存。
      在东日本大地震发生以前,由于日本企业在历次地震等自然灾害中都有出色表现,人们对日本企业防灾的先进性有了比较充分的认识。东日本大地震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给企业造成了与以往完全不同的影响,程度深、范围广。在这次地震中,除了有很多企业直接受到物理性破坏以外,日本全�还有80%~90%的企业遭受了间接损害,主要表现为“供货方或购货方受害”导致业务收缩或停止,进而影响供应链运转不畅或中断。因此,东日本大地震可算是对日本企业防灾能力尤其是BCP水平的全面检验。根据共同社的紧急调查结果,只有5%的企业认为震后三个月以内能够恢复原有的业绩水平,恢复时间需要一年以上的企业占24%,有超过60%的企业因为缺乏计划或不能把握现状而无法预计恢复时间。日本企业在BCP中存在的问题和落后性在东日本大地震中充分暴露出来,这也为日本重新审视企业防灾能力提供了契机。据统计,有将近70%的企业表示将根据在这次大地震中获得的经验和教训修改BCP。
      现代企业防灾始于20世纪70年代英美企业在数据处理或信息技术(IT)部门实施的“灾后恢复计划”(Disaster Recovery Plan),最初的对策集中于电力供应中断后保护硬件、软件和数据,并使之能够重新正常运转。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企业防灾不能只局限于IT部门,应该从整体的角度实现业务的连续性。90年代初,维持业务连续性逐渐在灾后恢复方面占据主要地位。2001年“九一一”事件的发生更强化了BCP在企业防灾中的重要性,“在某种程度上,九一一恐怖袭击完成了BCP20年的进化历程”。目前,BCP是�际先进的企业防灾理念和实施标准的主要代表,而英�和美�又是世界上BCP发展较早、最为先进的�家。为此,本文主要以英、美为参照,以东日本大地震为背景,对日本的企业防灾(主要是BCP)两面性的表现、根本原因及现实状况进行深入分析,进而探寻消除企业防灾落后性、进一步提升企业防灾能力的对策和出路。这不仅有助于正确认识和把握日本企业防灾的现状和改革趋势,对于提高中�的企业防灾能力也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一 日本企业防灾的两面性
      日本企业防灾的两面性,不仅表现在同时推进两种防灾方式上,而且突出体现为先进性与落后性并存。
      (一)日本企业防灾的两种方式
      日本的企业防灾大体由“防灾”(即尽量减少由地震等灾害造成的损失)和“业务连续性”(即在灾害发生后继续维持企业活动或者尽早恢复被中断的企业活动)两种方式来实现。本文把前者称为“防灾计划”,把后者通称为“业务连续性计划”(BCP)。这两种方式相互联系并拥有许多共同要素,但也存在明显区别(参见表1)。
      
      传统的防灾计划以应对紧急状态的计划或指南为中心,以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为主要目的,是企业救灾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当重大灾害发生时,企业只靠防灾计划很难生存下去。即便建筑物免于毁损、人员毫发无伤,但只有这些并不足以保证企业的存续,为了生存,企业必须使业务得以恢复和继续。而传统的防灾计划往往缺少这种观念,包括原材料能否保证供应、交易能否继续、资金能否周转等。
      (二)防灾计划较为先进,业务连续性计划相对落后
      日本在企业防灾中同时推进防灾计划与业务连续性计划,但这两方面的发展存在着明显落差,先进性和落后性并存。
      一方面,日本企业制订了包括增强生产经营场所抗震能力、强化灾害意识和普及紧急避难知识等主要内容的防灾计划,与世界其他�家相比较为先进,建筑物和设备等硬件的抗震表现尤为突出。2005年3月20日福冈县近海发生里氏7级地震。随后“西日本新闻社”对位于主震区的119家企业进行了“受害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建筑物和设备受到某种损害的企业有79家,但其中有近40%的受害企业并不打算对建筑物和设备采取新的地震对策;在打算对建筑物和设备采取新地震对策的企业中,也只有11%的企业表示要“加强建筑物抗震性”。在此次震级达到9级的东日本大地震中,大量坚挺不倒的高层建筑物,也以顽强的“不死鸟”形象展示着日本这一抗震强�的抗震能力。
      而在BCP方面,日本企业虽然有一定的发展,但是与欧美发达�家相比还是比较落后,优势与劣势并存。其落后性在东日本大地震中表现得更加明显。日本监查法人“AZSA”2011年4月18日公布的《关于BCP的调查结果》显示,围绕在东日本大地震中设立紧急对策本部和重新开始业务活动时所面临的主要问题,选择回答“体制、责任分工不完备”和“企业内部联系程序不完备”的企业所占的比重都比较高,而这些恰恰是BCP的重要内容。另外,瑞穗综合研究所在5月23日发布的调查结果表明,在东日本大地震中,有四分之三的企业受到了某种程度的损坏,包括“由于主要交易伙伴受灾对生产、营业、进货、调配等造成影响”(45.2%)、“由于计划停电对生产、营业、进货、调配等造成影响”(31.2%)、“由于合同、预约等的解除而使销售额减少”(18.0%),而认为“工厂、店铺、仓库、车辆、机器等受害”的企业只有16.1%。由此可见,相对于地震对企业硬件设施造成的破坏而言,计划停电、供给链中断等对维持业务连续性的影响更为严重。而这也恰恰反映了日本企业在BCP方面存在更多、更严重的问题。
      二 日本企业防灾的两面性源于防灾理念的矛盾性
      导致日本企业防灾出现两面性的原因有很多,但根本原因还在于防 灾理念。目前,代表防灾先进理念的“业务连续性”在日本的发展还深受传统防灾思想的影响。“与其讨论‘防灾’和‘业务连续性’的关系,不如在以往已经实施的防灾对策中加上业务连续性的观点来推进企业防灾。”这就导致日本企业防灾理念中传统思想与西方先进观点、保守主义与改革思想发生激烈碰撞,甚至互相矛盾。
      (一)企业防灾的前提:是“灾害假设”,还是“受害假设”
      企业防灾是一种事前准备,必须以一定的假设为前提。目前,相关假设主要有日本企业惯用的“灾害假设”和欧美企业普遍运用的“受害假设”。“灾害假设”指以灾害类型和程度为假设前提,“受害假设”指不管灾害的类型与程度,直接以受害程度为假设前提。
      在自然灾害多发的日本,多数企业以灾害类型为假设前提实施对策,对超出预想的受害情况没有充分准备,具体实践中往往只有在掌握实际受害情况后才能决定紧急应对措施。目前日本政府有关部门所公布的各种关于企业防灾和BCP的指南中,都把“灾害假设”作为企业制订防灾对策的起点和必要程序之一。而当今世界的一体化已经更加深刻,不可预见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极端天气、地震、飓风和火山喷发等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和程度也呈攀升之势。这些都导致以灾害类型和程度为主要内容的“灾害假设”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多“预想外”的灾害类型和受灾程度出现,使日本以实际受害情况为判断依据采取对策的稳妥做法常常错失防灾减灾的最佳时机。
      与此相对,目前欧美企业防灾的主流理念是以“受害假设”为前提的“业务连续性”思想,即制订能够应对最大受害程度(不管何种类型灾害造成)的BCP。这种做法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上述日本企业防灾的问题,在日本也获得了一定的共识。但是,在由“灾害假设”向“受害假设”转变的过程中,日本具有明显的折中色彩。按照“受害假设”制订BCP时必须对受害状况进行假设,而饱受自然灾害之苦的日本企业在进行“受害假设”时往往不由自主地与灾害类型“对号入座”,所以其BCP往往是在“灾害假设”前提下再进行“受害假设”的产物。很多日本企业并不适应不以任何具体灾害类型为假设前提,致使日本企业制订的BCP往往形似而神不似。
      (二)对策计划:面向特定灾害,还是应对所有灾害
      一般来说,日本企业的防灾计划和BCP都具有一定的指向性。日本通常把地震灾害作为第一假设,日本企业的防灾计划和BCP也多以地震灾害为假设前提。这就容易把防灾计划和BCP误解成专为地震灾害准备的对策。因此,在日本,实际仍停留于以往防灾水平的BCP比较多。而且,日本企业往往都会制订出比较详细和具体的指导手册。不可否认,如果是预想中的灾害或受害程度发生了,这种防灾对策会发挥巨大作用。但是,如果灾害和受害程度超出预想的话,再具体的对策也会效力大减。而且,在这种情况下,防灾对策越具体、对灾害类型的定向性越明确,反而越会限制现场管理者和员工随机应变的能力。
      欧美的防灾理念认为,由于对各种各样的事故或灾害难以进行假设,而且即使针对特定灾害也不可能制定完整对策,所以企业防灾计划和BCP不能也不应该详细而具体地面向特定灾害,更为有效的做法是制订出具有普遍性的标准模式。这种标准模式不宜过于具体和详细,所强调的是无论何种类型和程度的灾害发生时都能够发挥作用。面对预想外的灾害,一个相对粗略但具有指导性和随机应变空间的标准模式,比虽然详细具体但丧失使用价值的防灾计划或BCP要好得多。
      日本企业这种专门面向地震灾害的详细而具体的BCP,即使采用了先进方法,针对地震灾害非常有效,但是明确的针对性会导致其与其他灾害背景下的BCP的“共同部分”很少。结果导致这种BCP的适应力大大下降,同时也限制了日本企业更好地学习和借鉴外�企业有效利用BCP的经验,阻碍了日本的BCP发展以及与�际接轨。
      (三)针对受害:以事前防备为主,还是以事后对策为主
      简单来说,企业防灾就是为了在紧急事态发生时企业能够继续生存的事前防备和事后对策。当然,这里所谓的“事前防备”和“事后对策”都是指在紧急事态没有发生前做好的准备,只不过“事前防备”侧重于受害发生前的预防和减轻受害工作,而“事后对策”则更加强调受害发生后持续或恢复业务的应对措施。
      受“灾害假设”思想的影响,日本企业的防灾计划和BCP基本都是以企业、工厂和营业所等业务中心为单位,以预防自然灾害发生和减轻受害程度的对策为主,明显体现出以防为主的思想。也就是说,在日本,与受害发生后的应对措施相比,最初重点考虑的是使硬件具有高抗震性等防患于未然的做法。这种防灾对策在今后仍然极其重要。
      但是在欧美�家,以美�为例,“九一一”事件发生后,美�发现传统的针对某种灾害或事故制订BCP的企业似乎并没能防患于未然,受害后业务也不能继续。从此,美�以不管是自然灾害还是人为事故所造成的任何受害为前提,确立了无论出现什么事态也能够使重要业务得以继续的实效性BCP的制定原则。可见,欧美企业的BCP更加关注负面影响和意外损失已经发生后的程序,强调尽可能恢复正常经营、减少损失的对策。
      而且,随着不可预见性灾害发生的频率和程度不断加快加深,在制订防灾计划和BCP中假设灾害类型与受害程度并试图对其进行事前预防的做法的弊端凸显。这是因为,一般来说在危险识别阶段很难认清所有可能发生的情景,特别是那种会带来灾难性后果的事件,因为发生的概率太低。如果一个企业把主要精力花费到难以做到的“事前防备”上而对受害发生后的“事后对策”没有充分准备,那么这个企业是非常脆弱的。事实也证明,试图预防那些无法预见的自然灾害发生是徒劳的,预防这些灾害造成损害也是难以做到的。
      BCP不是从明确何种风险容易成为现实开始的,而是以无论何种风险发生都要保证重要业务持续开展的意识为前提开始的。而且,BCP不是指各个业务单位的个别对策。因为重要的业务不是由一个单位完成的,通常需要多个单位合作,包括企业自己的工厂、营业所、物流中心和其他子公司以及合作企业等。在制订BCP时,必须从不同单位发生不同灾害会给整个业务流程造成何种影响的观点来考虑。
      所以,日本企业需要切实引进世界最先进的防灾理念,即在“假设不可预见的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害会发生,必须为掌控危机做准备”思想的指导下,从企业整体乃至整个供给链着眼,把防灾重点从避免和减轻受害转向受害发生后战略和策略的运用,即用尽可能低的成本恢复企业正常运营。
      三 日本企业防灾的两面性导致实践活动存在反差
      在存在矛盾的防灾理念的指导下,日本企业在防灾实践活动中存在反差,即具有世界领先的强势表现的同时,也存在相对落后的弱势表现。
      (一)虽然日本企业防灾出现了由防灾计划向业务持续性计划转变的趋势,但BCP的发展还处于较低水平
      前已述及,相比较而言,日本企业的防灾计划要比BCP更为发达,这也在实践中得到了验证。在日本,制订防灾计划的企业要多于制订 BCP的企业。2009年度,39.3%的日本企业制订了防灾计划,而制订BCP的只有26.6%。但是,从发展情况来看,日本企业呈现出由防灾计划向BCP转变的趋势。这一方面表现为制订防灾计划的企业的比例呈下降之势,与2007年度(47.7%)相比,2009年度已经制订防灾计划的企业占比下降了8.4个百分点,而已经制订BCP的企业的比例却稳中有升。如果加上“正在制订”的企业,制订防灾计划的企业(53.5%)和制订BCP的企业(50.7%)之间的差距已经很小了。
      至于产生这种变化的原因,可以通过日本企业对BCP与防灾计划关系的认识的变化来分析。据调查,2007年度认为“BCP中包含防灾计划”的企业有37.5%,2009年度基本没有变化(37.1%)。但是,认为“防灾计划中包含BCP”的企业从30.0%下降到17.1%,认为“BCP与防灾计划分别存在”的企业则从29.7%上升到44.4%。换言之,2009年度有81.5%的日本企业肯定了BCP的重要性。
      尽管日本的BCP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与欧美�家相比还存在差距。2010年美�有83%的企业已经制订了BCP,其中76%的企业对BCP“优先考虑”。在英�,2011年有58%的组织正在实施业务连续性管理(Business Continuity Management,BCM),其中民间企业占48%。
      (二)日本企业对业务持续性计划直接效果的认识比较充分,对间接效果则缺少足够认识
      关于实施BCP能够提高防灾和危机管理能力等直接效果,日本企业的认识处于世界较高水平。这一点可以从日本和英�各自进行的调查中得到验证。虽然两�调查的出发点和设问不完全相同,但还是有相似之处可进行比较。比如,在英�2011年的调查中,已实施BCM的各种组织中,认为“提高了企业业务恢复能力”的有79%。同样,在日本2009年度的调查中,认为BCP能“提高防灾和业务持续能力”的企业高达87.3%,81.7%的企业认为实施BCP能“提高危机管理能力”,从中可以看出日本企业已经具有了推动BCP发展的内在动力。
      但是,日本企业对BCP能够提高竞争优势等间接效果的认识却存在明显不足。在上述调查中,日本企业认为BCP能够“维持和扩大交易”、“改善经营过程”和“提高品牌力”的分别占20.1%、15.0%和11.4%,而英�接受调查的组织中选择回答BCM能“保护声誉”(66%)和“迎合顾客需求”(61%)的比例都超过60%,另有34%的被调查者认为BCM“提高了竞争优势”,民间企业更达到55%。这种认识的差距又表明,日本企业内也存在着BCP发展的阻力。比如,一部分日本企业把BCP看做是一种成本负担,在回答“没有制订BCP的理由”时,与成本投入相关的“不能保证制订的费用”(20.1%)和“不能保证替代办公场所等的对策经费”(22.5%)的占比都超过20%。而在英�的调查中,有77%的被调查者认为“由于BCM能给组织带来利益,所以其开发和实施成本是合理的”,而且在“没有实施BCM”的众多理由中也只有7%提到了成本问题。
      (三)日本企业在防灾教育、训练及普及方面比较先进,在检查和修改防灾计划或业务持续性计划的力度和频率上则较为落后
      日本是个多灾�家,历来有重视防灾宣传和教育的传统。在2009年度的调查中,有59.7%的日本企业正在开展关于防灾、业务连续性的教育和训练。而且,日本企业注重对全员进行教育和训练,其中实施对象为“整个企业”的有59.4%,把范围限定在特定场所和人员的“相关事务所”和“相关部门”的分别只有23.2%和10.3%。与之相对,2011年英�开展BCM的组织中有60%是为相关专业人员提供培训,只有三分之一是为非专业人员提供培训。考虑到当需要更广泛的培训以保证员工了解在灾害发生时如何采取对策的时候,企业只重视对BCP专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做法是危险的,可以说日本企业这种针对全员进行防灾教育和训练的做法更为先进。
      但是,良好的BCP实践还应该包括定期的检查和修改,这能使BCP应对实际受害时可能存在的缺陷在事前得到及时修补和更新。2009年度,日本企业中有45.5%能够持续检查和修改其防灾计划和BCP,但是呈现出明显的不定期性,能够进行定期修改的企业只有29.4%。对修改频率的调查结果也能够说明这一问题。选择回答在“年度报告”中实施修改的企业只有32.7%,而回答“不定期(随时)”的有58.7%。与之相比,2010年,美�有54%的企业在过去一年里充分检验了其BCP,而英�开展BCM的组织也有一半在一年内至少演习一次以检验BCP的稳妥性,有四分之一的组织一年至少演习两次。
      (四)在制订业务持续性计划方面,日本的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差距较小,但其普及程度与发展速度落后于欧美�家
      一般来说,在BCP的制订上,中小企业与大企业是存在一定差距的。但是,在日本,这种差距并不明显。由于各�对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不同,这里只能做近似的比较。在制订防灾计划方面,日本的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还是有明显差距的。2007年度,日本已经制订防灾计划的大企业、中型企业与小型企业所占的比重分别为68.2%、45.9%和43.3%,2009年度的这一比例分别为55.2%、35.7%和37.0%。可见,虽然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制订防灾计划的差距正在缩小,但是整体水平在下降。而在制订BCP方面,日本的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差距却不大。2007年度,日本中小企业制订BCP的比例甚至高于大企业,大中小型企业的占比分别为24.5%、32.7%和26.5%,2009年度分别为31.4%、23.4%和26.2%,差距也不大。
      与之相比,在英�,大型组织(雇员在250人以上)与中小型组织(中型组织雇员在51~250人之间、小型组织在11~50人之间)实施BCM的差距要比日本更明显。2011年,英�大型组织实施BCM的比例为71%,中型组织为58%,小型组织为54%。其中,小型组织呈现出更快的发展势头,与2010年相比增加了25个百分点,中型组织增加了9个百分点,而大型组织只增加了6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的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在制订BCP方面的差距较小,反映出中小企业在防灾意识和行动上并不比大企业差,但是其中也有因为日本企业制订BCP的整体水平较低而导致差距小的因素存在。与此相比,正如前面所提到的,英�的中小型组织中实施BCM的比例都超过50%。另外,2009年一项以美�和加拿大的中小企业为对象(76%的被调查对象的员工少于100人)的关于BCP的调查显示,中小企业正在实施灾害恢复计划和(或)BCP的比例为82%。
      不仅如此,尽管有些日本的中小企业制订了BCP,但与大企业相比,其恢复计划缺乏综合性,也没有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维持和发展这些计划。2009年度,认为“管理层能够根据定期检查和评价的结 果对防灾计划或BCP进行修改”的大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的比例分别为39.8%、23.6%、29.9%。而在针对美�和加拿大中小企业的调查中,关于“过去12个月中对BCP进行更新了吗”这个问题,回答“已做了特别的更新和(或)检验了他们的计划”的企业有55%,回答“只做了一般性更新”的有33%,二者合计为88%。
      四 日本企业防灾需要努力消除两面性
      东日本大地震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造成的影响还在持续,目前多数日本企业正在为恢复和维持基本业务活动而努力。日本企业在此次大地震发生和刚结束时的表现,充分反映出日本企业防灾的两面性。
      根据“AZSA”公布的调查结果,在地震发生后3小时内就有47%的企业建立了“紧急对策本部”,有50%的企业在1日内基本确认了员工的安全状况,有72%的企业在震后10日内基本能够重新开始主要业务活动(其中,1~3日内的有37%,4~10日内的有35%)。就连受灾最严重的宫城县,也有许多中小企业成功利用BCP实现早期恢复的例子,如名取市的再生循环产业“名取油料”(OIL PLANT NATORI)、仙台市若林区的建筑企业“皆成建设”等。
      同时,日本企业防灾的一些落后性也暴露出来。在地震发生前,以首都圈地震为假设制订BCP的企业有36%,以东海、东南海、南海地震为假设制订BCP的有14%,而以包含此次地震区域的其他地区地震为假设制订BCP的只占17%,没有制订地震应对BCP的则达35%。其中,以东日本大地震这种灾害程度为假设制订BCP的企业就更少了,把海啸的影响纳入BCP的企业则只限于东海等部分地区,而且假设的海啸高度一般也只有三米。这就意味着,9.0级的大地震、波及范围广且高达14米的巨大海啸以及持续数月的长期计划停电等等,都大大超出了多数企业对灾害的预想,即使制订了防灾计划和BCP,也没能有效地避免或减轻受害。以福岛第一核电站为代表的一些日本企业,暴露出了防灾准备不足、现场应对能力差、应对次生灾害能力弱等问题。
      从日本企业防灾在东日本大地震中的经验和教训,基本可以得出两点结论:(1)制订合理、有效的BCP是提高企业防灾能力的最佳选择,是大势所趋;(2)按照日本企业防灾的传统思维、理念和做法制订的BCP并不能很好地应对预想外的特大灾害。所以,日本企业要想实现BCP的实效性,必须摆脱困惑,消除企业防灾的两面性。
      (一)以转变防灾理念为突破点,推进BCP的实质性发展
      日本政府非常重视BCP的发展,在中央防灾会议制定的关于东海地震、东南海和南海地震的“地震防灾战略”(2005)和关于首都直下型地震的“地震防灾战略”(2006)中,明确提出了在今后十年内使大企业制订BCP的比例达到100%、中小企业超过半数的目标。为此,有关部门先后发表了三个针对企业的BCP指南。从政府制定的这些指南当中可以看出,日本仍然固守着“灾害假设”的防灾理念,致使多数企业也以“预想灾害”为基础制订BCP或危机指南。所以,在像东日本大地震这样超出预想的灾害发生时,企业根据“预想灾害”制订的防灾计划或BCP找不到有效应对措施的情况就出现了。例如,福岛第一核电站的BCP所预想的灾害是8.0级的地震和5.7米的海啸,但现实却是9.0级的大地震以及高达14米、超过预想一倍以上的海啸。此外,关于影响远超过地震本身的核泄漏问题,甚至还有人存在如果能够对这样的灾害事先假设并做好准备该多好的“马后炮”想法。事实上,日本各界对福岛核电站在地震前的预防和准备工作并没有太多指责,更多的不满来自于其在地震发生后的应对措施。
      由于防灾理念存在问题,致使许多日本企业虽然制订了BCP,却没能有效地发挥作用。这种负面的示范效应甚至会间接影响到那些还没有制订BCP的企业的态度和决心。而且,日本企业对BCP提高竞争优势等间接效果的认识不足等也会直接影响BCP的发展。所以,只有在防灾理念发生转变的前提下,日本企业的BCP才能获得实质性发展,否则只能流于形式。
      在对东日本大地震的反思中,日本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这次大地震中,“最大的缺陷是按照以往的经验或经历形成对危机管理的设想。而所谓危机管理是指超出预先对策的事情发生时,如何处理。除非从根本上改变如何应对超出预想危机的意识,否则这次大地震中出现过的问题绝对还会发生”。这种根本性的改变就是从“灾害假设”向“受害假设”转变,学习和引进世界先进防灾理念。如果在没有明确假设灾害类型与程度的情况下关注企业面对任何灾害的受害情况,并根据受害情况制订相应对策的话,即使超过预想的灾害发生了,事先根据最大受害程度所准备的防灾对策也能够发挥一定的作用。以福岛核电站为例,如果不是以假设地震和震级为前提,而是以最大程度受害即“所有电源失去功能”为前提制订相应对策的话,那么,事态可能就不会恶化到目前这种程度。
      (二)提高现场工作人员的应变能力
      以“受害假设”为前提制订的BCP,由于没有与指定的灾害类型与程度相对应,所以不可能也没必要规定得非常详细和具体。而且,“尽管准备了以一定受害为假设的应对措施,但超出这些受害假设的灾害还是可能发生。在这样的状况下,就不能固守已制订的计划,经营者及业务部门以已有计划为基础随机应变的判断就更加重要”。可以认为,制订BCP和防灾计划是企业防灾的第一步,培养包括高级管理者在内的现场工作人员面临紧急事态时独立思考、判断和采取行动的能力是BCP和防灾计划有效发挥作用的保障。
      日本企业制订的防灾计划和BCP一般都非常详细,加上日本人固有的小心谨慎、循规蹈矩的特性,致使企业现场工作人员的临时应变能力有所欠缺。这在东日本大地震中福岛第一核电站处理核泄漏问题上表现得非常明显。但是需要注意,日本企业也具有提高现场工作人员应变能力的优势。日本企业有重视现场的传统,现场是日本企业制订战略的核心依据,以“现场为核心”早已成为日本式经营的重要特征。而且,日本企业的管理层几乎都来自于现场。因此,某种意义上说日本并不缺乏熟悉现场并具有应变能力的人才,只是现有的防灾理念和防灾计划束缚了他们的发挥。所以,提高现场工作人员的应变能力也要从改变防灾理念和修改防灾计划做起。
      (三)强化对BCP的定期检查和修改
      一般来说,企业依赖于能够掌握整体业务流程的部门(如信息系统部门、总务部门等)来制订BCP的情况较为多见。随着时间的变化,已经制订的BCP可能会与现实情况发生背离,导致在紧急事态发生时可能失去功能。但是,信息系统等综合部门往往会忽视根据情况变化来修改和更新BCP,而对实际情况变化有切身感受的现场部门又往往没有决策权和修改权。所以,BCP的制订、实施、检查与修改即所谓的业务持续性管理(BCM)需要由经营决策部门、信息系统等综合部门、业务部门等现场部门三位一体地采取行动。
      为了使BCP经常处于实效性较高的状态,企业需要定期反复地开 展各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高仿真训练和演习,只有这样才能适时、准确地发现缺陷与漏洞,并及时修改补充。日本某大型食品加工厂的信息系统部门在开展有现场部门参与的训练时就痛感细微之处每天都在发生变化,在演习中经常会遇到由于BCP手册中记载的营业所负责人和电话号码发生改变而使指示无法进行、由于更换新计算机而导致原来必需的一些设定无法进行等问题。这些细微问题不经过具有强烈现场感的演习是很难及时发现的,也必然会为BCP的实效性埋下严重隐患。
      经过东日本大地震这样残酷的现实版演练后,日本企业必将强化对BCP的定期检查和修改。在AZSA的调查中,关于“企业预计以后要采取何种活动改善防灾能力”这个问题,选择回答“BCP的教育和训练”的企业最多,为31%;其次是“修改BCP”,为29%;与传统防灾对策相关的“提高企业自身设施和设备等的抗震性”排在了第三位,为21%。
      (四)避免过度的风险防御
      东日本大地震后,日本的多数企业会修改自己的BCP或防灾计划。这是非常必要和有益的,但同时不免让人担心日本会否因为“矫枉过正”而走上过度风险防御的道路。所谓“过度风险防御”是指企业实施的风险防御对策和措施超过必要水平,而这个必要水平主要是根据以往经验和一些假设来确定的,没有统一的客观标准。对整个社会而言,这种基本的防灾水平当然是越高越好。但是,企业毕竟是以赚取利润为目的,如果一味地提高基本防灾水平,势必会增加企业负担。
      目前,东日本大地震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已经使日本对基本防灾水平有了重新认识。“灾害假设”前提下的传统防灾对策和所谓的BCP,在东日本大地震这样远远超出预想的巨大灾害面前效力大减甚至束手无策。同时,核电等特殊事业存在着在面临几乎预想不到的罕见大规模破坏情况时,应对措施稍不充分就会殃及大众性命的危险性。因此,大地震后,日本举�上下要求企业和政府强化彻底的危机管理对策的呼声日渐高涨,即要求日本整个社会包括企业能够以这次东日本大地震的受害程度和防止核泄漏为必要防灾水平标准制订防灾计划和BCP。
      如果理智地分析,东日本大地震是日本地震观测史上最大震级的地震,为几百年乃至上千年一遇。而且,像核电站那样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生命的企业在现实经济活动中也并不多。所以,按照这种超低频率、偶发性极强的特大灾害或者特殊事业的防灾标准来要求企业修改防灾计划和BCP,不免会产生过度防御风险的问题。日本企业对防灾计划和BCP的制订和修改应该遵从“风险一回报”的原则慎重地进行,正确处理自身承受能力与防灾水平的关系。
      (责任编辑: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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