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英语学习 > 正文

    【从贫富差距看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时间:2019-04-11 03:20:31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2011年我国贫富差距进一步凸显,物价上涨过快,区域收入发展不平衡,很多地方政府都对最低工资结构进行了调整。由于我国一直没有制定统一的关于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而目前主要是各地政府制定最低工资标准,与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差距很大,有的地区不到700元,有的地区已经达到1300元以上,更甚的是同一个城市不同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都不一样。这样的工资标准显然是不能解决贫富差距问题,还可能加剧贫富收入差距。文章主要结合我国最低工资制度实施的现状,通过对实施统一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利弊因素的分析,阐述了建立我国统一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作用意义及建议对策。
      【关键词】最低工资;贫富差距;统一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中图分类号】F24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2)05-0192-03
      我国目前收入差距已经超过了国际警戒线水平基尼系数0.4,虽然已经采取了很多措施,包括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的农业补贴力度,还包括改善最低工资制度和提升最低工资水平、调节收入分配关系,但收入差距拉大趋势没有得到很好的扭转。从城市来讲,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四大来源,但其中经营性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远远高于工资收入的增长幅度。全国几乎所有省区市都在2011年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有的个别城市今年已经提高了两次。由于全国贫富差距逐渐拉大,很多地方政府宣布2012年还将进一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现在我们脑海中存在很多问题,什么是工资上涨,我们贫富差距又拉大了吗?最低工资标准涨幅的幅度多少才算合理?什么时候应该涨工资?很多地区的人们对涨工资认为应该不是一件坏事,物价这么高,多发点工资是应该的。其实从经济学角度,货币发行的越多,货币就越不值钱。工人工资上涨,企业的利润就会下降,企业只有提高产品的价格才能获得和原先一样的利润,造成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
      一、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实施的现状
      (一)目前最低工资工资标准偏低
      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偏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本身我国企业的工资水平就很低,廉价生产劳动力一直是我国制造业竞争的主要手段,也是企业利润的保证。所以我国最低工资水平明显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按照国际标准,最低工资水平应该是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而我国很多地区的最低收入水平还不到社会平均水平的20%。
      (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频繁,幅度过大
      2008年以前我国有最低工资调整幅度偏小的主要特点,但是2010年以后我国最低工资标准的特点是调整过于频繁,幅度过大。虽然我国物价上涨高居不下,提高工资是大家所期望,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却是巨大的挑战。过高过快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也不利于经济的正常发展。虽然我国最低工资水平偏低,但是不能过快频繁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在保证劳动者合法收益的同时,也要考虑企业的生存发展。2011年很多城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幅度高得惊人,上涨幅度高达20%,很多个别城市全年上涨幅度超过30%。最近一项调查显示,2011年上半年,全国18个省区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2%。2011年全年,我国30个省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幅度为22.8%,很多城市公布2012年将继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不一定是年年增长,它要根据经济发展需要、物价水平等因素,有计划调整,幅度不应该过大。例如美国,建立最低工资制度始于1939年生效的公平劳动标准法案,最低小时工资从30美分起步,2009年最低小时工资为7.25美元,最低名义工资是71年前的24.2倍。依此计算,年平均增长率不到4.6%,美国的名义最低工资增长并不快。我国2011年名义最低工资标准增长22.8%,即使扣除物价上涨因素,还是增长过快。我国很多城市提高幅度过快,明显快于国际水平。如果按201 1年最低工资上涨幅度计算,4年的时间我们的最低工资要翻一倍,很难想象物价上涨会是什么样,企业又如何生存。
      (三)全国没有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我国一直缺少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我国早在1993年11月24日劳动部颁发《企业最低工资规定》,还制定了《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工资支付规定》等配套法规。1994年7月5日第八届一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04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发布了《最低工资规定》,对原劳动部劳部发【1993】333号《企业最低工资规定》作了某些修正和补充。由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差距、政府政策等原因,最低工资标准一直是地方政府制定,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
      现在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同一个城市不同区域最低工资水平都不一样。一个城市有四五个等级。中心区域最低工资明显高于其他区域。这样的最低工资标准其实加大了收入的贫富差距,不利于地区的和谐发展。同时我国没有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所以每次调整的时间也是不一致的,造成很多问题。这样都不利于经济的正常发展。
      二、我国实施统一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有利因素
      (一)解决收入差距与就业问题
      我国实施统一最低工资标准,减少收入贫富差距问题。由于我国地方政府自行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地区间收入差距在不断的拉大。我国只有全国建立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才能更有力地解决收入差距问题。同时制定最低工资标准也是企业所希望的,这样可以解决“用工荒”的问题,增加就业,减少失业。目前我国各城市明显存在工资收入差距,特别是收入较低的城市用工荒问题显著,企业员工增加工资的意愿也非常强烈,这都是由于各地区最低工资收入不一致所造成的。廉价劳动力在我国并不缺乏,但是廉价劳动力有选择企业的就业权利,如果全国实施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用工荒的问题就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

    推荐访问:看我 贫富差距 最低工资标准 制度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