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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时间:2022-09-23 16:55:06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6篇

    【篇一】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农村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为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乡镇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村指行政村)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

    第三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努力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四条 乡镇应当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乡镇党委每届任期5年,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以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村,应当成立党支部;
    不足3人的,可以与邻近村联合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村,或者党员人数虽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村,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村,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地方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党支部;
    村党的委员会受乡镇党委领导。

    村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500人以上的村党的委员会,经乡镇党委批准,可以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县以上有关部门驻乡镇的单位,应当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成立党的基层组织。这些党组织,除党中央另有规定的以外,受乡镇党委领导。

    第七条 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具备单独成立党组织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组织,一般由所在村党组织或者乡镇党委领导。在跨村跨乡镇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成立的党组织,由批准其成立的上级党组织或者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确定隶属关系。

    村改社区应当同步调整或者成立党组织。

    村及以下成立或者撤销党组织,必须经乡镇党委或者以上党组织批准。

    第八条 乡镇党委一般设委员7至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至3名,应当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委书记由党委委员兼任。党委委员按照乡镇领导职务配备,应当进行合理分工,保证各项工作有人负责。

    村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1名;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村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村党的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至2名、纪委书记1名。

    第三章

    职责任务

    第九条 乡镇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领导本乡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第十条 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要问题并及时向乡镇党委报告。需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情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后,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农村基层协商,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村党组织自身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对村、组干部和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培养村级后备力量。做好本村招才引智等工作。

    (五)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经常了解群众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六)领导本村的社会治理,做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环保、美丽村庄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第十一条 党员人数较多的村党支部,可以划分若干党小组。党小组在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检查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和执行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

    第四章

    经济建设

    第十二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具体任务包括:

    (一)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走共同富裕之路。

    (二)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发展多种经营应当同支持和促进粮食生产相结合。

    (三)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四)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现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五)领导制定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保证规划实施。

    (六)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农业科学技术知识,运用科技发展经济。吸引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

    第十三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巩固发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组织发展乡村致富产业,推动农民就业创业,教育引导农民既“富口袋”又“富脑袋”,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幸福美好生活。

    第十四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因地制宜推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产服务和集体资源合理开发,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

    第五章

    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五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群众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宣传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思想道德和民主法治教育,引导农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农民。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群众培训,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民夜校等渠道,深入宣传教育群众,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第十六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统村落,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改善办学条件,普及义务教育。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

    第十七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党组织和党员先进事迹,宣传好人好事,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了解群众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群众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第十八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员、群众的无神论宣传教育,引导党员、群众自觉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做好农村宗教工作,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工作,管理好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涉农村公共事务,坚决抵御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必须在意识形态上站稳立场,旗帜鲜明反对各种错误观点,同一切歪风邪气、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六章

    乡村治理

    第十九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对各类组织的统一领导,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

    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第二十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级民主监督。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建设平安乡村。

    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村霸”,严防其侵蚀基层干部和基层政权。坚决惩治黑恶势力“保护伞”。

    第二十一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党员、群众参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第二十二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解决入园入托、上学、就业、看病、养老、居住、出行、饮水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对贫困人口、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五保户”等人群的关爱服务。投放农村的公共服务资源,应当以乡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保证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

    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水平。

    第七章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 农村基层干部应当认真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必备知识技能。懂农业,掌握“三农”政策,熟悉农村情况,有能力、有措施、有办法解决实际问题;
    爱农村,扎根农村基层,安身安心安业,甘于奉献、苦干实干;
    爱农民,对农民群众充满感情、始终放在心上,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与农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不断创造美好生活。

    各级党组织应当注重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素质。县级党委每年至少对村党组织书记培训1次。

    第二十四条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持实事求是,不准虚假浮夸;
    坚持依法办事,不准违法乱纪;
    坚持艰苦奋斗,不准奢侈浪费;
    坚持说服教育,不准强迫命令;
    坚持廉洁奉公,不准以权谋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严格农村基层干部管理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第二十五条 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应当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善于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的党员干部组成。乡镇党委书记还应当具备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处理农村复杂问题的能力,熟悉党务工作和“三农”工作,带头实干、敢抓敢管。

    注重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重视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第二十六条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党员组成。村党组织书记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甘于奉献、敢闯敢拼。

    村党组织书记应当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党员培养选拔。每个村应当储备村级后备力量。

    村党组织书记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向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

    第二十七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应当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推进农村深化改革,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十八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思想路线。反映情况、安排工作、决定事项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第二十九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应当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建强战斗堡垒,把党员组织起来,把人才凝聚起来,把群众动员起来,合力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

    第三十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决定重大事项要同群众商量,布置工作任务要向群众讲清道理;
    经常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第三十一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要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书记应当有民主作风,善于发挥每个委员的作用,敢于负责。委员应当积极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主动做好分工负责的工作。

    第三十二条 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第八章

    党员队伍建设

    第三十三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党内主题教育活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形势政策、科学文化、市场经济、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等知识。

    县、乡两级党委应当加强农村党员教育培训,建好用好乡镇党校、党员活动室,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党员教育。乡镇党委每年至少对全体党员分期分批集中培训1次。

    第三十四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村党组织应当以党支部为单位,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文件、上党课,开展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等,突出党性锻炼,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

    第三十五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表扬;
    对不合格党员,加强教育帮助,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组织处置。

    第三十六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教育和监督党员履行义务,尊重和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推进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第三十七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流入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外来党员编入党的支部和小组,组织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流出地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外出党员的经常联系,可以在外出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

    流动党员每半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1次在外情况。

    第三十八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党员违犯党的纪律,应当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对于受到党的纪律处分的,应当加强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

    第三十九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有关规定,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从青年农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注意吸收妇女入党。

    村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必须经过乡镇党委审批。

    第四十条 农村党员应当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投身乡村振兴,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等活动,给党员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第九章

    领导和保障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应当高度重视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应当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以足够精力抓好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对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应当及时提醒、约谈;
    出现严重问题的,应当严肃问责追责。督促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

    第四十二条 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应当坚持抓乡促村,持续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乡推进、整县提升。

    乡镇党委应当全面落实抓村级组织建设的直接责任。乡镇党委书记和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包村联户,经常沉下去摸情况、查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第四十三条 乡镇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坚持加强服务、密切联系群众、治理重心下移的原则,构建权责相称、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保证乡镇工作力量。乡镇应当设立党建工作办公室或者党建工作站,配备专职组织员,配强党务力量。加强乡镇小食堂、小厕所、小澡堂、小图书室、小文体活动室和周转房建设,改善乡镇干部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四十四条 各级党委应当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发放人数和标准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保障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落实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服务群众经费、党员活动经费。建好管好用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整合利用各类资源,规范标识、挂牌,发挥“一室多用”的综合功能,服务凝聚群众,教育引导群众。

    第四十五条 各级党组织应当满怀热情关心关爱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宣传表彰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先进典型,彰显榜样力量,激励新担当新作为。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8年12月28日起施行。1999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篇二】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农村,是国家的根本。新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特别是当前,我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正在关键阶段,新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指引农村各项工作落地生根指明了方向。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县,新条例的颁布实施,能更有效地强化我县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同时,新条例也有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了让新条例在我们这片土地上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浅谈几个抓好贯彻落实的思考:

      一是提升农村党组织“领导力”。把支部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带动农村党组织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贯穿始终,真正使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严起来、落到实处。坚决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抓好支部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提升农村党组织“推动力”。在农村党组织设置上,坚持推广合作社党组织单独组建、村社联建、社企联建、部门托建、龙头领建和跨区融建等六种组建模式,把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我县发展农村产业、带动农民增收脱贫的重要抓手。通过把支部建在产业上,积极探索“支部+合作社”模式,发挥合作社党组织政治引领和组织带动作用。在农村党组织制度建设上,以持续深入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为契机,不断完善农村各项工作制度,持续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等配套组织建设,完善村“两委”领导下的村民自治体系,提升村级事务健康有序发展。

    【篇三】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党组织工作职责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其在企业的贯彻执行。

    2、关注企业发展,主动提出意见建议,团结带领党员和员工努力完成企业的各项任务。

    3、支持和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处理好国家、企业和员工的利益,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4、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培育壮大积极分子和党员队伍,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5、指导和推动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协调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6、加强群团组织建设,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委会召集,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完成生产经营任务的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

    3、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小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

    4、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教育培训内容。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和岗位技能等为主要内容。

    2、教育培训方法。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教育培训应充分结合单位实际,按“小型、分散、灵活、务实”的原则,做到区分层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党员参加党组织举办的集中性学习活动每年不得少于6天。

    3、教育培训管理。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全面准确记录党员学习培训情况。健全学习培训考核制度,把党员学习培训的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党员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党员互评。根据党员标准,在党员自我总结、汇报交流的基础上,以支部(党小组)为单位认真地开展相互评议。

    2、群众测评。以部门、班组等为单位,组织群众对每个党员进行测评。

    3、综合评定。党组织根据“双评”结果,对每个党员进行综合评议,确定等次。

    4、结果公示。以党支部为单位,将评议结果在所在地公示,增强评议工作的透明度与影响力。

    5、表彰处理。党组织对民主评议表现突出的党员,报上级党组织给予表彰;
    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同时要指出其不足和努力方向;
    对不合格党员,要区别情况,作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处理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篇四】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组织工作培训心得体会

    【篇一:组织培训心得及经验教训】

    组织培训心得及经验教训

    通过入司一个多月来组织培训后体会到以下几点:培训计划做好后可不能撒手不管,不要以为一切会按计划行事,身为人力资源的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培训计划推动执行的第一责任人是我们自己。因此,在正式开展培训前,我们可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否则,这培训说不定就黄了或者只是走过场而已。怎么准备?我经过反思感觉应做一以下几点:

    一、何时开始准备?

    新人岗前培训提前一天半,每月在职培训提前一周,进行准备。

    二、准备什么?

    1、首先明确时间、地点、人员。通过沟通协调,首先提前把培训开展的时间(具体到几点几分开始,预计几点几分结束)、地点(培训室或场地)、人员(受训对象和具体人员名单、培训讲师)等三个最基本的信息确定下来。这是首要前提,因为这个若定不下来,其它准备工作就无法开展。

    2、通知到位。通过电话或给各部门主管下发培训通知及参训人员名单,并打电话给培训讲师和受训人员(人不多时)或部门负责人(人多时),确保将培训信息通知到相关人员。

    3、培训课件、资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即使是再厉害的培训讲师,基本的培训资料也是少不了的。因此,这是培训准备工作中的核心重点。而实际操作中,讲师负责做培训时,这点是“重灾区”,培训经常被拖延、无故取消或草草走过场往往就“栽”在这儿了。因此,

    我们人事部就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至少提前半个月就开始跟催这事了,这里注意的是,不是课件追到手就算数,而是要保证课件质量,即根据培训需求调研分析报告和课程大纲要求去审核课件内容是否合格,尤其是初次做讲师的课件,通常要过两三遍才算满意的。如果是自己做讲师,那提前精心准备好课件更是应该的了。

    4、课后测试题及参考答案。这个往往要求跟课件一起提前准备好,由制作课件的讲师一并提交。如计划要考试的,我们人力资源部也要去跟催这项内容的。

    5、培训道具、物料设备等。如培训中案例演练、游戏道具;
    培训中所需影音材料、背景音乐;
    各类纸质材料和表格(试卷、签到表、考核表)、大张白纸、奖品及荣誉证书等。另外还有如笔记本电脑、投影仪、音箱、麦克风、电源排插、电池、充电器、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有需要有条件的都要提前两三天准备好。

    6、场地布置和氛围营造。这是培训前一天要准备好的工作。如拉横幅、贴标语、学员分组排座位、制作并张贴培训纪律看板等,并最后检查一次电源、灯光、音响、空调、电脑、投影、麦克风等是否正常可用。

    7、培训开场前准备。培训当天,提前一个半小时到达现场,做好接待引导、秩序维护、督促签到、做好主持或开场工作。

    8、后期保障安排。

    三、怎么准备?注意哪些细节?

    1、关注细节,列明准备计划与物品清单,一一准备并细心检查。

    2、严格按准备计划时间表来保证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进度。

    3、做好分工协作,互相补位,查缺补漏。

    4、要有预案和备案,以便能及时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如培训信息变更、课件无法保证等。

    5、积极做好各项沟通协调工作,尤其是跟讲师和学员的提前互动交流,获得一些对培训准备工作有用的信息和建议。

    总之,培训前的准备工作除了课件准备外,大都是跑腿的活,需要更多的是耐心和细心,并要积极主动与多方沟通协调,提前做好准备计划,按计划时间节点来推进各项事宜,才能胸有成竹了。

    鱼儿ぁ世界

    【篇二:参加全市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班学习体会】

    参加全市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班学习体会

    2013年6月4日

    5月21日—5月25日,我参加全市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班,能参加这次培训,我感到这是一次很好的充电机会,这次培训班课程安排得十分紧凑,在5天的学习时间当中,市委组织部4位领导及党校的老师和有关专家做了专题辅导,起点高,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对我们组织人事干部在新时期如何做好党的干部工作、人事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通过学习思考,使我对新时期如保做好组织人事工作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自己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受益匪浅。

    作为统战部门的组织人事干部,通过这次的学习培训,体会很多,收获很多。大的不说,就谈和我自己所从事统战工作有关的一点体会收获:这次学习使我对机关组织人事干部工作定位有一个大转变—我是统战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结合在一起的统一战线组织人事干部。

    我是首次这次学习活动参加这种类型的培训活动,确实使我重新认识到我不是以前片面的认为的我只是机关的组织人事干部,而是统一战线的组织人事干部,今后工作一定要学习卢部长讲的“勇于创新,为潮州的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支撑”。

    首先,要树立创新的观念。即在工作思路上破除因循守旧的思想,树立勇于创新的观念;
    在工作方法上破除墨守成规的思想,树立开拓进树立开拓进取、争创一流的观念;
    在工作领域上破除狭隘单一的思想,树立大统战、大组工的观念;
    在工作标准上破除小进即安的思想,树立争先创优的观念。

    其次,要把握创新的重点。从时代的需求出发,紧密结合当前统战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有选择、有针对性地积极探索,把创新的落脚点定位在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

    第三,总结创新的成果。要善于总结、善于研究、不断提炼创新成果,把零散的做法系统化,把感性认识理性化,把具体经验规范化,形成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新对策,指导统一战线组织人事工作整体水平大幅提升。

    【篇三:参加县委组织部科级干部培训班心得体会】

    参加县委组织部科级干部培训班心得体会

    通过参加县委组织部举办的科级干部培训班,聆听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报告和多名学者作的关于“科学发展观”,“依法行政”,“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多个专题的辅导讲座。通过前四天的培训学习,有效提高了自身的理论水平,充实了头脑,开拓了视野,丰富了知识,深化了对党的正确领导的认识,增强了干好本职工作的动力。

    我非常珍惜这次学习的机会,在学习中能做到上课时认真听讲,记好听课笔记,积极参加讨论,带头遵守培训班的规章制度。通过这次学习,我感受颇深,现将有关学习心得小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一是牢固树立学习意识,做一名善于思考的学习型干部。学习对于提高干部素质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干部的学习教育,强调干部必须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必须不断地学习各种新的知识。当前,面对新形势、新情况,知识更新的周期大大缩短,加强学习更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要明确自己所担负的历史重任,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成为一名思考型的领导干部。

    二是牢固树立实干意识,做一名勇于实践的实干型干部。实践出真知,实践出能力,实践出威望。领导干部应本着“实践、实践、再实践”的精神,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当前,全县上下正围绕实现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中石油炼油项目等重大项目落户我县,这客观上要求各级干部都要找准自己的角色,端正自己的思想,坚定自己的信念,为党和人民事业尽责尽力。首先要打牢理论根基。其次,要自觉淡泊名利。经常想一想“参加革命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应该留点什么”。再次,要破除私心杂念,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要把党的事业摆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以党的事业为重,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始终胸怀全局。要多做实际工作,以干实事、求实效、勤奋敬业、真抓实干的模范行动,去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团结带领广大群众推进各项事业的发展,努力做一名勇于实践的实干型干部。

    三是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做一名忠于人民的干部。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要强化宗旨意识,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一个人只有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才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强大的精神支柱,才能在名利、权力、金钱、人情等面前保持理智,严律已,存正气,禁贪欲。而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一个长期的艰苦的过程,我们必须要有坚韧不拔的毅力,甚至要牺牲一些个人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做好一名忠于人民的领导干部。

    四是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干部。首先要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四自”方针来严格要求自己。面对当前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应从

    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长城,努力过好权力关、名利关、金钱关、美色关、人情关。要防微杜渐,古人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切不可因小过而酿成大错。要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要以廉政模范人物为“镜”,经常对“镜”自查、自励。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干部、好“公仆”。其次要严格遵守党章、准则以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四个管住”:管住自己的头,做到头脑清醒,是非分明;
    管好自己的嘴,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
    管好自己的手,做到不该拿的坚决不拿;
    管住自己的腿,做到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

    二、开拓思维,联系实际,努力干好工作。

    学习理论是为了运用,用理论来指导实践。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感到做为一名政法法干部,最大的实际就是正确认识当前执法工作面临的困难,努力提高综合管理执法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当前我县政法工作还面临很多困难。作为一名科级干部,要在提高驾驭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上下功夫,要在执法工作中发挥出重要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对照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的工作经验,围绕全县发展战略和执法工作的重点及难点,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深入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找准、整改一些重点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达到更新观念、健全机制、促进工作的目的。

    三、明确思路,增强干劲,提高工作水平。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使我在政治理论素养,党性修养等方面有了明显的提高。不仅提高了理论水平,而且拓展了政治思维,明确了工作思路,为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做到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民执法、廉洁执法、和谐执法,展现政法干部的良好形象;
    要努力实现执法管理高效能的目标,在管理手段上做到与时俱进,确保执法管理的前瞻性、预见性;
    要努力提高熟练运用法律法规,依法执法的本领;
    提高驾驭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要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决不能把权力作为向组织伸手的资本,更不能把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把权力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按照州局的统一安排,我参加了州局举办的副科级干部培训班。四天的培训学习,学习了邹局长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气象事业建设”报告,学习了礼仪方面的知识,学习了李会彬局长、韩玉琦书记的先进事迹,参加了讨论,对如何做好基层的副职工作,开阔了视野,为今后更好的工作奠定了基础,通过培训使我受益匪浅,感触颇深。

    一、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增强了对学习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

    培训是一种学习的方式,是提高管理者素质的最有效手段。21世纪是知识经济社会,是电子化、网络化、数字化社会,其知识更新、知识折旧日益加快。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个人,要适应和跟上现代社会的发展,唯一的办法就是与时俱进,不断学习,不断进步。开班仪式上,邹局长着重阐述了学习培训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培训班的学习讨论,使我进一步认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到气象管理与创新要靠学习,靠培训,要接受新思维、新举措。要通过学习培训,不断创新思维,以创新的思维应对竞争挑战。认识到加强培训与学习,是我们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的需要。加强培训与学习,则是提高基层气象领导管理水平最直接的手段之一,也是我们提高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只有通过加强学习,才能了解和掌握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只有这样,才能不负组织重望,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二、通过学习培训,使我清楚地体会到要不断加强素质、能力的培养和锻炼

    1是要不断强化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局意识”,是指要站在全局的立场考虑问题,表现在政治上是一种高度的觉悟,表现在思想上是一种崇高的境界,表现在工作上是一种良好的姿态。邹局长在培训班上强调要求我们用正职的思路来思考解决气象象当前存在的问题,就是要求我们要有超前的思维,要有悟性,有创新精神,而不是仅仅做好自己负责的那一方面的工作了事,要始终保持开拓进取的锐气;
    我们副职干部要牢记“全局意识”,自觉适应目前形势发展需要,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关注气象发展,不断增强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和调整好精神状态,为气象的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要树立单位利益第一位,局部服从整体,小局服从大局的原则,始终保持健康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增强勇于攻克难关的进取意识,敢于负责,勇挑重担,锲而不舍地推进气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 是要加强沟通与协调,熟练工作方法。要学会沟通与协调,要善于与领导、职工、相关服务单位进行沟通,要学会尊重别人,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

    不做,副职要当好正职的参谋助手,要围绕正职的思路,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要经常反思工作、学习和生活,把反思当成一种文化,通过反思,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

    3是要敢于吃亏、吃苦、吃气,弘扬奉献精神。“三吃”是一种高尚的自我牺牲精神、奉献精神,是社会的主流风气。就是要为人处世要心胸开阔,宽以待人。要多体谅他人,遇事多为别人着想,即使别人犯了错误,或冒犯了自己,也不要斤斤计较,以免因小失大,伤害相互之间的感情。要树立奉献精神,树立“吃苦、吃亏、吃气”的思想。副职干部就是要吃苦,吃别人吃不了的苦,做别人做不了的事,忍别人忍不了的事,严格要求自己。

    4 是要宽宏大量,学会包容。包容是一门艺术,是一种境界,要达到这种境界,就必须拥有博爱的心,博大的胸襟,还要有一份坦荡、一种气概,包容是赢得朋友的前提,包容是人生的财富。包容不等于迁就和放任自流,包容别人的过错,是为了让别人更好地改过,与人相处要学会容纳、包涵、宽容及忍让,做到心理相容。

    5 是要注重文明礼仪,增强综合素质。文明礼仪是生活和工作的根基,是体现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没有了文明,就没有了基本的道德防线。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具备文明素质,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做一个懂文明、有礼貌的谦谦君子,文明就是我们素质的前沿,拥有文明,就拥有了世界上最为宝贵 的精神财富。只有当每一个人都具备了文明素质,我们这个国家的整体素质才能提高。参加培训班回了后,我们已经在两次的单位学习中观看了州局给我们的礼仪录像,我们要从自我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做文明事,说文明话,让文明礼仪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流,让我们的职工素质上一个台阶,让我们的单位成为文明单位。

    6是要廉洁自律,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要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以李会彬、韩玉琦等廉政勤政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廉洁勤政,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要用自己高尚的品德和人格力

    量去感召人、凝聚人,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职工中树立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就是发展,顾名思义发展的过程就要学会创新,在创新的过程中实现“优胜劣汰”,不仅从物质层面得以表现,更重要的是在思想理念上的创新,才能够实现最终的发展。其中最要的就是责任心的塑造。

    责任心是职业道德的核心,是每一个身在职场的人

    的第一素质。它会让你表现得更加卓越,在事业和生活中取得骄人的成绩。责任没有大小之分只有那些勇于承担责任的人,才可能被赋予更多的职责,担当重任,也才有资格获得更多的报酬、更大的荣誉。

    当今社会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知识更新日新月异,

    竞争环境日益激烈,希望、困惑、机遇、挑战,出现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上,面对“本领恐慌”、“知识恐慌”的危机,我们要抓住机遇、寻求发展、迎接挑战的制胜法宝就是不断学习、终身学习,形成长期受教育的好习惯,把终身学习当作一种思想境界、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一种工作形式。总之一句话,就是要把终身学习当作工作的第一需求,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

    作化的新境界。通过不断学习,努力创造自我,重塑自我,完善自我。这就是做为一名国税干部应有的责任。

    责任是无处不在的,正确的履职、认真对待每个细节、保证全局的准确高效,这都是我们的责任。能力再强的人,如果说不愿意承担责任、不认真履行责任、做事只求利益不求责任,那么都不可能成为优秀的人,而一个不懂得承担责任的人,是不会去尊重和重视自已的工作,当然他也不可能得到别人的认可和尊重。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特别是我们领导干部不能

    把目光放在自已分管的“一亩三分地”上。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及时转变观念,增强了角色意识扪心自问,在税收信息化条件下,我们是一个合格的税务干部?在李振宇副局长的讲授中,他谈到的基层的情况和作为基层的领导应具备的素质,进行对照后发现自已离要求还很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在实际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本单位本部门的激励奖

    惩动态管理机制,问计于民,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热情,使干部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个人利益与成长进步和敬业奉献、勤奋工作密不可分,牢固树立起“能者多得、多劳多得”的意识,形成讲奉献、比成绩的氛围,树立个人利益与

    【篇五】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大全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2019年11月29日由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19年12月30日由中共中央发布。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学习贯彻《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学习贯彻《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条例》阐明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规范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规定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加强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条例》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从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决策把关、干部人才工作、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强调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完善国有企业党内民主和监督体系。《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保障等方面也作出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____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16年10月,党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____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将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系列政策进行系统集成,将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在当下十分紧迫和必要。

      学习贯彻《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12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各级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亦是基层党建的一部分,要将其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来抓。《条例》包括附则总共包含九章内容,从组织设置到常态化工作,包括主要职责、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党员队伍建设、党的政治建设、党内民主和监督等作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对国有企业党员人数的设定和党员队伍建设在《条例》中阐述的非常到位。特别指出,国有企业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责任,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由此可见,《条例》以工作规范的形式,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筑牢了基层党建在国有企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基层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国有企业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内容,并全面遵照执行。

      总之,《条例》是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的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只有全面突出国有企业的政治功能,提升其组织能力,才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谱写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新篇章。

      学习贯彻《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日前,中共中央分别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两个条例分别明确指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

      机关基层和国有企业党组织如何通过加强日常监督,保证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结合两个条例相关内容,我们带您一起了解。

      党的基层组织监督,是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此次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强化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职能,要求把党员领导干部作为监督重点,增加机关基层党组织监督执纪的内容。条例提出了机关基层党组织履行监督职责、开展日常监督的具体要求。在工作目标上,要求保证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在监督方法上,要求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督促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有关会议等,深入了解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情况。

      具体而言,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机关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机关基层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当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

      条例第二十六条则从八个方面,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如何加强日常监督,保证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作出详细规定。分别为:(一)定期检查、通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

      (二)督促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加强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

      (三)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

      (四)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党委)反映;

      (五)了解党员、干部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党委)报告;

      (六)每年至少召开1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

      (七)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八)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义务,防止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

      同时,条例第二十七条指出,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对党员、干部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问题严重的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依规依纪恰当予以处理对于国有企业党组织,《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八条规定,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等制度。落实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积极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意见建议。第二十九条规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监督,突出“三重一大”决策、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和交易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侵吞挥霍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问题。问题严重的,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第三十条指出,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内设纪检组织、党委工作机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作用。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大提醒、函询、诫勉等力度,通过巡视巡察、考察考核、调研督导、处理信访举报、抽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式,督促企业领导人员依规依法用权、廉洁履职。善用企业监事会、审计、法律、财务等监督力量,发挥职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到底监督到位。

    【篇六】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书 山 有 路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为更好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近日,我支部组织学习讨论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就新《条例》的着重点、新增点进行反复研读,并结合我支部工作实际,在干部职工间开展了学习交流活动,交换彼此的心得体会。总体认为,新《条例》符合机关党的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状况的新变化以及机关党的建设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是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此,我就个人对新《条例》的学习浅谈几点感想。
    一、深刻领会,新《条例》更突特殊重要性
    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党关于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新修订的《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又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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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 山 有 路
    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
    通过对新《条例》的学习,对提升我局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落实自身职能,发挥党支部、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从“三个增强”方面体现:一是能增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培养了求真务实、亲民为民、负责敬业和艰苦奋斗等风气。二是能增强思想政治建设。对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政治教育、党性修养和思想工作等内容都能得到提升。三是能增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坚持预防为主、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和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二、与时俱进,新《条例》更显时代先进性
    2010年6月4日,新《条例》颁布实施。作为党人治党、党员自律的党内重要规章制度,新《条例》紧跟时代步伐,密切联系基层群众,从科学发展、民生建设、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的阐述和规定。本人通过学习,对新《条例》的内容有了新的认识。
    (一)新《条例》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了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将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引入其中,是我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又一体现。这一要点着重强调了党内建设的科学发展要求,与党员领导干部的52个“不准”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形成统一体系,对党内建设、党员管理、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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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 山 有 路
    要求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党的发展方向,规范了党员行为举止,更明确了我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长远任务目标。
    (二)在新《条例》第四章“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中新增了“服务”的内容,是新《条例》的一大亮点,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这与打造服务型政府相辅相成,把“服务”带到工作里、基层中,把“群众向党组织靠拢”转变为主动为党员为群众提供服务,主动向基层提供规章制度、政策等咨询及宣传,计时跟踪支部各党员工作及生活情况,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让他们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三)新《条例》中的“坚持党要管党”明确了工作原则,而“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的确立,使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任务更加明确,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
    “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指出了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应从党组织第一责任人抓起;
    “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为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机关工委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领导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科学发展,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敢于先行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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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 山 有 路
    三、紧贴实际,新《条例》更具实践操作性
    “党风正则干群和”,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我局作为政府宏观经济综合管理职能门,要结合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切实将新《条例》与发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融会贯通。
    (一)抓党风,不断增强凝聚力。“党风正则干群和”,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一是深入开展新《条例》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二是局党支部要重点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三是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杜绝挥霍浪费的奢侈行为,形成廉洁勤政的清风正气。
    (二)抓作风,不断增强执行力。尽可能地简化审批程序,采取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方式方法,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和客商,为加快**经济发展服务。一是制定有关规定,严格财务审批、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机关办文水平和文件运转速度;
    同时在局机关内倡导“超前服务、全方位服务、优质服务”三大服务意识,让群众和客商感到满意。二是根据实际,修订完善机关管理规定,实行岗位负责、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行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以及行政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和机关效能建设评议考核制度,制定《机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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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人员工作守则》,用制度来规范干部职工的言行,确保机关行为规范、运行廉洁高效。三是经常组织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抓好调查研究,切实掌握企业和基层需求和呼声,为企业和基层解难题。
    (三)抓新风,不断增强开拓力。切实肩负起全县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重要责任,在局机关内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观念,把服务发展作为头等大事,敢于、善于谋划创新,切实将新《条例》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在抓好扩内需保增长工作中要密切关注及时反映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新观念;
    在抓好《纲要》对接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们关注的问题,提出新思路;
    在抓好“十二五”规划贯彻落实要有新举措;
    在抓好重点项目管理推进工作中要有新办法;
    在抓好调查研究活动新观点;
    要有在文字工作上要有新思想,为发展和改革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
    (四)抓和风,不断增强协调力。“干群和则社会稳”,单位和谐是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的重要基础。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三个互相”:一是互相信任,树立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支持别人就是支持自己的理念,为学习贯彻新《条例》打下基础;
    二是互相沟通,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大家经常做到沟通思想,化解矛盾,活血化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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