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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区松苑中学围墙整改工程招标文件

    时间:2020-10-04 13:28:5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中山市东区 政府采购项目

     东区松苑中学围墙整改工程

     (项目编号:

     0658- - 1501SZTC6308 )

      招标文件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 2015 年 年 8 8 月 月 8 18 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 1 -

      目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 第五部分

      合同书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 2 -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 3 -

     投 投 标 邀 请 书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受中山市东区松苑中学的委托,对东区松苑中学围墙整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 0658-1501SZTC6308 二、 采购项目名称: 东区松苑中学围墙整改工程 三、 采购预算:¥364,000.00 元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 项目内容:围墙整改工程(1 项); 2、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2015 年 8 月 18 日至 2015 年 8 月 25 日,公开招标文件下载网址:中山市政府采购网(sdf.lkj//sdf.lkjzhongshancz.gov.cn/cgzx/)。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开标当天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原件供评委核查,没有提交相关资格证明原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 2012 年 8 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原件需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5、 投标人须在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报名,并到 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15 年 8 月 18 日起至 2015 年 8 月 25 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 22 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窗口)报名,报名后凭交易中心出具的报名回执(盖业务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携带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详见附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红色公章)。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 57 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东区办事处西侧),深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 4 - 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300 元/套(售后不退)。

     七、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 年 9 月 7 日 9:00 至 9:30(北京时间)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9 月 7 日 9:30(北京时间)

     九、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 22 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 开标评标时间:2015 年 9 月 7 日 9:30(北京时间)

     十一、 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 22 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 区) 采购人联系人:戴老师 电话:13326951061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彩虹街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60)88389863

     传真:(0760)88330182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 57 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邮编:528400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2015 年 8 月 18 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 5 -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 年

     月

     日 日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

     采购方式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报

     名

     所

     需

     资

     料

     列

     表

     已提交

     未提交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

      10

      注:报名所需资料列表由投标供应商按照所参加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发布表的报名所需资料逐项列出,提交情况(已提交/ 未提交)由交易 中心工作人员收件时填写。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 6 -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 7 -

      一、项目说明 1、 采购人:中山市东区松苑中学。

     2、 项目名称:东区松苑中学围墙整改工程。

     3、 项目实施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中学。

     4、 项目内容:围墙翻新喷漆,更改栏杆,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5、 采购预算:364,000.00 元。

     二、投标报价要求 1、 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有关内容,结合现场施工条件、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施工现场所有临时设施以及排除影响施工的各类障碍所发生的费用都被默认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考虑并承担一定的风险,如物价的波动、气候条件恶劣、水文及其它意外困难等。

     2、 综合单价应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管理利润、税金等一切用于完成该工程施工、竣工、修补缺陷的一切费用。

     3、 施工用水、用电、施工人员的食宿地点及费用自理。

     4、 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等方面的工作,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除所有障碍,不得残留、堆弃障碍物等,所需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单价中。

     5、 投标人可自行勘查现场,综合考虑投标报价。除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修改工程量外,中标价将不予调整。

     三、★工期要求 本工程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 20 个日历天内验收合格。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完成工程,每延期1 天扣罚 1000 元,但不超过中标价 5%;因建设单位原因引起工期拖延工期可以顺延。由于供应商责任造成的拖延工期,供应商还应赔偿建设单位因此所增加的监理费酬金。

     四、承包方式 本工程实行工程包干价,按中标价包造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投标单位必须以直属施工队伍参加施工,不得使用挂靠施工队伍,一经发现,招标单位有权中止合同并由承包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工程质量标准及安全施工 1、 工程施工、验收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和验收。

     2、 工程质量要求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 8 - 1)中标人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有关规定,经质监部门评定工程质量不合格者,建设单位可以要求停工和返工,中标人必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得顺延。

     2)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一 年,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如属施工质量引起的问题,由施工方全部负责无偿保修。

     3.安全、文明施工:文明施工要达到中山市规定文明工地标准,不得发生安全事故,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施工管理。做好现场安全用电和雨天作业的保障措施。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执行,达不到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扣总承包价的 2% 。若因施工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由施工方自身负全责。

     六、材料要求 1、 本工程所用之材料按国家质量标准。

     2、 采购范围之内工程所用之材料,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交材料样板,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3、 采购人保留对本工程使用之主要材料品质确认审查的权利。

     七、竣工资料归档要求 工程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须提供四套工程竣工资料,否则按合同约定予以扣罚。中标人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应及时做好收集、汇总和整理工作。

     八、工程款支付 方式 1、 工程进度款按实际进度且经监理单位核实、建设单位认可后,按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80%予以支付,施工单位在每月 25 日前报出当月完成工程工作量统计报表,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表后 5 日内审核完毕并报送建设单位审批,建设单位审批后于一星期内支付。

     2、 工程竣工验收后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并办理工程结算及工程结算审核、复核后,按工程结算审定价一次性付清。

     3、 施工单位在每次收取工程款时须向建设单位出具相关税务机构的税务发票。

     九、其它要求 1、 ★合同中必须明确中标人承担转包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有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审核中标人(施工人)的资质资格,必须明确工程事故责任。

     2、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本项目且必须保证在施工期间,现场施工的人员和单位必须具备相应施工资质,中标人将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中标人因违反本项要求导致事故的发生,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相应损失。

     十、踏勘现场 1、 由投标人自行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 9 - 2、 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意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 现场踏勘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十一 、采购人配合事项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合理的配合条件。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 10 -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 11 -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

     序号

      内

     容

     一、

     说明

     1 1

     1 1. .1 1

     项目综合说明:政府预算资金 2 2

     2 2. .1 1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东区松苑中学 3 3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4

     3.1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

     5 5

     4.2

     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交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递交账户(请在汇款单上写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城区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银行账号:

     44- - 3271010400 11183

     注:以上账户仅用于接收中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

     二、

     招标文件

     6 6

     6.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邮编:528400 电话:(0760)88389863

     传真:(0760)88330182

     联系人:林先生 7 7

     投标答疑会时间:北京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不召开答疑会)。

     投标答疑会地点:/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8

     12.1

     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

     9 9

     13.1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否。

     10

     14.1

     (2)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投标人还须提供:

     如果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有要求的则需提供;

     11

     (5)要求投标人提供证明其信誉、资格的、经过年审合格的文件复印件:

     其它《用户需求书》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

     12

     (7)本次招标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分包:否。

     13

     1 1 5.2

     投标人应提供近 3 年(2012 年至今)无违法违规活动的申明; 14

     16.3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3600

     元 15

     16.4

     保证金须在 5 2015 年 9 9 月 2 2 日 0 17:00 前从投标人账号汇出并到达以下任何一个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

     户

     名: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序号 账户号 开户银行 1 44310501040888887000002020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 2 647065922586 中国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3 9558852011000011936 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4 440017803520591881882175 建行中山市分行营业部

     16

     17.2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 120

     天内有效。

     (投标有效期应留有足够时间完成评标、报批和授标。为避免延期,有效期应规定得现实些。)

     17

     18.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五

     份,及一份电子文件(电子文件的内容可以只包括投标一览表和技术响应文件)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 12 - 序号

     条款

     序号

      内

     容

     18

     17. .1 1

     20.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投标邀请书》;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邀请书》;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为:详见《投标邀请书》。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19

     19.2

     开标评标时间:详见《投标邀请书》; 开标地点:详见《投标邀请书》。

     20

     22.3

     采用 综合评分 法,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方法》 21

     26.6

     招标结果公告媒体:①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②广东省政府采购网(sdf.lkjzhongshan.gdgpo.com/);③中山市政府采购网(sdf.lkjzhongshancz.gov.cn/cgzx/);④深圳市国际招标采购网(sdf.lkjsztc.com/)。

      六、质疑和投诉 22

     28.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中山市东区采购招标办公室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 63 号

      邮

     编:528400 电

     话:(0760)88386950

     传

     真:(0760)88386955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3

     30.3

     本次招标项目不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

      1 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投标人向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申请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 2 个月内有效,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加强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审查,如有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应及时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相关司法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规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3) 投标人到中山市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所需手续资料请登录中山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网址:sdf.lkj//sdf.lkjzsnews.cn/zt/zsjcy)“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引”栏目进行查询。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可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密封递交。

     。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2 2 、关于同品牌同型号的规定

     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可有多家代理商参与竞争,若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完全相同的,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3 3 、关于已报名不参与投标的要求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 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 13 - 一、说

     明

     1 1 、适用范围 项目综合说明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综合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

     中山市东区松苑中学

      。

     2.2“监管部门”是指:

     中山市东区采购招标办公室 。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

     2.4 投标人资格、资质条件:

     1) 参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

     2) 除联合体外,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或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不接受作为参与本采购项目中同一包(组)竞争的服务商。

     2.5“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3.3“工程”是指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要求的工程。

     4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中中标价的币种相同 (2)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列在投标报价中。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当天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一次性支付,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交付,递交账户(请在汇款单上写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城区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银行账号:44-327101040011183 (5)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交纳招标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 14 - 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本项目为服务类,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

     费率类别 中标金额(万元人民币)

     招标费率 100 以下部分 1.0% 100-500 部分 0.70% 500-1000 部分 0.55% 1000-5000 部分 0.35% 5000-10000 部分 0.20%

     二、招标文件

     5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书 (2)

     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须知 (4)

     评标办法 (5)

     合同书 (6)

     投标文件格式

     (7)

     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示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须为采购代理机构在限期前的答复留下适当的工作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 15 - 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 8 、投标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 9 、投标文件的构成

     9.1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9.2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参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内容要求、编排顺序和格式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供全面的响应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本须知的规定填写的投标函、投标一览表; (2)按本须知的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本须知的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5)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作出的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建议书、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技术文件及图纸、商务要求等。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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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 - 16 - 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投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 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应包含服务全过程和伴随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1.4 每项分类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 备选方案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如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联合体投标

     13.1 如果《投标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14 、投标人相关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3)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授予的相关许可文件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健全稳定的组织机构,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包括设计、生产和服务等)能力; (5)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6)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有关证明其信誉、资格的文件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包括经过年审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有关资质等级证书等); (7)如果《投标须知前附表》允许、且投标人拟将本招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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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 - 17 - 人完成(分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证明分包人合格的文件,且分包人不得再分包。如果投标人中标并将项目分包,其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边带责任。

     14.2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和实物,包括如下:

     (1)服务的详细说明; (2)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 (3)采购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服务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清单。

     (4)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投标人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招标文件规定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5.2 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 15.3 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报价; 16 、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16.2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存入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交纳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6.3 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6.4 投标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中任何一种,在投标时与开标一览表复印件装入同一单独信封密封提交:

     从投标人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或现金存入以下帐户:

     开户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汇缴保证金时应按包或标段汇缴,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金额汇缴。

     汇缴时务必在汇款单备注上标注招标编号。

     16.5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6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原额无息退还。

     16.7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还。

     16.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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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 - 18 - 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7 、投标的截止期、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7.2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天数。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在原投标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的数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名章或签字才有效。

     18.4 若为联合体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投标文件的其它内容可由联合体主办方进行签署即可。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密封在唱标信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9.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9.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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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 - 19 - 五、开标、评标定标

     21 、开标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3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2.1 评标由采购人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审、技术评审、价格评分。

     22.3 本次评标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选定的方法,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

     23 、投标文件的初审

     23.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

     23.2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23.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3.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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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 - 20 -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的。

     9)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 、投标的评价

     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6 、授标

     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6.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26.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6.4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27.1 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名第一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余按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中标备选人,由采购人依法选定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六、询问、质疑和投诉

     28 、询问

     28.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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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 - 21 - 29 、质疑

     29.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的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

     1)招标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2)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3)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4)被质疑的投标人须配合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调查,被质疑人不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它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质疑事项。

     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传真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原件,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9.2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2)所质疑的政府采购项目,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包括证据资料); 3)提起质疑的日期。

     30 、投诉

     30.1 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1 、合同的订立

     31.1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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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 - 22 - 32 、合同的履行

     32.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2.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服务商签订补充协议,但所补充协议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协议的必须按照 29.2 条的规定备案。

     32.3 如果《投标须知前附表》有要求,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5 日内提交,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它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不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八、适用法律

     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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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 - 23 -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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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 - 24 - 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总

     则

     1 1 、评标委员会

     1.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本次评标的评委会依法由 5 位或以上评委组成,包括:采购人代表 1 人和专家 4 人或以上。评委会负责全部的评审工作,任何人不得干预评委会的工作。评委会下设评标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记录评标情况等工作。评审专家(不含采购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 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服务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2) 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服务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3) 与参加该采购项目服务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4) 评标委员会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 5) 任职单位为采购人单位或与参与该采购项目服务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 6) 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 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1.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3 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但该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 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书面要求投标人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这些修正不应影响评标的公平公正。

     1.5 参与评标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

     2 2 、评标方法

     2.1 本次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2.2 本次评标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以及综合实力强的中标人。

     3 3 、评标步骤

     3.1 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服务方案)、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最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排序推荐两位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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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 - 25 - 4 4 、评分及其统计

     4.1 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别首先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各评委的技术或商务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或商务评分。然后,评出投标人的价格评分。将各投标人的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分别乘以权重并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将各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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