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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代志愿服务与思想道德教育的融通与实践

    时间:2021-06-20 16:01:50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志愿服务理念、志愿精神与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目标具有高度的融通性,志愿服务已经成为提高公民道德素养、培育社会新风尚的重要抓手。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要求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阐释志愿服务及其精神,探讨志愿服务与思想道德教育在目标上的一致性,并呈现二者在功能上的良性互动,有利于将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志愿服务作为提升公民道德素养和彰显人生价值的实践载体功能,有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关键词: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教育;奉献;人生价值
      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8)03-0035-04
      基金项目: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1402028C);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D/2016/01/50);南京邮电大学引进人才项目(NYS213012);南京邮电大学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GJS-XKT1613);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改革项目 (JG01815JX92);南京邮电大学2017年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校级规划重点项目;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课题(2017JYDJ-YB0026)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陶新宏(1973-),男,合肥人,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博士后,研究方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近几年来,志愿服务活动在我国发展迅速,服务内容和领域不断丰富拓展,服务效果得到了社会普遍关注。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广泛开展志愿服务”[1]的指导思想,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2]的战略任务。随后,中央和地方相继颁发了《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等诸多相关规定①,国内也发起成立了不少全国和地方性的志愿服务组织。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要求“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3]。事实上,志愿服务理念和志愿精神与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的目标具有的融通性,使志愿服务已经成为提高公民道德素养、培育社会新风尚的重要抓手。阐释志愿服务及其精神,探讨志愿服务与思想道德教育在目标上的一致性,呈现二者在功能上的良性互动,有利于将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志愿服务作为提升公民道德素养和彰显人生价值的实践载体功能,有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志愿服务及志愿精神


      1.志愿服务的涵义。志愿服务(Volunteer service)是文明社会的重要特征。因为受到地域、历史、政治和宗教等因素影响,人们对志愿服务在理解方面有些许差异,但其主体内容和特征是基本相同的。《全球志愿者宣言》认为,志愿者行动是一种具有非凡创造性的力量;《联合国志愿者年宣言》指出:“志愿服务是个体为了增进邻人、社区、社会的福祉而进行的非营利、不支酬、非职业化的行为。”[4]并号召在全世界范围内倡导志愿精神与推进志愿服务事业。有国内学者认为,志愿服务是“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服务的活动”[5]。
      志愿服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诸如,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社区建设、应急援救、大型赛事以及海外服务等方面。志愿服务的目标是利用个人的时间,以自己的善心、资源、技能,为他人、社区乃至社会提供公益性的服务。现代意义的志愿服务是从西方国家发端并逐渐发展成熟的,经历了初始阶段、发展壮大和日趋规范阶段。以欧美为代表的国外志愿服务活动起步早、规模大,其良好的社会效益越来越受到诸多国家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它们已经步入系统化和規范化的良性轨道,并且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运作机制。事实上,这些国家的志愿服务活动已成为强化公民道德教育与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方式,广大公民不仅具有志愿服务意识,而且能自觉参加相关的志愿服务活动。我国志愿服务发展较晚,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借鉴国外志愿服务的先进经验,探索适合中国特色的志愿服务模式至关重要。
      作为一种社会公益行为,志愿服务的特征显著:一是自愿性。志愿服务是一种个人或组织的自愿、非营利性行为,不具有强迫性。志愿者自愿花费个人时间与精力,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爱心帮助他人、奉献社会。二是无偿性。志愿服务活动不是以追求物质报酬为目的,不应该受金钱或利益的驱动,而是在不计报酬的情况下尽己所能地奉献爱心。当然,志愿者可以获得一些诸如餐饮和交通等微弱补贴,以弥补在志愿服务中投入的成本。三是利他性。志愿服务是自愿付出时间、技能和爱心,为他人和社会谋福利是其追求目的,因而具有利他主义动机。但是,志愿服务在助人过程中也会获得自助,在利他的过程中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精神境界和声誉。
      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志愿服务的功能日趋显著,它开始逐步以社区性、专业性、专项性等形式展现,呈现出制度化、法制化、社区化、全民化和生活化等发展趋势。基于志愿服务的特征和实施效果,它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和措施,其在社会资源的动员和利用方面的实效性已为各国关注和重视。在我国,志愿服务不仅逐步成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繁荣的重要力量,也成为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
      2.志愿精神的内涵。精神力量在人类实践活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志愿精神是体现于志愿服务中的精神特质,为志愿服务提供精神动力,是志愿行动的灵魂。作为公众参与社会生活的一种重要态度,志愿精神已经成为个人对生命和社会价值积极追寻的内生动力。联合国前秘书长科菲·安南在“国际志愿者年”(2001)的启动仪式上指出: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和团结的理想,是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经过多年的实践与发展,“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广泛认同的志愿精神的凝练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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