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小学学习 > 正文

    浅析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时间:2021-04-22 16:01:39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随着现代社会信息网络的日益发达,以及人们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的日益增强,普通民众对涉及司法公正的问题也越来越关注。舆论监督对实现司法公正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监督不当亦会干涉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笔者试图通过分析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就有效平衡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舆论监督 司法公正 冲突 法治化
      
      一、舆论监督及其现状分析
      (一)舆论监督的含义及特征
      所谓舆论监督是指一定社会群体(公众)依据根植于其内心的信仰和道德标准,自发借助于网络媒体的广泛传播性,以公开的方式就某一社会现象所作出的普遍一致性评价。
      作为现代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加强对国家的司法权力及其运行进行监督的重要措施和途径,一般有以下特点:
      1、主体的广泛性。监督主体为相当多数的社会成员,本质上是公众的监督,具有很强的社会性。
      2、客体的特定性。舆论监督的对象是特定性的,仅限于公共事件范围,通常针对某一特定公共事件。
      3、表现形式的公开性,即它表现为对某一社会现象或社会事件的公开的、一致的看法或意见[1]。
      (二)舆论监督司法的现状
      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的第九条规定,当法院发现新闻媒体在采访报道法院工作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一)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二)对正在审理的案件报道严重失实或者恶意进行倾向性报道,损害司法权威、影响公正审判的;(三)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法官名誉,或者损害当事人名誉权等人格权,侵犯诉讼参与人的隐私和安全的;(四)接受一方当事人请托,歪曲事实,恶意炒作,干扰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五)其他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影响司法公正的。《规定》的公布,并没有引起媒体和公众的欢迎和更多信赖,反倒引来许多疑虑。媒体和公众对该规定争议的焦点是言论自由的问题。尽管法律的原则是清楚的,法律的规定在字面上也是明确的,但如何在法律上界定新闻自由,如何妥当地处理实际案件,仍有很多值得思考、辩论、阐述和论证的地方[2]。
      当前国内媒体等舆论监督活动突出呈现出以下几种特征:
      1、单一个案通过媒体报道往往轰动一时。现代信息传播的自由性和便捷性,使公众对有关舆情信息所涉及社会问题的讨论的意愿更加强烈,表达渠道更加通畅,传播速度也更快。比如,2009年,以“躲猫猫”事件为肇始,网络频频爆出在一些监狱、看守所发生的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一时间引起舆论哗然。
      2、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利益化。媒体大都以市场为导向,普遍意义上来讲,报道一些能够吸引公众注意力的热点社会问题,往往意味着能获取更多的经济收益。因此众多媒体不惜以一切手段吸引公众“眼球”、增加卖点,导致偏激舆论的产生。而偏激的舆论又会产生舆论审判司法的现象,影响司法独立,危害社会稳定,损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律权威和民众的法律信仰。
       3、主流媒体监督力度不够。虽然我国允许私人媒体设立经营,私人媒体在舆论监督中也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真正具有强大的思想感召力、全面引导公众舆论的主流媒体仍被严格控制在国有层面。主流媒体的监督范围仅限于中下层司法机关,对于有重大政治影响的报道,则是必须经过领导审查,严格把关的。此可见,我国新闻舆论对司法的监督力是远远不够的,而并非如某些评论家所说的“媒体审判”“严重干涉司法独立”。
      4、媒体与司法错位的现象时有发生。从司法实践看,当处于弱势地位的受害者面对强权高官,通过正常的司法渠道不能实现自己诉求的情况下,当事人越来越倾向于借助影响大、效率高的媒体来表达诉求,以争取社会舆论同情的方式试图左右法院的判决。然而,如果公众普遍对媒体抱有殷实的厚望和极大的期待,而对司法持怀疑态度,那么势必会影响司法的权威地位和人们对法律的信任,影响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3]。
      二、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
      (一)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消极影响
      在司法实践中,舆论监督由于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制约及运用不当,出现了干扰司法甚至影响司法公正的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道德评判有失公正影响司法审判。舆论监督对具体案件往往以道德的标准来进行评判,而司法审判则要求司法人员以法律的标准来进行审判,二者评判标准不同,不是在所有问题上都能达成共识。新闻媒体经常运用道德标准来评判某一热点案件,在司法机关尚未作出正确的处理之前,盲目地进行有主观倾向性的失真报道。当媒介体过度介入尚处于审理程序中的案件时,司法人员难以避免会受到新闻舆论的影响,从而最终会影响司法公正的施行。
      2、媒体素质参差不齐侵害司法权威。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逐,很多媒体往往对具有相当社会影响的案件迅速介入、密切关注和连续报道,甚至在吸引公众“眼球”上大做文章,不恰当地进行一些带有个人倾向性评价的报道,过度渲染和激发公众的情绪。不仅影响了司法机关在公众心中的形象,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而且無益于全社会达成法治共识[4]。
      (二)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积极影响
      1、舆论监督有利于促使司法过程的公开和透明。[5]媒体通过对司法机关查办的具体案件进行连续追踪报道,为普通大众评论司法行为提供了有利条件,使更多民众间接参与到了司法审判过程中,从而形成了有效的监督作用,大大降低了司法专断的可能性,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法治,构建和谐社会。
      2、舆论监督有利于监督司法机关及其人员的职务行为。舆论监督具有传播快、来源广、影响面宽、公开性强等特点,是其他监督形式所不可比拟的[6]。在它的有效监督下,将促使司法人员更加严格地加强自我约束,谨言慎行,廉洁执法,文明办案。
      3、舆论监督有利于实现司法审判的公正高效[6]。媒体的适时介入,可在一定程度上排除各种不良因素的干扰,保证弱势群体得到法律保护。在媒体和舆论监督的情况下,司法人员能认真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规定,依法做出公正裁判。比如近几年的广州许霆案、北京李丽云案、湖北邓玉娇案、云南躲猫猫案及上海“钓鱼执法”事件,因网民、网络媒体、纸质媒体和电视媒体的广泛介入,形成了强大的社会舆论,促使这些案件的审理和处理过程相对透明,有效地促进了审判的公正和高效。
      4、舆论监督有利于推动司法改革和立法改革。2003年4月25日,《南方都市报》首家披露了孙志刚死亡的情况。当天上午就被新浪网等网站转载,随后,其他传统媒体跟进了此案的报道。一时间孙志刚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引起了中央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开始从孙志刚案反思整个国家的收容制度。6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381号令,公布施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全国各地的收容所纷纷摘牌,旧的收容遣送制度逐渐被救助管理制度所代替。
      5、舆论监督有利于促进法制教育的完善。舆论监督所反映的大多是社会上的热点问题和现象,在曝光和披露过程中公众学习到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法治社会中人的主体观念、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对普及法律知识和提高全民的法治观念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规制和均衡
      随着信息网络的迅猛发展,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因此我们也需要对之加以正确引导,加强对舆论监督的规范和引导,以期更好地发挥它的积极作用。

    推荐访问:浅析 舆论监督 司法公正 影响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