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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腐败资产外流之路 流放之路17173有料社区

    时间:2019-04-17 03:23:58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如果说,外逃的官员还顾忌“晚年孤独”故而略加珍惜,那些不以外逃为目的的官员洗钱时则毫无顾虑了,人民币在他们手中变得毫不值钱,而这种挥霍也成为外流资金难以追回的重要原因
      在美国纽约曼哈顿中城,靠近帝国大厦的位置有一幢5层大楼,据了解,这幢大楼仅地产税一年就有4.5万美元,然而,买下它的人却从来没有在那里出现过。它的拥有者就是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外逃女巨贪”杨秀珠。
      6月28日,杨秀珠的司机杨胜华贪污、挪用资金案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这让“杨秀珠”这个名字再次跃入读者的视野。
      1996年杨秀珠斥百万巨资买下大楼以后,一直出租给别人,直到2003年案发潜逃,当时的楼上4层还是一些温州移民在使用,楼下的店面则租给了一家手提包店。
      这是中国外逃贪官中最为知名的一处房产,甚至引起了纽约当地媒体的好奇。其实,在曼哈顿,这样的房产并不罕见。曼哈顿岛以东的世界著名豪宅区长岛,就空着大量中国人购置的豪宅。一套至少300万美元的房子,来自中国的客人多数都能一次性付清。
      其实,以购买外国房产的方式向境外转移资产,只是近年来贪官们众多“搬家”手段中的冰山一角,它所暴露的也仅仅是其中一个环节。
      不得不提的“地下钱庄”
      要说,贪官向境外转移资产,就不能不提起一种原始的方式,叫做“蚂蚁搬家”。怎么说呢,就是把赃款随身携带,一次又一次的往返关内关外,类似于体力活。内地有一些代理机构提供专门跑腿的“水客”,可以提供这种运钱方式。这种转移方式的优点是不易追查、安全系数高,缺点是运量小、程序繁琐。
      随着金融业的发展,贪官往境外运钱的方法发生了演变,更多的贪官喜欢利用现代金融方式来直接、大量的往外“运钱”。比如虚构交易向外付款、境外关系人通过信用卡大额消费或提现等等方法。
      但2004年出台的《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这种行为的数额限制:向境外转移财产超过50万元的,必须经过国家外汇管理局;不足50万元的,由地方外汇局审批。相关材料显示,国家外汇局收到的50万元以上的资产转移申请少之又少,这说明,资产转移的通道,并不掌握在官方手中。
      那么,真正转移资产的阵地在哪里?2004年6月落马的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区委原副书记梁福钊向我们展示了资产转移的真实通道:地下钱庄。
      梁福钊于2004年5月底向区委请假称去北京办事,一去不回,随后辗转逃到柬埔寨。10月3日,自知无路可去的梁福钊向中国驻柬埔寨大使馆投案。佛山市检察院在梁福钊回国后对其实施逮捕。2006年,佛山市中级法院以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罪名判处梁福钊十五年有期徒刑。
      根据后来查明的相关资料,梁福钊挪用的601万元人民币、349万元港币绝大多数是通过东莞、南海等地的地下钱庄转移到境外的。
      梁福钊曾经在南海市任职,后来调职到佛山以后,仍然兼管着南海一家公司。这家公司的经理李永球是他一手提拔的,他成为了梁福钊从地下钱庄转移资产的关键人物。
      1997年至2001年间,梁福钊多次指示李永球把公司的钱划到东莞等地的地下钱庄。地下钱庄在收取高额的服务费用以后,兑换成港币再划给香港某公司,或者直接转移到境外的账户上。香港的那部分资产,梁福钊用来偿还自己欠下的大量赌债,境外的那部分,则是为自己外逃做准备。
      李永球所联系的地下钱庄,因为比较熟络,甚至允许先替借款人划款,再向借款人收取高额利息。例如李永球帮梁福钊转移一笔140万港币(折合人民币115万元)的资金,联系到了一个姓郭的男子,对方当即向香港转移了这笔资金,后来到李永球还款的时候,竟分三次还了162万元人民币。
      梁福钊转移的上千万元不过是地下钱庄运作资金的冰山一角。2009年至2011年,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成功破获的将近40个地下钱庄,涉案不法资金多达上千亿元人民币。
      事实上,无论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资产多么昂贵,它已经成为贪官“搬家”的必经之路。
      疯狂的“裸官”
      充其量,地下钱庄只是一个资金过渡的手段,贪官向境外转移资产,还需要一个必要条件:接应人。
      最近十几年,移民变得越来越方便,大量官员借此机会将亲属安置到国外定居,有的甚至将父母妻子全部“遣”往国外,只身一人在中国境内当官,这种现象越来越受到关注,被人称之为“裸官”。
      “裸官”对于这些官员来说有两个最大的好处:便于出逃、祸不及家人。
      在名噪一时的广东“开平”案中,许超凡、许国俊、余振东三人采取的“裸官”手段就非常值得研究。
      1994年至1998年,30多岁的许超凡时任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其间他贪污挪用了数亿美元用于在香港投资、炒股,结果血本无归。为了掩盖罪行,许超凡想办法让余振东和许国俊相继接替他当了行长,三人沆瀣一气,继续挪用资金,并积极谋划后路。
      据媒体报道,当时,余振东的妻子于绪慧给他们出了个主意,“你们买卖汇票经常接触美国人,我们可以买通一个美国人,然后我和他结婚,取得美国公民资格。立足美国以后,你们就可以过来,我再离婚和你复婚。”
      许超凡对这个建议连声称好。三人商量决定把妻子都“嫁”到美国,这样以后就能顺利潜逃。
      后来,于绪慧同另外两位贪官夫人通过商议,与跨国偷渡组织取得了联系,每人交了20万美元,由偷渡组织为其物色了三个美籍华人,并替她们办理了结婚证。这样一来,三位贪官夫人于1999年同时“嫁”到了美国,在随后的几年里,她们先后取得了美国公民资格。
      与此同时,许超凡所在的单位却完全没有察觉到这三人的动静,即使是有人了解到“许超凡的老婆跟美国人走了”,也不过是作为家长里短付之一笑,决计不会想到这竟是许超凡等人为潜逃美国下的一步棋。
      随后,许超凡等人展开了疯狂转移资金的行动。两年时间里,许超凡等人先后从银行划拨了多达4亿美元到自己账下,并通过香港的空壳公司转移到美国。2001年10月,充分敛财的许超凡等三人从广东出关,经香港逃往了美国,与“已嫁作他人妇”的妻子再度团聚。   许超凡等人的做法可谓“裸官”手段中的登峰造极之作,也实实在在体现了贪官们为求脱逃不择手段的狂态。
      另一个例子就是河南省高速公路局原局长童言白。童言白在担任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公司董事长一职时,修建许(昌)漯(河)高速,但这条公路在完工后的4年内大修多达4次,2004年初,正当有关部门准备调查此事,童言白却消失得无影无踪。
      经了解,原来童言白的妻子和孩子早就移民澳大利亚了,他的妻子罕见地于2003年年底返回国内探望童言白,事后证明这是一次有预谋的接应。2004年元旦,趁着全国都沉浸在节日的气氛中,童言白拿着护照和签证,与妻子经香港、菲律宾,抵达澳大利亚,至今在逃。
      有关人员称,许漯高速耗资9.57亿元,童言白拿了多少“黑钱”不得而知,但从公路4年4次大修看来应该不是个小数目,而这之间,移民澳大利亚的妻子和儿女起了难以估量的作用。甚至有人怀疑童言白的逃走路线都是其妻帮忙设计的。
      官员的亲属,本来与具体的贪腐行为无关,但在这种“裸官”过程中,则无疑起到了帮凶的作用。如非他们在境外兢兢业业的接收赃款、洗钱、置业,官员的外逃不会如此轻松。可以说,贪官的资金外流,很大程度要归功于贪官的境外据点。
      开个“皮包公司”
      贪官向外转移资产就像坐公交车一样,往往不能直达目的地,而是要经过很多中转站。香港、澳门两地就是近年来内地流向国外资产最为重要的中转站。
      2000年,当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原主席成克杰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处死刑时,许多人留意到,法庭的许多辩论,都围绕着一个叫李平的人展开。
      这个李平就是成克杰的情妇,于1992年移居香港。成克杰被有关部门调查的时候,李平已经买好了从香港到澳洲的机票,但终究因为想替成克杰开罪而未能成行。
      李平被捕后告诉办案人员,她曾经与成克杰约定结婚,打算先利用成克杰的权势挣一笔钱,放到境外,等到时机成熟,再和各自的配偶离婚,然后双宿双飞。
      原来,两人在案发前的几年时间里,一直通过香港这个中转基地进行屯资。1992年,李平持单程证移居香港以后,在香港开办了一家贸易公司,专门代理广西出口商品。仗着成克杰的背景,大肆网罗广西商贾与她做生意,风头一度盖过广西政府在港的窗口公司。
      其间,李平将女儿安置到了澳洲一位朋友家中,自己在香港花500万买了一套豪宅居住,时而迎接来港的成克杰。从1994年成克杰和李平跟广西银兴开发公司做的第一笔交易以来,两人敛财4100多万,通过香港商人张静海的帮助,全部转移到了境外的账户上。
      后来有人猜想,如果成克杰不被调查,他们两人是不是总有一天会双双外逃?可惜这一猜想无法证实,但可以肯定的是,外逃的大门已经向两人敞开:4100多万囤积良久的资金,加上李平的香港居民身份和她已经打通的前往澳洲的道路,她和成克杰要跑,估计谁也很难留住。
      有专家表示,香港、澳门这两个特区之所以这么受外逃贪官的青睐,是因为从内地到香港、澳门的港澳通行证很好办理,而从港澳出发去外国,许多地方又实行“落地签”甚至“免签”的海关政策,这比起从内地海关出境要方便许多。再者,港澳这两个地区本来就不是大陆司法的管辖范围,对于这些贪官来说,到了港澳就基本上意味着出境了。
      除此之外,外流资金也有通过其他中转地转移到境外的,例如通过英属维尔京群岛、巴哈马群岛等离岸金融中心。这些离岸金融中心专门从事外币存贷款业务,以非本国居民为交易对象。
      根据相关资料,部分腐败官员与企业在离岸金融中心注册一家国际业务公司,就可以将国内的资金转移到该公司,再从该公司转移至目的地国。
      洗钱引发资金外流
      贪官们向境外转移资产也并非全部为了外逃,很大部分只是为了洗钱。2003年潜逃至美国的杨秀珠就是典型例子。
      早在1996年,刚刚出任温州市副市长的杨秀珠就已经在美国大肆购买地产了。根据相关报道,杨秀珠当年托一位姓缪的商人买下了位于曼哈顿中城的一幢5层大楼,花费100万美元。1998年11月,杨秀珠又在被称为纽约第二华埠的皇后区法拉盛买下一套价值60万美元的房屋。此外,根据纽约市政府财政局的房产交易记录看,还有另外两套署名“Liu Xiuzhu”(与杨秀珠在美国的护照署名相同)的地产,成交日期均在1998年。
      这只是杨秀珠位于纽约的房产。据2004年温州市纪委通报的杨秀珠涉案金额2.53亿这一数字来看,恐怕还有大量的资产被杨秀珠安置于各地。杨秀珠一方面利用这些房产在国内司法机关的眼皮底下隐匿自己的真实资产数额,一面又狡兔三窟为自己谋了后路,及至她潜逃国外以后,她依然能通过收取租金,维持她在境外的活动。
      这种境外购置不动产的方式被一些办案人员誉为“一箭双雕”,既利用了投资的方式将资产转移至国外,又为自己以后潜逃埋下伏笔。因此,才会出现许多报道所写的那样:“这些中国富豪根本不用实地看房,就能够一次性的买下几百万美元的豪宅,买下后又长期空置,并且这些交易中留下的个人信息极少,这一切看上去都很不合常理。”
      另外的一个洗钱方式就是进赌场。
      厦门远华案最早落网的贪官之一、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在2000年1月被缉拿归案以后,跟办案人员如此交待他的资产情况:
      1993年9月,在马来西亚参赌:大赢39万马币,后换成13万美元,带回国交给岳父;
      1996年2月,又到马来西亚参赌:大赢十几万马币;
      1997年3月,去美国考察,在拉斯维加斯参赌:赢了近5万美元;
      1997年,到澳门参赌:大赢340多万港币,后换成43万美元交给岳父;
      1997年去香港,在公海上的一条赌船上参赌:赢了13万港币。
      1998年下半年,两次到澳门赌博:赢20多万元港币……
      逢赌必赢,如有神助,这是蓝甫这些彪悍数据带给我们的印象。但真实的情况是:曾三次陪同蓝甫赴澳赌博的工作人员说从没见他赢过。1999年上半年,蓝甫在北京学习,偷偷跑到香港赌博,一天一夜没有离开赌场,因为输红了眼,连大小便都不肯去,不但输掉350万元,还累得严重脱肛,疼得无法走路,拖着两条腿慢慢挪动,像是烂了屁股。提供赌资的赖昌星还学蓝甫走路的姿势嘲笑过他。
      蓝甫的如意算盘是通过赌博“赢钱”的经历来抹平自己那些无法说明来源的资产,可惜他极臭的赌运未能使他如愿。
      如果说,外逃的官员还顾忌“晚年孤独”故而略加珍惜,那些不以外逃为目的的官员洗钱时则毫无顾虑了,人民币在他们手中变得毫不值钱,而这种挥霍也成为外流资金难以追回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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