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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临床实习管理规定

    时间:2020-07-29 13:24:10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医院临床实习管理规定

      1. 目的:对实习生进行教育、培训及监管,保证实习生圆满完成实习计划,确保为患者提供安全的诊疗服务。

     2 2. . 范围:教学管理部、各科室、临床指导教师、实习生。

     3. 定义:无。

     4. 权责

     4.1 教学管理部:负责制定制度并督促执行。

     4.2 科室:落实实习生各项临床实践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4.3 临床指导教师:严格执行临床实践带教工作的各项规定。

     4.4 实习生:严格遵守医院临床实习各项管理规定。

     5. 制度 内容

     5.1 临床实习管理: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由医院教学管理部、实习科室共同管理。

     5.1.1 教学管理部管理 5.1.1实习轮转: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制订轮转计划并督促执行。

     5.1.1.2教育培训:制订岗前培训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1.1.3 交流座谈:召开实习代表座谈会,了解实习生的思想、学习及工作情况,征求实习生及科室教学工作的意见,强调实习纪律,表扬好人好事,指出存在的问题,交流实习经验。

     5.1.2 科室管理 5.1.2.1 临床实践教学工作:在科主任的领导下,临床指导教师

     严格按照《实习生培训计划》《教学查房规定》《临床教学讲座规定》《教学病例讨论规定》等要求开展教学工作,科室做好入科教育、临床实践培训、出科考核等工作。

     5.1.2.2 实习生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实习生考勤管理及实习鉴定工作。

     5.2 实习生要求 5.2.1 医德医风 5.2.1.1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认真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加强责任心,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培养爱伤观念。

     5.2.1.2 实习生要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注重集体主义观念。

     5.2.1.3 实习生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培养自学能力。实习中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和临床诊疗技能,提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5.2.2 业务学习:实习生要积极参加医院及科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学术报告和有关病例分析讨论等。

     5.2.3 临床实践 5.2.3.1 权限:严格遵循《医学学员行为监督制度》,在临床指导老师的监督下,开展临床实践学习。

     5.2.3.2 教学病历书写:实习生在实习科室均书写不少于 2 份教学用入院病历,经临床指导教师修改并签字。

     5.2.3.3 规范操作:实习生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避免差错事

     故的发生。

     5.2.3.4 尊重患者权益:实习生要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不得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

     5.2.3.5 不良事件上报:在发生或发现不良事件时,遵照《不良事件报告及根本原因分析制度》执行。

     5.2.3.6 实习评价:实习生出科时,认真填写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手册,接受科室给予实习评价。

     5.3 培训 5.3.1 岗前教育:实习生进入临床实习前进行岗前教育,内容主要涵盖医院情况介绍、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国际患者安全目标、医院感染、药物的合理使用、临床科室介绍以及相关的培养环节和要求等。

     5.3.2 临床能力培养:完成实习大纲要求的各科基本病种和基本操作的要求内容,培养临床技能和临床思维能力。在医院实习期间参与医院质量改进项目,如质量与患者安全项目,如感染控制项目、用药安全项目、国际患者安全目标等。

     5.4 考核 5.4.1 岗前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接受理论、技能考核,如考核不合格者需进行补考,合格后方可进入临床轮转。

     5.4.2 出科考核:出科前,由科室组织本科实习生进行理论考试和临床技能考试,了解实习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

     5.5 考勒管理 5.5.1 实习生要遵守医院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轮转排班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岗。科室实行考勤制度,出科时指导教师要将学生出勤情况如实记录在毕业实习鉴定上。

     5.5.2 实习生请销假规定 5.5.21 病假、事假在 1 天内由科室批准;2—7 天经科室同意,报教学管理部备案;7 天以上,经科室同意、学校批准后,报教学管理部备案,实习生需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单留存教学管理部和科室各 1 份。

     5.5.22 无特殊情况,不得口头、电话请假、销假、事后补假及任意延假。

     5.5.2.3 病假需持医院开具病假证明。请假按时返回并销假,否则按旷岗处理。

     5.5.3 实习生无故不参加实习者,按旷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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