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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15 13:21:01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廉江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廉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廉江市人民法院院长

     李建强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5 年主要工作 2015 年,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推进司法改革,坚持从严管理队伍,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 4329 件,办结 4183 件,比 2014 年分别增长 16.8 %和 16.4%。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76%,结案归档率为 89.98%;法官人均结案 76 件,同比增长 16.2%。在案件总量大且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全院积极应对,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审判任务,审判质效稳中向好。

     一、履行审判职责,维护公平正义 坚决惩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新收各类刑事案件765件,审结726件,同比分别增长22.01%和31.76%,案件量创历史新高。根据上级部署,积极参与“3+2”专项整治行动,严惩涉毒、涉黑恶、涉盗抢和涉赌、涉枪犯罪,审结该五类犯罪案件共 556 件 698 人。重点打击涉黑恶类犯罪,

     审结该类案件 49 件 72 人,其中包括张观娣、蓝建参加吴亚贤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林莫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帮助毁灭证据案。审结毒品犯罪案件 238 件 253 人、“两抢一盗”案件 153 件 165 人、开设赌场案件 67 件 156 人、涉枪犯罪案件 49 件 52 人。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生产、销售假药案件 12 件 12 人。严惩电信网络犯罪,审结李耀军等 7 人利用互联网诈骗案和吴虹等 12 人利用互联网开设赌场案。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全年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 2400 件,审结 2316 件,同比分别增长 23.08%和 19.14%。其中审结婚姻家庭及继承纠纷案 629 件,促进家庭和睦;审结买卖、借款、电信、保险等合同纠纷案 1054 件,维护市场秩序;审结劳动争议案 21 件,通过调解方式为某水泥公司 71 名农民工讨回欠薪 22.8 万元、促使某化工公司与53 名员工达成下岗补偿协议,弘扬诚信良俗;审结交通事故等涉及人身权、财产权损害责任纠纷案 565 件,保护弱者群体;创新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第二水泥厂破产案已办结,财贸水泥厂、石城水泥厂等破产案件正在稳妥推进,助力经济发展。

     强化执行关键举措,着力兑现合法权益。全年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163件,执结1137件,同比分别增长5.15%和 5.47%。执结标的金额 1.14 亿元,实际执行率 40.28%,执行标的到位率 67.06%。推进财产查控网络化、自动化建设,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涉农信社案件等专项执行

     活动,执结欠薪和追索抚养费、赡养费等案件 234 件;为农信社追回贷款金额 737 万元。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犯罪活动,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刑事案 4 件;将 500多人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其予以信用惩戒。6 宗案件因当事人被刑事立案或被列入失信名单而自觉履行。组织开展大型执行行动,成功执结车板镇龙头沙村民小组与部分村民土地纠纷、黎明农场与良垌镇平坡村民小组土地纠纷等十多宗涉群体案件。

     二、推进司法改革,完善科学机制

     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从去年 5 月份起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起诉或申请,一律当场登记立案;对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出具收案凭证,并以书面清单形式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并载明理由,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解决群众立案难问题。

     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选取刑庭、行政庭和安铺法庭作为改革试点,其中安铺法庭被确定为全省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在试点部门合理配置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按一定人员搭配模式科学组建审判单元,明确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落实主审法官责任制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促进依法公正高效办案。三个试点部门法官人均结案超 120 件,其中刑庭法官人均结案达 181 件。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于去年下半年在五个中心法庭全面铺开。推行院领导、审委委员参加合议庭办

     案制度,充分发挥院领导、审委委员在办案中的指导、示范作用,实现从审批案件到亲自办案的转变。院领导、审委委员全年办结案件 406 件。

     做好改革的准备工作。积极配合上级法院开展司法改革调研,摸清情况,查找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全院干警解读司改政策,引导干警提高认识,积极参与改革。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聘任一批合同制速录员,探索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优化审判辅助人员结构。根据要求,按时完成法官职务等级套改、法院资产清查、2016 年经费预算编报以及人民法庭主审法官、法官助理选任等工作,为推行法官员额制、人员分类管理、人财物省级统管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践行司法为民,提升服务水平

     服务法治廉江建设。加大司法建议力度,全年共发出司法建议 39 份,大部分建议得到积极反馈或采纳。其中《关于防止和减少强制拆迁案件的司法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召开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座谈会,指导金融机构规范放贷,防范风险。积极履行普法责任,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普法案例 40 余件次,其中 6 宗案件被湛江日报选为“以案说法”典型案例。组织开展“送法”活动 20 余场次,由法官深入基层巡回开庭,走进校园、军营讲法制课,走上街头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五个中心法庭积极参与地方综治维稳和社区矫正工作,安铺法庭联合当地司法所定期举办社区矫正对象法制教育活动。

     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实现裁判文书上网常态化,全年通

     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 2145 份,文书上网量居湛江市基层法院第一。举办“法院开放日”、“国家宪法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青团代表、在校学生等参加。加强信息化建设,机关 5 个审判法庭全部实现数字化,具备庭上证据展示、同步录音录像和上网直播功能。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信息,让司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监督和支持法院工作。

     提高司法便民水平。加强诉讼指引工作,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等新规定,及时修订诉讼指南。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设置电子触摸屏和信息滚动显示屏,方便群众查询案件信息、进展以及相关法律。启动诉讼文书电子送达,提高送达效率。完善网络信访系统,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成功化解多宗涉诉信访“骨头”案。全年信访投诉率仅为 0.25%,为湛江市法院系统最低。继续擦亮诉前联调工作品牌,全年成功调解各类纠纷 556 件。

     落实司法人文关怀。推行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圆桌审判、判前考察等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未成年罪犯非监禁刑适用率为 52.41%。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全年共为 13 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批准 116 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共 43 万元;向 19 名特困执行申请人、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 29.1 万元。

     四、坚持从严治院,强化自身建设

     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培养队伍政治素质。认真开展“三

     严三实”专题教育,院主要领导亲自给全院干警上专题党课,联合市检察院邀请高校教授为干警作专题讲座,引导干警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结合司法改革开展“理想坚守”大讨论、院领导与干警结对谈心等活动,确保干警思想稳定。在收案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全院干警特别是一线办案的同志勇于承担压力,加班工作,展现出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共有 3 个集体和 12人次受到上级表彰。

     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升队伍司法能力。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组织干警学习新法、参加业务培训,邀请上级法院业务专家来授课。全年参加各种培训 216 人次,干警全部完成在线学习任务,选派 5 人次到国家法官学院或高校深造。组织开展案例研讨、裁判文书评比、庭审观摩等活动,开展与其他法院的业务交流,促进法官司法能力的共同提升。建成图书室、阅览室,为干警提供更好的学习场所。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学术研讨,一篇论文获市政法重点课题优秀调研文章一等奖。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廉洁司法集中教育”等专项教育活动。邀请上级法院、市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为干警上党纪政纪教育课,组织干警到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学习。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定期向干警发送廉政警句格言和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提醒告诫干警廉洁自律、公正司法。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随案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由法官签订廉洁司法承诺书,强

     化当事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受理并核查群众的投诉举报 9 件(次)。认真接受上级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发扬成绩,整改问题。

     一年来,我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先后邀请罗州街道人大代表团、市政协主席团到我院视察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见证案件执行、庭审评查。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情况,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整体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调研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听取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跟踪督办人大常委会批转的信访案件及代表、委员关注案件,并及时答复。

     各位代表,我院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的正确领导、上级法院的有效指导、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各位代表、委员,以及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与不足,主要是:案件总量多且呈不断增长态势,办案压力大;案件质量略有下滑,办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官化解社会矛盾、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还要不断提升;干警观念转变慢,缺乏改革创新精神,对司法改革有畏难和观望情绪;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后就依法行政向行政机关提出的建议不多等。对此,我院将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

     2016 年工作设想 2016 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司法改革全面铺开之年,是廉江市奋力建设“环北部湾县域中心城市”目标之年。我院将坚持党委领导、上级法院指导,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面履行审判职责,推进司法改革,强化服务大局,落实司法为民,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队伍建设要有新成效。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不懈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引导全体干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加强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提高法官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是服务大局要有新作为。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公正司法,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办案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形象公正。严惩暴力性犯罪、涉黑恶犯罪、多发性犯罪、涉毒、涉赌、涉枪犯罪以及制假售假等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依法审理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好企业破产、征地拆迁和劳资纠纷等案件的审理工作,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新常态。

     三是司法为民要有新举措。综合运用互联网、12368 司法服务热线、官方微博等信息科技手段,优化网上竞拍便捷服务和在线诉讼服务,满足公众实时、远程、便捷获取司法信息的需求。加大对困难群众的诉讼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充分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继续拓宽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加快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延伸窗口服务功能,打造功能齐全、效率更高、群众满意的诉讼服务平台。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继续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

     四是司法改革要有新突破。总结和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入研究审判权运行规律,宣传改革举措和成效,营造司法改革良好氛围,为在全院全面铺开司法改革积累更多经验。完善立案登记制,推动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结合司法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切实做好法官员额改革和其他人员岗位调整、职级配置工作,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符合规律的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更加有力的措施狠抓队伍建设,以更加进取的精神落实司法改革,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推进依法治市,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廉江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廉江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法定审限内结案数除以

     总结案数(包括延长审限后结案数)所得到的比率。

     2、“3+2”专项行动:2015 年,省委、省政府提出“继续抓好严打工作”的要求,省公安厅作出了开展“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的部署,“3”即省厅确定的涉毒、涉黑恶、涉“两抢一盗”犯罪活动,“2”即湛江市结合本地实际自行选定的“涉赌”和“涉枪”犯罪活动。

     3、实际执行率:实际执行完毕、和解并履行完毕结案数与执行结案数之比率。

     4、立案登记制:是一种与立案审查制度相对应的立案制度,是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要求,只要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符合要求的起诉状,法院无需审查,就应立案登记。该制度目的在于降低法院立案门槛,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努力保障当事人诉权。

     5、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审判权是指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判的一种国家权力,运行机制是指影响运行的结构、功能及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方式等因素所构成的体系。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是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核心,改革的重点在于解决审判权独立性不足、功能定位偏差等问题。未来的改革方向将是明确法官独立审判权问题,提高法官职业化程度;明确法院内部权力运行问题,限制院、庭长实行行政性的管理权,减少或取消对案件裁判结果的审批,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

     6、法官员额制:即法官的编制限额。即从编制上确定法

     官数量的制度,它是法官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目的是通过控制法官数量等措施,促进法官队伍精英化、专业化,提高法官队伍素质。

     7、信访投诉率 :来信来访、投诉案件数占生效案件总数(包括执行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比例。

     8、未成年犯罪非监禁刑适用率:未成年罪犯判处非监禁人数与未成年全部罪犯的比例。其中非监禁人数是指:罪犯判处中,判处为免于刑事处罚,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管制,单处附加刑的罪犯。

     9、三大公开平台:为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周强院长在 201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上首先提出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并要求选择部分法院开展试点工作,这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的一项重大举措。

     10、诉前联调:2011 年以来,广东各地形成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牵头、综治办协调、法院为主、各方参与”的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机制,目标是将矛盾化解在诉讼前,以减少诉讼成本,增强矛盾化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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