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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枫桥经验

    时间:2022-08-06 15:35:06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浅谈枫桥经验,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浅谈枫桥经验

    浅谈枫桥经验4篇

    【篇1】浅谈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的当代价值及对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启示刘靖北2013年11月21日14:4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今天,我们总结弘扬枫桥经验,最重要的是领会其中孕含的精神实质和实践价值,在新的形势下坚持好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

    一、弘扬枫桥经验中蕴含的创新精神,推进群众工作的时代化。“枫桥经验”是在1963年开始的全国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在浙江省诸暨县枫桥区(即今诸暨市枫桥镇)创造的,其基本精神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毛泽东同志充分肯定了“枫桥经验”,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此后的50年,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及枫桥镇始终坚持”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并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不断丰富和拓展“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把处理敌我矛盾经验发展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经验;
    由政治斗争的实践转为社会治安的实践;
    由社会治安发展到包括民事调解在内的综合治理,直到今天,发展为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和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这就是“枫桥经验”历久弥新、保持蓬勃生机和活力重要奥秘。当下坚持贯彻群众路线,一方面,一定要继承以往创造的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传统,不能借口创新而轻易抛弃。另一方面,一定要坚持与时俱进,根据新的形势任务的变化不断赋予贯彻群众路线新的时代内涵,始终保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旺盛生命力。

    二、弘扬枫桥经验中蕴含的科学精神,推进群众工作的科学化。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全国许多地方存在“捕”、“关”、“判”、“杀””的“左”做法。在运动初期,枫桥的部分干部群众也希望采取这种激烈斗争方式。针对这种情况,当地党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发动群众开展了“武斗好还是文斗好”的大讨论,广大干部和群众形成了一致看法:“武斗斗皮肉,外焦里不熟;
    文斗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特别是其“对敌斗争,处理治安问题,解决民间纠纷,等等,都要教育人、改造人”的观点和做法,是符合社会主义原则和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枫桥经验在此后的发展中,始终贯穿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比如 “四类分子”没有了,就及时把工作着力点放到了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上,创造了“群防群治”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新经验,等等。正因为枫桥经验是实事求是、尊重规律的,因而它才是能够持久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当下坚持枫桥经验,必须深刻领会枫桥经验中的科学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推进贯彻群众路线的科学化,防止贯彻群众路线、开展群众工作的“尾巴主义”和“命令主义”两种错误倾向。

    三、弘扬枫桥经验中蕴含的民主精神,推进群众工作的民主化。“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本身就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改造“四类分子”中运用和体现。依靠发动群众,让人民当家作主,是群众路线也是“枫桥经验”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所在。本人认为,群众路线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动作形态,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重要形式。当下,我们应当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高度中来看待其价值和意义。群众路线语境中的民主,贯穿于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各个环节,它与目前流行的各种参与型民主相比,可以说是一种更广泛更真实的民主。在制定政策时,要深入群众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尊重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使各项决策和措施更加符合实际。在推动工作时,要教育群众、组织群众,把党委政府的决策,化为群众的自觉认识和行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把党委政府的决策化为群众的实践成果。在检验成效时,要以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人民群众是否真正得到实惠、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根本标准,切实把人民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四、弘扬枫桥经验中蕴含的法治精神,推进群众工作的法治化。枫桥经验诞生于阶级斗争的年代,初始阶段具有强烈政治化的色彩,但是它通过发动和依靠群众,开展说理斗争,没有打人,更没有捕人,就能够把“四类分子”改造为新人,达成了捕人少、治安好目标。这说明,从一开始,枫桥经验就表现出对人的权利的尊重,对和谐和秩序的追求,这正是法治精神的体现。随着时代的发展,条件的变化,枫桥经验不断演变为一种促进群众矛盾化解、基层社会善治的经验。这种经验着眼于法治建设的本土传统与现代法治文明的内在统一。比如在民事纠纷调解中,当地的村规民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这些村规民约,上合国家大法,下合社情民意。这也是枫桥经验具有生命力和普遍价值的重要原因。当下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就是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把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结合起来,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这是“枫桥经验”所蕴含的法治精神的必然要求。

    五、弘扬枫桥经验中蕴含的人本精神,推进群众工作的人性化。枫桥经验产生于“左”倾严重的年代,但它没有打人,没有捕人,更没有杀人,而是通过说服教育的办法,就把“四类分子”改造为社会主义新人。这与许多地方“关一批”、“判一批”、“杀一批”的做法相比,无疑从一开始就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保护、对人的尊严的尊重。粉碎“四人帮”后,当地党委政府又运用这一经验,率先为“四类分子”摘帽,并率先允许“四类分子”子女参军、读大学等等,同样体现了枫桥经验中蕴含人本精神。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枫桥经验闪烁着人性的光辉”。这无疑是枫桥经验具有持久生命力的重要原因。当下,我们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就要弘扬枫桥经验中的这种“人本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把群众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关心群众的冷暖疾苦,解决群众切身困难,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始终保持与群众密切的联系。

    【篇2】浅谈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是浙江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于1963年,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
    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此,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196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发出指示,把“枫桥经验”推向全国。从此,“枫桥经验”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

    基本简介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 ,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

      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

    产生背景

      1962年9月,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要进行一场以克服单干风,抓阶级斗争,并以清账目、清财物、清仓库、清工分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3年5月,中共中央制定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中共浙江省委为贯彻“前十条”,组成省委工作队,在诸暨枫桥区的枫桥、新枫、视北、视南、栎江、檀溪和东溪等7个公社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试点工作。

      1963年7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进入对敌斗争阶段,经过20天时间的摸底调查,查出7个公社共有比较严重的破坏活动的“四类分子”(即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163名。当时党内对阶级斗争估计得过于严重,使得不少基层干部和少数工作组成员将农村形势看成“漆黑一团”,把“四类分子”看成“铁板一块”,主张“逮捕一批,武斗一遍,矛盾上交”,以此来打开运动的局面。

      针对这一情况,浙江省委工作队组织基层干部群众学习中央《关于抓紧进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的批示》中对坏人坏事“必须以教育为主,以惩办为辅”的意见,引导他们敞开思想,展开辩论。

      在此基础上,浙江省社会主义教育工作队引导社、队干部统一了对敌斗争的方针政策的认识。试点公社以生产队为单位,由全体社员对“四类分子”进行“全面评审、重点斗争”,根据他们的实际表现区别对待。先评守法的,给予适当鼓励;基本守法的,指出好的地方,批评其不足之处;有一般违法行为的,给予严厉批评;对有严重破坏行为的,作为评审的重点,由群众批判斗争。最后,枫桥区没有逮捕一个人,就制服了有违法行为的“四类分子”。

      时值公安部领导到浙江指导工作,发现枫桥区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没有捕人,依靠群众用说理斗争制服“敌人”的经验,就向正在杭州的毛泽东作了汇报。毛泽东听后指示要好好总结这个经验。公安部派人到枫桥进行了实地调查,最后形成了《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即“枫桥经验”。

    发展进程

      21世纪以来,为了适应时代的要求,“枫桥经验”贯穿“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建设”的理念,提出了“以人为本,依靠群众;
    抓早抓小,就地化解;
    维护稳定,建设小康”的思路,形成了“靠富裕群众减少矛盾,靠组织群众预防矛盾,靠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新经验,实现了“矛盾少、治安好、发展快、社会文明进步”的良好局面。

    “枫桥经验”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是发挥政治优势,相信依靠群众,加强基层基础,就地解决问题,减少消极因素,实现和谐平安。“枫桥经验”在推广应用中不断创新发展,凝聚了枫桥广大干部群众在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实践中的创造。

    全国推广

      1963年11月,在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公安部作了题为《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的发言,向全国推广“枫桥经验”。1963年11月20日,毛泽东对该文件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由此,一场轰轰烈烈的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热潮在全国展开。

    “文化大革命”初期,“枫桥经验”受到冲击。1971年,中央重新肯定了“枫桥经验”。1973年,公安部派人到枫桥蹲点,恢复推广“枫桥经验”,同时开展挽救“失足人员”工作。

    粉碎“四人帮”后,枫桥区干部群众开始对“四类分子”进行摘帽工作。1978年5、6月间,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在枫桥区7个大队开展评审摘帽试点。他们认为,枫桥区的“四类分子”基本守法,犯法的只是极少数。在这基础上,枫桥的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在全国率先给“四类分子”摘帽。到1978年底,枫桥区的绝大部分“四类分子”已摘帽,为全国开展的给“四类分子”摘帽工作提供了借鉴。

    枫桥经验

      1963年11月20日,毛泽东为“枫桥经验”批示

      “枫桥经验”之一: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为此,枫桥在各居委会、村,甚至在一些重点企业都建立了相应的调解组织。近年,枫桥镇共成功调处民间纠纷1000多起,调处成功率达97.2%,其中80%的纠纷在村一级就得到了解决。

    此外,枫桥镇在健全普法工作网络的基础上,每年投入20多万元用于法制宣传教育,并对曾经有过违法行为的人员,坚持“不推一把拉一把,不帮一时帮一世”的原则。

      “枫桥经验”之二:帮扶刑满释放人员

      五年来,枫桥200多名刑满释放人员中,绝大部分人已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改好率达99.15%,有的人成了致富能手,有的人还入了党,当上了村干部。

      “枫桥经验”之三: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新模式

      随着经济发展,枫桥镇还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推出新的管理模式,统一为外来员工解决住房和子女入学等问题,每年还评比“十佳外来优秀青年”,授予中高级人才以“荣誉镇民”称号。

    【篇3】浅谈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

      “枫桥经验”之一: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为此,枫桥在各居委会、村,甚至在一些重点企业都建立了相应的调解组织。近年,枫桥镇共成功调处民间纠纷1000多起,调处成功率达97.2%,其中80%的纠纷在村一级就得到了解决。

    此外,枫桥镇在健全普法工作网络的基础上,每年投入20多万元用于法制宣传教育,并对曾经有过违法行为的人员,坚持“不推一把拉一把,不帮一时帮一世”的原则。

    枫桥经验图片陈列室

      “枫桥经验”之二:帮扶刑满释放人员。

      五年来,枫桥200多名刑满释放人员中,绝大部分人已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改好率达99.15%,有的人成了致富能手,有的人还入了党,当上了村干部。

      “枫桥经验”之三: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新模式。

      随着经济发展,枫桥镇还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推出新的管理模式,统一为外来员工解决住房和子女入学等问题,每年还评比“十佳外来优秀青年”,授予中高级人才以“荣誉镇民”称号。

    [编辑本段]

    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5周年

      

    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5周年大会

    11月24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浙江省委在浙江绍兴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5周年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周永康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永康强调,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当前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一心一意保增长,千方百计保民生,全力以赴保稳定。要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认真学习运用“枫桥经验”,坚持抓源头、抓苗头、抓基层、抓基础,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周永康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浙江省和全国各地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几十年来,“枫桥经验”在推广应用中不断创新发展,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枫桥经验”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是发挥政治优势,相信依靠群众,加强基层基础,就地解决问题,减少消极因素,实现和谐平安。这是一笔宝贵财富,要一以贯之坚持,不断丰富发展,与时俱进创新。

      周永康强调,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要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重视关心群众疾苦,把扩大内需的投资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上,全力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让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坚决避免因决策失误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不稳定因素。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夯实基础,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把党的领导与群众路线紧密结合起来,把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把基层的力量资源有效整合起来,使基层组织成为维护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充分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主体作用,使平安建设成为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和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建设、人人共享的平安建设新格局。

      周永康强调,要把学习“枫桥经验”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与充分发挥我国调解制度的独特优势结合起来,减少诉讼对抗,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
    与建立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形成人民群众合法理性地表达诉求、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

      周永康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认真听取群众的利益诉求,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加强思想教育并重,千方百计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要随时掌握社情民意,把工作做在前头,把功夫用在平时,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要积极疏导、有效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敏感问题,坚决防止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使个体矛盾演

    周永康出席会议并讲话

    变成群体矛盾,让小事情发展成大事件,坚决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稳定。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不当、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等造成影响社会稳定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主持会议。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绍兴市委书记张金如在会上就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平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情况发言。会前,周永康、孟建柱等还参观了"枫桥经验"在浙江图片展。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等出席会议。

    立足稳定和发展
      ——浙江诸暨“枫桥经验”纪实

      本报记者袁亚平

      位于浙江省诸暨市东部的枫桥,是一个经济、文化名镇,现有人口4.76万人。镇里楼房林立,店铺相挨,快、慢车道和绿化带井然有序。

      枫桥人民安居乐业。17年来,没有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没有发生凶杀案件,也没有因民间纠纷调解处理不当激化而成的刑事案件。近6年来,枫桥刑事案件发案数一直控制在万分之八左右,78%的纠纷都在村一级得到处理。

      枫桥经济稳定发展。去年全镇农民人均收入6025元,综合经济实力进入全市十强。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

      在枫桥镇的陈列室里,展示着具有历史意义的照片和图文。60年代初,枫桥的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1963年11月,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诸暨市委书记王国伟告诉记者,36年来,“枫桥经验”在不断丰富和发展。直到现在,形成了“党政动手,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具有时代特征的“枫桥经验”,实现了“矛盾少、治安好、发展快、社会文明进步”的良好局面。

      改革开放使枫桥的社会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由于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新的矛盾。一些企业陷入困境、企业债权债务增多、出现下岗职工等等。解决这些问题,就要着眼于稳定这个大局。

      枫桥一家拥有200多名职工的集体企业,出现严重的资不抵债,生产经营难以为继,职工人心浮动。当地干部着手解决此事时,得知步森集团正要上一个生产西裤的分厂,便牵线搭桥。步森集团有市场、品牌和营销管理的优势,这家企业有场地、厂房和熟练工的基础,两者“情投意合”。这家企业被步森集团兼并后,当年就形成30万条西裤的生产能力,创产值1700万元、利税200万元。

      记者到步森集团实地一看,新颖的大楼,明亮的大厅,电梯间里像宾馆一般铺着“星期三”的地毯,每天更换,这家创建于1984年的服装企业,去年销售衬衫452万件,上交国家税收643万元,成为中国服饰行业最大的企业之一。

      步森集团党支部书记寿能丰对记者说:“我们集团在枫桥落地生根,光工人就有2000多人,没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不能发展的。有好多地方的政府和部门许诺给优惠政策,邀请我们集团总部迁过去。但集团董事会始终没有动摇,不能离开枫桥这块宝地。”

      日本商人、韩国商人和我国台湾省商人,经常来枫桥谈生意,下订单,有的一住就是一两个月。一位在枫桥经营水煮笋的日本商人说:“枫桥好,枫桥是一个宁静的好地方。”

      发展是稳定的基础

      一路过去,山上全是翠绿的竹林。山路两旁的毛竹又高又密,夹成一条绿色的甬道,汽车就从中钻过去。

      记者到了山里的岫山村,村里办公室的墙上悬挂大镜框,中共中央组织部授予的光荣称号:“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党支部”。

      “我们这个村过去又穷又乱,现在变成全国先进,这正好说明了经济发展是稳定的基础。”村党支部书记王水方对记者说。

      岫山村原是有名的贫困村,由于穷,村民偷伐山林成群,赌博成风,邻里不睦,纠纷不断。

      1993年底,退伍军人王水方出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村里组织群众成立了禁赌协会、敬老协会、计划生育协会、法制宣传组、帮教帮扶组和护村队,修订了村规民约,整顿了村风。要使人心定,关键在致富。村干部想尽办法筹集资金,自己买织机,鼓励村民买织机,全村几乎户户有织机,人人有工做。白布坯源源不断地运出山,信息和资金源源不断地进了村。村里修筑了5公里长的水泥村道,开发了2800亩竹林,开辟了竹笋生产基地,接通了自来水,开通了有线电视,安装了程控电话线路……村民人均收入从1993年不足700元变成去年5100元。村民乐得咧开嘴:“吃水不用提,走路不带泥,家家有电视,电话不稀奇。”

      这个由国家服装协会命名的“中国名品衬衫之乡”,已有34家上规模的衬衫企业和“步森”、“开尔”、“海魄”等知名品牌,年产衬衫2500万件,年创产值9.38亿元,实现利润7580万元,上交国家税费1500万元。

      去年枫桥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7亿元,跨入绍兴市首批小康镇行列。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众多的就业机会和致富门路,使枫桥4.5万余名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并吸纳了一大批外地务工经商人员,现已有11家外地企业在枫桥落户。

      稳定需要一套机制

      “在现阶段,影响农村稳定的突出因素是人民内部矛盾。这些矛盾是改革、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可预见、可调节、可疏导,只要主动预防、及时化解,一般不会酿成大的事端。枫桥已经初步建立了有效的预防和化解矛盾的工作机制。”诸暨市委副书记蔡汉良对记者说。

      这套工作机制为: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保证预防化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理。枫桥镇的村、企业层层建立了治保调解组织,全镇现有152个治调组织,608名治调人员,还有一支155人的治安信息员队伍。

      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建立一个反应灵敏、能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预警体系。镇党委、政府两个月召开一次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分析预测社会治安、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特点规律。每年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的信息有200余条,为预防和化解矛盾提供了重要依据。

      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努力减少矛盾,尽可能避免纠纷。抓好与农民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问题,抓好重点季节的预防工作。每年“双夏”大忙季节来临前,村干部都要集体检查一遍电线、沟渠、机耕路和山塘水库,该修补的及早修补,该抢建的及早抢建,防止村民因争水、争电、争路发生矛盾和冲突。

      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力争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1993年以来,全镇共发生各类纠纷2276起,调解处理成功2188起,成功率达96.15%,基本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事情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有了这样一套工作机制,诸暨的社会稳定就有了保障。哪怕是遇到了突发性事件,镇和村里的干部也能沉着处理。“苗头抓早,矛盾抓小。无事不要生事,有事不要怕事。”诸暨镇的一位年轻干部说。

      发展需要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强化教育”,“要有好的产品,首先要有好的人品”,“改善生态环境,先改善心态环境”……记者在枫桥镇采访时,步入海魄服饰有限公司,格调不俗的企业文化新风扑面而来。

      教师出身的海魄公司董事长陈茂水对记者说:“我们有着‘枫桥经验’的良好传统,应该说外部环境不错,关键在于企业内部要有一个安定团结的生产环境。企业要发展,要对社会有用,首先要有好的人品。”

      海魄公司建立了企业党支部、工会、团支部、妇代会,办起了图书室、活动室,建起了墙报、黑板报,创办了企业报和职工学校,发起了“读好书、干好事、做好人”活动,使全体职工在浓厚的文化氛围中受到教育和提高。

      “八小时内是企业文明守法的职工,八小时外是社会文明守法的公民。”步森、海魄等企业经常举办外乡务工青年培训班,鼓励他们学文化、学技术、学法律。

      在枫桥,村村设法制宣传亭,户户有普法教育书。每年,都由司法所牵头举办大型法律知识竞赛,政府出资购买普法读本送到家,有线电视、广播不断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农民法制意识。乡镇和各村普遍开展创“文明村、文明户”、做“文明人”活动,有80%以上的村达到了文明村标准。

    【篇4】浅谈枫桥经验

    发展创新“枫桥经验”加强基层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根据县司法局的统一安排,我所学习了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枫桥经验”。通过学习了解,感到枫桥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楷模,他们的许多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

    一、基本情况

    枫桥镇地处“西施故里”——诸暨市东北部,是一个有着1000多年建镇史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镇域面积165平方公里,辖84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总人口9.6万人,其中常住人口7.6万人。2007年全镇实现生产总值19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995元,跻身浙江省发达乡镇行列第24位。

    二、“枫桥经验”的主要特点

    自1963年以来,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的“枫桥经验”不断发展和完善,目前已成为具有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新经验。“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是:努力化解矛盾,就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工作机制是: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一是整合资源,健全联创网络。建立健全联创网络,实行同 责、同权、同利;
    设立司法、调解、信访、维权等四个服务窗口,做到统一力量、统一办公、统一运作,形成了各个机构一个场所办公、各类案子一个口子受理、各项工作一个目标的综治工作“大格局”,实行综治工作驻村指导员制度。

    二是健全机制,规范联创轨道。枫桥镇主要建立健全了五个方面的机制,具体是:联勤机制、联调机制、联防机制、联治机制、联创机制,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党政领导,中心牵头、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规范联创格局。

    三是创新方法,注重联创实效。建立干部维稳工作 “三包”责任制,实行分管领导“包线”,党政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探索出一套预防和就地化解矛盾的“四先四早”工作方法。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创造了“三帮三延伸”工作方法。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中,探索出了“抓住诉前环节,进行普遍指导;
    抓住诉时环节,实行跟踪指导;
    抓住诉中环节,进行个别指导;
    抓住诉后环节,进行案例指导”的四环调解工作指导法,实现了法院审判与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

    三、学习收获

    “枫桥经验” 历经45年不断总结和创新,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抓基层,打基础,紧紧依靠广大干部群众,就地解决矛盾纠纷。我作为政法战线的一名司法行政工作者,学习“枫桥经验”的目的就是,查找我镇司法行政工作的差距和不足,发展创新“枫桥经验”,推动我镇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增强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提高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于人民群众、服务于社会的能力。

    基层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一线组织和前沿阵地。它和基层派出所一起,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履行着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能。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对于加快我县依法治县进程、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提高认识,增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们要把“枫桥经验”放到司法行政工作大局中去统盘考虑、整体推进,以发展促稳定,以稳定保发展,用发展的思路谋划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用发展的理念解决影响稳定的各种问题。一是要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深化“三个认识”。要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司法所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明确肩负的重要政治和社会责任;
    要进一步提高对司法所现状与新形势下任务要求不相适应问题的认识,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现;
    要进一步提高对执政为民、执法为民重要性的认识,把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筑牢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二是紧密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三个结合”。要把理清思路与推动具体问题的解决相结合;
    要把依靠国家、上级与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相结合,争取最大社会效益;
    要把上级的决策部署与本地实际情况相结合,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逐步推进,务求实效。三是加强领导,务实苦干,抓好“三个落实”。切实把组织建设落实到位,全面把握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主动权;
    切实把作风建设落实到位,真正把司法所建设成设施完善、机构健全、人员充实、管理有序、工作规范、保障有力、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基层政法组织;
    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尽快制定本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全面提升基层司法所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目标,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步伐。

    发展创新“枫桥经验”,我们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强化基础抓落实,进一步实行工作重心下移,为基层基础工作提供有效保障。我镇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以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中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一是总体规划,分步实施;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三是量力而行,适度超前;
    四是积极推进,注重实效。

    (三)开拓创新,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

    发展“枫桥经验”,就要坚持以民为本,依靠群众,就要坚持完善制度,注重长效。根据我镇实际,重点从三个方面全面推进。

    第一,加强业务建设,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工作要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调防体系,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努力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建立紧急预警机制,有效控制矛盾纠纷。按照“预防在先,警示在前”的原则,建立了纠纷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健全排查机制,积极预防纠纷发生。强化调处处置机制,预防纠纷扩大升级。继续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稳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推进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等预防和治本工作。积极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法律服务网络和机制,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领域,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充分利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资源,以“百姓说试点”为依托,逐步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工作整合在一起,构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综合服务平台。同时,加强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政法机关的配合,协调联动,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建立健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情报信息网络机制、疏导调解机制、齐抓共管机制和领导责任机制,全面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教育管理,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进一步完善队伍管理体制,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建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要认真分析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发现和把握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找准司法行政职能与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维护稳定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切实做到执法为民,以良好的形象和一流的业绩赢得全社会的信任和尊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三,加强制度建设,科学规范所务管理,保障司法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坚持依法管所、从严治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要建立健全司法所人员守则、接待、文明用语、值班、办公室管理、内务卫生、廉政建设、行为规范、工作目标以及司法所考核等一系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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