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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管理规定(印刷版)

    时间:2020-09-18 13:33:28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常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目录 Contents

      1、前言

      2、施工单位进场资格审定资料

      3、图纸及技术资料

     4、申请装修程序

      5、一般条例

     附录一 装修须知

      附录二 装修工程施工及安全指引

     附录三 承诺书

     附录四 装修申请表

     前言 1、 本规定载列重要资料,只供贵户设计师或承造商作为参考之用,而本规定内所有规则及条款亦在帮助贵户更有效且迅速地对单元装修工程进行规划及组织施工作业。

     贵户于详阅本份规定后,请在本规定的承诺书上签署遵章,并连同已填清楚的资料,交回物业公司,以证明贵户承诺遵守本规定所列规则及条款。贵户亦有义务,通知受雇于贵户之设计师及承建商,同样须遵守这些条款及规则。

     2、 施工单位进场资格审定资料 1)

     **市室内装修或建筑安装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市室内装修或建筑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 图纸及技术资料 以下图纸及技术资料有助于贵户及贵户所雇设计师开展工作。

     1)

     公制 1:50 或 1:100 的比例制图。

     2)

     电力。

     住宅楼已安装供电线路连接贵单位的电源控制箱,为贵户提供室内电力供应。

     3)

     住宅设有电话系统、数字电视系统、安防系统。

     ① 住宅楼预留电话直线讯号,以方便贵户向电信局申请直线电话。

     ② 住宅预留有线电视系统于贵户,以方便贵户直接入网。

     申请装修程序 1)

     贵户在装修前请向物业公司业主服务中心提供一式两套比例 1:50 或 1:100 的设计图,并提供依照下述要求的详尽图纸及技术资料说明,如有必要,阁下将被邀请与物业公司业主服务中心进行磋商。

     2)

     在接到贵户所递交图纸及资料的五个工作日内,物业公司业主服务中心将会书面通知贵户,批准与否或提交修改的要求,如物业公司业主服务中心认为所递交的资料不清楚或不完整或认为贵户的方案需做出修改,贵户必须另行递交有关图纸,并依有关程序重新办理事项申请;如装修项目含墙体或管线拆、改、移位等特殊改造要求时,则需相应延长审批时间。

     3)

     在未收到物业公司业主服务中心的书面批准前,贵户不可开始装修工作。某些工程必须依法事先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而物业公司有出具之有关书面审批文件,并不代表贵户不需要取得政府部门的法定许可。

     4)

     贵户装修工作开始前,必须清楚以下物业公司之要求:

     ① 装修工程专项保险

     ② 工人操作守则 ③ 临时水电使用方法 ④ 动火作业规定 ⑤ 运输材料 ⑥ 余泥及垃圾清运方法 ⑦ 物业公司与贵户紧急联络方式 ⑧ 装修规定 5)

     审批及押金 贵户收到物业公司书面批准后必须交付以下费用:

     ① 装修押金:每户人民

     1000

      元整。

     单位装修完毕后,经物业公司检查无误,并确认签字一个月后,上述装修押金将全额退还。单元装修押金由业主或施工单位支付。

     ② 建筑垃圾清运费:按政府文件规定执行。

     ③ 临时出入证押金:每张人民币 20 元,遗失者押金不予退还。

     ④ 出入证工本手续费:每张人民币

     5 元。

     以上费用用于装修工程前开始向物业公司缴纳。

     6)

     装修押金 ① 贵户所缴纳之装修押金用于支付装修过程中,贵户所雇请之施工队,未能于装修工程完成后,清理遗留废物所必须缴付的清理费用或因装修工程而造成公共部位或相邻单元受损之修补费用等,如果押金不足以支付所有费用,物业公司有权追收不足金额。

     ② 如无上述情况,经物业公司初验及一个月后的复检均合格后,押金予以退还。

     4、 一般条例 1)

     所有涉及消防、空调安装、给排水及外墙有关部分的施工,必须在物业公司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请贵户将拟请施工单位报与物业公司,以便审查其资质。

     2)

     所有电器的安装,必须遵照低用电规程和物业公司有关规定,并获批准后才能施工。

     3)

     所有单位入户门不得伸展至公共地方包括走廊。

     4)

     未经批准,所有外墙不许安装招牌及广告,以免影响建筑物外观,并获批准后才能施工。

     5)

     不可阻挡消防通道安全门,紧急出入口灯箱,消防栓。

     6)

     贵户在未获得分公司的书面特别批准下,不得挖槽、切割、砍凿或雕刻地板,拆改该构墙,以及与相邻单位共用之隔墙。任何程序:包括凿刻、钻洞等均不许危及地板、天面及梁、

     柱等结构。如果发现有任何违例,贵户有责任自行支付修复损坏部分的所有费用。物业管理人员将要求立即停止该户的一切装修工作,直至对所有损失作出全面的评估为止。

     7)

     任何物业公司之审批,并不代表对方案中技术参数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之设计、材料、规格、性能及效果。倘若设备与材料发生问题而引起任何后果,概由贵户负责。

     8)

     如有必要物业公司始终有权要求贵户对已审批及已完成的工程做出改动。

     9)

     贵户装修方案一经付诸实行,不论其全部或部分,皆视作贵户同意接受本装修规定所订立之条款 10)

     贵户必须于施工前或施工期间,在单元门张贴有物业公司发出的批准《施工许可证》,以便物业管理人员检查。

     11)

     装修期间,单位入户大门必须关闭。

     12)

     贵户所雇施工人员,应与物业公司紧密配合互相尊重;如发生矛盾,应由双方协商解决,严禁在小区范围内发生打骂行为。

     附录一 装修须知 一、 装修动工 5 天前,业户须填写《施工申请表》,并连同有关资料提交物业公司。

     二、 申请批准后,业户须预先缴纳下列费用:

     1、 装修押金:

     1000

      元/户 2、 施工临时出入证押金

     20

     元/张,工本费 5

     元/张 三、 所有室内装修图纸(比例 1:50 或 1:100)分别按不同装修工程类别提前 5 天交物业公司。经审批合格后方能进行施工。擅自施工者,业户及其委托的施工单位必须承担责任。

     四、 房屋的装修限于室内进行,不得影响其他业主,如有发生,物业公司有权随时制止其施工。

     五、 施工人员统一佩带物业公司核发的《临时出入证》,无证者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将有权阻止其进入施工场地。凡遗失《临时出入证》者,办证押金将不予退还。遗失者需要重新办理《临时出入证》。

     六、 装修施工时间为:上午 7:30-12:00,下午 14:00-18:30。如需延长施工时间,必须向物业公司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七、 装修施工期间如需动用明火施工,须提前两个工作日向物业公司提前申请,由物业公司统一布置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

     八、 装修期间须按规定自备消防灭火器 2 只(3KG 以上),或向物业公司有偿租用。

     九、 施工现场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带腐蚀性或有毒物品。如需携带香蕉水、油漆进入施工场地,须提前向出入口管理人员如实登记。

     十、 施工人员以及装修材料必须按照物业公司指定通道进出,不得无故逗留公共场所及施工无关的区域。

     十一、 所有装修工具及材料不得堆放在室外的公共通道及消防通道,如确需临时占用,必须经物业公司同意并保证限期搬离。

     十二、 散装材料、建筑装修余泥废料等,实行袋装化,自行运至指定的收集处,在运送过程中,不得损坏公共通道、墙面及地面。若对公共区域造成污染,须在运送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

     十三、 施工人员就餐必须在其单位内,不得乱抛饭盒。垃圾必须袋装,与装修余泥废料等分开装,不得将废料倾倒在座厕及地漏内。

     十四、 施工期间各业户应在单位内明显处张贴物业公司核发的《施工许可证》及《装修申请表》以接受检查。

     十五、 业户在装修结束一星期前通知物业公司,并填写提交《完工申请表》,物业公司将根

     据原批准的项目与图纸进行验收。

     十六、 如有违反上述各项规定,物业公司将视其程度在 1000 元幅度内做出专项管理费增收或扣除相应的装修押金处理。

     十七、 本《装修须知》条款之解释权归物业公司所有,物业公司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其予以增、删或修改。

      常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附录二 装修工程施工及安全指引 为确保各单元装修工程之顺利进行,保障各业户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特参照有关规定,拟定以下安全指引。请各单元业户及装修负责人,严格按本指引完成各项装修工程。

     一、 土建 1、 间隔改造 1)

     未经工程专业部门核准,所有承重墙体、结构梁柱不可拆改; 2)

     外立面需与小区保持统一; 3)

     各类选材需符合国家建材标准; 4)

     暗敷管、线要妥善处理好; 5)

     楼板开凿需经专业部门审核,并于开凿部位增加承重框架; 6)

     外墙不得加建与原规划申报图纸不相符之额外永久性建筑物。如确有需要,应由承建单位将图纸有关施工方案提交市、区建筑部门、规划部门审批,并凭有关批文向物业公司申报。经物业公司专业工程人员审核后,方可施工; 7)

     新建墙体宜采用轻质材料,并选定承重梁上方部位建造。

     2、 所有用水部位之地面及墙体结合需做防水处理和单元层板建造。

     1)

     层板及其部分建筑宜采用钢筋混凝土建造; 2)

     采用钢质框架需做好结合单位的焊接,确保稳固; 3)

     钢质部位需做好防锈处理; 3、 墙体或地面开凿需避免伤及原暗藏管线。确有需要,需经物业公司专业工程人员审核。

     二、 给排水、天然气、供电管线 1、 给排水管材需选用符合国家工程及卫生标准的合格产品; 2、 各管线接合位需做好防渗漏措施; 3、 管线与墙体或层板结合部位需使用防水材料,加强封固; 4、 给排水管线、供电线路天然气管线之间距需保持 500 毫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给排水管线需安装于供电管线下方,天然气管线需按在供电管线上方); 5、 天然气管线改造及安装需由天然气公司指定的专业队伍施工; 6、 所有给排水主管、房外供电主线路不得拆改,有关检修口、盖等部位不得作永久性封堵或围蔽,需保留活动遮盖。

     三、 电气(器)安装 1、 所有线路及开关插座之选材需采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之合格产品;

     2、 单元电气线路安装需按国家施工及安全规范操作;线路铺设按安全规范加装绝缘及难燃保护管套;暗装槽之墙体、地面开凿深度应控制在 20 毫米之内; 3、 电源插座公布及电器安装需根据单元额定功率设置; 4、 本单元额定电压 220 伏,家庭电器需按上述电压及功率设置。如有需要可向物业公司申请代办用电增容,所需费用由客户自理。严禁超负荷用电; 5、 各类保护开关之额定功率需与线材料及电表之额定功率相一致。

     6、 所有户外设备设施之安装及改造,需经物业公司专业工程人员审核,并按指定位置安装。

     四、 家具天花制作 1、 天花棚架宜采用难燃材料,如选用木质材料需在棚架及面板内侧面加涂防火漆油; 2、 所有木质材料之制造均按以上防火要求做好防范措施; 3、 家具紧贴墙面之部分切莫采用长钉直接装修于墙体上,以防伤及原暗埋管线。天棚打眼不准超过 30 ㎜。

     五、 地面铺砌 1、 地砖铺砌要做好防潮防漏措施; 2、 采有木质地板需先做好防潮、防虫底版; 六、 安全防范措施 1、 各类易燃易爆材料及化学溶剂需分类存放; 2、 进行动火作业前需到物业公司办理动火申报手续,并按动火安全指引做好防范措施; 3、 施工范围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电炉、电热棒等),禁止使用煤、柴等明火煮食; 4、 严格按装修管理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5、 施工人员离场前,要检查各类电源开关、供水及煤气阀门是否关闭好,并注意锁好单元门窗; 6、 注意施工安全高空作业需按规定扣好安全带,并做足安全措施。进场施工的有关人员应佩戴安全帽。

     常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单元名称:

     业主签收:

      施工单位或装修负责人签收: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三:

      承

     诺

     书 常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 人 / 本 公 司 为 **** · 大 洋 湾 畔

      幢

     室 的 业 主 , 现 委 托

     公司(或个人)为本人/本公司之装修承建商,本人/本公司已详阅本《装修管理规定》,已明白并承诺贵公司之装修工作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及服从贵司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并对公共地方的装饰实行保护性措施,严格按《装修工程施工及安全指引》进行装修工程。如因该装修工人责任引起的一切事故及损失,本人/本公司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本人/本公司承诺在装修期间内保持公共地方清洁及每天负责将装修物料清运至物业公司指定的区域。

     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录四: 装修申请表 年

      月

     日 住宅地址

     业主姓名

     联系电话

     档案编号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负责人

     预计工期(天)

     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装修内容 (附装修图纸)

     业主签名: 日

     期: 维修中心 意见

     业主签名: 日

     期: 服务中心 意见

     业主签名: 日

     期: 秩序维护部意见

     业主签名: 日

     期: 分公司审批

     盖

     章: 日

     期: 备注

      注:此表一式两份,批准后双方各执一份。

     毛坯房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常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大洋湾畔

      幢

      室业主: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楼宇交付后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毛坯房装修管理问题,达成以下管理协议:

     一、 甲方按购房合同所约定的毛坯房装修标准,将上述单元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应按小区《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装修申报。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严格按《装修工程施工及安全指引》进行装修工程。

     二、 乙方在进行装修工程时,应保障上述单元外之公共区域及设备设施的完好无损,维护室内包括:对讲门铃、电气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等原有管线、管道及配件。非可视监控及供水、供气等。管线均敷设相关计量表之前端接口,在单元交付使用前已经乙方检验确认。如乙方装修后出现的一切均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在装修时损坏以上管线及设施,所产生之维修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 厨房间、卫生间防水为钢筋混凝土现浇板

      厚,原水泥沙浆半层,二层以上厨房、卫生防水,钢筋砼板

      厚聚氨酯涂膜防水层,

     厚细石砼保护层,乙方装修须完善渗漏措施。如单元装修后发生渗漏问题,则由乙方负责维修及承担因此而造成的赔偿责任。

     四、 乙方对单元进行装修工程时,不能损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五、 其他约定事宜:如因乙方装修使用造成影响其他业主或公众利益,所引起争议及赔偿等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双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后互相约束生效。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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