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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战犹太妇女性催残影片_论《赫索格》的犹太性

    时间:2019-01-02 03:30:06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赫索格》是索尔・贝娄的重要代表作,反映了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犹太人在面临两种文化冲突的时候所遭遇的边缘化、流浪和受难经历。本文旨在从犹太性着手来展示《赫索格》的丰富世界。
      关键词: 索尔・贝娄 《赫索格》 犹太性 文化冲突
      
      一、前言
      
      索尔・贝娄被认为是继海明威和福克纳之后美国最重要的小说家。他曾三次获得全国图书奖,一次普利策奖。1976年贝娄以“对当代文化富有人性的理解和精妙的分析”[1]而获诺贝尔文学奖,被称为美国当代文学发言人。贝娄擅长通过描写现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态来刻画主人公在困境中对生命意义和价值的不懈追求,从而探索现代人的精神危机和出路。发表于1964年的长篇小说《赫索格》是贝娄的代表作之一,它真实地描述了现代西方社会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在上世纪动乱的60年代的精神生活,他们所遭遇的压力和挑战,表现了他们在现代社会中的苦闷与迷惘,以及资产阶级人道主义面临的危机。
      本文以作品《赫索格》为例,探讨小说更具深层和本质意义的犹太属性或特质,揭示作品中所体现的犹太性。
      
      二、贝娄创作的犹太情结
      
      索尔・贝娄是在新大陆出生的第二代犹太人,坚守犹太传统,但是他又巧妙地通过犹太传统来透视现代犹太人的生存状态及生存法则。贝娄的父母原是俄国犹太人,1913年,为了摆脱沙俄政府对犹太人的迫害,从俄国圣彼得堡移居到了加拿大的蒙特利尔。1915年贝娄出生,是家中唯一在新大陆出生的人。贝娄一家于1924年又移民到美国的芝加哥。由于社会上对犹太移民存有的歧视和偏见,全家人只能在贫民区栖身,还不时要靠亲朋好友的接济才能勉强度日。尽管如此,他的父母亲都很重视对子女在犹太文化传统上的教育,让他们学习《创世纪》和《塔木德》,坚持上犹太人的星期日学校,这使贝娄对犹太文化传统有着深刻的认同感。犹太民族的传统文化、价值观和人生观植根于他的灵魂中,为他日后独特的创作风格和创作理念的形成,以及对犹太文化的基本精髓和传统内核的演绎做好了铺垫。
      作为犹太知识分子,贝娄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既是美国的又是犹太的,是在美国的语言中过着犹太生活。由此看来,对于生活在美国的贝娄来说,他处在犹太文化和美国文化杂糅的环境中,这两种文化既兼容并蓄,又有矛盾冲突。对贝娄而言,犹太传统是他永远无法摆脱掉的丰厚的文化遗产,而美国经验是他无时不被浸润的文化氛围和他文学创作的直接源泉和灵感。在贝娄的文学创作过程中,他总是首先潜意识地赋予他的主人公犹太身份,把犹太人作为人类的代表或象征,借助于犹太民族的特殊性来表现整个人类的普遍性,深入挖掘了现代人的人生体验和孤独感,进而着力探讨人生价值失落时该如何对待自己的生活。
      
      三、犹太性在《赫索格》中的体现
      
      小说《赫索格》创作于上世纪60年代。在反战游行、民权运动、种族运动、女性主义运动与反传统文化运动中,美国社会50年所累积的紧张的阶级关系和人际间的异化现象,都淋漓尽致地宣泄出来。小说的背景正是那个时期真实写照。小说主人公赫索格是一位生活优裕、推崇理性、信奉人道主义的大学教授。他善良、诚恳,乐于助人,却被妻子玛德琳和好友格斯贝奇所背叛。一场失败的婚姻使他陷入了精神和家庭危机当中。结果他被迫离婚,还失去了心爱的女儿,生活困境使他精神极度焦虑,所以只能整日给活着的人和死去的人写一些发不出去的信,诉说自己的痛苦和愿望。由于小说以美国犹太知识分子赫索格的情感遭遇和精神危机为主线的,因此《赫索格》中的犹太性主要是通过对他的分析来得到的,他成了《赫索格》中犹太传统文化的体现者和倡导者。
      1.边缘感
      边缘感主要是指居于主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系统之外的感觉。在美国,犹太民族和其它少数民族一样属于主流社会以外的群体,处在社会的边缘。但是犹太人又是边缘中的边缘人,不属于美国任何一个有色群族。犹太学者David Biale曾说:“犹太人在历史上被称为最招人鄙视和边缘的人。”[2]然而现代美国社会的熔炉性特征使得犹太移民们不得不被美国文化所同化,而他们在美国丰裕的物质文化生活面前也表现出了强烈的归属意愿。赫庆斯・海普顾德在其《格托精神:对纽约犹太人区的研究》中说:“对于一个年轻的犹太人,其理想的状态就是既成为美国生活中的一部分,同时又保留由希伯来传统和文化所形成的本质的严肃性。”[3]历史命运、文化传统和种族身份使他们在犹太文化与美国文化的相互碰撞中难以逃脱对身份追寻的困惑与痛楚。
      在《赫索格》中,贝娄将赫索格塑造成为一个没有立足点和生活边缘化的人。作为一名犹太人,赫索格极力地想要融入这个社会,成为一个美国人。当蕾梦娜认为他不是美国人时,他“非常伤心”;而在军队时,伙伴们也把他看成是个外国人,他“觉得好笑,但也感到痛苦”。后来,他遇见旧时伙伴纳克曼,纳克曼指出:“你和我都是贫苦中长大的。我不知道你离开加拿大的那些苦日子以来,已有多大的程度的美国化――你在这儿已经很久了。”在犹太伙伴眼里,赫索格俨然是一个成功的美国人。可见赫索格边缘于美国主流文化,也边缘于自己的犹太群体。处于两种文化边缘的他,对于其中任何一种他都未能完全融入。在这个意义上,赫索格没有根源和身份,他痛苦地发现他被边缘化了。
      2.流浪性
      犹太人的历史就是一个流浪的历史。流浪是犹太人的一种生存状态。他们没有祖国,没有家园,散居于世界各地。这种没有归属感的生涯在犹太人的心理烙上了深深的印记,积淀成一种流浪的意识,逐渐形成了犹太民族的一种特殊的生存方式。每个犹太人都是流浪汉,无论是肉体上的,或是精神上的。
      贝娄在小说中将赫索格塑造成为一个在时空流浪与精神流浪中寻求家园的流浪汉形象。通过地理流浪和精神流浪构成的双重结构,贝娄不仅直接通过主人公的境遇透视了社会的阴暗面,而且展示了主人公丰富的内心世界。在小说的开头,赫索格身处纽约,玛德琳与朋友格斯贝奇私通,提出离婚,这使他精神崩溃,一天到晚忙于写信,行为古怪。被前妻和其情夫赶出家门的他像无根的浮萍到处流浪。接着,为了女儿的监护权,他旁听了四个刑事案件的审理,极度恐惧,并开始担心女儿。但看到格斯贝奇在给女儿洗澡时,他又放弃了报仇心理。继而,带女儿出去玩,出了车祸遭到指控,哥哥威利保释了他。最后,赫索格回到了故事开始的地方,纽约路德村,准备新的生活。至此,与《圣经》中的摩西最终回到圣地迦南一样,赫索格也找到了自己的精神家园。故事在地点的不断转换中展开,主人公身上的失败、自私、高尚、低俗等流浪汉的本质一览无余。
      3.受难情结
      在《圣经・以赛亚书》中,上帝谴责说:“我养育儿女,将他们养大,他们竟悖逆我。牛认识主人,驴认识主人的槽;以色列却不认识我,我的民族却不留意我。”所以,犹太民族虽然被视为上帝的“选民”,却在漫长历史中遭受严酷的迫害。从公元前15世纪摩西带领犹太人出埃及返回迦南到今天,犹太民族一直处于流浪状态,在从一国到另一国的迁徙流动中体验着被驱逐、被迫害的命运,在几千年的颠沛流离中受尽了压迫与屠杀,尝尽了苦难与凌辱,尤其是二战时期,法西斯对犹太民族惨绝人寰的大屠杀更是成为犹太人不堪回首的噩梦,这使得所有犹太人对“受难”有着比其他民族更为深刻的认识。作为上帝的选民,他们认为他们是为了人类赎罪而受苦,现时的磨难是上帝对犹太人的特殊考验,将来某个时刻上帝会拯救他们脱离苦海。这一传统观念在犹太人当中世代相传,渗透在其民族意识中。
      在小说中,赫索格的家庭史本身就是一部令人心酸的苦难史。赫索格的父亲一辈子倒霉,虽然干事勤快利索,为人细致谨慎,但一生都处于受苦受难的悲惨境地。为了生计,他做过批发商、废品商,开过工厂,办过婚烟介绍所,但处境根本没有改变。赫索格的母亲在拿破仑街上干过洗衣婆、厨娘、女裁缝等工作。勤劳善良的她除了贫穷和体弱之外,从未从现实中获取过什么。总之,在这个世界上他们就是受苦受难的人。
      
      四、结语
      
      综上所述,贝娄在《赫索格》中通过人物赫索格向人们展示了上世纪60年代美国犹太人在面临两种文化冲突的时候所遭遇的边缘化、流浪和受难经历,表现了犹太人特有的民族性格和生活理念。所以,探究犹太性是研究《赫索格》的首要途径。
      
      参考文献:
      [1]肖涤.诺贝尔文学奖要介[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
      [2]索尔・贝娄.赫索格[M].宋兆霖译.桂林:漓江出版社,1985.
      [3]刘洪一.犹太性与世界性:一块硬币的两面[J].国外文学,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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