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初中学习 > 正文

    浅析《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的影响

    时间:2021-01-28 12:00:44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2015年11月,《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以下简称《制度》)出台,对钢铁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做出了操作性更强的规范,对进一步精确核算钢铁行业产品成本有着重要的意义,也是我国实现分行业产品成本的科学化、精细化核算,各个击破并逐步构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本文在阐述钢铁企业成本核算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就该制度出台对于钢铁企业成本核算的影响作出分析。
      【关键词】钢铁企业 成本核算 作业成本法
      一、《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013年8月,为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并于2014年1月1日起在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范围内施行,各执行企业不再执行《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该制度发布以来,财政部紧锣密鼓的开展了分行业制度的制定工作,并于2015年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列入该年度工作计划。在经历了年初召开钢铁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制定工作座谈会,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到首钢、鞍钢等企业现场调研;通过研讨会、专家组集中办公起草并发布征求意见稿;根据反馈意见研讨论证等阶段后。2015年11月,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并于2016年1月1日起在大中型钢铁企业范围内施行。
      该《制度》具有钢铁企业的显著行业特征,在保留了成本计算方法的继承性前提下,针对钢铁行业特点,对其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成本归集、分配、结转等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并与13年发布的《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呈现了较大的系统性和一致性。《制度》允许具备条件的钢铁企业成本核算中引入作业成本法,并明确了副产品成本、停工损失等特殊成本项目的确认,成为了《制度》的亮点。
      二、《制度》出台前钢铁行业企业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成本项目粗放
      成本项目精细化不足一直是大多数企业成本管理的共同弱点,由于成本项目的数目众多,如不能科学合理的进行成本项目的分类和科目设置,会导致部分成本项目边界模糊,成本核算无法保证纵向的一致性,成本核算结果的相关性和精细化程度均不足。而由于长期以来没有对于钢铁行业产品成本核算的规范性制度出台,除少量的行业龙头企业的成本项目较为精细外,大多数企业成本项目粗放,亟待改进。
      (二)成本核算资料可比性较差
      由于没有针对钢铁企业的成本核算制度,各个钢铁企业在成本核算方面的操作有较大的差异性,很多时候是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大框架下,根据自身特点来进行的要素项目分类及成本核算程序安排等,虽然也能一定程度上满足企业的成本核算需要,但从整个行业的角度看,产品成本的核算方法与核算项目制定上显得各自为政,成本核算信息的可比性较差,不利于钢铁企业产品的定价和产品的技术进步等。
      (三)间接费用分配标准僵化
      随着生产的高度自动化,钢铁企业中生产工人的数量日益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各种自动化的设备与仪器,而为了维护这些仪器和设备的正常运转,以及对产品的质量检验等,钢铁产品的成本结构也就发生了很大变化,设备维护费用、检验费用等间接费用日渐增加。
      传统的间接费用分配方法假定间接费用随产量变动而变动,然而在当前,这个假设显然不合理,那么,如果我们仍然运用传统间接费用分配方法进行分配,就很可能高估产量高但工艺相对简单的产品成本或低估产量低但工艺相对复杂的产品成本。继而使企业在定制定价策略时利用了错误的成本信息,丧失了准确定价的先机。
      三、《制度》出台对于钢铁企业成本核算的改进
      (一)成本项目精细化
      《制度》将原本粗放的成本项目一一进行细化。首先以生产工序为基础明确并介绍了炼焦工序产品等六个产品核算对象;接着解释了原料及主要材料等五个成本项目;最后对原料及主要材料等费用要素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详解要素达到了十八个,完全覆盖了钢铁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各项耗费。这种成本项目的细化,不仅对《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中的成本要素划分总体继承,更结合了钢铁企业的行业特点和成本核算需要,势必对钢铁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的精确化起到积极作用。
      (二)明确了成本计算方法
      《制度》对于成本核算中各成本项目的归集作出明确的指导,内容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及动力均应以实际成本核算;回收物料、能源的价值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予以确定;原料及主要材料使用加权平均等方法结转;辅助材料成本根据工序实际消耗量或预计可使用寿命计算;自产燃料和动力在辅助部门之间按照交互分配等方法进行分配;回收物料、能源冲减相应成本对象成本,无明确归属的可根据实际产量等进行分配。
      以上成本计算方法的统一不仅使钢铁企业的产品成本核算有章可循,更使得不同钢铁企业的成本核算信息可比性大大提高,有利于钢铁行业的成本管理与控制。值得注意的是,《制度》不仅对于普通成本计算方法加以说明,还特别强调了特殊项目成本的确定,例如副产品成本可以可变现净值、固定价格等确定后从主产品成本中扣除,正常停工损失计入成本、非正常停工损失计入损益等。
      (三)引入作业成本法
      作业成本法对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直接成本的核算跟传统成本计算并无不同,其特点主要体现在间接制造费用的核算上。《制度》允许具备条件的钢铁企业使用作业成本法进行成本核算,并规定采用作业成本法的企业按照铁前系统、钢后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划分生产系统及作业。详细阐述了作业成本归集、分配及结转的步骤,提出作业过程归集的生产成本应按受益原则采用当量系数法等进行分配。作业成本法虽然在学术界探讨已久,但由于其对于成本核算人员素质以及会计核算系统的成熟度都有着较高要求,而迟迟没有运用到实际的成本核算中去,此次该方法在钢铁行业的运用,将对钢铁企业产品成本中制造费用的分配产生巨大变革,大大提高产品成本的相关性和精细程度,相信也会成为作业成本法在各行各业广泛推广的良好开端。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2015,11.
      [2]王伟.钢铁行业成本核算管理问题探讨[J].财经界,2012,(16):84-84.
      [3]陈祥梅.《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企业》的八大特点[J].时代金融,2015,(9):197-199.
      [4]孟维潮.浅析钢铁企业成本管理问题[J].现代经济信息,2010,(9):48-48.
      作者简介:蒋婷婷(1990-),女,硕士研究生,教师,助教,任职于沈阳工学院。

    推荐访问:浅析 成本核算 钢铁行业 制度 影响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