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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羽毛球裁判员在比赛前的裁判用语 [体育裁判员职业道德、身心素质及裁判能力的培养]

    时间:2019-02-04 03:18:08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 当今体育比赛竞技性日益增强,攻守转换频繁,运动员及裁判员都承受着来自场上或场下的巨大压力。作为竞技比赛的仲裁者或监督员,体育裁判员的职业道德、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裁判能力是场上队员公平竞争,观众欣赏到精彩比赛的关键。要通过各种训练手段和方法,培养裁判员良好的自信心,从而提高临场应变能力,确保比赛的公正、公平。
      关键词: 体育裁判员 职业道德 身体素质 心理素质 裁判能力
      
      裁判员能力的高低是决定体育比赛胜负的重要因素之一。这就要求裁判员具备优良的职业道德,准确把握判罚尺度;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宽广的视野和敏锐的判断反映能力,判罚手势及哨音或语言要规范、果断,避免出现误判、漏判、错判或偏判等现象;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对比赛中发生的干扰现象能进行合理的规避和处理,同时克服因压力而产生的紧张、焦虑、愤怒、不安、失望、沮丧等心理情绪,这样才能高质量地完成比赛的裁判任务。
      一、裁判员的职业道德
      裁判员是比赛的执法者,他们不仅要熟悉规则,有技术、技能,更重要的是要具备优良的职业道德。裁判员职业道德的教育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首先要从思想建设入手,联系裁判工作实际,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公正准确地做好裁判工作。
      体育裁判员职业道德就是指从事体育竞赛执法的人们在竞赛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不同竞赛项目的准则和规范不同,结合各自比赛方式的特点不同而形成了各个体育项目竞赛的职业道德规范。例如,裁判员在场上执法时的形象、水平、公平程度,以及他平时在群众中的言行,人们对他就有个社会评价,如果他超越或违背了时代的精神、裁判的道德准则,人们对他就有一个坏的印象;如果他表现出高超技能和较高的思想觉悟及公正的判罚,人们对他就会有一个好的评价。优秀的裁判员应该把“四严”、“四公”、“四良”、“四要”、“五不”作为公正裁判的座右铭。
      1.“四严”。
      严于律己:时刻保持自重、自尊、自强、自立的品质,要求运动员的同时首先应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法:执法中要全面准确地执行裁判规则,对有意犯规和暴力行为的判罚不能手软,“严”才能防患于未然。严肃认真: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受任何干扰,不谋私利,不感情用事。严格管理:熟悉规则、规程、纪律及赛场的各项规定以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2.“四公”。
      公正准确:临场判罚要做到公正准确,不偏不倚。公平合理:比赛规则对双方是平等的,执法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公而忘私:裁判员在场上要把个人的一切抛在脑后,心中只有比赛和规则,切实做到廉洁奉公。公开透明:裁判员的每一声哨响都接受大众公开的检验,这对裁判员严格执法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3.“四良”。
      良好的职业道德:裁判员的言行、仪表、态度、判罚都能体现出其职业道德,要注意自己各方面的表现。良好的文化修养:裁判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扩大知识面,提高政治素质,培养良好的品德。良好的工作作风:执法严谨,跑动积极,要有不畏辛苦、任劳任怨的精神。良好的身体素质:坚持锻炼身体,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体能。
      4.“四要”。
      要有敏锐的观察能力:扩大视野,综观全场,对所有队员都要进行监控。要有快速的判断能力:对场上运动员的行为迅速作出“判与不判”。要有运用规则的能力:裁判员既要熟读熟记规则,更要在比赛中准确地运用规则。要有处理问题的能力:裁判员是一场比赛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要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组织能力,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5.“五不”。
      裁判员要做到不吹偏哨、不吹找哨、不吹冒哨、不吹漏哨和不吹误哨。
      对于裁判员的职业道德,联系最近备受广大社会关注的中国足球反假赌黑案,更应该依据以上要求,严格律己,防止其他运动项目重蹈中国足球的覆辙,杜绝任何“关系哨”、“官哨”、“卖哨”和“赌哨”。体育法中规定:体育竞赛实行公平竞争的原则。体育竞赛的组织者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应当遵守体育道德,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这条规定,对裁判员遵守职业道德提出了基本要求。裁判员遵守职业道德,具体讲应做到:全心全意为体育竞赛事业服务,不弄权渎职以业谋私;严守法规,不徇情枉法;秉公持正,不偏袒一方;廉洁自爱,不收受贿赂;学风端正,不拉拉扯扯。此外,高水平的裁判员在处事待人方面应该有较高的修养,这对于正确地妥善地处理好比赛场上发生的问题颇有益处。
      二、裁判员的身体素质
      1.良好的奔跑速度和耐力。
      任何竞技运动的裁判员都必须具有充沛的体能、耐力或良好的奔跑能力。根据历年来统计资料证明,足球裁判员在一场比赛的跑动距离一般在6000―7000米,一场高水平的足球比赛裁判员的跑动距离更多;篮球裁判员的耐力要求虽然比足球裁判员要低,但强调快速的往返跑能力和迅速判断反映能力;网球裁判员虽然不用跑动,但一场近3小时左右的比赛也是非常消耗体力的。没有充沛的体力,必然会导致注意力下降,影响判罚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敏锐的判断和反应能力。
      快速果断的鸣哨与手势是体现裁判员专业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哨声是比赛场上的主要信号和重要武器,鸣哨要及时、洪亮和有力;手势是裁判员的语言,是裁判员与运动员、教练员、计时台之间联络信号和纽带。裁判员要精通判罚的各种手势,并能临场准确地运用。另外,裁判员应具有敏锐的判断反应和躲闪能力,防止阻挡进攻队员的前进、传球路线,熟练运用侧身跑、倒退跑、转身、急停等方法防止干扰比赛的流畅性。
      3.扩大视野,提高观察能力。
      裁判员能否及时准确地判断临场情况,视野和观察能力是先决条件。提高观察能力的方法是经常位置转移,通过移动来调整最理想的观察角度,把有限的视野转移到最有效的观察面上,才能提高判罚的准确性。
      三、裁判员的心理素质
      裁判员的临场心理压力是由比赛规模大小、比赛的性质、运动员和教练员的态度、观众情绪等多种因素决定的。裁判员的一次判罚失误,可能会造成某一队教练员或运动员的不满,从而引发观众的不满情绪和动作。裁判员应注意提高个人修养,保持良好的个人心态,增强自信心,减少外界压力,保持良好心态。
      1.良好稳定的心态。
      临场心理状态是指裁判员在比赛时对场内外各种情况反映的心理过程。稳定状态表现为:心理稳定性强、思维敏捷、沉着冷静、信心百倍,反应及时,大胆果断、手势标准、动作熟练,判罚合理,掌握尺度始终如一。
      2.抗干扰和压力的能力。
      在比赛过程中,裁判员或多或少有一定心理压力,轻度压力可以导致正向的行为适应,但如果压力长久不被解除就会累积成为较严重的压力,使得压力大,知觉范围变窄,注意力大大降低,直接或间接地影响记忆,削弱发现问题、分析判断和采取决策的能力。心理素质下降和不稳定必将影响裁判员对临场比赛的公正、及时和准确的判罚,容易造成错判、漏判和误判。
      3.控制情绪的能力。
      稳定的情绪是一个优秀裁判员心理品质的主要特征之一,然而在巨大的压力下,往往会使裁判员失去自我控制的能力。压力所带来的负面情绪,如紧张、焦虑、愤怒、不安、失望、沮丧等会干扰裁判员的临场思考能力,降低反应速度和动作的灵敏性,严重的还会影响裁判员的心理健康和身体机能。
      四、裁判员执法能力培养
      1.注意力。
      注意力品质是裁判员必须着重培养的一种心理素质,在裁判工作中,准确迅速、有效的判断离不开高度集中的注意力。在比赛中,裁判员心理活动变化大,注意力处于紧张状态,当注意力过于集中时,就不能及时分配和转移注意力,会出现过早鸣哨、过早判罚等失误。因此,裁判员应具有在奔跑过程中注意力集中与分配及在内外刺激干扰下不分心的能力;保持清醒的头脑,公正、准确地执法,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2.判罚尺度。
      裁判员的判罚尺度要始终如一,坚持原则,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影响,这样裁判员能更好地控制局面。如足球比赛中对合理冲撞的判断,要看身体接触的部位是否合理。看清在冲撞过程中是否有肘部外展、推、拐等附加动作,区分“有意与无意、被踢倒与假摔”;在篮球比赛中对“故意用手推人、猛烈地冲撞对方队员、对人不对球”等动作要严罚;在羽毛球比赛中“过腰、过手”的判罚标准对双方是一致的,又是对等的,更要避免“只要犯规就吹,能罚就罚”的判罚心理。
      3.裁判员手势的培养。
      在体育竞技比赛的裁判工作中,裁判员手势动作的准确性是反映裁判员水准的一个重要方面,裁判员手势对运动员有着明显的影响,能树立其“法官”的威信。在平时的裁判训练中,按照规范手势图片进行逐一练习,强化动作表象,在大脑中储存动作图片。比赛前,将裁判动作在头脑中先“过电影”,将规范的手势熟记于心。比赛中,根据头脑中的表象意识,快速、准确地完成各种手势。
      4.心理素质的培养。
      心理学家认为,人的心理状态、个性特点能直接影响生理过程的变化,有的裁判员临场时,由于紧张、胆小,引起思维混乱,全身虚汗,哨音越吹越小,手势越来越模糊等,直接导致水平难以正常发挥。平常强化自我角色的意识,相信自己的技能发挥,心理上把自己刻画为勇敢高大威严的赛场“法官”形象,对培养裁判员自信心有很大帮助。
      五、结语
      体育比赛裁判员的基本素质与临场时的心理状态直接影响着裁判水平,良好的心理调控能力是裁判员顺利完成裁判任务,展现良好裁判技巧的必要条件。在临场执法能力的培养过程中,应从专项运动特征的建立,注意力的集中与转移,判罚手势动作的表象训练,信心的树立等方面着手,使每位裁判员做出的判罚手势动作舒展,判罚准确并姿势规范,在运动员和观众心中树立权威,从而确保比赛正常进行。
      
      参考文献:
      [1]李义.足球裁判员心理压力的成因分析及对策[J].体育与科学,2001,(4):45-46.
      [2]杜超.浅析足球裁判员的跑位[J].科技信息音体美.
      [3]全国体育学院教材委员会编.运动心理学(2版)[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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