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初中学习 > 正文

    浅析唐代\明代两道判词的文本特点_判词中第一首有何特点

    时间:2019-01-02 03:17:56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唐代判词:御史严宣前任洪洞县尉日,被长史田顺鞭之,宣为御史,田顺受赃二百贯,勘当是实,顺诉宣挟私弹事,勘问宣挟私有实,顺受赃不虚。   田顺题舆晋望,让佩汾阳,作贰分城,参荣半刺。性非卓茂,酷甚常林。鞭宁戚以振威,辱何夔而逞志。严宣昔为县尉,雌伏乔元之班;今践宪司,雄飞杜林之位。祁奚荐举,不避亲仇,鲍永绳愆,宁论贵贱。许扬大辟,讵顾微嫌,振白鹭之清尘,纠黄鱼之浊政。贪残有核,赃状非虚,此乃为国除凶,岂是挟私弹事。二百镪坐,法有常科,三千狱条,刑兹罔赦。
      ――《龙筋凤髓判》(唐)张�①
      明代判词:审得孙君化者,乃奉化县奸书。而蒋道俞、王惟隆,则生员也。夫学田之设,初意甚盛。盖将为诸生下帷者,助其膏火之不给耳。自君化以城狐社鼠,为据鼎之味浓;而蒙面青衿,如道俞、惟隆辈,遂效颦而学步。于是纷纷窟穴者,咸有佃无入矣。盖此辈一入泮宫,即置一卷于胡越之疏,而惟以耽耽数亩为负�之据。故逢差催,则自夸曰“相公”,而缧绁莫加;遇县比,则口称曰“生员”,而蒲鞭不及。甚至督租不足,别欲招佃。则借猴冠为虎皮,而以贪如狼之书手为羽翼,以软如羊之小民为奴隶,故无敢起而竞此一块土者。各租之欠,职是故也。孙君化、并蒋道俞、王惟隆等,合分别杖治。其生员所占各田,应逐亩清出,违者褫。
      ――《折狱新语》(明)李清②
      在对上述两道判词文本特点进行分析前,有必要简要介绍一下他们的成文背景。《龙筋凤髓判》由唐代张�撰写,是唐代的一部官定判例。《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之:“然�作是编,取备程式之用,则本为隶事而作,不为定律而作,自以征引赅治为主。”这段评论点明了写作此书的目的和特点,即皆为虚拟的判词,供应试之人参考,而非真正用于实际判案。《折狱新语》是我国现存的唯一一部明代判词专集,收集的都是李清在宁波府任推官③时审理各类案件所作的判词,是一部地方司法实录。
      正是因为两本判词辑录的形成背景有很大不同,所以其中所收录的判词在文书格式、语体风格和引用典故等方面均有诸多差异,下面试对所引的两道判词做浅显分析。
      首先,从文书格式来看,唐代判词首段先简述案件缘由(实为题目,类似于现在的案例分析题),接下来由判官根据自己的知识积累对案件进行分析、评断,最后得出结论。明代判词则是真实的案件判决,以“审得”统领全文,案情陈述和判官评断并未严格区分,而是由判官在对案件事实进行推理分析中,夹叙夹议,条分缕析,最后一并得出事实结论和判罚结果。
      其次,从语言风格来看,这点既是两道判词最大差异所在,也是二者的最大特色所在。前文所引唐判以当时盛行的骈体文体写成,骈四骊六,对仗工整,文辞优美华丽,顿句铿锵有力,给人以庄重威严、磅礴宏大之感,比如判词中评价当事人田顺时道:“性非卓茂,酷甚常林。鞭宁戚以振威,辱何夔而逞志。”评价当事人严宣时道:“昔为县尉,雌伏乔元之班;今践宪司,雄飞杜林之位。”在评价严宣的所作所为时道:“许扬大辟,讵顾微嫌,振白鹭之清尘,纠黄鱼之浊政。”
      从中可以看出,这道判词在工整的对仗行文和华丽词藻的堆砌中彰显判官的爱憎分明之感与其是非判断之见。之所以有大量文学和修辞艺术运用其中,正如前文所析,这也同其主要用于范本模式和应试科举有关,适应了当时选拔人才需文理优长的标准。而明判由于是对发生于州县百姓之间的案件之判决实录,因此其文风平实了许多,给人以生动亲切之感。判官并非流水帐式地平铺直叙,而是以散文笔法夹叙夹议,一语双关,层层推进,环环相扣。比如在评价当事人孙君化、蒋道俞、王惟隆时道:“则借猴冠为虎皮,而以贪如狼之书手为羽翼,以软如羊之小民为奴隶,故无敢起而竞此一块土者。”正所谓其语言平实中不失威严,严谨中不失诙谐,简洁中不失精辟。
      最后,从所引典故来看,两道判词都大量引经据典。由于唐判征引赅博、文理优长的判语和华彩对后世历代判词的书写格式产生了深远广泛的影响,因此明代的《折狱新语》也无不表现出一脉相承的痕迹。尽管如此,二者引用典故的方式和表达形式还是有所差异。唐判多引正史,且文句深奥,比较晦涩难懂,故有后人批评:“堆垛故事,不切于蔽罪议法。”④可见唐判侧重于形式与文采。如前文所引唐判中开篇叙述田顺的职位时道“题舆晋望,让佩汾阳,作贰分城,参荣半刺”仅短短十六字即用了五个典故,分别出自《后汉书》、《尔雅》、《晋书》、《古诗》、杜甫的《长史诗》⑤等,足见其词藻之华丽、意蕴之悠长,非博览经典之士所能领悟。而《折狱新语》则不同,其所引典故既有四书五经又有正史还有笔记小说之言,且浅显易懂,多为寻常百姓耳熟能详之典故,读起来生动有趣,于浅显处见警世之道,亲切中见司法之公正威严。如“自君化以城狐社鼠,为据鼎之味浓;而蒙面青衿,如道俞、惟隆辈,遂效颦而学步。于是纷纷窟穴者,咸有佃无入矣。”这段话在形容孙君化、蒋道俞、王惟隆厚颜无耻、投机钻营侵占学田时,语调辛辣讥讽,栩栩如生地勾勒出三人的丑陋形象,不仅运用许多暗喻在其中而且使用了至少三个寻常百姓熟知的典故,包括城狐社鼠、东施效颦、邯郸学步和狡兔三窟等,⑥这些典故分别出自杨夔《复宫阙后上执政书》、《诗》、《庄子》、《战国策》。从以上所举例子中可以看出唐判引用的典故较明判深奥得多、庄重得多、隐晦得多,因为唐判是为了展示判官的知识素养与文学造诣,明判则是为了用生动浅显的典故来教育市井百姓,所以两道判词引用的目的与运用背景不同使得所引典故的特色大相径庭。
      综上所述,在阅读唐代《龙筋凤髓判》和明代《折狱新语》时,我们可以明显体味到两种判词的迥异风格。本文仅粗浅地从判词的形式与语言方面简要分析了二者的差异所在,其实更多在思想与内容上的差异还有待于结合它们所处时代的法律制度与人文背景作出更深刻、更细致的分析与比较。
      
      注释:
      ①选自[唐]张�著.田涛,郭成伟校注.《龙筋凤髓判校注》御史台二条之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
      ②选自[明]李清《折狱新语》卷三“产业”之七“叩清事”,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吉林人民出版社,1987.
      ③推官:明制,府一级,设“理刑厅”以推官行使审判,是高于县级的专职实际的地方司法官吏.
      ④[宋]洪迈《容斋随笔》;转引自洪丕谟著《中国古代法律名著提要》,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⑤题舆晋望:据《后汉书》载:“周�辟陈蕃为别驾,题其舆曰:陈仲举座”。又据《尔雅》云:“梁山,晋望也”。
      让佩汾阳:据《晋书》载:“吕虔有佩刀,人相之以为必登三公,可佩此刀。虔让别驾王祥曰:‘卿有公辅之器,故以相与。’”又据《汉书》载:“汾水出汾阳北山”。
      作贰分城:《古诗》云:“四十专城居”,刘允鹏注“ (田)顺为长史群贰,故称分城。”
      参荣半刺:杜甫《长史诗》云:“半刺已翱翔”。又据晋庾亮《答郭逊书》曰:“别驾旧舆刺史别乘,其任居刺史之半”。另据刘允鹏注曰:“秦置郡丞以佐太守,在编为长史。汉设别驾,至唐太宗乃改别驾为长史,田顺长史也”。
      ⑥城狐社鼠:杨夔《复宫阙后上执政书》:“耗民之生,如城之狐;蠹民之力,如社之鼠。”比喻小人凭势的奸恶。
      效颦:即东施效颦。《庄子・天运》:“西施病心而�,其里之丑人(黄山谷等始凿言为“东施”),见而美之,归亦捧心而效其里。”�同颦。
      学步:即邯郸学步。《庄子・秋水》:“且子独不闻夫寿陵余子之学行于邯郸与?未得国能,又失其故行矣,直匍匐而归耳。”
      窟穴:即狡兔三窟。《战国策・齐策》:“狡兔有三窟……请为君复营二窟。”

    推荐访问:判词 浅析 唐代 明代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