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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警民关系失谐的现象原因及对策分析

    时间:2021-05-14 00:01:33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人民警察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对于促进公安工作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章分析了当前警民关系失谐的主要现象,探讨了当前影响警民关系失谐的因素,提出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一些方法和途径。
      关键词:和谐社会;警民关系;公安工作
      中图分类号:C9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49X(2008)-10-0053-02
      
      什么是和谐警民关系?通俗点讲就是“警爱民,民拥警,警民一家亲”,也就是警察热爱人民,保护人民,依靠人民,受人民监督;人民爱护警察,理解警察,支持警察,当然也包括监督警察。这是一种双向的良性互动关系,是警民双方共同追求的一种美好、和谐的境界。正是在实现这种境界的过程中,双方各自获得了一种鼓舞和追求的动力,从而也最大限度地调动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因素。[1]和谐的警民关系就是“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与人民群众之间基于法律所形成的一种水乳交融、相互尊重、彼此信任、互助合作、和睦协调的社会关系”。[2]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做好公安工作的前提,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意义重大。
      
      一、当前警民关系失谐的主要现象
      
      我国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不少影响和谐的因素和问题。我国现阶段警民关系整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不和谐的现象,主要有:
      一是警察的公众形象受到损害。作为一个公众形象,警察应该是维护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守护神,是公平与正义的化身。少部分警察执法不公、徇私枉法、贪污受贿、刑讯逼供等行为,已为群众所深恶痛绝,严重地损害了人民警察的整体形象。
      二是警察的公信力受到严重威胁。部分群众对警察执法的公正性和能力水平不信任,并趋向为普遍的社会心理;个别警察的“黑化”和“匪化”,“猫鼠一家亲”,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这导致了经警察长期工作赢得群众的信任被逐渐冲淡。
      三是群众对社会治安的参与热情降低。不少群众社会正义感在削弱,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一些群众受到犯罪侵害时求助于警察,但遇到需要指认犯罪嫌疑人、需要配合调查取证时又不愿意协助警察。
      四是警察亲和度降低。少数警察着装、执勤不规范,对人态度生硬、冷漠,工作方法简单、冷血、无人情味,冷血无情成为警察形象的常用词。
      五是袭警多发。警察在执法时,不少群众不支持、不配合、不协助,有的冷眼旁观、有的起哄闹事甚至阻碍执法。
      六是群众对警察恶意投诉增多。在当前社会转轨时期,公安执法环境较为复杂和严峻,一些当事人在自已的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无中生有,四处投诉,有的甚至辱骂、殴打执法执勤民警,公安民警的执法权益屡遭侵害。
      
      二、影响当前警民关系失谐的主要因素
      
      影响当前警民关系失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一是部分民警工作水平低,业务技能不熟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声誉。当前,社会处于剧烈变革转型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对本就警力不足、保障乏力的公安机关带来挑战。公安机关虽然在“命案必破”、“追逃”等各种攻坚会战中成绩不蜚,但一般性的案件特别高发的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侵财案件,破案率不高,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有些领导和民警素质不高,管理、防范不到位,该破的案件破不了,导致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少数民警平时不注重业务学习,群众上门办事时不能够圆满地及时办理好,造成群众对工作不满意。这些引起了群众对公安机关破案能力的质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声誉。
      二是少数民警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严重败坏了民警整体形象。少数警察政治、业务素质不过硬,缺乏职业者责任感,特权思想严重、服务意识差,以管人者自居,工作方法简单,耍特权、抖威风;有的民警纪律松驰、行为失范、警容不整,甚至打人骂人、滥用警械、刑讯逼供;个别警察以权谋利,钱权交易,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个别警察利用执法权力,索贿、受贿,甚至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个别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作风简单粗暴,对待群众态度冷漠、推诿刁难。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民警身上,但影响恶劣,引起群众反感,严重败坏了民警整体形象,破坏了警民关系。
      三是公安民警参与大量的非警务活动,充淡了警察的正面形象。一些地方党政领导习惯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征税费、催粮要款、强行拆迁、整顿市容等等非警务活动,而这些活动往往涉及当事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当出现矛盾、纠纷甚至发生冲突时,当事群众很容易把不满情绪转移到警察身上,而且,这种不满的种子还会播到当事群众其他近亲属心中,造成警民关系恶化、公安形象破坏。
      四是以“罚没”为手段弥补公安经费不足,严重降低了警察的公信力。由于财政经费投入不足,很多公安机关不得不自己“找米下锅”,既吃“皇粮”又吃“杂粮”。公安机关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作为“杂粮”成了公安机关经费的重要来源。虽强调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下达罚没指标,但部分地区仍采取罚没款按比例返还的办法解决经费紧张难题。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之下,一些基层公安干警不惜乱收费、乱罚款,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收取担保金,“办案为钱,为钱办案”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乱收滥罚行为,侵害了群众利益,伤害了群众的感情,降低了警察的公信力。
      五是一些“仿警察”的不良行为,影响了警察的整体形象。警察制式服装虽几经换装和整顿,但仿警服服装仍大量使用,“仿警察”也大量存在。一些身着这样“警服”的“仿警察”, “执法”形象不佳、粗暴“执法”、 吃、拿、卡、要等情况常有出现,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良好公众形象。
      六是警务宣传工作出现偏差,增加了群众对民警的不信任感。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沟通不够,相关信息发布不及时,容易引起群众误解;公安机关对自身形象塑造不够,对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英雄人物、先进事迹没有及时通过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进行报道、宣传;公安机关对一些不良新闻媒体随意炒作监管不力,致使新闻媒体为吸引眼球,追求经济利益,挖掘有关警察丑闻,小题大做,不负责任地过度报道、渲染,导致民众对警察的偏见日益加深,导致公安机关、民警正面形象受到严重损害。
      
      三、解决当前警民关系失谐的对策
      
      目前,我国政局稳定、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社会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发展,人民群众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全民共建社会和谐深入人心,公安机关履行职责能力不断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改善,这些都是解决当前警民关系失谐,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有利条件。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途径多样,笔者认为,重点是要加强三大意识,完善三大机制。
      一是加强规范意识,完善公正严明的执法机制。公安机关是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工作好坏、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关系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形象和声誉,关系到警民关系的和谐。为此,公安机关首先要转变执法观念,把依政执法转为依法执法,严格按照法律和工作规范要求执法,严格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办事,正确处理好“情与法”、“ 权与法” 、“钱与法”的关系,解决防止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具体执法中,做到态度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爱护群众。绝大多数群众是通情达理的,公安机关执法公正严明,群众也会对执法工作理解、支持和配合。但对于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也必须坚决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积极支持民警合法维权,维护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和国家法律的尊严。
      二是加强“民本化”警务意识,完善便民利民的服务机制。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是公安机关重要职责。违法犯罪是否得到强有力的遏制与打击、群众自身的安全感是否得到增强,直接影响到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和满意度。因此,公安机关要大力侦破在群众中影响较大的刑事、治安案件;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般案件,要想尽办法提高破案率;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警民互动,综合治理,保一方平安。有效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这是公安机关便民利民的根本。此外,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要深入群众、体察民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多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努力化解群众的积怨,疏导群众内心的不满,做群众的贴心人,要做到主动热情、及时周到、优质高效服务。这样做,人民警察就会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尊重,就可以拉近警民距离、增进警民感情、提高民警的亲和力。
      三是加强警察公关意识,完善交流顺畅的沟通机制。公安机关要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一要实行警务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实行警务公开,主要是公开执法依据、制度和程序,公开警务工作纪律,公开执法办事操作流程,这样,实现了群众对警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便于群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活动的监督,有力地避免了违法违纪和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增强了警务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和亲和度;二要建立和完善民警向群众定期述职的制度,以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增进尊重与合作,避免误会和摩擦。公安机关要加强与媒体沟通,一要利用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公安机关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抢险救灾所取得的成效、涌现的先进群体和个人,主动引导社会舆论,扩大公安机关的社会声誉。二要完善公安听证、复议和诉讼等制度化的沟通机制,倾听群众意见,平衡各种利益关系,化解纠纷,解决矛盾;三要建立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通报情况、反馈意见、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维护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参考文献:
      [1] 祝春林在2006年10月23日接受《南方周末》记者专访的谈话.
      [2] 曾叶久.关于建设和谐警民关系的思考[J]公安研究,2006(7)
      
      责任编辑:李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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