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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议公安机关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1-05-14 00:01:26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新形势为我国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即尽快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精通业务、纪律严明、秉公执法、能够应付重大政治和治安事件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本文重点分析了公安机关执法监督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对如何加强公安机关执法监督进行了深入探讨。
      【关键词】公安机关 执法权力 监督 对策
      “监督”一词大体表示“监察督促”之意。具体来说监督可分为“监”和“督”,“监”是指监视、检查;“督”是指督促,即敦促对方按照规定的要求去做。“监”是手段,“督”是目的。由此可见,监督就是通过监视、检查等方式发现问题,并敦促对方按照规定的要求去做。监督是一门科学,监督是管理科学中的一个分支,是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管理应该是包括监督的。但通常人们所说的管理,主要是指“指挥”、“调配”、“安排”、“计划”、 “规划”等,而往往忽略了监督。这是导致目前监督理论和方法相对落后的一个主要原因。
      综合分析监督被忽视的原因,主要有这样几点:其一是认识不到位,没有意识到监督的重要性;其二是虽然认识到了监督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系统,主动放弃了监督工作;其三是监督主体因为害怕监督不当反而不敢进行监督,因噎废食;其四是一些管理者从主观上排斥监督,不想建立监督系统,麻痹大意。监督是管理中的重要一环,但是管理者不一定就是监督工作的实施者,管理者只是建立起一个完备的监督系统,由监督者去运行。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讲,管理者的工作确实不包括监督。
      监督实际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事前、事中和事后这三个阶段的监督既有宏观上的,也有微观上的。宏观上是针对整个事件而言,微观上是针对整个事件中的每个具体环节而言。显然,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应该是事中监督。公安执法监督,就是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以及是否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监察和督促。通过监督,发现和纠正公安机关的违宪、违法和违纪行为,将公安机关的活动纳入法制轨道,使其真正成为执法、守法和护法的模范。
      1.公安机关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1.1 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无实效
      在监管工作中,许多执法制度和监督措施并没有得到切实落实,很多都是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各个相关部门缺乏监督协作,有的甚至对整合监督和协作监督的效果产生怀疑,致使具体的公安监督工作无实效。
      1.2 执法监督中缺位和越位现象时有发生
      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系统在执法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上还存在着不足,没有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覆盖全面的执法监督体系,没能从更广的视角去审视执法监督并将公安机关的整个工作纳入到执法监督的范畴,致使很多领域出现监督的真空地带,职责分工不清导致推诿扯皮缺位越位现象。
      1.3 公安执法监督体系不完善、监督渠道不畅通
      当前的公安机关监督体系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种,内部监督主要来自上级领导、专职监督部门和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而外部监督主要是来自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以及地方专职监督部门如纪委等机关的监督。而现有的公安机关监督体系,过度强调外部监督,忽略了内部监督,这使得内部监督中监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充分调动。在执法监督中,很多监督员大部分形同虚设,案件办理整个过程都是由办案人员负责,包括事前的审核把关和事后的执法检查等工作,整个执法过程中,都缺乏监督员的有效监管。
      1.4 监督力量薄弱
      虽然公安管理和执法人员的队伍日趋庞大,但是公安执法监督队伍从数量和质量来看都显得较为薄弱,许多公安机关内部监督管理部门不健全,人员数量少、整体素质不高、年龄偏大。
      2.构建公安机关执法监督体系的对策建议
      2.1 加强执法监督的必要性、重要性的教育
      公安机关执法人员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在现有的监督体系中,应该以内部监督为主,外部监督为辅,加强监督员的监管力度。公安监督是一项涉及公安、法院、检察院、人大、政协、纪委以及宣传、信访等多环节多部门的系统性工作,所以要加强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将公安执法监督纳入各级党委的重要议程,由党委统一作出规划和部署。
      2.2 提高公安队伍整体执法水平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加强法制建设,用法制原则去规范各种社会关系,规范公安执法人员的行为,提高执法者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刻不容缓、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关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因此,提高队伍整体执法水平,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是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加强公安法制建设,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应该针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就加强公安法制建设,从强化公安执法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执法水平。
      2.3 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执法监督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
      明确法制机构在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明确法制机构与其他负有监督职能以及业务部门之间关系。法制机构是公安系统行政执法的主要监督部门,在执法监督工作中起着组织、指挥、综合及协调作用,法制监督既要涵盖市场监管和公安执法的各环节,又要摆脱纠缠于具体事务之中的困境。
      公安部门执法监督是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执法监督工作的力度和深度直接影响着公安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执法风险防范和履职尽责效能。公安部门只有创新机制,优化队伍,强化监督,切实把执法监督工作引入制定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轨道,才能开创执法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张世奇.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J].人民公安.2008.22..
      2.张东升.当前公安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形成的原因及对策[J].河南警察学院学报.2004.02.
      (作者单位:宁夏石油公安局;宁夏 银川 7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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