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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北地区律师执业现状调查及卓越律师人才培养

    时间:2021-04-10 12:03:54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 随着我国的法治进程的进一步加快,社会对专业性的律师人才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而地处飞速发展的广东省北部地区,粤北地区在逐渐完善经济建设的同时,法治也在逐步推进,作为粤北地区唯一的高校“韶关学院”,根据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成立了专业的律师卓越班,但对其未来培养模式和方式上却仍处在探索阶段。对此,本文以粤北地区为例,通过律所对律师的职业素质要求进行调查及比较借鉴,以此希望促进我校在卓越律师培养模式上的进一步完善及发展。
      关键词 粤北地区 律师
      中图分类号:DF438.7 文献标识码:A
      1粤北律师的执业情况调查
      1.1律师的执业现状
      粤北地区主要是指韶关、清远两个地级市下辖区域,律师执业情况以韶关地区为例。韶关地区现有公职律师268人,据2012年统计,韶关地区全市律师事务所有45家,其中国资所14家,公职所11家,合伙所13家,个人所7家,另外有法律援助处11家,执业律师共256人。但据统计,韶关市2014年人口有360万,常住人口200多万,以人口数平均下来1,4062人仅有一个律师,可见在韶关地区,律师资源远远不足。
      据调查,在韶关地区,年轻律师在律师事务所就业都能实现基本的生活保障,主要是因为韶关律师缺乏,律师行业的竞争并不激烈,因此只要年轻律师努力去开拓,得到良师辅助,都能有足够的案源。但也由于韶关等粤北地区仍属于发展中的地区,缺乏涉外经济纠纷,公司合并等新领域纠纷案件,案件性质基本还是以民事,刑事等传统案件为主。
      近年来,高校毕业生纷纷转战北上广等发达城市,相当一部分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也流入公务员系统,从而导致发展中城市,例如韶关、清远等,律师业的就业人数并未出现预期增长,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的未饱和状态。
      因此就现阶段来说,韶关等粤北地区对律师人才的需求还是很大的。
      1.2律师机构对年轻律师的期望调查
      随着各大高校的扩招风潮兴起,法学毕业生素质参差不齐,学校在培养上也暴露出不足的地方。据调查,刚毕业不久进入律所的年轻律师心态普遍上都心浮气躁,不够稳重,存在自身定位错误,眼高手低的问题;在工作方面也暴露出经验缺乏、理论知识不够扎实以及缺乏法律素养和责任感等问题。
      律师机构提出,在招收年轻律师的时候,会注重年轻律师的才能和品德。他们认为,虽然实务能力在实践中很重要,但他们会更注重为人处世方面的考察,因为能力是可以培养的,但学习的能力和品德是由环境长期养成的,较难改变。通过面试和成绩仅仅反映出该年轻律师某些方面,但对与人的全面了解则需要经过长时间相处,因此在选择年轻律师方面,律所等机构会注重对年轻律师的综合考察。
      2高校律师人才的培养模式:以韶关学院为例
      2.1培养目标
      根据《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开办法学专业(律师教育)本科。本专业主要通过和司法实务部门合作形成开放式联合办学模式,培养学生具备法学方面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方法及其相关知识,尤其是具有从事律师职业基本技能的法学应用型人才。
      2.2培养模式
      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计算机模拟审判和模拟审判课程、法律实务课外实践大讲堂等各类实践性强的课程,实践课程在所有课程中的比例已超过15%。突出学院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的办学特点,我专业特别聘请了12位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作为实践教学课程的主讲教师和客座教授,为学生传授办案技巧,训练学生的专业技能,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实践教学办学模式。
      学院还特别聘请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担任客座教授,聘请有经验的律师指导学生代理案件,聘请10名有着丰富实务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专门为学生开设《法律实务课外实践大讲堂》,主讲相应领域的法律实务。
      法学院以培养应用型法学专业人才为目标,在保证理论教学质量的同时,特别注重强化学生专业技能的训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具体包括:
      (1)将计算机模拟审判纳入教学计划,使之成为诉讼法教学的补充环节,更好地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2)开设诊所法律教育课程,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训练基地,通过学生对外提供法律咨询,无偿承办援助案件,提升学生处理法律实务的能力与技巧;
      (3)增加见习实习时间,把寒暑假的专业见习,作为二年级以上学生每学年必不可少的专业实践活动,将毕业实习时间延长至一个学期,加强学生的专业技能训练;
      (4)邀请司法实务界的精英为学生开设讲座,弥补课堂教学中具体操作知识不足的缺陷,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增强其求职竞争力;
      (5)加强国家司法考试辅导,通过与司法考试培训专业机构的合作,为学生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提供便利。
      3卓越律师人才培养中的不足与改进
      3.1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中的不足
      现时高校法学专业以国家教育部规定的16门专业课为基础,然后根据各自的现实情况开展其他相关的法学课程,在通过各个学校的走访中我们发现,在开展法学专业的学校中,16门专业课是不变的核心,但却缺乏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务课程,部分高校会不定期邀请法官,检察官,知名律师在校内开展法律讲座,但以职业规划为主,实务讲座数量偏少,也缺乏系统,并没有与学生所学知识有良好的结合,收效甚微,学校对学生的法学素质与法律信仰的培养也不够重视,学生的学习重心依然是以通过司法考试为主,在学习的过程中缺乏对知识的现实作用的理解以及对相关法律背后所涵盖的法律意义的思考。
      3.2卓越律师人才培养实践中存在的不足
      现阶段很多高校开设了法学(律师方向)的卓越律师人才班,以此作为平台展开试点,以期探索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模式和路径,韶关学院就是如此。由于处在一个摸索完善的过程,所以依然存在许多不足,第一,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理论和实践之间的区别难以区分,学校在邀请实务人员回校教学时没有兼顾到学生现实的知识结构,例如,出现在学生还未学习过《劳动法》的情况下就开展劳动纠纷专题的实务讲座的情况,导致学校事倍功半。第二,学生学习情绪相对浮躁,对学习抱有很强的功利心,缺乏长期积累的耐心,总是希望花尽可能少的功夫得到想要结果,很多学生大三才真正静下心来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通过一年的时间通过司考,但这种学习的过程以掌握应试知识为主,缺乏独立的思考和相应的法律素养的沉淀,不利于未来从事律师职业。第三,对律师方向学生的培养与普通法学方向的培养区别并不明显,由于法律职业以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为前提,因此大学的前三年各高校法学专业学生都是以16门核心课为基础,缺乏对律师方向学生能力和素质的针对性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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