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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情有趣 概览 有情有趣,亦简亦真

    时间:2020-02-12 18:59:22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当你跋涉过一级级石阶,穿过无数层门之后,将会是什么?      认识二刚先生有十余年了,看他的作品当然更早一些,他的画,他的字,还有题跋,独特得一下子便让人记住了这位画家。后来认识了真人刘二刚先生,一介文人书生模样,平易而憨厚,比实际年龄年轻很多,与想象中的老夫子形象大相径庭。
      对刘二刚先生的了解是从《庙亭山》开始的。我清楚地记得此书中第一幅插画,是题为《门》的水墨画,二刚把此画放在文集之前,我看是有考虑的。《门》颇耐人寻味,山中的石路前方有门,一层层的门伸向未知的远方,这就引发联想了:当你跋涉过一级级石阶,穿过无数层门之后,将会是什么?是暗喻人生还是针对艺术而言,妙就妙在没有一字跋语,留让读者去咀嚼。当初读这本书,就是在二刚先生的《门》的引领下去走近虽已认识却不太了解的画家的。
      二刚先生的画充满智慧,有时寥寥几笔,藏着机智,那幽默的大白话,道出人生哲理,这是需要深厚的文化修养的。二刚先生是博学且勤于思考的人,记得有一次通电话,问二刚先生在忙什么?二刚答:“发呆。”一听挺好笑的,但当看到二刚源源不断出炉的画作、诗词、文章,方知“发呆”的重要意义,二刚先生的“发呆”即是在沉思啊!他把所思所想结晶成了让人回味的作品。二刚曾说“路走累了,就得歇歇,然后抬头辨辨方向再走,画画也是这样”。这是智者的感悟。
      今天功成名就的刘二刚或许会“庆幸”自己早年的坎坷经历:很小就当了学徒,领略了世态炎凉;自学绘画,吃尽苦头,没有科班招牌可以炫耀,硬是自己扑向故纸堆中,在寂寞中感受传统文化的余温,揣摩和总结前人经验。二刚崇尚陶渊明,热爱白石老人、丰子恺,向往返朴归真,追求“神似”的境界,他学习传统,得其精髓,并延伸开去。二刚善于思考,博览和积累使他创作起来如囊中取物,驾轻就熟。他的许多画,不论你什么时候看,总会会心一笑,得到启迪。
      记得有一幅画,画面就一老头儿在煮茶,若一般画家可能题上什么《烹茶图》之类,而二刚先生则题“看来火候还未到”,实在高人一筹,一下子上升到哲学的高度。又如《老来量力而行》,有着广泛意义,也可用于对当前那些为名利为攀比拼老命的画家提个醒儿。那天去郊外,却碰上天气奇热,一农舍前因有几棵大树而非常阴凉,这越发觉得《家中虽有空调,不及外面舒服》相当有意思。再如《今天不与你论短长》、《相见亦无事,不来常忆君》、《萍水又相逢》、《独木桥》等等,这些生活中常见的现象或世俗人情的细节,别人忽略了,而二刚却升华了!言简意赅,趣味横生,一针见血是他的特色,简单的造型,概括的笔墨,高雅的品位,无论从风格到内涵,二刚先生的艺术在文人画家里始终是独特的。
      我觉得二刚先生是个智慧和理性的画家,变复杂为简单需要足够的智慧,在浮躁的今天保持良好心态,需要足够的理性,那年走进二刚先生画室就深有感触。画室位于南京东瓜圃桥,一听地名我就先乐,这个画儿这么有趣的画家住的地方也挺好玩的,一进画室又一乐,画桌后的墙上密密麻麻布满电话号码、备忘录、诗句等,墙上有一张大字,走近一看赫然是“二刚闲者四戒”,曰:“一戒空谈,二戒茫然,三戒颓唐,四戒生怨”,写得古意盎然。我忽然间想到,如今许多画家都缺乏理性,有的得意忘形,有的失去平衡,有的三句话不离孔方兄,而二刚先生却如此清醒和自律,气定神闲,任凭外面红尘滚滚,午梦斋里自是清风习习。
      
      
      
      
      
      做个优雅的爱书人
      思郁
      爱书和爱人虽然都不止一种方式,但无论你选择什么样的方式,你爱的都是他的整体,身体和灵魂的同一。这样说来,我还是喜欢做个优雅的爱书人。
      
      加拿大随笔作家斯坦・珀斯基曾说,对读者而言,必须要有一百万部自传,因为我们似乎在一本接一本的书中发现了自身生命的痕迹。这种观点对一个爱书人的我而言,不消说一定会高举双手赞成的。但生命中总有那么一个小小意外的痛苦时刻,这不,这个看似小概率的事件让我在读美国作家安迪・法迪曼《书趣》的时候就遭遇上了。
      法迪曼用她博学而幽默的笔触写下了她身边一系列与书结缘的故事。与丈夫乔治因书相爱。这种独特的相爱方式的表现在于,过圣诞节的时候双方互赠的礼物是书,稍微有点创意的就是在书的扉页上题上很没创意的句子如“给真正的朋友”、“给亲爱的乔治”之类;过生日的时候,乔治会很神秘地七绕八绕地把她带到一个地方度过他们难忘的一天。不用说,这个神秘的地方自然是书店啦,如果非要较真制造出点与平时不一样的氛围,那就是这个书店是一家她从没有去过的有三十多万藏书的旧书店。别小看旧书,旧书的魅力无可阻挡,我怀疑是因为旧书具有了本雅明所说的独特的“灵韵”,因为很多书已经绝版,是孤本和善本,如果偶尔又能发现某位名家的题词之类的,那就更为弥足珍贵了。难怪法迪曼对这样度过自己的生日如此欣怡:在旧书店里待上七个小时,提上十九磅的书,满意而归――顺便说一句,十九磅的书可比一个生日蛋糕重多啦。话说,两位书虫终于共结连理,皆大欢喜。可是直到结婚五年后他们才决定把各自的图书汇集在一起,而且其间因为英国文学如何排列合并等问题,还产生激烈的争议,甚至有了闹离婚的念头。更好玩的事情是,图书汇总到最后,有很多复本的图书,需要决定挑出重复的书,只保留一本,然后他们才发现原来双方一直偷偷藏着自己喜爱的复本书,“以防万一”两口子说不定哪天要散伙。
      岂止这两口子,法迪曼笔下整个家族基本都是书虫级的人物!法迪曼和哥哥远去看他们的父母,一家人浩浩荡荡去餐厅吃饭,最令全家人感到兴致盎然的不是将要吃什么东西,而是不断地发现菜单上单词的拼法错误:一家人都是情不自禁的错字校对员!既然提到了法迪曼的哥哥就再多说两句,这个书虫读书时有个不太好的习惯(�,其实我自己就习惯这样做,还好意思批评别人!),一本书读到哪里想休息的时候喜欢把书“像雄鹰展翅一样”扣放在书桌上。别说他还有一套振振有辞的理论解释:“用电脑来作比喻,把书夹上书签合起来就等于在电脑键盘上按‘停止’键,把书反扣起来就等于按‘暂停’键,两者是不同的。”这样的好处是“什么时候我想看,就立刻把书拿起来”。可惜,这个理论不是时刻都有机会讲给别人听,可以从容地赢得别人的理解和同情。有次他住旅馆仍然这样做,等他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就发现他的书被人合上了,而且收到了旅馆服务员留下的纸条:先生,您绝不要那样对待书!
      法迪曼家族可不都是一些优雅的爱书人!比如法迪曼在书中记述了她父亲上飞机前为了减轻纸面平装书的重量,就把他看过的章节撕了下来,扔进垃圾桶――我忍不住想问一下老先生,一本书能多重啊,难不成你不撕这几页飞机就超重了?又比如她丈夫会在桑拿浴室里看书,高湿高温使书页脱落――这个情节有过于夸张的嫌疑,我又忍不住想问,桑拿浴室里能看清字迹么?这样装模作样有点走火入魔了吧?还比如法迪曼说她一个朋友带一本《爱伦・坡诗歌小说全集》去半岛旅游,每当有虫子停留在书页上的时候,她就啪的一声把书合上,“这样就把书变成鼓鼓囊囊的昆虫展览场”――我有点崩溃地想说,敢情这人不但是个虐书狂,还是个虐虫狂,估计是杀虫有暇,偷得半日闲才去读书的。
      法迪曼在书中为这些“不是优雅的爱书人”进行辩解,说爱一个人不止一种方式,爱一本书也不止一种方式。有人主张优雅地爱,爱书的形体、外表和装帧等;而法迪曼家族主张世俗之爱,认为书的词语才是神圣的,而装载词语的纸张等形式都不过是容器而已。因此,根据实用主义的原则,法迪曼总结说,“狠命的使用不是不尊重,反而是亲密的表现”。我也从一个普通读者的角度说句公道话:我怀疑法迪曼混淆了使用和糟蹋之间的界限,就如同一个母亲最容易混淆爱与溺爱之间的界限一样。
      爱书和爱人虽然都不止一种方式,但无论你选择什么样的方式,你爱的都是他的整体,身体和灵魂的同一。这样说来,我还是喜欢做个优雅的爱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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