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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安时代的音乐与文人乐府诗的关系探讨】 乐府诗和文人诗

    时间:2019-04-26 03:21:22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建安文学是中国文学一个重要的阶段,其突出成就是文人乐府诗的创作,也奠定了后来文人乐府诗的创作传统。乐府诗歌与汉乐府有着亲子的血缘关系,并且都是一种合乐的歌词。建安时代的音乐开始了全面的复兴,都是刺激乐府诗创作的主要原因,其中的代表人物就是曹氏父子。
      关键词:建安时代 音乐复兴 文人乐府诗
      建安是汉代末年的一个年号,在汉末动乱中到处是军阀割据,战火连绵。在此期间,曹操挟天子令诸侯,南征北战逐步统一了北方,成为北方的实际统治者。建安时期北方的一切文化建设都是以曹魏统治为基础的。在音乐、文学等方面,曹氏父子更是做出了巨大贡献,而且建安文学时期已经逾越了年号本身,还包括魏文帝、魏明帝等时期的文学。
      在乐府诗歌的发展历史上,建安时代是文人乐府诗的最早阶段,也奠定了后来文人乐府诗的创作传统。乐府诗歌与汉乐府有着亲子的血缘关系,并且都是一种合乐的歌词。这时期主要的代表者就是曹氏一门,曹操、曹丕、曹睿等三人的乐府诗都是合乐之作。曹植的作品有的合乐,有的不合乐。但是无论合乐还是不合乐,建安诗人对于他们所拟的乐府诗的曲调都是耳熟能详的,对于乐府的歌唱艺术是十分熟悉的。可以说这些建安文人对于音乐是十分精通的,音乐对文人乐府诗产生了很大影响。
      一、建安时代的音乐复兴
      汉代是一个音乐鼎盛的时代,建安紧接着汉代动乱之后,可以看做是汉代音乐的继承和发展,但是由于汉末的动乱,社会经济、文化系统都遭到了破坏,曹操平定北方后重新发展起来的建安音乐,也跟其他文化形式一样,既是对汉代音乐的继承也是发展。在曹操时期,主要集中于重建汉乐系统,到其后两代,追求新声的趋势在邺下集团开始了。
      当时的中原大乱,文人凋零、文化凋敝,在动乱中维持文化的便是荆州的刘表,曹操平定荆州以后,北方走向安定有序,邺郡很快成为音乐文化的中心。曹植的《侍太子坐诗》中有言:“齐人进奇乐,歌者出西秦。”《野田黄雀行》中有:“秦筝何慷慨,齐瑟和且柔。阳阿奏奇舞,京洛出名讴。”所以从这里我们可以引申出,建安时代各地的乐工来到邺下是存在的,而且这些音乐大部分可能是属于俗乐,邺下成为俗乐汇集改造的中心。俗乐的衰落主要是农村的凋敝与人口的减少,使得汉末的里社失去了存在的基础,音乐活动也就无法存在。但是开始向以文人群体为中心的上层社会收缩,客观上有利于文人诗歌的发展。
      这个时候最流行的是清商音乐,在一些建安时代的诗歌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清商”、“清琴”、“清歌”等词语,这也是文人们最喜爱的一种音乐,我们知道乐府艺术在西汉时期主要反映宫廷和下层的审美情趣,是两者的结合。到东汉时期,文人群体开始形成,士人阶层的独立意识逐渐确立起来并开始积极地参与音乐的欣赏和创作活动,音乐开始向这个阶层的形式转移,这个时候音乐也开始由娱乐向抒情过渡。这一音乐之风对汉魏之际的抒情诗艺术的发展和抒情原则的确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建安是汉魏音乐系统发展的最高峰,其主题便为清商乐,魏明帝时还成立了专掌清商乐的“清商署”。从建安诗人对当时音乐的描写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音乐的欣赏趣味是追求强烈的抒情效果,这正是清商乐的特点。
      二、文人乐府诗的合乐情况
      建安文人的乐府诗创作,开始于汉末大动乱之后。东汉后期,随着文人爱好俗乐的开始,文人创作俗乐诗歌也日渐增多起来。这其中有的是为旧曲谱写新词,有的则是制作新调新词,比如宋子侯的《董娇娆》、辛延年的《羽林郎》。也有的是用俗乐的流行格调作为新诗,而不是依靠先前的某一具体曲题,如《古诗十九首》等。建安文人创作的乐府以及五言诗,就是对这种风气的承接。但是刚开始的时候,由于汉末文坛的正统意识的限制,文人创作俗乐诗歌,都被正统的舆论所不允许,视视为恶习恶俗。三曹父子首倡之后,文人响应,俗乐诗歌的写作开始变得合法化,而且时尚起来。在这其中,建安时期重建音乐系统和黄初、太和之后的音乐新变,都是刺激乐府诗创作的主要原因。
      建安乐府诗从性质和功能上来划分,主要有雅乐歌词和俗 乐歌词两种。雅乐主要用于祭祀、典礼、宗庙等。如建安十八年曹操被册封为魏公,加九锡,以礼可用“轩悬之乐,六佾之舞”,于是建宗庙,命令王粲作颂,初名《显庙颂》魏国建立后改名为《太庙颂》。歌词用四言体,一共三章,主要是用来祭奠曹操先辈宗庙的乐章。典礼方面最重要的就是正旦大会雅乐,用的是杜夔所传的旧雅乐四曲,即《鹿鸣》《驺虞》《伐檀》《文王》,声和词都是古代所传,后来这四只古曲被配上了当时的雅乐,改《鹿鸣》为《于赫篇》,以歌颂武帝曹操;改《驺虞》为《巍巍篇》,以歌颂文帝曹丕;改《文王》为《洋洋篇》来歌颂魏明帝曹睿,仍然作为正旦大会的雅乐。雅乐虽然不是当时文人乐府诗的主要创作部分,但是他们对于俗乐是有影响的,一方面雅乐在音乐上被新声所改,文体上也多用五言、七言新体;另一方面在曹操父子的参与下,俗乐也开始了某种程度的雅化。
      有关建安时代的俗乐歌词的合乐情况,沈约的《宋书·乐志》记录了许多俗乐歌词,是魏晋以来历朝宫廷沿用的相和乐、清商乐的歌词,其乐曲来自汉代,经过魏晋乐人的一些改变;歌词则有用汉乐府古词的,也有曹氏一门所做的。如相和歌词:《江南》《东光乎》《鸡鸣》;曹操的《蒿里行》《气出倡》《对酒》;曹丕的《陌上桑》等。清商调:有属于平调的,曹操的《短歌行》,曹丕的《燕歌行》;清调有《秋胡行》《苦寒行》,等等。大调中的《艳歌罗敷行》《步出夏门行》,等等。
      建安俗乐歌词的创作,从目的来看完全是为了配合宫廷俗乐建设而做的,他们在雅乐方面投入精力完全是为了政治的目的,而他们真正的乐趣是在俗乐的方面。曹操早年就收到了先前的俗乐影响,一般来讲俗乐追求动听悦耳,容易上口和记忆,也利于流传,不像案头文学那样须得追求华丽的词藻,庄严的语境等等。
      三、曹氏父子乐府诗与音乐的关系
      可以说,曹氏父子的乐府诗主要是出于对俗乐的爱好,他们自作诗歌,来抒情写意,性质上和别的文人一样。但是曹操乐府诗不同于一般文人的诗作,它们还需要配上丝竹金石之乐,用艺者的歌喉演唱出来,还可以伴舞,他们的基本作用是来娱乐,娱乐自己也娱乐他人。严格说他们只是乐府艺术的参与者,要受到乐府工艺们的影响。但是在抒情方面他们有着绝对的自由,不管他们表现的内容是政治的还是游仙的,或者是纯粹娱乐性质的,不管内容与曲调是否和谐,这些音乐家必须无条件地将它付之琴弦,扬于歌声。
      而且曹操一些诗歌中,都是借助于乐府诗的娱乐形式来达到政治宣传的目的,在诗歌中陈述自己的政治观点和人生理想,进行自我美化,宣扬自己崇高的道德使命、等等。这样来看的话,目的又是典型的寓教于东,将音乐作为政治的载体。与先前的汉乐府那种通过音乐规律的作用来达到伦理价值是不同的,它消极地依赖了音乐的审美功能,而没有积极地配合这种音乐功能。
      曹氏父子创作的音乐性质是大于诗歌性质的。因为一首动听的歌曲,在审美上其主要作用是曲调本身,词的语言技巧和意义,都是起配合作用的。古人深知此理,提出乐以舞为本等一些重要的音乐美学观点。乐曲的美感完全可以弥补内容的教条化,词语的枯燥。曹氏父子利用了音乐的美感,但是也会妨碍他们的诗歌艺术。他们对于音乐的审美是自觉的,对于诗的审美却不是完全自觉的,还处于自然的状态,还没有从音乐中解脱出来。只是曹植开始注意到将诗歌从与音乐结合的状态转化到文学本身的状态,所以他对后世文人乐府诗的影响要更大一些。
      总之,建安乐府诗仍是诗乐舞艺术形式的组合,但是这个体系已经从社会收缩到了宫廷的范围,与先前的民间乐府相比,取材从社会生活向表现个体的思想情感转变,但是保持着一定的传奇性、情节性、形象性,艺术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形式上更加华美。足以与汉乐府诗平分秋色,而高居于宋齐梁陈文人乐府诗之上,成为历代文人乐府诗的典范。
      参考文献:
      [1] 马茂元.古诗十九首初探[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
      [2] 王钟陵.中国中古诗歌史[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88.
      [3] 袁行需.中国文学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4] 章培恒,骆玉明.中国文学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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