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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时间:2021-06-03 08:00:14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云南省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村民自治,随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但是党的十七大以来,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各民族人民的新期待,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村民自治从根本上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体制和机制应加强,这是维护民族团结、巩固边疆稳定、构建和谐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本质要求。
      关键词:民族自治地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民自治;对策
      云南省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践以来,全省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巨大成效,奠定了维护民族团结、夯实边疆稳定和构建和谐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基础,基本上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农村各少数民族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本文就云南省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云南省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现状
      所谓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1]全国到目前为止,共有五个自治区,三十个自治州(盟),一百二十个自治县(旗)。云南省共有8个自治州,29个自治县。“民族自治地方国土面积达27.6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70.29”。[2]云南省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各族人民在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指引下,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取得巨大成就。尤其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1.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认识在实践中得到不断深化。云南省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各少数民族民众在基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领域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制度和实践,而村民自治作为国家法律确认的对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种制度安排,已成为现阶段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最基本形式。云南省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农村,不论是内地或是沿边境一线,都借助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带来生产力大发展的契机,逐渐推进以村民自治为核心内容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民自治体现了广大农民群众对民主真正意义上的追求,是社会转型时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法宝,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组织管理制度,是探索中国特色政治现代化建设道路积极有效的途径,是国家其他民主生活实践可借鉴的示范”。[3]值得一提的是云南省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自从推行村民自治以来,没有出现大的纠纷和社会不稳定,有效促进了各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边疆稳定。
      2.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各项举措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云南省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各自治民族实际和边疆特点,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从体制和机制上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有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用民族语言文字直接在农村推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有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用当地少数民族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村务公开,最大限度调动村民参政议政;有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用民族文学艺术手法表现少数民族“农民群众创造的村民自治、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的经验,将农民治理农村社会的管理水平大大提高了一步,使大家知道村里有一部‘小宪法’,从而自觉地约束自己”。[4]我们不难看出,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农村村民自治,从内容上、形式上、制度上保证了少数民族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管理自己的事务,在理论和实践上初步解决了如何保证当今少数民族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问题。实践证明,云南省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以后,由于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动作,农村工作中的一些难事,如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公益事业和农村社保等等都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少数民族民众的民生问题也得到相应关注和解决。
      3.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边疆稳定。云南省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始终抓住积极推进村民自治这个根本目标,激活各少数民族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2003年有关部门统计为例,“全省民族自治地方实现国内生产总值9000.9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4256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6亿元,工业增加值205.2亿元,实现地方财政收入81.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523元,增幅分别高于全省1.9:2.1:5.6:5.5:5.8和2.9个百分点”。[2]值得一提的是民族自治地方农村经济近几年来高速增长,这是少数民族农民摆脱贫困、实现民族团结、维护农村稳定的根基。从这个角度讲,改革开放三十年,是民族自治地方快速发展的三十年,也是全省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30年。历史和事实证明,在民族自治地方,谁抓住民主政治建设,谁就会抓住国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谁丢掉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谁就会丢掉整个国家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云南省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1.部分少数民族民众认识不到位,民主法治观念不强,广泛参与热情不高。云南省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农村基层广大少数民族民众对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和民主意识淡薄,尽管国家在制度上为少数民族民众当家作主,管理社会事务和政治参与创造条件和机会,但由于少数民族民众文化素质相对低,受民族中的一些不健康传统习俗制约,他们不能很好地进行利益表述,有的甚至以本民族暂时利益或眼前利益为重,直接影响其他民族政治参与热情,特别是有的民族自治地方没有经过民主法治社会,属于“直过区”,不用民主程序和方法解决问题,以民间习俗决定村里大小事务。“村掌老”决定一切,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村委会会议制度形同虚设,民主法治流于形式,走走过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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