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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式过马路与法治社会建设

    时间:2021-05-12 20:00:06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反映了我国社会法治状况并不乐观。尽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多年,但有法不依、执法难严、违法难究的中国式过马路一直是个问题。中国式过马路导致群体性闯红灯过马路、普遍性翻越路障抄捷径,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不少危害。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一点还是在于公民的安全意识与守法意识淡薄,交管部门执法也有不足之处。这一问题的解决还得从完善道路警示标志设置、强化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以及加强交通管理执法惩处等方面着手,最终提升国民道路通行安全意识和法律素养水平。
      [关键词]中国式;过马路;法律素养;法治社会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13-0083-03
      一、引言
      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郑重提出依法治国,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则进一步把依法治国作为整个大会的主题以彰显其紧迫性和重要性。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已经迈入法治转型阶段。依法治国不但包含依法治党、依法执政、依法治政,而且包括依法治理社会。其中,法治社会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核心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党、依法执政、依法治政的前提和重要影响因素。在社会现实生活中,不少公民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有法不依、执法难严、违法难究的社会现象一直是个阻碍依法治国的大问题,比如中国式过马路就充分暴露了这一点。2012年,中国式过马路现象被网友调侃提出,立即引起了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学界、法律界和社会人员的极大关注,不少人从法律制度、伦理道德、社会管理、社会心理等角度加以探讨研究。之所以会出现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尽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根到底是公民的法治意识缺失或淡薄所导致,与法治社会建设不足相关。“中国式过马路反映出我国社会公众守法意识淡薄,相关法律运行效果不佳。”如不能从社会法治治理上进行建设,中国式过马路难以得到根治,并且还会导致很多像中国式过马路违法的现象与不良社会风气难以得到遏制与纠正。
      二、中国式过马路及其危害
      什么是中国式过马路?“凑够一撮人就可通行,与红绿灯无关”的闯红灯行为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这是2012年一网友最初调侃的原意。其意思是行人过马路时只要等足了人,三五个就行,大家一道过马路,不管它是红灯闪还是绿灯闪。这里的一撮人,仅指十字路口的行人,其范围既指走路的行人,也指骑自行车和电动车的行人。他们只在乎人数是否足够,不在乎是否是红绿灯是否可以通行,不顾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其实,中国式过马路还应该扩展其内含,应该把各种非机动车群体性违规行驶、组团式步行行人违法通行等现象囊括进来,他们有着共性,即群体性违反交通管理法规,交警拿他们没有办法,法不罚众。具体说来,除了以上在十字路口出现的中国式过马路外,还应包含以下几方面:一是成群的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同行于机动车道,比如骑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车穿梭于城市机动车道车流中;二是行人穿行于机动车道,与机动车同行;三是成群行人与非机动车逆向通行;四是成群行人攀越路障围栏穿越马路行使,有意避过天桥、地下过道抄捷径。广义上来说,中国式过马路是指一切群体性行人与非机动车主违规通行的过马路现象。中国式过马路主体只贪图便捷、及时,全然不顾违法违规,甚至不顾个人安危,严重影响到交通安全和社会法治管理秩序。中国式过马路的危害性人人皆知,但是不少公民在马路上却很难做到遵守交通安全法和交通标志线通行,导致各种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大到各种车祸人亡,小到惊心碰擦。无论是哪种交通事故,大家都不愿意发生,也不愿意看到,毕竟都是事故,对事故双方都不利。据中国统计年鉴2013年各地区交通事故数据统计,2012年我国共发生204196起,死亡人数是59997人,受伤人数是224327人,直接经济损失为117489.6万元,其中不少交通事故与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法行驶有关。中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最多的国家,尽管这与中国汽车保有量和公民人数世界最多有关,也与道路建设交通指示等设置有关,但最关键的还是在于中国式过马路的公民法律意识缺失、薄弱。
      三、中国式过马路的违法与根源
      中国式过马路往往是组团式闯红灯、跟风走捷径穿越马路,这种现象显而易见违背了交通安全管理法规。无论是对非机动车行驶还是行人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的规定。首先,第二十六条作了总的规定,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即红灯停、绿灯行。其次,对非机动车的行驶,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并且在第五十八条中还规定了非机动车时速15公里,以防骑车人在遇到紧急突发情况时能够采取紧急制动和避让等措施。中国式过马路中,不少非机动车还常常冲在最前面,成为违法闯红灯的急先锋,那也就是为什么在十字路口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事故常有发生。最后,对行人的通行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第六十三条还规定,路上行人禁止跨越道路隔离设施行为。从以上法条可以看出,中国式过马路完全违法了道路安全管理法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相关规定。
      尽管中国式过马路是违法行为,在现实中依旧时有发生,上演一幕幕的“绿灯行,红灯更行”戏剧。在城市道路上,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公务人员,无论是小孩还是中老年人,每天都上演着各式各类的中国式过马路。虽然近年来全国各城市的交通管理部门或多或少进行了整治,也采取了诸如罚款、换岗、劝说教育等一系列措施,可效果依然不佳。这到底是为什么呢?究其缘由,引发中国式过马路的主要根源没有被根除。影响中国式过马路的基本因素,除了道路车辆拥堵、人口密集外,主要的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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