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英语学习 > 正文

    从六起校园惨案看犯罪与刑罚

    时间:2021-05-07 12:03:45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犯罪原因是复杂多元的,除了同犯罪分子本身的一些特质有关系以外,同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甚至立法等因素也密切相关。虽然刑罚具有预防的功能,但犯罪的预防不能同于刑罚,我们不能简单的把犯罪预防这样一种社会共同的责任简单的寄希望于刑罚,刑罚不是万能的,只是在不得以的情况下才去发动的一种用于维护社会保障人权的手段。犯罪的预防除了刑法的措施以外我们还应该从社会的各种政策下工夫,尤其是不能忽视教育的作用和意义。
      关键词刑罚 犯罪预防 教育
      中图分类号:D9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7-067-02
      
      2010年3月23从南平发生的一起校园血案拉起了校园恐怖的帷幕起,到5月12日全国在短短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发生了六起类似悲剧事件,侵害手段之残忍、侵犯对象之羸弱、犯罪发生频率之高不得不让人为之震撼。在2010年南平血案发生之后,我国司法界就已经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和高度的重视,该案的犯罪分子也受到了严厉的法律惩罚,4月8日,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郑民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月2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裁定。可就在死亡判决公布并执行之后不久依然发生了让人悲痛的悲剧性事件,在明知实施这一类犯罪的危害性及处罚的严厉性甚至可能失去生命的情况下依然选择了这样的犯罪方式,甚至在一起案件中,犯罪分子在暴行之后直接以自焚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可见这类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前已经做好了放弃生命的准备,然而为什么在放弃生命的最后时刻要以牺牲那么多无辜的儿童的生命,确实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同时这也不得不让我们重新审视法律的制裁对于犯罪的威慑和预防的作用。
      一、六起校园惨案的犯罪原因分析
      犯罪原因是复杂多元的,除了同犯罪分子本身的一些特质有关系以外同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甚至立法等因素也密切相关。意大利犯罪学家加罗法洛认为,一些极端残暴的自然犯是存在心理异常和道德异常的,这些犯罪人的情感里没有悔恨,不再惧怕刑罚,甚至希望或盼望这种刑罚。这一点在这六起校园惨案中得到了很好的证明。不论上从被害人来看还是从犯罪分子手段及其对待法律的后果的态度来看都表现出了最深的冷漠和麻木。他们不在乎法律的后果,哪怕是以生命刑作为代价,他们无视着无数稚嫩儿童的无辜和儿童家长的痛苦,对他们的残暴行为丝毫没有悔罪的意图,这些从他们被逮捕以后在审讯中的表现和言辞就能看的出来。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一类人的人格道德存在着明显的不足,缺乏基本的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感,表现出极端自私极端狰狞的面目,在他们的头脑中很少能够鲜明的呈现出他们给别人施加的痛苦。
      除了个人的因素以外,大多数人觉得这样连环恶性事件同社会原因是分不开的。他们以伤及无辜的犯罪形式不仅仅反应出他们的人身危险性更重要的是反映出他们的反社会、反人类的恶性。影响犯罪的社会因素无非是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种族的、民族的、宗教的、环境的因素。政治原因引发的犯罪往往针对的是国家政权,具有明显的目的性,表现形式也往往有聚众或集团等特征。种族的,民族的,宗教的原因在这一校园惨案中可以被排除,因为不存在种族、民族、宗教的问题,从而经济的、文化的原因成为分析这一案件的显著原因。很多人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分配的不平衡导致人们内心的动荡,对社会的不满,从而最终酝酿出这一类犯罪案。我觉得经济分配问题的确可以引起人们对社会的仇视、产生报复社会、报复人类的一些犯罪,正如有的学者所说:“他们的痛苦并非来自于饥饿,而是不能得到那些受到命运厚待的人所享受的快乐。尤其是在大城市中,它就是永远在唇边可望不可及的坦塔罗斯的水杯。”那么在这几起案件中,犯罪分子是不是表现出了对坦塔罗斯的水杯的渴望呢?我认为是值得商榷的,社会的分布不均是一个社会存在的必然现象,不论是在那一种社会形态下,或是哪一个国度中,财富不可能平均分配,否则就成了对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人的不正义,也降低了人们劳动的积极性,正所谓真正的贫困并不存在,存在的只是庸懒和懈怠而已。就这几起案件来讲,犯罪分子的社会地位虽然不高,但也至于落魄到无法生存的地步。我认为这一犯罪与其说是因为经济的原因倒不如说是由于他们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脆弱的耐挫折能力而引起的。有的人说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只要给绝望的人以希望,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关注他们的诉求,给他们一个公平的表达渠道,才能够铲除校园血案的滋生。这样的号召是好的,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是社会的责任也是现代文明的要求,但我们不能将所有的个人错误归结于社会的责任之上,如果说因为物质的原因无法生存我们可以归咎于社会的关照不足、分配不均,难道因为失恋或是暂时工作不顺利就实施危害公共安全,滥杀无辜也是可以用社会的温暖不够去解释的吗!遭遇挫折是人生的必修课,正所谓人人生而平等,不仅仅是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在法律之外也是平等的,任何人都要面对挫折、压力和挑战,只不过挫折的形态、轻重各异而已同样的挫折有的人在挫折之后选择了犯罪而有的人在挫折之后选择了挑战,有的人在贫困中盗窃有的人却在贫困中出卖苦力。这就是选择,一种人格的选择。我认为影响犯罪的关键因素是人格因素,但这种人格的形成却是社会各种因素、各种条件的综合体。一个人人格的形成除了天生的原因以外同其所在的社会环境、和所接受的教育都是分不开的。
      二、从六起校园惨案看刑罚及其犯罪预防
      当今绝大多数刑法学学者认为刑罚具有报应和预防的功能,报应是针对的犯罪分子本人,预防是针对那些不稳定分子,具有犯罪倾向的人。贝卡利亚认为:刑罚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犯罪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但这一刑罚目的是不是能够实现呢,或者说是不是在任何场合都(下转第71页)(上接第67页)适用呢。马克思曾指出:“历史和统计科学非常清楚的表明,从该隐以来,利用刑罚来感化或恫吓世界从来就没有成功过,适得其反。这六起校园惨案就是最好的证明。但我认为,刑罚对于那些社会不稳定分子还是具有一定的威慑和预防功能的,因为大多数人还是对生和自由充满了渴望的。只有极少数的社会危险分子,具有明显人格缺陷的人和对生活充满了绝望的人才对刑罚没有任何反应。虽然刑罚具有预防的功能,但犯罪的预防不能同于刑罚,我们不能简单的把犯罪预防这样一种社会共同的责任简单的寄希望于刑罚,刑罚不是万能的,只是在不得以的情况下才去发动的一种用于维护社会保障人权的手段。除了刑罚之外还有什么手段可以预防犯罪呢,德国学者李斯特认为最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预防犯罪需要的是多方面的努力。前面我们已经说一种危险性人格的形成绝不是简单的遗传基因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在犯罪预防的措施上,贝卡利亚认为“预防犯罪的最可靠但也是最艰难的措施是:完善教育。”然而这位思想的巨人却没有提出具体的如何完善教育。但我们一致认可的是教育不简单的等同于知识。正如有的学者提出的那样:“教育不单纯是使受教育者具备“读”和“写”方面的能力,它更多的是通过知识的灌输和观念的熏陶,去培养人的思想感情,去锻造人的意志品质,去影响人的行为方式。”一个国家的教育不应该仅仅关注的培养出多少科研人才、社会精英,考试反映出来了不过是知识的积淀却无法反映出一个人的人格和道德,无法考量出一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在课堂上,如果说大学教育是知识的讲堂,那么在中学及初级的教育我认为不能简单的等同于知识的讲堂,那是青少年人格培养、人格健全的黄金时期,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的引导应该成为知识之外一个另外课题。而我国当前的形式正是陷入了一个教育等于知识、犯罪等于刑罚的泥潭。在第一起校园血案发生以后上级给予批示要从快从严治理以防止此类恶性事件的再次发生还被害人家属一个公道,事实上我们看到公道是没法还的,任何一位家长都不愿以失去亲人为代价去去求公道,犯罪也没有预防,此后的连续五次恶性事件就是最好的证明。我认为要想遏止这样的恶性犯罪的发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校园血案只是恶性犯罪的一个典型代表,就算给小学生配上戴枪的保安护送放学也只是一时头痛医头之举,要想减轻残酷的暴力犯罪根本上来说要从教育和文明做起。意大利犯罪学家加罗法洛认为:在那些拥有真正意义的文明国家中,犯罪正在减少,至少正经历着又智力和狡诈犯代替暴力犯罪的转变,真正意义的文明是指与物质文明相区别的道德进化状态。而这一道德进化状态是同教育的体制、教育的理念不可分割的。
      总之,犯罪的预防除了刑法的措施以外我们还应该从社会的各种政策下功夫,尤其是不能忽视教育的作用和意义,只有各种措施密切配合,一个国家才有可能建立起一个和谐美好的家园。
      
      注释:
      [意]加罗法洛著.王新等译.犯罪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85页,第138页.
      [意]贝卡利亚著.黄风译.论犯罪与刑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42页.
      杜雄柏.应重视教育在预防犯罪中的作用——对贝卡利亚预防犯罪理论中一个重要命题的解读.湘潭大学学报.2007(1).

    推荐访问:刑罚 惨案 犯罪 校园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