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英语学习 > 正文

    浅谈我国人口老年化进程中老年人犯罪特点及原因

    时间:2021-05-07 12:00:14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
      摘要:随着我国逐步迈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也日益增多,随之而来的是一鲜明的社会现象的突出—老年犯罪问题。我国也开始日益关注老年人的犯罪问题。老年人犯罪相比于普通成年人犯罪有太多的不同,是由于老年人的特点所决定的。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老年人的犯罪问题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本文从对老年人的概念和老年人犯罪现状简要概述入手,大略阐述了老年人犯罪的原因及其特点。
      关键词:老龄化;老年人;犯罪;原因;特点
      一、老年人犯罪概述
      (一)我国所面对的老年人犯罪的严峻形势
      2014年2月19日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已超过20243万人,占我国总人口的149%[1]。依据国际上通常的看法,当一个国家或者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处于老龄化社会阶段。而中国是世界人口第一的大国,人口还继续在不断增长,增速大致平均在为每年570万左右。一方面人口总数持续增长,一方面人口平均寿命不断延长,人口老龄化问题是难以避免的,且必然会成为一个棘手的社会难题。根据欧洲最大的保险集团安联集团最新一期《人口结构变化报告》的中国专题中显示,中国的退休人口(60岁及以上人口)与劳动年龄人口(15岁至59岁之间人口)的比例约为19:100[2]。按照中国现行60岁的退休年龄计算,2013年劳动力拐点将会突显,15岁至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将达到峰值,随后开始进入退休潮,届时我国的社会体系将面临老年人口持续快速增长的严峻挑战。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口老龄化愈演愈烈的大背景下,中国社会所面对的老年人犯罪问题也将愈发严重。由于笔者收集的资料有限仅以以下一些数据来说明我国老年人犯罪正在持续增长,并且愈演愈烈。①据统计,某地监狱在押犯常年1200人左右,而老年犯罪人员1998年占到在押犯总数的12%,1999年占到在押犯总数的14%,2000年以占到在押犯总数的21%[3]。②在重庆巴南区,年近七旬的黄某因为经常小偷小摸最终被判入狱1年6个月,据巴南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该院办理的老年人犯罪案件正呈逐年上升趋势。如2009年到2010年,老年人犯罪人数就从15人上涨到35人,增加了一倍多[4]。他们调研后还发现,现在办理的老年人犯罪所涉罪名越来越多。2006年,仅涉及失火、留容卖淫、故意伤害、盗窃等7种罪名。然而到了2010年,已经增加了包括合同诈骗、故意杀人、非法行医、非法种植毒品等在内的9种罪名[4]。③重庆某法院2003年—2005年判决的老年人犯罪案件21件21人。其中,2003年审结4件4人,2004年审结9件9人,2005年审结8件8人。分别占当年生效判决罪犯的157%、281%、246%[5]。④福建福清市法院也发现,他们受理的老年人涉性犯罪案件也呈上升趋势。2008年至2010年仅受理该类案件3件,而2011年至2012年上半年就已受理12件,且在上述15起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达12件[4]。⑤根据天津市对于20世纪90年代中第一次作案人的年龄的调查统计,60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作案人总数中的百分数不超过1%;1990年为07%;1993年为05%;1996年为06%;1999年为07%[6]。⑥天津市社科院、天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监狱管理局联合对天津市2002年和2003年当年入狱罪犯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2002年60岁以上的罪犯占全部调查对象的比重为06%,2003年为08%[6]。据统计,2003年,重庆某县老年人犯罪类型为贩毒、诈骗、容留妇女卖淫、故意伤害四种类型;2004年犯罪类型猛增,增加了非法侵入住宅、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窝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破坏选举、奸淫幼女、盗窃等七种;2005年增加了拐卖妇女、收赃、强奸、投放危险物质等四类;2006年又增加了非法持有枪支犯罪[6]。根据笔者目前所收集到的一些数据我们可以发现,各地老年人犯罪的情况虽然所占比重不大,但是却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并且随着老年人犯罪的增多,其犯罪类型也有所增加,愈趋多样化。
      (二)老年人犯罪的概念
      国外著名犯罪学者施奈德就曾提出过人们把所有60岁或60岁以上的老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统称为的老人犯罪。对于老年人犯罪,顾名思义我们可以认为是老年人所实施的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触犯法律、应受处罚的行为。而老年人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1996年8月29日所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可明确为指的是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有些学者持将年满60周岁的犯罪人作为老年犯,如康树华,蔡墩铭教授[7]。虽然对老年人犯罪的年龄界限还存在着一定争议,但是大多数学者还是持如上观点的。故笔者认为老年人犯罪就是年满60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触犯法律、应受处罚的行为。
      二、老年人犯罪的特点
      我国已跨入老龄化社会数年,随着老龄化的日趋加深,面对日益突出的老年人犯罪,我们可以发现到其也具有一些鲜明的特点:
      (一)老年人犯罪数量较低,但呈日益增长的趋势
      老年人的犯罪率比其他年龄阶层要低,犯罪数量少,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也相对较轻,但长时间以来是呈明显上升的趋势。据吴宗宪、曹健主编的《老年犯罪》中记载,在意大利,老年人犯罪占08%;在英国,老年人犯罪占20%;在奥地利,老年人犯罪占124%[8]。我们不难看出在各国老年人犯罪的比例都是极少的,在我国根据笔者所收集到的一些数据来看老年人犯罪数量也是很小的,在各类犯罪中所占比例不大。但是无论中外,老年人犯罪都呈日趋增长的态势这是应该引起我们关注的。
      (二)老年人犯罪类型较为集中,但日趋多样化
      由于老年人自身生理机能的下降,老年人犯罪的类型主要集中于财产类犯罪,但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身体更为健康,暴力犯罪与性犯罪数量也较多。并且根据一些数据可以看出老年人的犯罪类型日趋多样化,所涉及的罪名也与日俱增。经重庆巴南区检察院调研后就发现,在2006年老年人犯罪仅涉及到7个罪名,而到了2010年就增加到了16个,翻了一倍还多。并且现在的老年人犯罪已然不局限传统犯罪,新型犯罪也不鲜见。不少老年人就参与到利用网络来进行的犯罪活动,如网络诈骗,网络赌球等。

    推荐访问:中老年人 浅谈 老年 进程 犯罪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