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英语学习 > 正文

    政府承担农民工法律援助责任的法理基础和法律依据探析

    时间:2021-04-15 20:00:22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农民工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从法理基础上说,政府承担农民工法律援助责任是人民主权原则的要求,是社会契约的要求,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实质平等的基本前提,是“看得见的正义”的内在要求。从法律依据上说,我国宪法、法律法规等从不同方面规定和体现了对农民工进行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
      关键词:农民工;法律援助;政府的责任
      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663(2010)04-0050-04
      
      近年来,弱势群体的上访问题已成为党中央国务院重点关心的问题之一,其实引起这些上访的问题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法律问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然而由于现代法律制度的专业性,当人们权益遭受侵害时,必须得到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可是农民工群体由于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得到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司法公正作为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这时就形同虚设,这就需要政府提供法律援助,使任何人不会因为经济困难等问题而不能享受司法的公正。
      
      一、法律援助制度政府责任的涵义
      
      政府责任所指的责任是指政府对公民所应承担的责任,以及政府及其官员在公共管理中所履行的与其职位和权力相对应的职责与义务,包括维护国家宪政制度、确保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发展公共事业、维护公民生命和财产不受侵犯等方面的责任。
      政府责任有政治责任、行政责任、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四个层面,在法律援助制度中应承担的政府责任,主要体现为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规范要求政府及其官员在其行政活动中履行和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构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是社会对政府以宪法和法律为原则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必然要求,是政府的基本责任。
      具体来说,法律援助制度政府责任是指国家对经济困难且需要帮助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以保证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责任,就是指政府对于农民工法律援助需要承担的责任。农民工就是政府所承担责任相对应的权利主体。也就是说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是国家,法律援助是公民(农民工)所享有的权利,而非政府或是某个政党给予的赏赐。
      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第3条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为法律援助制度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因此,在我国,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就已经明确了我国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
      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应该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府负有保证公民(农民工)平等实现其合法权益的责任。这是制度上的保证,也是公民选择让渡其自身权益而建立政府并赋予其管理权力的前提;二是政府对其做出的承诺,不论是对外还是对内都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这是政府作为一个特殊的主体,所需要承担的法律上的和道德上的责任。
      
      二、政府承担农民工法律援助责任的法理基础
      
      农民工作为我国弱势群体中相当庞大的一族,在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上都处于绝对劣势,政府对其承担法律援助责任就显得更为重要。
      1.政府承担农民工法律援助责任是人民主权原则的要求。
      人民主权是民主政治的核心理念和基本价值,人民主权学说也是近代国家政权理论的重要基石。
      按照人民主权原则,政府的权力属于人民,政府责任是政府行使政治、经济、社会等管理权力的对应条件,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执行机构,应该也必须承担国家对公民尤其是处于社会贫弱境地人民利益的保护责任。政府在法律援助制度中承担责任表明现代法制政府既是权力政府,更主要的是责任政府,其享有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一切权力,同时也负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责任和义务。
      2.政府承担农民工法律援助责任是社会契约的要求。
      按照社会契约论者的理解,政府的产生是公民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而建立起来的。公民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而将部分权益让渡给国家形成权力,由宪法赋予政府。因此,在公民因为经济困难等原因没有能力维护其权益时,政府就应该有责任、有义务去为需要的公民提供援助。农民工作为公民中的一个特定群体,而且是在社会中处于绝对弱势的群体,要求政府为他们承担法律援助的责任是理所应当的,符合社会契约的要求。
      3.政府承担农民工法律援助责任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实质平等的基本前提。
      作为法律援助制度基础的理念,国际上公认的有法治、公正和平等这三项基本价值。政府责任体现政府对法律平等的承诺,既然各国宪法都以“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基本原则,当公民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同时又不能靠自身力量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时,政府就有义务制定相应的具体制度,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因此,法律援助势必成为政府责任。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但是,由于法律的应用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活动,一般公民没有受过专门的训练是不能够很好掌握的。当其权益遭受侵害时,他们需要得到法律专业人员的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而农民工这样一个群体,其经济能力比较弱,加上没有社会福利等保障,当其权益遭遇侵害时,没有经济能力请求(购买)法律专业人员的帮助,其权益也就不能够得到很好的维护。如此一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就成了一句空洞的口号。这就需要政府提供法律援助,承担法律援助的责任,使得农民工这些弱势群体不会因为经济困难而无法获得法律专业人员的帮助,无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只有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政府承担农民工法律援助责任是“看得见的正义”的内在要求。
      正义是法律援助的理论根基。“正义可以划分为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同时正义也可以分为“实体的正义和程序的正义,实体正义是法律实体权力和义务分配的正义,包括着法对社会生活权益与责任的分享和分担,程序的正义是指解决社会冲突上的正义。实体正义是基本的正义,程序正义是必要的正义”。其中,形式正义和程序性正义都是看得见的正义,也是“一种高成本的正义”,它一般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如起诉时需交纳一定的诉讼费、请律师帮助时需支付一定的律师费等。正是这样,农民工在不能够支付高昂的法律服务费的情况下,也就无法得到这种“高成本的正义”,无法得到一个“看得见的正义”。而如果正义是看不见的话,正义本身就不能够使人信服,其本身的“正义”也会受到质疑。
      5.政府承担农民工法律援助责任有利于社会纠纷解决的效益最大化。
      当一起纠纷产生后,在进行解决的过程中,需要付出很多成本,有社会成本也有经济成本。如果说一个农民工当其权益遭受侵害后没有能够得到法律专业人员的帮助,其权益最终往往就不能够得到很好保护。这与政府为其提供的法律援助相比,经济上或许政府没有受到任何的损失,甚至是少花费了几百到数千元,但在社会成本上,政府将失去这个农民工以及周围了解这起纠纷缘由的人对政府的信任。应该说仅仅失去对政府的信任并不可怕,但由此导致这些人失去对法律的

    推荐访问:探析 法律援助 法理 农民工 法律依据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