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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文化现象举例_山寨现象的亚文化本质探析

    时间:2020-08-06 07:59:08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本文从多元文化视角分析了山寨文化产生的原因,着重对其亚文化本质特征进行了解读,并对引导和规范山寨文化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山寨现象 亚文化本质 规范引导
      
      “山寨”一词源于广东话,是一种由民间IT力量发起的产业现象,其特点主要表现为仿造性、快速化、平民化。山寨现象大致可以分成两类:第一类是实体商品中的山寨现象。即存在于电子产品甚至普通产品中的那些仿冒名优商品的“伪劣商品”,例如,众多的山寨手机品牌、方便面、饮料等;第二类是文化品牌(或商品)中的山寨现象。即假借一些虚拟的文化品牌吸引人们的注意的现象,比如,山寨诺贝尔奖、山寨百家讲坛、山寨明星等。
      当前,山寨文化的强势崛起越来越为社会所关注。所谓山寨文化,是一种假借主流品牌传递非主流观点的文化现象,它是一种民间的、大众的文化,是一种不掌握文化话语权,却常常试图以戏谑的方式挑战主流文化的一种非主流文化。山寨现象及其文化,以其独特的呈现方式和文化张力对现今社会的方方面面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社会渊源审视――多元文化交汇的催生物
      一是多元文化格局是山寨文化产生的背景。近年来,我国经济基础的转型、市场的多元化发展和受西方思想的影响,造成了文化分支的多元化,呈现出一种以主流文化为主导、多种文化并存的格局。除主流文化外,还包括精英文化、边缘文化、大众文化等文化形态。在多元文化的相互作用、交融碰撞下,山寨文化便呼之欲出。
      二是“多元决定”催生了山寨文化。法国理论家阿尔都塞曾用“多元决定”的思想来审视因果律。意即任何文化现象的产生,都有多种原因,文化现象或历史现象是一个“多元决定”的现象[1]。从本质上看,山寨文化作为一种新型亚文化,受到了多种因素的合力制约。首先,交汇是不可抑止的一种文化规律。任何一种文化既相对独立,又相互渗透,并逐渐走向融合、交汇。主流文化、精英文化、边缘文化、大众文化既互相对峙,又彼此交融,并最终催生出了一种不同于以上几种文化、新的文化形态――山寨文化。其次,迎合了大众的心理需要。一方面,山寨文化是草根们发泄社会压力和情绪情感的重要渠道。另一方面,迎合了平民化的时尚心理。草根阶层、平民阶层虽然收入低微,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高档时尚产品享受的欲望,仍然时时在萌动,山寨产品便成了以“山寨”的方式消费高档商品的“替代品”。第三,网络技术的助推作用。“寨民”通过把自己极有个性、极富想象力、极其雷人的山寨文化产品发布在网上,网络传播的交互性、极速性、无疆界便使这一山寨文化产品瞬间广为人知。
      三是山寨文化是把“双刃剑”。从山寨文化产品来说,一方面,它以其廉价、实用极大满足了普通大众的消费欲望,但另一方面,山寨其实就是“盗版”的代名词,为山寨产品叫好就是为“盗版有理”注脚,当“盗版”产品在法律的漠视下拼命地挤兑着正版文化的生存空间时,市场秩序将彻底被扰乱。从山寨文化精神来说,一方面,山寨文化是江湖人自己的文化,它的勃兴反映了草根阶层对主流文化霸占话语权的不满,要求发出自己的声音,与主流文化较一时之短长。另一方面,山寨文化在对主流文化消解的过程中,使人们沉迷于山寨文化带来的娱乐和狂欢中而难以自拔,因而使生命高贵的尊严让位于一时的欢愉,“榜样”、“崇高”、“神圣”等概念中曾经具有的严肃意义正逐渐被剥离,遗留下的是荒诞不经的调侃。
      
      二、山寨文化的后现代解读――新型亚文化的托生体
      一是极速复制,陷主流文化于“四面楚歌”。山寨文化一个明显的特征便是其强大的复制性。2008年,山寨文化把这一特征展现得淋漓尽致,仅短短一年的时间,这股飓风就席卷了电子数码产品、网络、电视、文化等等各个领域,并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二是标新立异,将颠覆与解构进行到底。标新立异是山寨文化的突出表征,“新”和“异”主要表现在:首先,外形上的搞怪。与老一辈严谨、刻板的思维方式和话语方式不同的是,在电视、网络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年轻人张扬个性,崇尚独立和自由,高喊“我选择,我喜欢”、“我的地盘我做主”,对正统和权威持否定和抗拒态度。因此,他们必然会选择某种方式来打破传统话语方式的一统天下并与之相抗衡,从而尽情释放年轻的张狂与恣肆[2]。而山寨的轻松与搞怪恰恰满足了这种期待与需求。其次,形式上的戏仿。模仿是山寨文化的典型特征,它不是一种创新的文化形态,而是一种依附于某种文化并经过一定的加工再生出来的寄生文化,对山寨文化而言,可以说,不模仿不成活。为了取得轰动效果,山寨所模仿的原文本一般为人们所熟知、比较有影响的经典作品、艺术形式或社会名流,如名著、名牌、名人等。通过移花接木、夸张放大、剪辑拼贴篡改变形等手段对原文本进行加工和再度创作,实现原文本和创作文本之间的互相指涉和互相映射。第三,风格上的反讽。通过对精英文化的质疑和讽喻,表现普通大众喧哗而又自嘲的心态,这种心态是后工业化时代人们对多元价值观的恐惧、焦虑而又无奈的折射。山寨文化可以看作是草根为暂时摆脱痛苦、无奈、彷徨而进行的自娱自乐[3]。
      三是娱乐至上,刺激大众神经的兴奋剂。一方面,娱乐是全民的一种集体无意识。追求娱乐消遣是人的一种天性,马克思把这种精神生活称作“享乐的合理性”的满足,并不认为这种精神生活也与社会主义相抵触。席勒也说:人只有在游戏时才是自由的《(批评哲学的批判》P413-414)。娱乐是解除疲劳的需要。人的感官是容易疲劳的,感官的东西与理性的东西不一样,人与机器不一样,它需要休息和变异,它要求新鲜活泼的刺激,才获有继续生存、活动的生命力[4]。同时,娱乐也是消除心理压力的需要。现代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让社会各个阶层的人群倍感压力和焦灼,这时,人们急需通过某种方式放松一下紧张的神经,为疲惫的心灵找到一个出口。山寨文化以大众习惯接受的方式加以呈现,使大众在对其不费力气的消费中就能获得身心的愉悦,契合了人们要求休闲消遣的原始欲望。
      另一方面,要有一种真正的娱乐精神。娱乐不是一味地讥讽、嘲弄,不是在颠覆一切、打倒一切中获得一种快感,失去了底线、丧失了是非标准的娱乐不仅不好笑,而且是可悲的,甚至是反动的,比如把娱乐的矛头指向英雄、经典等,通过戏谑和调侃,使英雄、经典的形象遭到了严重扭曲,这样,不但不能达到娱乐的效果,而且在亵渎英雄、经典过程中极大伤害了人们的感情,必将遭到人们的唾弃,因为英雄、经典承载着的某种精神是一种公认的普世价值,千百年来仍旧熠熠生辉,永远都不会过时,它折射出的人性光芒,是照耀人们前行的灯塔,为人们的内心世界提供了一种支撑力量。
      
      三、“后山寨”时代:是昙花一现还是生生不息
      山寨文化的影响力无需多言,但随着山寨文化负面功能的日益凸显,关于山寨文化究竟是昙花一现还是会长久存在下去的讨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山寨文化面临生存还是死亡的判决,预示着山寨文化已经进入了“后山寨”时代。
      比翼齐飞:
      与“主流文化”和谐共生
      一直以来,我们对于文化的态度无非有两个,一是坚持单文化主义维度的存在。即只承认单一文化的存在,维持某种主流文化的统治地位并不断巩固,极力打压其他各种文化形式。而另一种态度就是以友善的方式来对待,实现主文化与亚文化的和谐共生。当代的我国文化产业正处于由“单”到“多”的转型阶段,所以允许以主流文化为主体,多元文化并存的局面并存是发展之本。“山寨”文化在综合了草根文化,无厘头文化的基础上,以其特有的形式诠释着一种新兴文化的迅猛发展。山寨文化中的一些现象虽不能被主流社会所接受,但时代的必然性允许了它的特殊性,它的出现填补了边缘文化的空白,代表着平民文化的崛起,也正是我国市场文化多元化发展的体现。而且,山寨文化中也有一些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精华”部分。所以,面对山寨文化,我们不能一味的去指责、排挤甚至禁止,当然也不能放任不管。我们应该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加以引导和规范,取其精华,舍其糟粕,真正实现主文化与亚文化的和谐共生。
      媒介素养:为抵御负面
      山寨文化接种疫苗
      媒介道德问题是一种特殊形态的道德问题,是媒介技术高度发展所带来的新问题。“传统媒介的主动传播性使它有能力将主流的、集体认同的道德内容和形态通过媒介传递给处于被动地位的受众,受众依赖于这种道德环境方能获取有效信息,而网络的交互主体性则为受众解除了这层‘依赖’,受众在网络世界的道德取向完全是自主自觉的,有的人能够做到‘慎独’,能够在自由的境地中向善向美而为;但有的人却尽将心灵的丑恶展现于网络,成为人类媒介审美理想追求道路上需要荡涤的尘埃”[5]。积极开展媒介素养教育,可以提升受众的媒介道德水平,增强他们对山寨文化的辨别能力、过滤能力和抗干扰能力,学会合理、有辨别地接受山寨文化。这样可以使得人们能更好地抵制那些负面的、非理性山寨文化。最终到达孤立、沉默那些“坏”山寨文化的作用。
      法律规范:防止山寨文化
      接受罪与罚的讯问
      模仿既是“山寨”的表现形式,同时也是“山寨”的代名词,因此,就免不了提及知识产权问题。这就要求政府相关部门:一方面,应加强对“山寨”产品的管理,尽快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在不一棍子打死的宗旨下,承认“优等”山寨产品的生产经营,鼓励“山寨市场”创新发展,严防违法“山寨”产品,对于文化品牌的山寨,要明确著作权的保护,这样,才能实现山寨市场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让“山寨”产品接受市场竞争,优胜劣汰,这样也有利于实现对其产品质量与信誉等各方面的自动监管,也可考虑对一些有能力的企业进行合理的扶持,使其走上正路,对没有能力的企业坚决取缔。如此,“山寨”现象究竟会是占领未来市场的主力还是仅仅只是历史长河中的昙花一现,答案便会跃然眼前。■
      
      参考文献
      [1]刘阳《娱乐狂欢的理性思考――电视娱乐节目媚俗化之批判》,《中国电视》2005年第9期
      [2]崔秋丽《论网络恶搞及其文化狂欢》,《东南传播》2008年第9期
      [3]覃晓燕《后现代语境下的恶搞文化特征探析》,《现代传播》2008年第1期
      [4]蔡红洋《电视文化娱乐心理探微》,《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5]于永亮、常听《当代传媒面临的媒介素养教育》,《当代传播》2005年第1期
      (作者单位:南京政治学院新闻传播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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