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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宗教学视野下伊斯兰教的民族性与回族的宗教性|

    时间:2019-04-24 03:26:30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通过伊斯兰教了解回族群体的生存状态、历史发展,考察回族文化的变迁与特色;反之,从回族的角度考察伊斯兰教,以便从回族群体的精神层面角度把握伊斯兰教,了解回族的深层心理和情感依托;通过对民族认同和宗教认同的比较解析两者的涵摄关系。借鉴民族宗教学理论探讨伊斯兰教和回族之间的关系,探讨伊斯兰教的民族性和回族的宗教性。
      关键词:伊斯兰教;民族性;回族;宗教性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86(2012)02-0097-05
      民族宗教学是一门显学,是民族学和宗教学的交叉学科,主要研究民族与宗教之间的关系,探讨民族的宗教性与宗教的民族性,重点阐述宗教在民族形成、民族演变、民族生活、民族国家、民族文化和民族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民族和宗教之间的关系,正如牟钟鉴先生所说:“民族是宗教的社会载体,宗教是民族认同与其他民族区别的重要因素,宗教是民族的精神导向,要实现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民族与宗教的良性互动,关键在于要确立和实践多元和谐、平等对话、共生共荣的现代文明原则。”…从伊斯兰教和回族的关系看,回族是伊斯兰文化的载体,伊斯兰文化构成了回族作为一个民族的主要特征,两者相互依存、同生同长。
      一、伊斯兰教和回族的本质内涵
      伊斯兰教是社会群众的宗教信仰,属于社会精神文化范畴,而回族是社会人群中特定的集合体,属于社会实体范畴。回族和伊斯兰教两者虽属于不同范畴,但却有着密切联系。回族是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具有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认同等方面共同特征的稳定的共同体。回族是按照共同方式生活的文化共同体,具有独特的符号或象征系统,有相对稳定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民族意识和民族感情是其最主要的民族特征。伊斯兰教是特定人群在思想上的信仰,属于意识形态和精神生活领域,伊斯兰教组织制度虽属于社会群体领域,但却是以其思想信仰为核心特征。“伊斯兰教既是一种信仰体系,公共准则,道德戒律,同时又指一种社会制度,生活方式,文化形态。”可见,伊斯兰教是一种生活方式和价值尺度。它是一种复杂的社会文化体系,是回族的一种信仰实践,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回族在其产生、演化过程中始终与伊斯兰教的发展相伴随,共同的伊斯兰教信仰和宗教感情强化了回族的民族认同感。“由回族的民族感情而产生的共同的民族心理素质,是回族得以凝聚为一个强有力民族的重要因素。”共同的伊斯兰教信仰强化了回族的凝聚力,伊斯兰教在作为社会文化共同体的回族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任何一种宗教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民族性,任何一个民族也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宗教性。只是宗教的民族性和民族的宗教性的强弱程度不同而已。
      二、伊斯兰教在回族形成发展中的辙迹
      文化的变迁是“存在于一切社会的永恒现象”,不同程度的变迁总是存在于每一人类社会之中。从文化学角度看,任何一种外来文化在中国或任何一个民族中的存在和发展,首先面临的是与中国主流文化的碰撞。碰撞的结果不外乎两种:一是外来文化被主流文化所消融,变为主流文化的颗粒和因素,外来文化失去独立存在的地位;二是外来文化获得独立存在的空间,但其理念架构和文化表现却趋近于主流文化,是主流文化再造的结果。
      伊斯兰文化在中国的形成发展一直处于不断消融和变迁的过程中,中国伊斯兰文化既是中华文化与伊斯兰文化相互交流和吸收的产物,也是伊斯兰教逐步实现中国化的产物。“伊斯兰文化是回族文化的根基,它塑造了回族文化的基本范式”,而中华文化又使回族文化在发展中不断得以丰富,两种文化相得益彰、博大丰富,从而形成中伊合璧、义理深邃、特色鲜明的回族文化。纵观回族文化的发展历史,其民族化过程大体经历了唐宋时期的孕育、元至明代中期的转化和明清之际趋于形成三个阶段。不同阶段中,回族与伊斯兰教的关系具有不同的特点。
      (一)唐宋时期回族先民与伊斯兰教
      唐宋时期,伊斯兰教的信仰和文化主要流传在来华经商的阿拉伯、波斯人中间。他们从海路来华后散处在东南沿海的广州、泉州、杭州、扬州一带,也有少数深入内地的长安、开封等地。宋代,还有来自南洋群岛的一些穆斯林定居在海南岛。中国史籍中把他们统称为“番客”“番商”“胡商”等。这些人在华经商,属侨居性质,还没有形成民族共同体,故而番客们的宗教信仰属于个人生活的范围。但番客们的宗教实践活动则孕育了中国早期的伊斯兰文化。唐宋时期来华经商的穆斯林修造的礼拜寺和公共墓地,彰显着这一时期穆斯林的基本生活方式,是中国伊斯兰文化的重要历史遗产。
      唐宋之际,回族“先民”是来自被称为“西域”的穆斯林。虽然在唐宋之际,这些留居中国的回族先民们,没有形成一个民族共同体,但是他们坚持原有的宗教信仰并在婚丧礼仪、风俗习惯等方面严守伊斯兰教教规,在沿海商业城镇港口兴建清真寺。由此看出,唐宋时期的伊斯兰教与回回先民的关系处于萌芽时期。
      (二)元明时期伊斯兰教向回族文化的转化
      元至明代中期大批西域回回东迁,散居全国各地,形成“回回遍天下”的局面。同时随着回回民族共同体的逐步形成,也开始了伊斯兰文化和民族共同体相结合向民族文化转化的过程。元代至明代,是回回民族形成共同体的时期,伊斯兰教与正在形成中的民族发生了密切关系。一方面,伊斯兰教作为联结和壮大民族群体的精神纽带,对回族的形成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影响;另一方面,伊斯兰教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转化成了回族的生活方式,成为回族文化的重要内容。
      元代的回回由于共同的宗教信仰,淡漠了原来国家、民族或种族成分上的差别,在思想意识上产生了一种无形的维系力量。教坊组织把处于大分散之中的穆斯林结成一个个群体或社团,通过信仰制度和仪式的一致性,把他们统一在伊斯兰文化的生活方式之中,为回回民族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稳定性和连续性。伊斯兰教从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等方面塑造了回族内在精神的一致性,从而塑造了回族群体。
      (三)明清之际伊斯兰教与回族密切结合   明清之际,伊斯兰文化与回族密切结合,并逐渐中国化。这一阶段,回回早已形成稳定的人们共同体——回族。作为回族意识形态的伊斯兰教,在经历了唐、宋、元至明代中期七八百年的传播后,随着回族社会的历史变革,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文化。
      在回族形成之前,回族先民是伊斯兰教“自然”或“自发”的载体,这些载体只能被动地负荷伊斯兰教,不可能对伊斯兰教进行适合中国国情的调适。回族形成之后,回族则成为了伊斯兰教的“自觉”载体。从这时起,回族通过自己的“文化自觉”对所信仰的伊斯兰教进行调适,使其不仅保持基本的伊斯兰宗教信仰,而且与中国文化相契合。
      伴随着回族的形成,具有本民族特点的回族文化扎根于中华大地,成为华夏文化之中的一个新类型:它既非是华夏大地上土生土长的固有民族,又非纯粹的外来民族,而是凭借伊斯兰教巨大的凝聚力,将不同国度、不同民族的人们融于一体,在广袤万里的中华大地上繁衍生息,成为中华大家庭中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回族在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千百年来其文化与血缘关系不断与中国社会产生密切互动,但唯有作为民族宗教的伊斯兰教信仰未曾被放弃,使得回族在传统中国社会中始终保持其文化的特殊性。及至明代社会中,来自外部尤其是政治层面的压力骤然剧增,迫使在华各地的穆斯林增强了内聚力,才最终形成了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共同体,如回、东乡、撒拉、保安等民族,而伊斯兰教的民族化也即完成,并进而加深本土化即中国化的步骤。伴随着伊斯兰教中国化进程的推移,在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各个民族,又由于不同的民族历史、民族文化、民族个性以及教派因素的直接参与,使得伊斯兰教的中国化呈现出民族的多样性特点。
      三、伊斯兰教的民族性与回族的宗教性
      (一)伊斯兰教的民族性
      、
      所谓伊斯兰教的民族性,就是对全民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普遍性和群众性而言的。伊斯兰教是我国回族、维吾尔族等10个少数民族信仰的宗教,其民族性尤为明显。伊斯兰信仰和文化已被各民族打上了民族烙印。各民族共同体的存续是以语言、伊斯兰文化及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存在及其在民族心理上的积淀为前提的。这些民族特征作为整体具有区分性的功能,它们彼此紧密交织而组合为稳定的整体。它的稳定性,使不同的民族或各个具体的民族得以独立存续并与其他民族相区别。伊斯兰教作为外来的信仰和文化,以穆斯林民族为载体,相互结合,互相影响,逐渐演变为各具民族特色的中国文化,成为民族思想文化的重要内容。正如马启成先生所认为,中国伊斯兰教是中国民族化的伊斯兰文化,以融合中国传统文化为特色,并吸收各民族固有的本土文化和社会习俗逐渐积累而发展起来的一种为各穆斯林民族普遍认同的社会意识、行为方式、道德规范、价值观念和心理素质等较为复杂内容的综合体。
      由此可见,伊斯兰教和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民族的社会制度、仪式、文化、饮食、风俗习惯形成紧密联系。正因为如此,伊斯兰教的民族文化独具特色,表现出浓郁的具有民族特征的伊斯兰教风格。这一文化现象经世代承袭、长期因循,成为穆斯林各民族自愿遵守的民俗习惯。这些穆斯林民族宗教意识浓厚,其居住特点又多表现为相对集聚,而由于聚居,他们的传统风俗就相对稳定。他们长期生产、生活在同一区域内,根深蒂固的伊斯兰教宗教情感将其凝聚在一起,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文化,如穆斯林各民族的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纪节三大节日都源于伊斯兰教;各民族的诞生礼、成人礼、婚礼、丧葬等礼仪也多依伊斯兰教规进行;各民族的一些重要的风俗禁忌中,也多表现出浓厚的伊斯兰教色彩。
      (二)回族的宗教性
      伊斯兰教整合了回族的集体力量,使得伊斯兰教的信仰得以强化,伊斯兰教对于回族起到凝聚整合的功能。作为伊斯兰教文化载体的回族,伊斯兰教培养了回族强烈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强化了民族内部的群体意识和民族自我意识。因此,对于回族而言,伊斯兰教是其民族凝聚力产生的主导因素,而生存危机这种客观境遇则使其民族凝聚力得以增强。所谓“同有畏心,其势必合”,尤其是近百年来求生存、求解放和反抗外敌的苦难斗争史,更使回族“紧密地团结在宗教的大旗之下,寻求保护,从而增强了伊斯兰教的号召力量和整合力量”。正如美国社会学家L·科塞在“与外部群体的冲突会增强内部凝聚力”这一命题中所说:“外部的冲突使群体强烈地意识到自己是独立、分离的,并由此在体系内确立了群体认同感,强化群体的共同意识,增强群体凝聚力。”换言之,正是外部的强大生存压力,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回族的民族凝聚力。
      伊斯兰教作为回族精神生活的一部分,依赖于回族的经济、政治而发展,但伊斯兰教反过来对回族的经济、政治、文化又产生重大影响。白寿彝先生认为:“伊斯兰教是回族的一种民族形式,这不仅表现在宗教思想上,宗教活动上,而且表现在社会生活上,表现在家庭生活上。”伊斯兰教是由教义、教法、礼仪修持、教派组织等内外因素构成的结构系统,包摄信仰观念、社会意识、道德规范、心理习俗等方面的内容。这些因素相互联系、交渗互涵,对回族社会生活产生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四、回族的民族认同与宗教认同相互涵摄
      回族的民族认同与宗教认同问的关系构成回族文化发展的主线。民族认同是社会成员对自己民族归属的认知和感情依附,是对自己“民族身份的确认”。宗教认同是社会个体以宗教群体中的一分子界定自己,是个体把自己归属于信仰同一种宗教的宗教群体。从文化形态学角度看,宗教认同的结构可分为宗教内认同和宗教外认同两部分。“内认同强调社会成员在心理、观念、精神等方面对宗教文化的评价及实践,内隐性较强;外认同则强调社会成员在行为、语言、物质生活等方面对宗教文化的评价及实践,外显性较强。”美国宗教社会学教授罗纳德·约翰斯通(Ronald L.Johnstone)曾指出,个体获得宗教认同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一生下来就能使宗教观念和宗教群体的实践内在化,即通过家庭的宗教化而获得宗教认同;另一种是在其生命的某个时期经受一种皈依的过程实现宗教信仰的内在化,即个体通过某种决定性行为而获得宗教认同。”对于回族而言,他们从一出生就自然而然地接受伊斯兰教并将其作为自己终身的信仰。这主要通过代际影响和家庭宗教氛围的感染、模仿等途径实现。家庭在保持和传递宗教信仰中起了重要的纽带作用。   回族的民族认同和宗教认同是相互涵摄的,并不是相互排斥或对立的。回族的民族认同主要是回回民族的自我归属心理,在与他族的交往中,他们意识到属于同一个民族。回族的民族认同是团结本民族成员的重要精神纽带,它可以促进民族的内聚力和向心力;回族认同是回族自身的宗教信仰、族属感情、历史渊源、生产生活方式、共同文化习俗以及特有的民族气质,它是人们对自身民族的认识和情感。宗教认同属于观念形态,组成宗教的核心因素是宗教观念以及宗教情感,故而宗教具有强烈的认同功能。“宗教的认同观念是具有双重含义,除了通常所指的个人对宗教群体的认同、归属、情感及其态度之外,还特指信仰个体对神的强烈归属和情感依赖、神秘体验。”伊斯兰教的这种特殊认同感作用于回族的群体认同,使回族的宗教认同感比民族认同感更为强烈和牢固。伊斯兰教不但能够对回族认同发生作用,而且能够强化民族认同意识,在一定条件下伊斯兰教的群体认同还可以转移为民族认同,伊斯兰教的民族认同与回族认同有时重合为一,伊斯兰教认同成为巩固回族认同感、维系回族共同体的纽带。由此可见,伊斯兰教成为民族认同的标记,同时伊斯兰教也是族际间认同的一种方式,族际间以共同信仰的伊斯兰教来相互认同,并形成族类概念,如伊斯兰民族、穆斯林民族。穆斯林民族族际间以伊斯兰教信仰来认同的一个族类概念,具有宗教的和民族的双重含义。
      伊斯兰教的民族认同是一个复杂的结构,它不但包括个体对群体的归属感,而且还包括个体对自己所属群体的评价,以及个人对群体活动的参与程度等。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看,宗教认同被界定为个人及社会生活中与群体有关的诸元素之间的适当关系。民族认同和宗教认同都是回族个体认同的主要部分,都是回族个体自我认同发展的关键组成。但这两种认同各自包含的内容以及影响它们形成和发展的外在因素则不尽相同。然而,在现代社会中,这两者往往交织在一起。伊斯兰教认同是回族的一个基本特征,伊斯兰教是回族生成的认同标识,在回族的形成过程中有学者指出伊斯兰教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宗教认同是回族分合的特定因素,一个民族因信仰不同的宗教而发生分离,不同的民族也因信奉同一种宗教认同而聚合为新的民族;宗教是构建族源认同的重要因素,不同来源的民族因信仰某种宗教而重构相应的族源;宗教是族类认同的一种方式,其族际认同意识最为强烈。同理,伊斯兰教是回族宗教认同和构建族源认同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穆斯林民族认同的一种方式,其族际认同意识较为强烈。伊斯兰教信仰对各穆斯林民族意味着一种无形而巨大的感染力、向心力和凝聚力,容易获得各民族普遍的宗教认同,可以鼓舞人们的勇气,成为民族中一种特殊的精神动力。伊斯兰教与各民族的这种密切关系,使伊斯兰教在各民族的社会政治生活及对外关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回族是伊斯兰教的社会载体,伊斯兰教是回族的精神家园和情感寄托,两者有着内在的密切关系。伊斯兰教是回族独立存在、自我认同,区别于他者的核心标志,作为一种民族文化,伊斯兰教既是回族的内聚力和保守力,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具有一般民族所显现出的排外性和独特性。伊斯兰教在回族中传播和发展,对回族的思维方式、认知方式、行为方式、生活习俗等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回族族源在民族种族成分的构成上是中外多种民族的多元结合,且多种来源的出现在时间上也是有先有后。在此过程当中,伊斯兰教的传入和发展,对回族的形成起了非常重要的维系作用,反过来,这些东来的穆斯林在特殊的历史条件和环境中融合为一个新的回族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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