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英语学习 > 正文

    [高等师范学费的历史沿革]定西高等师范学院学费

    时间:2019-01-15 03:33:21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从1902年高师诞生到1997年的高校收费并轨,高师生一直享受着免费待遇。1997年部分高师开始收取相当于其他非师范专业一半数目的学费,2000年高师像其他院校一样全面收费。时至
      年,高师生免费开始回归,对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9月份新入学的师范生实行免除学费的政策。�
      关键词:高师;收费;免费 �
      �
      1902年12月17日,京师大学堂师范馆(今北京师范大学)正式开学,中国高等师范学校从此诞生。在高等师范学校百余年的发展历程中,作为吸引人才的学费制度一直是各届政府教育家关注的重点。当2007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在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的政策后,师范生学费问题又成为社会各界讨论的热点。师范生到底该不该收费,一时成为热门的话题。�
      本文就高等师范学费问题进行研究,本文所指的高等师范仅指高等师范本科不包括专科,下文简称高师;本文所研究的高师学费仅指国家计划统招高师学生的学费,不包括自费、委培等其他形式就读的学生的学费。今天的行为已隐含在过去的历史事件中。回眸过去,从历史的视角审视今天的高师学费,也许能够更理智地透视分析其中的得失。�
      
      一、清末民国,以免费为主的高师学费制度�
      
      清末,在救国图强意识的推动下,重视教育,尤重“群学之基”的师范教育。因为当时清廷上下有识之士认识到,国势不振,因为人才匮乏,人才缺乏,因为教师不力, “西国最重师范学堂,盖必教学得人,然后学生易于成就。中国向无此举,故各省学堂不能收效。今当于堂中别立一师范斋以养教习之才。”①因此,在清末除旧布新的教育改革中,作为培育教师的师范教育,被放在了重中之重的位置。尽管当时国困民穷,但是为吸引学优的贫寒子弟就学师范,高师学费采取了官费的制度。�
      清朝覆亡,民国建立。虽然政体改变,但是对师范教育在智民强国中重要性的认识并没有改变,1912年民国建立之始,孙中山即强调:“欲四万万人皆得受教育,必倚重师范,此师范学校所宜急办者也。”②在民国大学收费体制下,为高师学生特开了免费的优惠。例如,在1912年9月30日的《学校征收学费规程》中规定“大学银元学费,每月银元三元”,高师学生只需在入学时交十元保证金以外,免除学费,而且保证金“除中途自请退学外,毕业日仍照原数发还。”③民国高师免费的学费制度,高师学生在上学期间基本上没有什么费用,学费、杂费、膳食费均免费。而且随着师范教育实践的发展,免费制度逐渐完备。到1944年的《全国师范学校学生公费待遇实施办法》,规定更加细致,考虑更加周全,对校服、参观费、材料费、新生入学毕业生就职的旅费报销等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而且,对清寒优贫者做出给予奖学金的规定。(见表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高师学费由免费到收费的变化(见表2)�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人民政权对学费实行的是免费制度,对所有学生给予人民助学金。但是,在免费的学费制度下,高师学生依然享受着比其他大学生优厚的待遇。1955年8月22日,高等教育部发布《全国高等学校一般学生人民助学金实施办法》,规定自1955年10月开始,除高等师范学校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人民助学金由全体发给改为部分发给,并分不同种类按不同标准发放。④ 1959年,国家规定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助学金比例为80%,而高师生享受助学金比例是100%。④ 197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的办法》。《办法》规定:学生一律实行人民助学金,高等师范、体育(含体育专业)和民族学院的学生的人民助学金享受面按100%计算,其他高等院校人民助学金的享受面按75%计算。�
      
      1983年,对高等学校全面实行的人民助学金制度进行改革。1983年7月11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颁发和的通知》“从1983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实行人民助学金、人民奖学金并存的办法,其中,师范、体育(含体育专业)、农业和民族院校的学生100%享受人民助学金,这些院校试行人民奖学金所需款额可从寒暑假期间学生停发的助学金中解决”从此,高师学费实施助学金加奖学金。1985年4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关于增加高等学校学生临时困难补助费的通知》,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给予困难补助费。1987年国家教育委员会、财政部教计字139号文件《关于重新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实行奖学金制度的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贷款制度的办法〉的通知》决定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实行奖贷学金制度,同时规定“师范、农村、民族、体育、航海等专业的学生按专业奖学金的办法执行,不实行学生贷款”。由此师范院校学生人民助学金经改革变为实行专业奖学金制度。�
      1989年颁布《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的规定》((89)教财字032号),开始对新入学的本、专科学生实行收取学杂费住宿费制度,学费“一般地区以每学年100元为宜。”住宿费“一般每学年20元左右”“对师范院校享受专业奖学金的学生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⑤1992年高等教育收费制度进一步推进,强调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要改革学生上大学由国家包下来的制度,逐步实行收费和奖学金、贷学金相结合的制度。学生上大学原则上均应收费。⑥同年推出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收费制度的通知》(教财(1992)42号),开始把收费权下发到各高校,“普通高等学校可根据本地区、本校和学科特点研究拟定学杂费,住宿费” ⑥1994年国家教委批准37所高等院校实行“公费”和“自费”招生“并轨”。同年,对高师生做出了提高专业奖学金的规定,《关于提高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奖学金标准的通知》(教财(1994)49号)“为鼓励学生报考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海等专业,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和学习的基本需要类专业奖学金提高到每生每年500元”⑤ 1995年,已有246所高等学校实行了招生收费并轨改革,普通高校一般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 200元。1996年招生“并轨”高校增至500所,普通高校一般专业学费增至每生每年1 500元。1997年进一步完善了有关收费政策,调整了收费标准,并在全国统一实行。�
      从建国后到1997年,不论学费制度是免费还是收费,高师学生都享受着比其他大学生优厚的待遇。1997年前,高师的学费一直是免费状态。1997年后,在并轨收费在全国推行后,高师免费的时代结束,部分高师开始收取相当于其他非师范专业一半数目的学费。2000年,《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0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发布,其中规定“对享受国家专业奖学金的高等学校学生继续实行免收学费制度。如确有必要对某些专业的学生收取部分或全部学费,其具体收费标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这给高师收费提供了政策依据,因此,2000年后,高师也开始像其他专业一样全面收费,2000年上海、江苏的高师学费已攀升至5 000元。从此,彻底结束了高师学生享受优惠待遇近百年的历史。 �
      
      三、2007年,高师免费政策的回归�
      
      在高师收费几年后,2007年1月,教育部公布的《2007年工作要点》中提出:“加强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开展师范生免费教育的试点,引导各地建立鼓励优秀人才当教师的新机制。”这是教育部首次以文件形式,透露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的消息。接着,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7年3月5日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在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并建立相应的制度。200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颁布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联合制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2007年9月,这6所师范大学的师范专业新生学费实行免费,惠及学生大约1.1万。�
      从高师学费的历史沿革中,可看到高师生大多时候享受着比其他专业学生优厚的学费待遇。政府把大量资金投向高师,目的就是为了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教书育人的教师队伍。鉴往知来,明了高师学费制度的历史变迁,也许对我们今天制定高师学费政策能够有所裨益。�
      
      注释:�
      ①李友芝,李春年,柳传欣,葛嘉训.中国近现代师范教育史资料(第一册)[M]. (内部交流,故出版社、出版时间不详).107.�
      ②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下册)[M].北京: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1006.�
      ③[M].(内部交流,故出版社、出版时间不详).158.�
      ④宋嗣廉,韩力学.中国师范教育通览(中卷)[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 1998.�
      ⑤国家教育委员会师范教育司.师范教育工作资料汇编(1988―1995年)[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⑥国家教委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1992.何东昌.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1949―1997年)[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

    推荐访问:历史沿革 学费 高等师范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