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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医科大学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办学标准自评参考

    时间:2020-08-04 13:25:48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中国医科大学 本科 临床医学专业

     教育办学标准自评参考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标

     准 自

     评

     参

     考 资料提供单位 1.

     宗 旨 与 目 标 1.1

     宗 旨 与目标 在执行国家教育方针的过程中,学校必须依据社会对医学的期望和区域发展需要,明确其办学宗旨和目标。包括: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等。

     1.《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教学基本要求》; 2.《临床医学专业教学计划》; 3.学校“十一五”、“十二五”发展规划; 4.2006-2010 年学校工作总结; 5.2006-2010 年学校党委、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

     学校 1.2

     宗 旨 与目 标 的确立 学校的办学宗旨和目标的确定需通过各方面人员的认真讨论,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使全校师生周知。

     1.确定的过程必须有学校的领导、各级行政管理人员、教职人员、学生、用人部门、社区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参与(调研、讨论、反馈、确定); 2.学校“十一五”、“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制定、学校教代会工作总结的成稿、《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教学基本要求》的出台过程中教师与学生的参与情况。

     学校 1.3

     学 术 自治 学校要依据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根据各自的发展要求,制订课程计划及实施方案,合理规划人员聘用和教育资源配置,努力加强大学各学科间的融合。

     学校、学院、教研室在相应范围内有设计课程、调配各种教育资源的权利,以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

     1.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实施、办学过程; 2.人员聘用和教育资源配置;

     3.人员配备的相关文件、政策及制定的依据; 4.各相关部门教育资源(含经费)使用制度、建设情况。

     学校/学院/教研室 1.4

     教 育 结果 学校必须根据上述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制订合适的培养目标和教育计划,通过教育计划的实施和学业成绩评定,确定学生在有效修业期内完成学业并达到上述要求,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1.为保证达到规定的具体培养目标,要采取的保证措施以及具体的评估考核办法; 2.学生毕业及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如《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教学基本要求》、《本科生管理暂行规定》、《学位授予规定》等。

     学校/学院/教研室 分析自身不足及其改进措施

     2.

     教

     育

     计

     划

      2.1

     课 程 计划 1.学校必须依据医疗卫生服务的需要、医学科学的进步和医学模式的转变,制订符合本校实际的课程计划。

     2.制订课程计划需要教师、学生的参与和理解。

     3.课程计划要明确课程设置模式及基本要求。

     4.学校应积极开展纵向或(和)横向综合的课程改革,将课程教学内容进行合理整合。课程计划必须体现加强基础,培养能力,注重素质和发展个性的原则,课程设置应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者之间的比例可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

     1.课程计划符合学校定位,注重加强基础、强化能力、提高素质、发展个性、体现整合等方面; 2.阐述课程计划改革的总体思路、具体计划及配套措施; 3.近 5 年在课程计划改革方面的具体举措; 4.教研室、学生及共同利益方对课程计划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学校/学院/教研室 2.2

     教 学 方法 学校必须积极开展以学生为中心、以自主学习为内容的教学方法改革,注重科学思维和学习能力的培养。

     1.汇总近 5 年教学方法改革的举措及特色; 2.教学方法注重学生科学方法、自主学习能力和终生学习能力的培养; 3.PBL 课程的实施方案、具体办法和效果评价。

     学校/学院/教研室 2.3

     科 学 方法教育 学校必须在整个教学期间实施科学方法及循证医学原理的教育,使学生养成批判性思维,掌握科学研究方法。

     1.教学计划具备加强科学方法教育方面的具体举措; 2.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注重科学方法的教育举措; 3.汇总进行科学方法教育的效果; 如学生科研小组的组织情况、活动情况及效果(全国大赛获奖情况)。

     学校/学院/教研室 2.4 思 想 道德 修 养课程 学校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思想道德课程。

     1.课程计划中设置思想道德课程; 2.课程设置和内容必须符合培养目标要求(课程设置和内容安排的依据及与学校培养目标的符合情况、改进意见)。

     学校/学院/教研室

      2.

     教

     育

     计

     划

     2.5

     自 然 科学课程 学校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自然科学课程,为医学生学习医学科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打下基础。

     1.课程计划中设置自然科学课程; 2.课程设置和内容符合培养目标要求(课程设置和内容安排的依据及与学校培养目标的符合情况、改进意见); 3.自然科学课程要和其他学科交叉融合; 4.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注重人文素质教育的举措; 5.学生早期接触临床的举措。

     学校/学院/教研室 2.6

     生 物 医学课程 学校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适量的生物医学课程,为医学生学习临床专业课程打下坚实基础,以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以及社会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1.课程计划设置生物医学课程; 2.课程设置和内容符合培养目标要求(课程设置和内容安排的依据及与学校培养目标的符合情况、改进意见); 3.生物医学课程要与其他课程整合; 4.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注重人文素质教育的举措 5.学生早期接触临床的举措。

     学校/学院/教研室 2.7

     行 为 科学、社会科 学 与伦 理 学课程 1.学校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行为科学、社会科学和医学伦理学课程,以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和日益变化的人口、文化背景以及社会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1.课程计划设置行为医学、社会科学以及医学伦理学课程;

     2.课程设置和内容符合培养目标要求(课程设置和内容安排的依据及与学校培养目标的符合情况、改进意见); 3.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注重人文素质教育的举措 4.学生早期接触临床的举措。

     学校/学院/教研室 2.学校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人文素质教育课程。

     1.课程计划设置人文素质教育课程; 2.课程设置和内容符合培养目标要求(课程设置和内容安排的依据及与学校培养目标的符合情况、改进意见); 3.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注重人文素质教育的举措; 4.学生早期接触临床的举措。

     学校/学院/教研室 2.8

     公 共 卫生课程 学校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预防医学课程,培养学生的预防战略和公共卫生意识,使其掌握群体保健的知识和技能,以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和社会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1.课程计划设置预防医学课程的情况,特别是预防医学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情况; 2.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内容与学校培养目标的符合情况(要求)及改进意见; 3.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注重人文素质教育的举措。

     学校/学院/教研室

      2.

     教

     育

     计

     划

     2.9

     临 床 医学课程 学校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临床医学课程及临床实践教学,提倡早期接触临床,确保学生充分接触病人,获得足够的临床知识和技能。

     1.课程计划设置临床医学课程情况;

     2.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内容符合培养目标要求(课程设置和内容安排的依据及与学校培养目标的符合情况、改进意见); 3.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注重人文素质教育的举措; 4.临床实践教学安排以及临床技能训练内容(理论课与实践课课时比)。

     学校/学院/教研室 2.10 课 程 计划管理 1.学校必须有专门的职能机构负责课程计划管理,这一职能机构必须在学校的领导下规划并实施课程计划,以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

     1.负责课程计划管理的专门职能机构的设置情况; 2.课程计划管理的举措; 3.主要教学环节体现课程计划管理的运行; 4.教研室对课程计划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5.学生对课程计划设置的反馈意见; 6.上级教育、卫生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对课程计划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学校/学院/教研室 2.课程计划管理必须尊重教师、学生和其他利益方代表的意见。

     2.11 与 毕 业后 和 继续 医 学教 育 的关系 学校的教育计划必须考虑到与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职业发展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制度性衔接。

     1.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管理等要与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职业发展接轨的举措; 2.在校教育对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职业发展的作用。

     学校/学院/教研室 分析自身不足及其改进措施

      3.

     学 生 成 绩 评 定

     3.1 学 业 成绩 评 定体系 学校必须建立学生学业成绩全过程评定体系,必须进行考试方法的研究,推广各种先进的考试方法如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OSCE)、计算机模拟考试等。对学生考核类型及成绩评定方法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明,以便全面评价学生的知识、技能、行为、态度和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临床思维能力及人际交流能力。

     1.学生成绩评定的政策,包括考试相关的各种文件、具体考试的设计、及格标准的制定以及执行情况,具体采用的考试方法等; 2.考试方法研究的体现(课题、成果、应用等); 3.先进考试方法的体现(探索、开发、应用、推广、效果、反馈、改进); 4.形成性评价的探索与实施。

     学校/学院/教研室

     3.

     学 生 成 绩 评 定 3.2 考 试 与学 习 之间 的 关系 学校的评价活动必须确保并强化培养目标和课程的目的与要求,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学习。应该进行综合考试,以鼓励学生融会贯通地学习,提倡学生自我评估,以促进学生主动学习能力的形成。

     1.考试内容应与课程目的以及培养目标对应,考试的导向情况; 2.各学科考试中综合性试题的比重及体现综合性、融汇性的举措(包括PBL 和整合课程试题等); 3.各学科考试中如何体现形成性评价及改进措施。

     学校/学院/教研室 3.3 考 试 结果 分 析与反馈 学校在所有考试完成后必须进行考试分析,分析结果必须以适当方式反馈给有关学生、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并将其用于改进教与学。

     1.具有考试分析的具体规定:包括考试的分析及反馈情况、分析的指标、反馈的对象以及反馈对改进教与学的作用; 2.考试分析规定的执行及效果情况,对教与学改进的体现。

     学校/学院/教研室 3.4 考 试 管理 管理部门必须制定有关考试具体的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规定相应的人员配备等。学校应该对教师开展考试理论的培训,以提高命题、考试质量。

     1.具体管理制度和组织实施方法、专门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及职责范围; 2.考试理论培训制度及执行情况。

     学校/学院/教研室 分析自身不足及其改进措施

      4.

     学

     生

      4.1 招 生 政策 1.学校的招生工作必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制定本校招生的具体规定。

     1.提供学校招生章程; 2.阐述学校招生录取程序(网上公布录取程序)。

     学校 2.学校的招生章程必须向社会公布,包括院校简介、招生计划、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奖学金、申诉机制等。

     1.学校招生宣传材料要涵盖学校的办学条件、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奖学金发放等内容; 2.良好的申诉机制并顺利执行。

     学校 4.2 新 生 录取 1.学校必须依据自身的办学条件、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科学地确定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

     1.确定招生标准和人数的依据(如何与临床医学专业相关办学条件相适应,如教师配备、教学硬件情况、临床实践教学床位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2.近五年招生人数,学生人数与本标准的相关指标相符。

     学校/学院(系)

     2.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必须贯彻国家的招生政策,不得歧视弱势考生。

     1.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不能歧视弱势考生; 2.在校学生中弱势考生的基本情况及相关政策。

     学校/学院(系)

      4.

     学

     生 4.3 学 生 支持 与 咨询 1.学校必须建立相应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对学生提供适当的支持服务。

     1.对学生提供支持服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2.有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规章制度,并落实; 3.残障学生住宿安排情况。

     学校/学院(系)

     2.学校必须提供咨询服务,对学生面临的学习、心理、就业、生活等压力产生的问题予以指导。

     1.要提供学生心理咨询服务的时间和地点; 2.开展学生心理咨询; 3.对学习困难学生采取的帮助措施; 4.对就业困难学生采取的帮助措施;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的帮助措施。

     4.4 学 生 代表 1.学校必须吸收和鼓励学生代表参与学校管理、教学改革、课程计划的制定和评估以及其它与学生有关的事务。

     1.学生代表参与管理、教学改革、课程计划制定、评估及与学生有关事务的情况; 2.对学生的意见及时处理及改进工作的作用; 3.学生代表的产生、代表性,学生代表与广大学生间的沟通反馈机制; 4.学生代表及广大学生对教学管理的参与度和认知度的体现。

     学校/学院/教研室 2.学校必须支持学生依法成立学生组织,并明确主管部门指导鼓励学生开展社团活动,并为之提供设备和场所。

     1.对学生组织的支持和管理; 2.学生组织的规章制度和活动内容; 3.为学生组织开展活动提供设备和场所; 4.学生社团组织在学校各项活动中发挥的作用(如校园文化建设、学生民主管理等)。

     学校/学院/教研室 分析自身不足及其改进措施

     5.

     教

     师

      5.1 聘 任 政策 医学院必须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度;配备足够数量的基础和专业教师,保证合理的教师队伍结构,适应教学、科研、服务的需求;必须明确规定教师职责;被聘任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与其学术等级相称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承担相应的课程和规定的教学任务;必须定期对教师的绩效进行评价检查。

     1.有明确的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聘任制度和规定; 2.基础和专业教师数量、生师比; 3.全职教师与兼职教师、职称、学位、年龄等情况; 4.教师完成相应职责所要求教学任务的情况,有明确的监督机制; 5.教师绩效评价检查情况; 6.教师的工作职责方面的相关规定。

     学校/学院/教研室

     5.

     教

     师

      5.2 师 资 政策 与 培养 学校必须保障教师的合法权利和义务,有明确的师资政策并能有效执行,保证教学、科研、服务职能的平衡,认可和支持有价值的业务活动,确保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必须建立教师直接参加与教育计划有关决策的机制;必须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计划,保证教师的培养、考核和交流,为教师提供专业发展机会。

     1.教师的任命、改任、晋升、免职等政策,并已公示; 2.通过奖励、晋升、酬金等方式来认可教师有价值的业务活动的机制; 3.重要决策有关情况,教师直接参加招生计划、课程评价、学籍管理及其它重要政策的制订; 4.有明确的师资培训及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包括培训项目、实施情况及实施效果; 5.促进教师在本学科领域内、学科领域间以及校际、国际交流; 6.广大教师对师资政策与培养的了解、理解程度。

     学校/学院/教研室 分析自身不足及其改进措施

     6.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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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

     源

      6.1 教 育 预算 与 资源配置 1.学校必须有足够的经济支持,有可靠的经费筹措渠道。随着医学教育发展,经费投入也必须逐年增加,保证教育计划的完成。

     1 教育事业拨款、学费收入、校办企业回报、社会捐赠、项目等经费来源情况; 2.近五年预算、决算状况,近年办学经费筹措、逐年增长及教学投入状况统计表; 3.办学经费(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学校/学院/教研室 2.学校对于教育预算和资源配置必须有明确的责任与权利,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教育经费,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1.财务制度责权明确、完善健全; 2.教育资源配置情况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 3.财务制度执行情况,教育经费使用合理,管理严格; 4.教育投资效益的体现(毕业生、教学成果等)。

     6.2 基 础 设施 1.学校必须有足够的基础设施供师生的教学活动使用,对基础设施定期进行更新及添加,确保教育计划得以完成。

     1.生均教学及行政用房面积符合国家规定; 2.学校对基础设施定期建设,维护良好,能够保证教学需要; 3.校园面积符合国家规定,校园环境幽雅,能够满足师生需要。

     学校/学院/教研室 2.学校必须使用现代化、先进的科学仪器装备实验室,保证医学实验教学的完成。

     1.生均仪器设备值符合国家规定,每年均有一定的新增仪器设备(提供近五年来,教学仪器设备购置情况,提供每年新增仪器设备的数量和价格); 2.仪器设备性能先进,管理严格,维学校/学院/教研室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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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

      护良好(教学仪器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的管理制度,设备完好率情况); 3.科学实验仪器设备的数量和先进水平能够保证教育计划完成(除教学用仪器设备的基本配置外,有哪些先进的仪器设备用于教学)。

     6.3 临 床 教学基地

     1.学校必须拥有不少于 1所三级甲等附属医院,医学类专业在校学生与病床总数比应达到 1︰1 是否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附属医院情况汇总(床位数)。

     学校/学院

     2.建立稳定的临床教学基地管理与建设体系,确保有足够的临床教学基地以满足临床教学所需,临床教学基地必须实施认证制度,临床教学基地应提供省级的认证依据。

     1.对临床教学基地建设的有关文件、政策和措施;(管理办法); 2.临床教学基地的基本情况(管理人员配备、教学管理制度制定情况、教学档案建设情况、床位数、每个基地学生数、带教教师配备情况); 3.核查学校现有临床教学基地通过认证并备案;

     4.临床教学基地认证过程,认证程序严格(学校临床教学基地认证考核办法)。

     学校/学院/教研室 3.学校必须加强对临床教学基地的教学基础设施的建设,以保证临床教学的需要。

     1.临床教学及生活用房、临床技能实验室、图书馆、仪器设备等基础临床教学设施状况,保证教学需要(各教学基地教室、宿舍、实验室、图书室、仪器设备配置情况,生均面积,每年学校设备投入情况); 2.对临床教学基地发展的引导与带动,促进临床教学情况。

     学校/学院/教研室 4.学校必须加强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卫生保健院、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良好稳定的业务关系,为预防医学的教学提供稳定的基地。

     1.有适应教学需要的预防医学教学基地(特别是社区和农村医疗机构作为教学基地的设置情况); 2.与社区、乡镇卫生保健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良好稳定的业务关系,能够适应教学需要。

     学校/学院/教研室 5.临床教学基地必须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临床教学的领导与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临床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1.建立临床教学组织机构; 2.临床教学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3.临床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 4.临床教学管理档案建立、健全; 5.临床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 学校/学院/教研室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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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加强教学质量保证工作,特别是加强对临床能力考试的管理。学校拥有的附属医院和病床数必须满足临床教学需要。

     6.临床教学基地临床能力考试管理的体现。

     6.4 图 书 及信 息 服务 学校必须拥有并维护良好的图书馆和网络信息设施,必须建立相应的政策和制度,使现代信息和通讯技术能有效地用于教学,使师生能够利用信息和通讯技术进行自学、获得信息、治疗管理病人及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1.学校图书馆的基本状况; 2.生均图书、年均图书购置费占教育事业拨款比例和生均年进书量符合国家规定; 3.网络信息设备的装备及其技术先进程度; 4.校园网教学内容丰富,更新及时; 5.校园网教学资源的利用情况; 6.网络教育资源及对师生的开放情况,图书馆资源对师生开放的措施; 7.新校区图书馆、校园网展望。

     学校/学院/教研室 6.5 教 育 专家 1.学校必须有教育专家参与医学教育的决策。

     1.学校与教育专家建立有效联系; 2.教育专家参与学校的医学教育决策; 3.教育专家在师资培养、医学教育中发挥作用; 4.校内教育专家基本情况; 5.聘请的校外教育专家情况; 6.教育专家参与各项工作的机制; 7.教育专家参与管理的成效。

     学校/学院/教研室 2.学校必须建立与教育专家联系的有效途径,能证实在师资培养和医学教育中发挥了教育专家的作用。

     6.6 教 育 交流 1.学校应有与其他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及学分互认机制。

     1.学校与其他学校或其他卫生相关行业教育机构建立合作与学分互认机制; 2.提供适当资源,支持师生进行地区和国家间的交流; 3.近五年来,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教师出国情况统计; 4.近五年来,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办理异地实习情况统计; 5.学生异地实习管理办法; 6.国(境)外学生转入本校情况统计; 7.学分互认机制改进措施; 8.教育交流效果及反馈情况。

     学校/学院/教研室 2.学校必须提供适当资源,促进教师和学生进行地区及国家间的交流。

     分析自身不足及其改进措施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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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

     7.1 教 育 评价机制 1.学校必须建立教育评价体系,领导、教师和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教育评价活动,形成有效的教育质量保证运行机制,以确保教学计划的实施及各个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行,并能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1.教育评价组织机构设立并运行; 2.教育评价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数量及素质; 3.教育评价管理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4.各部门的领导研究、解决有关教育质量保证的问题; 5.各个教学环节运行及教学活动情况; 6.教师与学生对参与教育评价的认知情况。

     学校/学院/教研室 2.学校的教育评价必须覆盖各个教学环节,其重点是对教育计划、教育过程及教育结果状况的检测。

     1.主要教学环节,包括教学计划、教学过程、教学结果的质量标准、教学要求、操作规程、管理规定等系统的管理程序; 2.对评价较差或违规事件的处理规定及执行情况; 3.对评价优秀的激励政策及执行情况。

     学校/学院/教研室 7.2 教 师 和学 生 的反馈 学校必须确定相应机构,系统地搜集和分析教师与学生的反馈意见,以获得有效的教学管理信息,为改进教学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1.建立定期、系统地听取教师、学生意见的制度; 2.对从教师和学生获得的信息进行处理,有效利用这些信息并对改进教学工作发挥作用。

     学校/学院/教研室 7.3 利 益 方的参与 1.学校的领导、行政管理人员、教职人员和学生必须参与教育评价。

     1.领导、行政管理人员、教职人员和学生参与教育评价,有相应的规定和实施办法; 2.学校各级听课制度; 3.老教授督导制度; 4.学生教学反馈制度。

     学校/学院/教研室 2.学校的教学评价必须有政府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毕业后教育机构的积极参与,并考虑他们对教育计划提出的改进意见,让他们获知教育评价的结果。

     1.政府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毕业后教育机构参与教育评价的制度和实施办法;执行情况和改进措施; 2.近五年来学校与政府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毕业后教育机构之间的沟通情况,这些部门对学校教育情况了解; 3.上述有关部门提出的改进意见,进行认真对待并处理。

     7.4 毕 业 生质量 1.学校必须建立医学毕业生质量调查制度,从医学毕业生工作环境中搜集教育质量反馈信息。

     1.毕业生质量调查制度健全,执行良好; 2.从毕业生质量调查中获得的信息; 3.毕业生质量调查表,分析报告、信息反馈情况。

     学校/学院

     7.

     教 育 评 价 2.医学院应将毕业生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及职业素质以及其它有关信息作为调整教学计划和改进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

     1.通过毕业生质量调查获得的信息; 2.在教学改革、课程计划调整等方面充分利用这些信息并取得成效及改进措施。

     学校/学院/教研室 分析自身不足及其改进措施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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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研

     究

     8.1 教 学 与科 研 的关系 1.学校必须明确科学研究是学校的主要功能之一,设立相应管理体系,制定积极的科研政策、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

     1.设立科研管理部门,有完善规章制度,有相应科研政策,对科研活动及成果予以鼓励,具体办法与措施; 2.制定科研发展规划,发展目标明确、可行,采取措施落实、有效; 3.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健全、合理、有效;课题的数量、档次、成果及获奖的数量、档次、应用等;科研经费状况,包括来源、额度、落实等。

     学校/学院/教研室 2.学校必须为教师提供基本的科学研究条件,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 提倡创新和批判性思维,促进教学与科研相结合。

     1.科研基础设施; 2.科研仪器设备的数量、现代化程度、完好率、使用率; 3.科研实验室装备水平、开放程度、管理状况; 4.利用各种手段营造学术氛围。

     3.学校必须提倡教师将科研活动、科研成果引入教学过程,通过科学研究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及科学精神。

     1.各学科、教研室和教师利用现有科研条件对学生开展科研训练的情况(包括学生科研小组活动情况或教师指导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生从事科研工作情况); 2.各学科、教研室及教师个人结合课题研究开展专题学术讲座的情况; 3.组织学生开展各类课外科研活动的情况; 4.安排创新性科学实验教学; 5.查看教学大纲中安排本学科科研前沿知识讲授的情况。

     4.学校必须加强医学教育及管理的研究,为教学改革与发展提供决策咨询。

     1.学校有专门教育研究所(室),人员状况; 2.教育研究活动情况,项目数量、档次、成果情况; 3.教育研究经费情况; 4.教育研究对学校改革和发展的贡献; 5.教育研究引领教学改革和发展。

     学校/学院/教研室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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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

     究

      8.2 教 师 科研 学校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承担相应的科研项目,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

     1.教师承担科学研究项目的情况,包括课题数量、档次、经费等; 2.教师科研成果及应用情况; 学校/学院/教研室 8.3 学 生 科研 1.学校必须将科学研究作为培养学生科学素养和创新思维的重要途径,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为学生创造参与科学研究的机会与条件。

     1.为学生安排课内、外的科学实验活动情况; 2.邀请校内外名师、名家为学生讲座情况; 3.提供学生科研活动专项经费情况; 4.有关学科、教研室的科研实验室向学生开放情况; 5.学生科研效果或成果。

     学校/学院/教研室 2.学校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适当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为学生开设学术讲座、组织科研小组等有利于培养学生科研能力的活动。

     1.开设综合性实验课(即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情况; 2.开设设计性实验课(即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的情况; 3.对学生创新能力培养计划和措施; 4.开设学术讲座情况; 5.教学实验室向学生开放情况(包括实验室开放的范围、时间、内容、对学生的覆盖面等)。

     学校/学院/教研室 分析自身不足及其改进措施

     9.

     管 理 与 行 政

      9.1 管理 1.学校必须建立医学教育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能及其在学校中的地位。

     2.学校必须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及其操作程序。

     3.学校必须设立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组织,审议教学、科研等重要事项。

     1.机构设置文件,说明教育主管机构的隶属关系和职能; 2.教学大纲、教材、教案、试卷、成绩、学籍、学位和毕业等教学管理文件完善、有效; 3.学术、学位、教学等委员会的设置、职责、活动情况及其对教学工作所起的实际指导、监督作用。

     学校/学院/教研室

     9.

     管

     理

     与

     行

     政

     9.2 医 学 院校领导 学校必须明确主管教学的领导在制定和实施教育计划、合理调配教育资源方面的权利。

     1.明确学校办学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设分管教学副校长及其分管部门和职责; 2.分管教学副校长参与各委员会任职及负责的机构名称; 3.参与各种教学政策、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题、教学成果条例、制度等; 4.教学经费(教学设备、课题、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管理权; 5.教务处长、各学院教学院长工作职责、分管部门、发挥作用、经费管理权限,教学资源建设(投入经费、资源享用); 6.主管教学领导在制定、实施、修订教学计划、合理调配教育资源等方面情况。

     学校/学院/教研室 9.3 行 政 管理人员 学校必须建立结构合理的行政管理队伍,行政管理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岗位职责,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教育计划及其它教学活动的顺利实施。

     1.校院级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人员编制、岗位分工、职责、学历; 2.教学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执行情况、工作胜任能力、工作流程等; 3.考察教学管理工作条例、课程计划管理规定的制订与执行情况; 4.教育计划修订、下达相关文件及要求,各级单位具体执行方案,监督保障措施,教学反馈等相关材料; 5.校、院、教研室保障教学活动顺利进行的相关制度及管理措施; 6.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相关文件,教学执行管理制度; 7.教学管理人员参与医学教育研究,发表专著或文章情况,教学研究成果对医学教育的促进作用。

     学校/学院/教研室 9.4 与 卫 生部 门 的相 互 联系 学校必须与社会及政府的卫生相关部门形成建设性的关系。

     1.与卫生部、卫生厅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参与相关政策、法规及文件的咨询与制定过程; 2.参与医学教育各级学会活动; 3.根据教学需求,建立与疾病预防和控制机构、卫生监督、职业病院、传染病院、心理精神卫生中心、社区医疗机构基地的协作关系; 4.建立全科医学教学与实习基地; 5.参与社区服务、疾病预防指导、疾病谱调查等活动,提高基层单位疾学校/学院/教研室

     病防控水平; 6.建立临床教学医院或基地,与卫生主管部门沟通,严格执行相关文件及规定,保证临床教学质量; 7.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建设; 8.继续教育基地建设; 9.医务人员定期进行义诊,送医送药,开展免费手术等活动。

     分析自身不足及其改进措施 10.

     改 革 与 发 展 10.1

     发 展 规划 学校必须定期回顾和审查自身发展规划。

     1.历年来发展规划,特别是制订规划的依据,包括对以往阶段的回顾总结和发展的要求与任务; 2.有关部门关于学校发展规划的会议记录、研究报告。

     学校/学院/教研室 10.2 持 续 改革 学校必须不断进行教学、科研和医疗服务的改革,以适应社会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

     1.教学、科研及医疗服务改革的措施及成果; 2.教学、科研和医疗服务改革各阶段实施情况,下一步工作设想; 3.持续改革的机制与措施。

     分析自身不足及其改进措施

     注:各学院提供支持材料的期限为 2006 年-2011 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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