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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冒充警察,行至检查站被识破

    时间:2021-05-14 00:01:49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近日,当雄县公安局乌玛塘公安一级检查站民警在工作中查获一名非法穿着警服的男子。9月19日,一辆面包车缓缓向乌玛塘公安一级检查站驶来,车上一名身着警服的男子引起了检查站民警的注意。
      当民警要求该男子出示驾驶证和警官证时,该男子面露惶恐之色,支支吾吾说警官证忘带了,交谈中,民警发现该“民警”着装极不规范,遂对其身份产生怀疑并将其带至检查站内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男子名叫次某,系那曲地区某医院一保安,所穿的警服和佩戴的警用标志是通过非法渠道获得。据其交代,原本以为穿警服前往拉萨,路上会比较方便些,没想到刚来到检查站就被民警识破,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目前,次某所持有的警服、警用标志已被民警按规定没收,其本人已被移交至当雄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做进一步处理。民警提醒,非法持有和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及警械将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统一制造,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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