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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议高校突发事件的援救】 高校突发事件的特征是

    时间:2019-05-19 03:22:2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高校突发事件援救是政府、高校、院系共同的责任。在援救中,应当以学生为中心,不仅要在事发当时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更应当在事后注重学生的心理抚慰与心理创伤治疗。遗憾的是,我国尚未对高校突发事件防治进行专门立法。在学术界,高校突发事件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尚未在援救方面形成共识。
      关键词:高校突发事件;援救主体;援救对象;心理援助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2)05-0100—02
      所谓高校突发事件是指在高校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甚至死亡、或是公共财产受到损失以及学校名誉受到损害的事件。鉴于当前高校突发事件频发而相关反应迟缓、援救体系不规范的现状,笔者在此对高校突发事件援救的一般原则、应对主体、应对对象、应对方法等问题进行探讨。
      一、高校突发事件援救的一般原则
      1 迅速反应原则
      首先,要迅速控制事态发展。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辅导员、院系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有效稳定局面,维护学生秩序,并且快速通知相关社会职能部门介入,例如拨打110、120电话等。同时向学校上级报告情况,以便于援救方案的制订。
      其次,要快速进行信息披露。突发事件一旦发生,会产生相关连锁反应。高校人群密集,容易妄加揣测、以讹传讹。因此,及时有效地公布相关信息,曝露真实情况,有助于稳定人心,团结力量。
      第三,要通力合作,尽快形成突发事件处置组织。校内各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在统一领导下通力合作,提高效率,及时沟通。必要时打破部门界限,集中力量共赴难关。
      2 因时因地制宜原则
      突发事件在成因上多种多样,而不同原因所导致的突发事件不可能全部适用应急预案而得以解决,因此应当首先搞清事件成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此基础上迅速制订应对方案。另外,突发事件发展很快,变化莫测,相关处置人员应当运用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方法,一方面迅速报告事态听从指令,另一方面应当勇于决断,切不可犹豫拖延,贻误时机。讲究工作方法在突发事件处置中尤其重要。突发事件中,当事人往往处于复杂心理状态,要在决策时充分考虑这一点。
      3 统筹兼顾原则
      突发事件具有复杂多变的特点,处置时既要果断也要智慧,处置者应当全面综合地考量各方因素。首先,要综合考量突发事件的成因、现状以及可能造成的影响与后果,尤其是对将来的影响,这一点绝对不可小觑,不可轻易许诺,尽量控制影响范围,否则极易造成事后混乱,后患无穷。其次,应当全面协调来自各方面的人员,包括处置与被处置人员,尽量避免在处置过程中因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态扩大与人际纠纷。处置者尤其是指挥处置者若能做到统筹兼顾以上关系,就能够使事件的处置得到事半功倍之效。
      4 把握大局原则
      此原则首先要求处置者把握大局,紧抓主要矛盾,不要在小事上无原则纠缠。突发事件处置时间短、任务重,能做到控制大局,减小损失与影响即可,不可片面追求各方都满意而贻误战机。其次,对事件当事人应当施以积极的心理干预,消除恐慌,树立大局观念,尽量使其不计较个人的小利小益。
      二、高校突发事件的援救主体
      高校突发事件的援救主体可以分为领导主体、组织实施主体与具体实施主体。
      1 领导主体——各级人民政府
      我国尚未出台高校突发事件的专门法律,教育法律亦未对高校突发事件作出专门的规定,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是目前为止高校突发事件的唯一法律依据。该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本章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可见,各级人民政府是突发事件中义不容辞的处置主体,高校突发事件亦然。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为:统一领导,组织处置。
      当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在校园时,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2)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3)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4)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5)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当高校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处置工作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2)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
      3)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2 组织实施主体——高校党委及各部门
      高校突发事件一旦发生,会对学校日常工作产生巨大影响,严重时校园运转系统可能迅速瘫痪。这时,学校应作如下处置:一方面在事件发生之初,迅速上报危机局势,请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支援,便于政府领导作用的及时发挥,切不可瞒报漏报、掩盖事实真相;另一方面,迅速启动应急管理系统,应对紧张局势。学校应急管理系统应当制度化、常规化、权责明确,启动时各部门能通力合作,避免推诿扯皮,信息重复,效率低下。高校党委及各部门领导应在事件突发后迅速组成指挥中心,下设若干工作组,学校的党政办、监察处、组织人事处、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后勤集团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组织实施。其具体职责为:   1)学校应急指挥中心及宣传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3)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学生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校园秩序。
      3 具体实施主体——各院系党委领导班子、辅导员、教师队伍
      作为高校中与学生联系最为紧密、直接的各院系党委领导班子、辅导员、教师队伍,在事件突发时必将是站在第一线的人员,是援救的中坚力量和直接应对处置者。此时,这些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学生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学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学校指挥中心报告并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在本地人民政府与校应急指挥中心作出决策后,具体落实决策或配合实施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校园秩序。
      三、高校突发事件的援救对象
      校园本是一方净土,学生在此享受最自由的天空。但是高校与社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不可能永远平静。年青的学生在突发事件中无疑成为弱势群体,成为被援助被保护的对象。同时,他们往往也是导致高校突发事件的主要因素。
      1 有组织的群体性事件
      这类事件主要表现为大规模的学生游行、示威、罢课、群殴等,其成因复杂,波及面广,负面影响大。大学生虽已成年,但并未真正接触社会,心智尚不算成熟,极易受到煽动、蛊惑。西方反华势力的渗透、邪教组织的说教、朴素过激的爱国情绪都可能导致以上事件的发生。
      2 个体性事件
      此类事件多是由学生自身心理与行为失衡造成的。虽然近年来学生心理问题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大学也建立起心理援助的常规机制,但是大学生心理问题仍然不容乐观。大学生虽然年纪尚轻,但面临的困境却较之其他群体有过之而无不及。学习、就业、恋爱、家庭、经济等各方面的压力使得他们尚未成熟的心智受到各种考验,加之其可能受到的不正确价值观的影响,多年来因此导致的大学生心理障碍、精神疾病、违法犯罪行为屡见不鲜。虽然从表面看均属于个体性事件,但其中潜藏着一个普遍性的危险,即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较低,学校、社会在心理监控体系构建方面任重而道远。
      3 灾害类事件
      近年来,非典型性肺炎、甲流等大规模传染疾病曾一度流行泛滥,波及校园。同时,自然灾害如地质类灾害的不可预见性,也不能排除其对校园的威胁。此类灾害性事件一旦发生,学生无疑是最直接的受害者。
      四、对高校突发事件援救的几点建议
      高校突发事件援救是政府、高校、院系共同的责任。在援救中,应当以学生为中心,不仅要在事发当时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更应当在事后注重学生的心理抚慰与心理创伤治疗。遗憾的是,我国尚未对高校突发事件防治进行专门立法。在学术界,高校突发事件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尚未在援救方面形成共识。在此,笔者仅提出以下拙见以供参考:
      1 在援救主体方面,建立政府、学校、院系三级责任制,各级政府、学校、院系分工协作、各司其职。
      2 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学校为中心,政府工作部门为外应,协同作战。
      3 建立以学校心理导师和思想政治工作部门为中心的心理援助应急机制。高校突发事件发生当时,由于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容易引起师生情绪急剧动荡,不知所措,恐惧和忧虑等情绪具有极其强大的传染性,容易在学生中蔓延。此时,教师、辅导员应当首先稳定自己的情绪,平稳心态,同时快速进入“消防员”和“灭火器”的角色,引导学生心理自救,促使其进行理性判断,稳定局面,这样才能使救援行动及时快速展开。辅导员和教师在突发事件时是学生的精神支柱,因此应当注重在这一人群当中普及突发事件心理应对策略常识。
      突发事件心理援助是突发事件援救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某种情况下可谓是重中之重。在经历了毫无准备的变故后,学生迫切需要得到心理抚慰和正确引导,此时学校的心理咨询师固然首当其冲,但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命线作用也切不可被忽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们将成为高校中更为有力的心理救助团队。积极正面的引导和人性化的关怀对突发事件给师生造成的心理创伤将带来极大的抚慰,这对稳定局面、快速恢复校园正常秩序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是高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处理中稍有不当就会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事件,对大学生的健康和成长,对整个学校的工作运转造成极大影响。因此,加强高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建设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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