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高中学习 > 正文

    守望与传承,谨守与变通

    时间:2021-04-16 20:00:28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历经两年辛劳编纂,《中华大典?法律典?法律理论分典》以790万字的四大卷巨秩奉献于世人。编纂者满怀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守望之责与传承之殷,在资料收集的范围上突破“律令体制”的框范,回归“礼法体系”的本貌,并创制了一套通古达今的编纂体例。为了使清末法律人物能进入大典,破格辑录有关他们生平的资料。但在出版前一刻忍痛斧削金文资料也感到无奈和不解。在谨守《中华大典》编纂原则和规则前提下,编纂者对资料的排序、抬头等技术细节上有所变通。
      关键词:《中华大典?法律典?法律理论分典》;编纂原则和规则;谨守与变通
      中图分类号:DF08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2.03.01
      盛世修典。《中华大典》堪称一代匡世名典。 《中华大典》是一项国家重大文化出版工程,该工程于1989年开始试典,1992年正式启动编撰。作为一部中国历代汉文字古籍的新型类书,《中华大典》分为24个典,包含100多个分典,收入两万多种古籍,共约8亿多字,是《永乐大典》的两倍多,是《古今图书集成》的4倍多,将超过中国所有古代类书字数的总和。《中华大典?法律典》有《法律理论分典》、《刑法分典》、《诉讼法分典》、《民法分典》、《经济法分典》、《行政法分典》6个分典组成,总字数6-7000万左右。它续600年前《永乐大典》 《永乐大典》编纂于明朝永乐年间,保存了14世纪以前中国历史地理、文学艺术、哲学宗教和其他百科文献,与法国狄德罗编纂的百科全书和英国的《大英百科全书》相比,都要早300多年,堪称世界文化遗产的珍品,也是中国最著名的一部大型古代类书。《永乐大典》共计有22,877卷、目录60卷,分装成10,095册,全书字数约3亿7千万字。据粗略统计,《永乐大典》采择和保存的古代典籍有七、八千种之多,数量是前代《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册府元龟》等书的五、六倍,就是清代编纂的规模最大的类书《古今图书集成》也只有1万卷、1亿6千万字,不到《永乐大典》的一半。清代编纂的大型丛书《四库全书》,收书也不过3,000多种。《永乐大典》的规模更是西方同时代的典籍所望尘莫及的。《永乐大典》屡遭浩劫,大多亡于战火,今存不到800卷。雄伟博大之类书气魄,贡献于中华文化的传承与弘扬之伟业。编纂《中华大典》是国家的一项文化发展战略性决策。作为出版工程,有关部门给《中华大典》戴了四顶帽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的重大文化出版工程”、“国家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重点出版工程项目”、“新闻出版总署列为‘十一五’国家重大工程出版规划之首”、“国家出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
      见《中华大典?法律典?法律理论分典》扉页。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巴蜀书社2011年11月第一版。
      这样的定位在当今出版界已经高得无法再高了。《中华大典》当然应成为传世之作!成为中华文化传承之作!成为国家文化宝库的镇馆之作!成为国礼之作!
      感谢时代,让我们际会修典伟业。一介书生,机缘巧合,能参与《中华大典?法律典?法律理论分典》的编纂,贡献所学,亦足以不负平生,能不殚精竭虑?!
      历经两个多年头夙兴夜寐的努力,《法律理论分典》终于在2011年11月正式出版,2012年1月印装完毕。当厚厚的四大卷分典送到案头,望着那大气、典雅、精美的装帧,闻着那熟悉的、淡淡的墨香,欣慰之余,不禁百感交集。在现代法理学理论和分类的指导下编纂《法律理论分典》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大胆尝试。如何既尊重古籍文献、避免削足适履又服从《中华大典》经目纬目体例格式,如何既保留中华古代礼法范畴体系和理论特色又适应现代法学理论逻辑和思维方式,如何既谨守《中华大典》编纂原则和技术规范又能根据中华古代法实际有所权宜和融通,如何才能寻求到一种通今达古、充满古香古色又能让现代人看得懂的《法律理论分典》编纂体例和标题用语体系……面对一系列的如何,真是令人费尽心思、绞尽脑汁。重读着几乎能背得出的《法律理论分典?说明》
      见本文附件1。,回忆的闸门轰然洞开,一发难收。就势把《法律理论分典》编纂过程中一些思考整理成几个片断公诸于世,一来与读者分享,二来求方家指教。
      一、关于《法律理论分典》资料收集的范围
      《中华大典》工作委员会和编纂委员会给各个分典在资料收集方面定的原则是“竭泽而渔,应收尽收”。问题是,涉及到中国古代法律理论这个领域,“泽”有多大,鱼有多少,让人颇费周折。
      中国法律制度史创设百多年来,其各种教材,以及通史、断代史著作的编撰,主流体例少有脱离“律令体制”的轨道。照“中华法系是律令体制”
      “律令体制”是日本法制史学的概念。日本著名法制史学者中田薰、仁井田陞、池田温等认为,中国古代法以“律”为中心,令、格、式等都是“律”派生的;律令在中国古代从秦汉到明清一以贯之,在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时代作为国家法具有优越性。有关观点可参见:中田薰《古法杂观》、《支那いおけろ律令法系の发达たついて》(收入《法制史论集》(四),岩波书店1964年)、仁井田陞《唐令拾遗》(东大出版会1933年)、《中国法制史研究》(东大出版会1959-64年)、池田温《中国律令と官人机构》(载《前近代アソアの法と社会》,劲草书房1967年)、《唐令拾遗补》(东大出版会1997年)等。关于我国法制史研究认同“律令体制”说的情况,郑显文《律令时代中国的法律与社会》(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年)、周东平《律令格式与律令制度、律令国家——二十世纪中日学者唐代法制史总体研究一瞥》(《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2期)有详细介绍。的说法,在法律理论方面不甚发达。除先秦有百家争鸣的一度繁荣之外,此后基本上处于注解、诠释律令的框范之内,主要表现为“律学”。即便在先秦时代,“律令体制”说者也只注重法家的学说,而不认为儒、墨、道等学派蕴含有价值的法律理论成果。上个世纪的30、40年代,已有法律史前辈大师奋力揭橥儒家法学和中华法系的礼法学学理如,陈顾远在20世纪三十、四十年代曾撰写《儒家法学与中国固有法系之关系》、《家族制度与中国固有法系之关系》、《天道观念与中国固有法系之关系》等一系列论著。这些论著业经范忠信教授等汇编为《中国文化与中国法系:陈顾远法律史论集》,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2月出版。,可惜国家内忧外患,救亡压倒一切,革命高于学术,其后又两岸分治,这些学者瓜果飘零,他们的学术思想未能发扬光大。

    推荐访问:变通 传承 守望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