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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讨高科技时代下民商法的创新理念

    时间:2021-03-18 04:03:24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和科技发展越来越迅速,各个行业迅猛增长,同时,各行各业的交易支付方式和生产方式都一直在发生变化,人们的生活水平也随之提高。面对不断变动的社会,民商法也需要进行改革和创新。文章主要通过几个方面来对民商法的创新概念进行了论述,主要是对高科技的影响、民商法随着高科技发展而发展的原因和进行创新的手段进行了研究和分析,给现在的民商法改订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
      【关键词】高科技时代;民商法;创新
      一、前言
      现如今,高新科技日新月异,京东、淘宝等各种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出现,让我们的购物过程变得更加的高效和便捷,只要打开手机或者电脑,随时就能下单购物,但是,随着这种新的交易方式的出现,我国的法律,也就是民商法,有必要在这个大背景下进行一定的改革和创新,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科技和经济水平。与此同时,民商法的改革创新,也是对于交易方和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高新科技对于民商法的作用和影响
      就交易本身而言,安全性是必要的属性。在现代进行交易和支付的过程中,出现了如淘宝、京东等的第三方和“信用”交易。我们需要了解安全始终围绕交易,包括交付流程的安全性,用户客户信息的安全性以及信用安全性。在传统交易中,由于交易仅限于面对面,交易安全性可以保证,但在现代交易中,第三方的出现,網络交易平台的兴起以及各种欺诈手段的出现使我们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重要的是,第三方和网络在线交易迅速发展的原因,原因当然在于高新科技快速发展,。给第三方等网络交易平台提供了技术支持。因此,随着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交易方式的快速变化,有必要对民商法的改革进行改革,使民商法的基本价值追求安全,从而保证健康。和我国交易的可持续发展。这也表明,高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普及也对我国的民商法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和挑战。
      在如今的高科技世界中,互联网的可信度是不言而喻的。它使各种在线交易平台和交易模式得以迅速发展。它的出现也为人们提供了便捷的生活方式,但是安全隐患也给我们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不容忽视。在这样一个时代,我们的民用和商业主题也有更广阔的空间和范围,这种交易不再是两个人,或者两个交易方,而是涉及到了第三方,比如说交易凭条淘宝、京东等等。同时,还将为业务活动和模型的开发提供良好的开发平台。
      首先,人们忽视了民法和商法传统价值体系的利益。在法律的长期发展中,正义与公平是立法与公正的基本原则,利益的价值从未得到重视。然而,在高科技时代,效率是一种固有的能力。互联网创建了一个高效的平台,所以,政府应该不断的更新和调高民商法的价值体系。
      其次,在传统的民商法中,自由意志主体是最基本和客观的价值。但是,在互联网的发展和进步中,互联网已经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局限,给自由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更加广泛的定义。所以说,互联网不仅仅是民商法实现自由和平等的一个方式,也是能够让交易主体也就是消费者能够更加自由方便的获取有用的信息,让民事商业活动能够突破传统的面对面交易,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有互联网,都可以方便的进行购物。
      三、高科技对于民商法的重要性
      高新科技已经越来越走进我们的生活,深入的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让我们能够方便快捷的享受到各种服务。其中一个最明显的发展是它产生了交易平台(第三方),如果你想要一个新的交易模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它必须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包括交易的安全性处理。它不仅包括贸易信用担保的两个方面,而且如果信用破产,证券不能得到充分保护,必然会导致市场混乱,最终损害人民的利益。结果不是科学和技术的意图。为进一步发展科学技术,促进交易方式创新,保障贸易安全,必须及时改革和创新民商法,与时俱进。确保交易安全的步伐。其角色的最终目标。高科技的出现对民商法体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目前,中国未定义的民商法主要强调平等,公平和自由。在整个体系中,第一个重点是平等,因为在任何时间,任何国家,任何形式的社会,为了确保交易的正常运作,它需要平等作为其保障。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应该把民法体系推向原来的意义,但面对民法的影响和挑战,我们应该更加关注高科技的出现,因此我们必须创新民权。IL和商业法律及时处理它。它的存在对现代贸易活动的健康发展起到了有益的作用。在现代,兴趣是民法和商法的基本价值。换言之,利益在民商法的价值体系中占据着最重要的地位。与此同时,安全也是民法和商法的最基本部分。需要指出的是,民商法体系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存在冲突,现代信息流的多样性可以弥补效率与安全之间的矛盾。但是在民商法中,公平才是最重要的。
      四、高科技环境下民商法的创新和改进
      从前没有改革过的民商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指物业交易的对象。但是,随着中国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的普及和交易平台的出现,新的交易模式(网上交易)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当互联网连接到世界时,它还构建了连接世界的信息网络。信息的交流和共享与人们的不确定性密切相关。结果,所涉及的调整范围已扩大。如果无法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则可以定义事务正确运行的保证。因此,目前,民法和商法的目的已经发展到包括各种网络交易信息。民商事权利制度主要取决于主体的内容和条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民商事权利不断扩大。扩展后,图书馆的主要领域是图书馆专有权,域名专有权和相关版权。首先,数据库专有权的出现主要是由于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它将在信息交换和共享过程中出现,反映信息的价值,其次是非法信息窃取。我国民法应当保护数据库的专有权,其目的是保证交易信息的安全。另一方面,它可以激发交易信息的定义,并在交易信息的正常维护中发挥象征作用。相关的网络行为。最后,版权涉及日常在线生活。同时,您还应该注意对您的个人信息的控制。控制这一权利也是民法和商法的重要任务。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提高。但是,改善人们生活质量的不确定性也会对社会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于传统的民商法,主要保护是双方的权益,但对信息和权益的保护较少。但是,就社会发展而言,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及时扩大内容和范围。因此,应及时落实创新发展的相关原则。在创新和发展的过程中,应深入研究和探索传统的民法原则,在实践创新的基础上完善民法原则。通过改革,应根据社会需要创新民法和民法的基本原则。在保证交易是平等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协调速度和安全的问题,保证人们的信息安全和隐私。
      五、结语
      我国的高新科技正在飞速的发展当中,互联网让交易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淘宝、京东、小红书甚至网易考拉等购物交易平台的出现,让我们可以足不出门就购买到商品或者享受到服务。民商法是保证我国交易安全的法律,也需要随着科技的发展与时俱进。在传统民商法的基础上,不断的随着时代发展更新内容,去糟取精。文章从实际出发,结合从前的民商法的和现在的高科技发展的状况,对于民商法的改革创新提出了一些建议,但是同时,本文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需要通过不断的研究来改进和思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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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惠强.探析我国民商法制度的完善与发展[J].科技视界,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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