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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时间:2020-08-03 13:27:38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交通运输)

      根据交通运输局和政府有关要求,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和扩散,保障人民群众和职工的人身健康,维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传染病疫情处置应急预案》,结合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风险评估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疫情发展迅速,防控面临严峻形势。目前我区已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处于严密防范阶段,各部门都不能掉以轻心,要按照区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立即进入战斗状态,全面压实工作责任,严防死守,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

     二、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工作机构 1 1 、 防控处置机构: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安全工作需要和上级工作指示,我局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部门负责人、相关运输企业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徐德国兼任办公室主任。

     2 2 、 防控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指挥并监督防控处置工作,协调解决防控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一时间掌握防控处置动态、状况,及时调整防控工作措施;科学合理地处置突发事件,维护人民群众

      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配合区卫生健康局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防控工作需要,督导火车站、港口、汽车站等重点交通枢纽和出租车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的防控措施落实,指导运输企业对潜伏期内来自确诊病例地区的重点人员建立健康询问、登记制度;根据指挥部统一部署,在管辖范围内的高速公路收费站依法设置检疫哨卡,协调解决留验站场所,实施交通检疫措施。通过 LED 电子屏、横幅、宣传牌等方式,加大检疫检查站氛围营造力度。完成区政府、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任务。

     (二)成员单位及职责 1.交运集团分公司负责:做好所属客运汽车站、长途客车、旅游包车的防控措施的落实,做好交通工具,重点是武汉进青客运车辆的消毒工作;增设“体感仪”等体温检测设备,协助卫生部门对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对潜伏期内来自确诊病例地区的重点人员建立健康询问、登记制度。

     2.区道路运输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督导辖区内客运企业,做好所属客运汽车站、长途客车、旅游包车的防控措施的落实,做好交通工具,重点是武汉进即客运车辆的消毒工作;增设“体感仪”等体温检测设备,协助卫生部门对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对潜伏期内来自确诊病例地区的重点人员建立健康询问、登记制度。

     3.航运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港口、码头的防控措施的落实,做好海上交通工具的消毒工作;增设“体感仪”等体温检测设备,协助卫生部门对乘坐海上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对潜伏期内来自确诊病例地区的重点人员建立健康询问、登记制度。

     4.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根据形势和上级相关要求配合卫生

      防疫部门做好路面检查、检疫等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组建应急队伍,根据指挥部统一部署,会同卫生、公安等部门在管辖范围内的高速公路收费站依法设置检疫哨卡,实施交通检疫措施。

     三、信息报送 根据国家、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从 2020 年 1 月 23 日起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1.报告时限:

     每日上午 8:00 汇总“上报日”8:00 至“前一日”8:00 的整体情况。

     2.报告内容:

     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3.相关报告要求:

     (1)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值班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和信息报送工作,每天信息报送至局值班室由值班室统一汇总上报。

     (2)信息报送实确保准确无误,不得漏报、误报、谎报、瞒报。如有疑问请对照“卫生健康局疫情防控工作通讯录”(附件 1)电话咨询。

     (3)局办公室(节假日由值班室)于每日上午 10 时前将信息通过金宏网发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4)局疫情防控分管负责人:

     局疫情防控联系人:

     联系电话:

     疫情防控联系人职责:负责防疫物资的领用、登记、发放及信息传送等相关工作。

      四、处置措施和流程

     根据境内高速公路、铁路站、公路站等主要交通出入口分布,成立 26 处检疫检查站,实行组长负责制(其中交通运输局负责 7 处,相关属地镇街政府负责 19 处)。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疫情结束,根据平峰、高峰等安排检疫检查站执勤力量,24 小时不间断开展检疫工作。所有检疫检查站务必于 2020 年 1 月 26 日上午 10 时部署落实到位。

     (一)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检疫检查站设置及人员组成 第一组:东收费站 组成人员:共计 18 人,其中交通运输局 6 人、公安分局 6 人、卫生健康局 6 人。

     第二组:济青高速青岛收费站 组成人员:共计 36 人,其中公安分局 12 人、交通运输局 12 人、卫生健康局 12 人。

     第三组:西收费站 组成人员:共计 18 人,其中公安分局 6 人、交通运输局 6 人、卫生健康局 6 人。

     第四组:汽车总站 组成人员:共计 18 人,其中交通运输局 6 人、公安分局 6 人、卫生健康局 6 人。

     第五组:青荣铁路集团北站 组成人员:共计 12 人,其中交通运输局 4 人(从所在北站管理办公室人员中调配),公安分局 4 人(从所在北站管理办公室人员中调配),卫生健康局 4 人。

     第六组:商城汽车站

      组成人员:共计 4 人,其中交通运输局 2 人,卫生健康局 2 人。

     第七组:绿岛码头 组成人员:共计 6 人,交通运输局 2 人,公安分局 2 人,卫生健康局 2 人。

     (二)属地镇街政府负责检疫检查站设置及人员组成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全程督导、对接轨道交通 11 号线运营单位,由属地镇街政府负责督导 9 处轨道交通出入口落实检疫防疫措施。9处乡镇高速路出口和火车站由属地镇街政府牵头组织开展综合防治工作。属地镇街负责设置检疫检查站,统筹调配卫生防疫、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派员参与,全面提升综合防治效果。具体人员组成由属地镇街政府就近从驻地卫生防疫、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抽调,涉及物资保障按照就近、快速的原则,协调辖区有关部门予以保障。卫生、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应通知所属双管单位,服从镇街调度指挥。

     (三)处置流程。

     检测站实行组长负责制,采取定点、定时、定人、定事、定责“五定”方式运行,各组组长确定上岗和交接班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值勤人员消毒、就餐、饮水等后勤保障工作、申领口罩(护目镜)或面罩、医用酒精、消毒液、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以及红外线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并做好使用登记,确保整个检查工作要实、检查要细。防疫检查行动结束后,各组组长负责统计本组工作人员值勤情况,并对接相关部门落实餐补和其他补贴。

     1.在高速路等出口位置设置 1-2 处隔离墩(可根据车流量灵活调整)。车辆进入检查站时,由公安和交通人员引导车辆进入隔离墩

      停车,重点针对外地籍车辆特别是来自湖北等疫情重灾区车辆进行检查。

     2.停车后,由卫生人员向司机和乘客讲明检查事由和具体检查内容,为司乘人员测试体温,观察其健康状况,询问了解详细情况,并进行记录。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病状的乘客,由卫生人员送留验站(就近设置在高速路等出口)进行隔离观察,并立即通知疾病控制机构到现场进行处理。对车上其他乘员,一并进行科学有效处置。

     3.公安和交通人员在配合卫生人员进行检查监测的同时,负责维持整个检查操作过程中的正常秩序。

     4.汽车总站、商城客运站、铁路北站、火车站、轨道交通 11 号线、绿岛码头要做好交通工具的消毒工作,增设“体感仪”等体温检测设备,协助卫生部门对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对潜伏期内来自确诊病例地区的重点人员建立健康询问、登记制度。

     5.每天 8:00 前,各组组长汇总本组检查和处置情况上报至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指挥部。

     五、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一)信息发布

     按照交通运输局和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开展信息发布工作。

      (二)舆情引导 及时关注网络舆情动态,按照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要求,统一答复口径,合理引导舆情态势。

     六、保障措施

      (一)队伍保障。每个检查站要确保每天 24 小时值勤。各检查站值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各项检查工作。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

     (二)物资保障。各检查站要为工作人员就近提供办公区或活动板房进行休息;配备防护用具,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护;工作人员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按规定着装,按操作程序实施检查,确保自身安全。

     (三)通信保障。值班人员要保证单位值班电话及应急手机 24小时畅通,认真接听电话,及时上传下达,按时报告疫情相关信息,并将处理情况做好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组长要保持 24 小时联络畅通。处理问题认真负责、严谨高效,遇到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局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做出是否向局主要领导乃至区委区政府汇报的决定,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瞒报、延报。

     (四)运输保障。做好所属客运汽车站、长途客车、旅游包车的防控措施的落实,做好交通工具的消毒工作;增设“体感仪”等体温检测设备,协助卫生部门对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对潜伏期内来自确诊病例地区的重点人员建立健康询问、登记制度。各检查站要提高检查、体检的工作效率,保证车辆快速通行。检查过程中,既要认真负责,确保不出现纰漏和差错;又要热情文明,争取司乘人员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经费保障。处置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所需各项经费,按照支出责任划分由区级指挥部统一申请拨付。

     七、宣传培训 (一)宣传。组织在公交车、出租车电子屏幕滚动播放防疫标语、

      张贴《倡议书》,并在公交站点醒目位置张贴《倡议书》及防疫标语。

     (二)教育。印发《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倡议书》,尽量避免前往或参加密闭或通风条件不好的室内聚会和集体活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人员密集场所请自觉佩戴口罩(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尽量避免近距离与人面对面交流。从湖北回人员请主动委托亲属或相关关系人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并自我封闭管理 14 天,每日测量体温,早晚各一次。配合相关医务人员采取的调查、隔离和消毒等处置措施,积极配合相关医护人员对您进行访视和医学观察。

     八、附则 (一)方案管理 本方案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实施。

     (二)方案实施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方案》同时废止。

     九、附件

     1、交通运输局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卫生健康局疫情防控工作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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