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初中学习 > 正文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实践形态及其价值取向

    时间:2021-07-05 04:01:40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政治和谐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处于关键和基础地位,起着支撑和保障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什么样的政治和谐,怎么实现政治和谐,核心取决于政治和谐的价值取向和实践形态。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和谐;实践形态;价值取向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实践形态
      
      在当代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政治和谐作为社会整体和谐的基本组成部分,其实践必然要体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的总要求。而其自身实践形态则主要表现为:
      (一)和谐均衡的政治权力关系
      政治权力就是在政治关系中,权力主体依靠一定的政治强制力,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作用于权力客体的一种政治力量。[1] (P.33)政治权力具有至上性、公共性、支配性、强制性、工具性和价值性等特征,其本质上是一种“强迫性控制”[2] (P.22),它始终是人们进行政治活动的主要欲望和内驱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政治就是政治主体基于各自利益,围绕着国家政治权力而展开的活动。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实践形态突出地表现为政治权力关系的和谐均衡:
      首先,从政治权力的来源上看,一切权力来源于广大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权力和谐,突出表现为公共权力机关经由民主选举产生。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一规定有效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而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组织其他国家机关,更从权力的来源上落实“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精神。
      其次,从政治权力的运行上看,政治权力运行平稳流畅。政治权力的平稳流畅运行表现为政治权力能及时捕捉到公众的意志,通过权力运作使民意在政治过程中得以充分贯彻,最终在权力运行结果中充分体现出来。权力运行平稳顺畅的要求,一是权力的均衡配置;二是权力运行的制度化;三是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当代中国政治权力的平稳流畅运行,一是表现为形成权力的合理配置,即“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二是表现为权力运行的制度化、法制化,即“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3] (P.33)保证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3] (P.33)三是表现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实现“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3] (P.33)
      第三,从政治权力作用结果上看,权力的运用要体现政治参与主体的普遍需求。因此,政治权力和谐不仅要使权力拥有者充分表达自身意志,更要能反映多数政治参与主体的普遍需求。当代中国现实政治权力运作,其目标就是要实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使权力作用的结果充分体现政治参与主体的普遍需求,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形成真正和谐的权力关系。
      (二)和谐有效的制度设计和运作
      “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或者更规范地说,制度就是人为设计出来塑造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一套约束。”[4] (P.3)在政治生活中,制度主要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其政治统治而采取的统治方式、方法的总和,它包括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政权的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及为保证国家政治系统运转的一系列基本政治制度和具体制度。”[5] (P.1)政治制度和谐直接关乎政治程序的公正、公民政治参与的公平,是实现社会政治和谐的关键。
      在现实政治运行中,政治制度和谐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度供给和谐;二是制度运作和谐,而和谐有效的制度设计和运作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重要实践形态:
      首先,在制度的设计和供给上,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人民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以马克思主义政治文化为指导,创建了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内容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些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不仅在制度设计、安排上体现了最佳绩效原则,同时保障了最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根本权力,体现和反映了我国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先进性。
      其次,在制度的实际运作上,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良性互动,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既具有统一性,又各具独立运行空间,充分体现了民主与效率原则,具有其他类型的代议制政体所无法比拟的特点和优势。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这方面是我们的优势,我们要保持这个优势,保证社会主义的优越性。”[6] (P.240)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保证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通力合作关系。这种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有利于党际之间的包容互动、交流合作、团结互助,从而为政治和谐的实现奠定良性的党际关系基础。
      (三)和谐融洽的政治关系
      政治关系是指在特定的政治体系中政治主体在政治生活中基于某种政治利益、愿望,围绕国家政治权力而形成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在现实社会中,政治关系的状况,不仅直接影响到政治参与主体的利益实现程度,而且关系到政治主体的政治权利拥有程度,以及特定政治体系中政治权力的配置合理程度。和谐融洽的政治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重要表现,在实践中具体体现为:
      首先,利益关系的和谐。利益是人们结成政治关系的基础。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人们进行政治斗争,本质上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斗争。因此,利益关系对于政治关系具有根本性和决定性的意义。利益关系和谐是指社会成员在追求和实现利益的过程中,能够有效协调彼此之间产生的矛盾冲突,使得各利益群体的利益能够相对均衡地得到实现和发展,从而尽可能避免暴力性的对抗。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社会政治关系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之上的,这就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民根本利益上的相对一致性和目标的相同性。不可否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形式的多元化,生产资料占有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特殊利益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仍然存在具体利益上的差异性。但是,这种利益关系是以根本利益一致为背景的,因此是完全可以通过引导和协调予以解决的,这就保证了当代中国利益关系的总体和谐性。
      其次,政治权力关系和谐。人们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在社会利益关系的基础上结成特定的社会政治力量,并在这种力量对比关系中形成了政治权力关系。政治权力关系和谐表现为不同政治权力关系的和谐,要求横向公共权力各力量之间(指立法权力、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之间及各自内部)能够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规范和有序地运作,彼此各司其职,要求纵向的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关系的和谐互动。在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集中代表人民的共同意志,统一行使全部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而不同国家机关之间实行分工合作,以更好地发挥各个国家机关的效能。这一制度为我国横向公共权力间的和谐奠定了基础。同时,我国宪法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这样,既坚持了中央的统一领导,确保地方各级国家机关贯彻执行中央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又尊重了地方国家机构的首创精神,使其能够因地制宜地办更多的事务,使得纵向的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能够各司其责,和谐互动。

    推荐访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价值取向 形态 实践 和谐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