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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染型邻避设施规划中公众参与代表遴选研究综述

    时间:2021-06-08 12:02:23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对于当前国内出现的邻避冲突问题,公众参与逐渐成为研究的热点之一。而在公众参与污染型邻避设施规划建设的过程中,针对公众参与代表如何选取、选取的代表是否具有代表性、如何保障公众参与代表的意见得以体现等问题的研究较为鲜见。为此,本文对国内有关公众参与代表遴选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以期为污染型邻避设施规划中公众参与代表遴选研究奠定理论基础。
      [关键词]污染型邻避设施 公众参与 公众代表遴选
      中图分类号:TP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38-0361-01
      1.背景
      近年来,各地在发展过程中常常会遇到“邻避效应”,众多小规模的邻避效应不断升级为区域性公共危机。邻避效应的出现,除了延误项目的建设进程、加大建设成本外,往往还会导致一定的社会稳定风险。避免和化解邻避效应已不能只从环境问题层面出发,要综合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和法律等层面,凝聚力量、群策群力,多元协同共治。为此,政府越来越重视来自民间的声音,开始让公众参与到污染型邻避设施规划建设中,以期避免和化解邻避效应。当前一些学者对邻避设施选址中如何有效推进公众参与进行了讨论,多涉及公众参与模式选择、公众与专家的互动形式等方面;还有学者将影响公众有效参与的宏观因素概括为社会环境、决策模式、参与过程、参与主体。在公众参与污染型邻避设施规划建设的过程中,有时受一些因素的限制,而需要选择公众代表参与规划,公众参与代表如何选取、选取的代表是否具有代表性、如何保障公众参与代表的意见得以体现,目前针对这些问题的研究还不是非常深入。因此,有必要关注污染型邻避设施规划中公众参与代表遴选这一问题并对其进行研究。
      2.公众参与代表遴选研究现状
      国内关于公众代表遴选问题的研究方向多从法学、政治学、行政学三大学科分别为背景进行切入,但具针对性的研究不多。从法学角度探讨公众代表遴选的法理依据、法制建设及其可行性论证;从政治学角度探究公众代表遴选对民主、法治价值的回应;从行政学角度讨论公众代表遴选对民主决策、行政程序的作用与意义。在各类文献中,主要的焦点分别集中于公众代表遴选标准、公众代表遴选方法、公众代表遴选程序、公众代表遴选机制等。
      (1)国内公众代表遴选标准研究
      王磊指出,代表的遴选要满足普遍性、均衡性、交涉性、效率性,选出的代表应满足一定的资质要求,此外对于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应使用不同的标准。刘大伟认为代表选拔标准应坚持志愿性、代表性和专业性三个标准,在三者的关系上,志愿性是基础;代表性与专业性冲突时,应坚持代表性优先。乔迁认为预算听证代表遴选标准时必须兼顾利益标准与能力标准(利益标准,是指与预算项目密切程度;能力标准,主要包括个人素质和专业知识等)。
      (2)国内公众代表遴选方法研究
      庆启宸[4]直言行政公共听证代表制度中,受管制或受保护利益的代表和公共利益的代表既可以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行政机关委托相关社会组织推荐;而专家代表、有关行政机关代表和其他人员均由行政机关聘请。陈咏梅[5]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利益受影响的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并保证参与主体的独立性,可以借鉴西方的国会遴选制,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遴选参与行政决策的公众代表。
      (3)国内公众代表遴选程序研究
      刘光宇[6]在认同第三部门、利益关系人等参与公众代表遴选的前提下,提议对现行消费者代表遴选程序的改进是将以往的“自上而下”模式向“自下而上”的模式转变。高露在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听证制度时,给出听证代表的产生程序为:先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利害关系人的地域分布、职业、年龄等其他特征,将利害关系人分为几个群体;其次,再由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各个群体的人数和规模制定合理的听证出席人数;最后,由各个群体自行选出能够代表本群体利益的代表,选取方式不固定,可以召开会议,可以民主推选,选取的代表经由环保主管部门审核,及时向公众公布。
      (4)国内公众代表遴选机制研究
      许玉镇[8]在研究公众代表遴选机制中指出,完善公众参与代表的遴选机制,需要拓宽公众参与的信息公开渠道;健全参与代表的遴选制度;建立遴选代表的培养体制,提高遴选代表的参政能力;完善代表遴选的监督机制。何伟琴和何建中选择国内的价格听证作为展开研究的前提,经过研究发现在遴选价格听证的代表的时候,无论是遴选标准,还是遴选程序,中国的运作都非常不规范,基于此,他们建议政府要转变自身的职能,在遴选代表的过程中,强化对专业性、对独立性的要求。荆媛[9]指出我国当前行政决策听证代表遴选中存在代表选拔方式、代表组成结构、代表信息公开性等不合理问题。
      3.结语
      国内外研究现状兼顾实务与理论,其为进一步深入研究公众代表遴选提供了相对坚实的基础。以公众参与代表遴选为切入点,从公众参与代表遴选的视角出发,对污染型邻避设施规划中公众参与问题进行梳理。一方面,可以为公众参与拓宽应用范围,由于学术界对于公众参与的探讨更多的在于行政决策领域,特别是对于价格听证的研究尤其多,但是对于污染型邻避设施规划中公众的参与形式、参与效率、参与程序设计的研究较为鲜见,可以为今后的研究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公众参与作为“舶来品”,结合我国污染型邻避设施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实际对其进行研究,有助于该项研究的“本土化”,因而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参考文献
      [1]庆启宸.我国行政公共听证代表制度的建立与完善[J].江淮论坛,2011(04):118-121.
      [2]陈咏梅.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之反思與再构[J].学术研究,2017(5):69-72.
      [3]刘光宇.我国消费者代表遴选程序评析——以三次全国性价格听证会为切入点[J].现代商贸工业,2011(08):27-28.
      [4]许玉镇.论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代表遴选机制[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2013(06):60-64.
      [5]荆媛.行政决策听证代表遴选制度[J].法治与社会,2014(33):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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