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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与实践

    时间:2021-05-10 12:02:05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是社会发展的产物,重视对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研究对于提升消防行业从业人员的综合消防素质和提高全社会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保障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着眼于当前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现状,结合社会发展的需求和消防行业发展需求,从理论上分析了推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法律依据和社会基础及存在的意义,并就实践应用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消防 特有工种 职业技能 鉴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现代科技在消防工作中的广泛应用,企事业单位对消防管理、技术等人才大量需求,然而当前消防职业人员未实行就业准入,职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跨职业流动性大,已不能满足当前社会需求,要改变这一现状,优化消防行业人力资源配置,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势在必行。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笔者认为应包括特有工种和专有工种两部分的技能鉴定(特有工种主要指社会化消防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专有工种主要指公安消防机构从事防灭火的人员),本文着重对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作一些探讨。
      1、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现状
      1.1职业准入没有控制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各单位消防从业人员由简单的值班守夜、走走看看发展到运用现代化的检测设备、操作自动消防设施等,消防工作岗位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专业性越来越强,消防工作需要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较强的复合型人才。但是长期以来,消防行业却没有统一的职业标准和职业资格认证,用人机制无法可依,职业准入无法控制,造成消防从业人员参差繁杂、效率低下,消防工作任何人都可以做,甚至有的消防岗位是“老弱病残收容所”,大大降低了消防从业队伍的专业水平,严重地损害了消防的公众形象,影响了社会化消防工作的进程。
      1.2职业地位不明确
      自1994年职业资格制度在我国得到广泛推行以来,职业资格证成为劳动者执业能力水平的鉴定书和市场就业的通行证。然而消防作为事关社会安全稳定的特殊职业,其从业人员却没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认证,这不能不说是消防事业的一件憾事。正是因为这样,不仅使消防职业在人才交流中心和劳动力市场没有一席之地,而且使已在各企事业单位内部从事消防工作的人员感到困惑。笔者曾在包钢集团、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北方重工集团等企业作过调研:由于长期以来从事消防工作的人员从未有过岗位的资格认定,而企业内部又没有资格对其进行职业认定,因此这部分人员一直属于单位里的无级工,在技术上没有发展,在行政管理岗位上更是十分有限,地位、待遇不高,个人发展受限,直接影响到他们对职业的认同程度,严重影响他们的责任心、积极性。
      1.3职业环境滞后社会发展
      一个适应社会发展的职业环境可以规范劳动力市场建设,为劳动者就业创造平等竞争就业的环境;可以实现劳动力资源合理开发和配置;可以促进劳动者主动提高自身的技术业务素质,使我国的就业从安置型转为依靠素质就业,达到劳动者尽快就业和稳定就业。然而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职业环境却滞后社会发展。消防作为科学体系中的边缘学科,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从业人员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用人单位与消防从业人员在市场中双向选择:市场上消防技术从业人员来源杂乱,任何人都能干,没有具体的标准衡量人员素质的高低,而另一边企业却需要大批懂得现代消防安全管理,具备较高现代消防专业技术理论和实践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这就造成消防职业劳动力市场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劳动者就业不公平等现象,导制社会消防职业环境严重滞后于社会展的需要。
      2、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分析
      2.1推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的重要兴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在我国,推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主要有以下法律依据。
      1999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从业人员工作性质的同一性为职业划分标准,将我国职业共划分为8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细类,细类为最小类别,亦即职业,其中消防人员被列为第3大类第2中类第3小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明确指出消防人员是指专职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建(构)筑物、水上、森林及危险品等人员,包括:灭火员、消防抢险救援员、防火员、建(构)筑物消防员,火灾暸望员。灭火人员:含消防战斗员、消防供水员、消防通讯员、灭火战斗员;消防抢险救援员:含防毒防化抢险员、一般事故抢救员;防火员:含防火员、可燃气体(毒气)检测员、危险物品监督员、防火审核员;建(构)筑物消防员:含消防中控室监督员、消防巡逻员、火警报警系统操作员、固定灭火系统操作员;火灾暸望员:含城市消防暸望员、森林消防暸望员等。从工种分布看比较全面,涵盖了所有消防特有工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术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二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的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这就要求凡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职业)工作的,一律实行就业准入,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就业上岗。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规定严格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关系。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性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第三十四条规定“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
      另外近几年来为了保证职业教育发展和人才建设工程大政方针的贯彻实施,国家先后制定和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及一系列法律规章。这些规定为开展消防特有工种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2.2推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基础
      任何一个职业、工种都有其存在的社会群体。对于有正当地、积极地社会功用和社会需求,有相对独立的从业人群,有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体系,需要在劳动力市场上流动,需要在企业事业单位里定位、定职的社会经济活动职业就更需要有针对性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资格认证,才能使其职业结构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相适应。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内蒙古自治区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近3000家;全省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近20000余家,全省的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70余个、政府消防队40余个、消防产品生产维修企业120余家和消防工程公司150余家,约有10万余消防从业人员。全国加起来,更是一个不斐的数字。另据网易2003年10月消息北京市统计局对全市的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的劳动力需求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意向调查。全市共对4.8万个单位发出了调查问卷,其中7842个单位对新增劳动力有需求,占被调查单位的16.2%。各类职业的劳动力需求中,保安和建筑工人需求量较大,其中治安保卫消防人员2.1万人,占40%。因此开展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是其社会基础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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