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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反洗钱案件工作开展现状及问题研究

    时间:2021-04-22 16:03:04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反洗钱案件工作是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近年来我国针对反洗钱领域开展的研究大多集中于法制建设或反洗钱监管方面,反洗钱案件工作方面的研究较少。云南省地处边疆,与泰、马、新、印度等国也互为近邻,在客观上加剧了毒品、赌博等洗钱相关犯罪的滋生,使云南边境成为洗钱案件高风险地区。2005年以来,人民银行昆明中支协助公安机关成功破获多起案件,积累了一定的案件经验,为进一步研究如何更好的开展反洗钱案件工作提供了条件。本文以云南反洗钱案件调查和协查工作为切入点,研究当前云南反洗钱案件工作开展现状,分析当前云南反洗钱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风险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应对建议。
      一、云南省反洗钱工作概述
      (一)背景资料
      2005年以来,云南各级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针对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在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工作制度、跨部门沟通合作和信息上报等多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努力,推动了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云南省反洗钱工作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1.云南省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组织机构。云南省人民银行按行政级别分为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州市中心支行和县支行。昆明中心支行于2005年2月1日成立反洗钱处,内设综合科、信息管理科和政策监督科,现有工作人员11人。当前,州市中支及县支行均未设立专门机构,反洗钱工作由会计财务科和基础业务股负责,现有工作人员100人左右。
      2.云南省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监管范围。昆中支反洗钱处依法对辖内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和信托公司等六类非银证保企业开展反洗钱监管工作。其中,银行类26家、证券期货类33家、保险类27家、信托公司等六类非银证保企业5家。上述机构建立了反洗钱组织机构,配备了数百名专职或兼职的反洗钱工作人员,建立了较为全面、系统的内控制度。随着反洗钱工作的不断深入,在未来几年将对房地产、珠宝、律师等非金融机构行业开展反洗钱监管工作。
      3.云南省反洗钱可疑交易报送情况。几年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疑交易信息报告量成倍增长。2004年和2005年分别为2381笔和51571笔;2006年各级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信息报送量增长迅猛,全省收集可疑交易报告就达638964笔,在全国名列前茅。2007年后全国反洗钱大额和可疑交易报送采用人总行对金融机构总部的报送方式,人民银行省一级机构不再负责该项工作。
      4.金融机构反洗钱现场检查情况。2005年云南人民银行履行反洗钱工作以来,监管范围逐步扩大,2007年后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到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和部分特定非金融机构。2009年云南省各州、市中心支行共成立了22个检查组,抽调相关人员428名,2009 年应检查74个金融机构,其中,检查银行机构60个,保险机构11个,证券业机构3个。针对2009年8月出现在中缅边境的
      突发事件,昆中支追加了省内边境地区47个县级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专项现场检查。全年共对违反反洗钱规定行为的3家金融机构、3位高管或直接责任人实施了行政处罚。
      5.建立了多层次反洗钱协调机制。2005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了由省政府余云東副秘书长为组长,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杨小平行长任副组长,22个相关厅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云南省反洗钱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建立了由昆明中心支行为召集单位,云南银监局、云南证监局、云南保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为成员单位的反洗钱工作协调小组。并且在人民银行内部建立了反洗钱工作内部协调制度。
      (二)反洗钱案件工作基本情况
      与其他省份相比,云南省地理位置较为特殊,全省16个州市中有8个州市、25个县分别与越南、老挝、缅甸接壤,边境线长达4060公里,且与“金三角”毒源地直接接壤,是全国受毒品危害最重的地区之一。针对云南省属贩毒洗钱高风险地区的实际,人民银行昆明中支在不断摸索总结涉案资金监测和分析方法的同时,也逐步扩大合作侦查机关的范围,合作部门逐渐由禁毒、经侦扩大到海关、反贪、纪委、网侦和反恐等部门,增加了查询案件的种类,有效地提升了案件查询能力。
      1.反洗钱案件工作基本概念介绍。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承担的反洗钱案件工作主要分为两大类,反洗钱调查和反洗钱协查。反洗钱调查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分支机构针对特定的可疑交易活动,依法向有关的金融机构进行核实和查证的行政行为。反洗钱协查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反洗钱部门协助侦查机关调查涉嫌洗钱案件的行为,涉嫌洗钱案件是指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的洗钱犯罪案件及上游犯罪案件。本处所称侦查机关,包括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缉私部门、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
      2. 2009年云南反洗钱案件工作在全国的横向对比情况。 (1)可疑交易线索上报情况。2009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共发现和接收可疑交易线索10317起,平均每个分支行287起。云南人民银行发现和接收可疑交易线索234起,位列全国第八位。
      (2)反洗钱调查情况。2009年度,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各分支行对1082起重点可疑交易线索实施反洗钱调查3149,平均每个分支行调查重点可疑交易线索28起,实施行政调查86起。云南调查重点可疑交易线索19起,实施行政调查21次,位列全国16位。
      (3)报案情况。2009年度,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各分支行共向侦查机关报案654起,涉及金额3711.7亿元,去除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对外移送的156份线索,平均每个分支行报案13起。云南报案13起,位列全国第八位。
      (4)反洗钱协查情况。2009年度,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各分支行共协助侦查机关调查涉嫌洗钱案件970起,协助调查2914次,涉及金额3012.3亿元,去除总行协查的228起案件,平均每个分支行协查案件21起。云南协助侦查机关调查95起案件,涉及金额21亿元,位列全国第二位。
      (5)协助破案情况。2009年度,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各分支行共协助侦查机关破获涉嫌洗钱案件195起,涉及金额418.9亿元,平均每个分支行破获5起案件。云南协助侦查机关破获6起案件,位列全国第九位。
      3.近年来云南反洗钱案件工作发展情况的对比。(1)反洗钱协查。2007年至2010年间,云南省反洗钱协查案件数量及协查次数逐年上升,由2007年一年协助查询65件案件、协查229次,到2010年仅前11个月就协助查询153件案件、协查1287次,年查询案件量翻了3倍,年查询次数翻了6倍(详见图1)。同时,协助查询的案件种类由单纯的毒品犯罪扩大到了地下钱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等,几乎涵盖了所有洗钱上游犯罪。
      
      (2)反洗钱调查。反洗钱调查的线索来源主要是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报送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该报告都经过金融机构一线工作人员的主观分析,与一般可疑交易报告相比可疑程度更高,实用价值也更大,但数量也就较少。2007年至2010年间,云南省反洗钱调查案件数量及协查次保持平稳,平均每年的调查线索数在19条左右,这与昆明中支谨慎使用反洗钱调查权有关,只对可疑情况最高的线索展开调查程序,因此在反洗钱调查结束后向侦查机关报案的线索数与开展调查的线索数相当接近,对比详见图2。
      
      二、从案件工作看反洗钱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及困难
      (一)反洗钱案件工作办理流程介绍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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