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初中学习 > 正文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建设两人谈

    时间:2021-03-27 12:12:23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http://img1.qikan.com.cn/qkimages/xbkf/xbkf201410/xbkf20141024-1-l.jpg
      劳动关系治理体制的创新与完善
      现代意义上的劳动法诞生于西方工业革命的大潮中,它凝聚了人类应对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挑战的智慧,也饱含着人们对于劳资和谐、劳动致富的美好向往。
      中国作为当今最为重要的新兴经济体,作为全世界就业人口最为庞大的国家,必将汲取前人智慧,满怀信心,为人类探索劳动法治作出独到的贡献。
      可以说,1994年的《劳动法》本身是改革的产物,它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劳动关系治理的面貌,重塑了用人单位、劳动者与国家三方之间的关系,同时为劳动关系治理体制改革开辟了广阔的道路。20年来,我国坚持以劳动力市场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主要形式,以劳动法律为调控劳动力市场的主要手段,初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劳动关系治理体制。这一体制以劳动合同制度为核心,以劳资自治为底色,辅以劳动基准、集体合同和劳动争议解决制度,并与就业促进、社会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为了建立这一体制,我国于21世纪初期掀起了劳动立法的高潮,《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社会保险法》等相继出台,初步建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立法体系。
      20年来,我国劳动关系治理体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基本适应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不断升级的需要;在努力实现充分就业、稳步提高劳动者生活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机遇期。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和社会形势也反映到劳动关系领域,出现了劳动争议增多、集体劳动纠纷扩大、劳动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特别是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经受严峻考验,不仅就业压力居高不下,而且劳资利益冲突有所加剧,和谐劳动关系的维护面临挑战。有鉴于此,我国亟须以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来完善劳动关系治理体制。
      我国劳动关系治理体制的理论基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实践。早在1978年,邓小平同志就敏锐地意识到:即将开始的改革开放必然带来劳动关系的变革,提出要制定劳动法。实践的需要推动了学术的发展,独立的劳动法学从此起步。
      如今,以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为主体的社会法,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七大部门法之一。制度的进步强化了理论的自觉,推动了学术共同体的集结与形成。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就是我国劳动法学理论走向成熟的产物。
      当前,社会法学研究会的首要任务就是: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为我国劳动关系治理体制的完善献计献策,为劳动关系治理体制的改革提供理论阐发和智力支持。
      目前,我国劳动关系治理体制的制度创新任务要重点关注3个方面:
      第一,加强集体劳动关系的法治建设。劳动合同制度与集体合同制度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相互配合,共同支撑起劳动关系治理的基本架构。我国在劳动关系的治理上基本依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虽然覆盖率不断提高,但是立法层级还不高,诸如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监督执行等问题尚有较大争议。同时,近年来我国集体劳动关系情况复杂、矛盾交织、形势严峻,集体劳动冲突数量增多、规模扩大、烈度上升,罢工等维权行为被劳动者自发的使用,但是其合法性和实施规则都缺乏法律上的明确,集体谈判规则尚需要法律予以明确。创新劳动关系治理体制,就要完善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立法,依法确立集体谈判机制,畅通员工表达诉求的渠道,落实企业民主管理要求。
      第二,加强劳动基准法治建设。劳动关系治理是自治与他治的统一。国家以劳动基准的形式保障劳动者在工资、工时、休假、职业安全卫生保护等方面的基本权益,不仅能够维护社会正义的底线,而且对于劳资自治也有引导作用。我国劳动基准的专门立法还很不够,严重欠薪、过度加班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的治理,诸如昆山粉尘爆炸这样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创新劳动关系治理体制,就要完善劳动基准立法,扩展法律保护对象,充实劳动监察执法力量,探索强制与引导相结合、国家执法与群众监督相互支持的执法体制。
      第三,加强劳动争议解决法治建设。劳动争议是劳资摩擦的必然产物,法治是解决劳动争议最主要的渠道。我国劳动争议裁判机构的专门化、专业化程度都还有提升空间,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也有值得检讨的地方。创新劳动关系治理体制,就要完善劳动争议立法,探索建立专门的劳动争议法庭,充实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人力物力,理顺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的关系,并且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纠纷解决的路径。
      总之,我国劳动关系的治理已经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依然任重道远。我们坚信,通过劳动关系治理体制的不断创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伟大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依法治国与法治社会建设
      王振民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会长
      我认为,目前我们对依法治国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没有把依法治国放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上。
      以前总是强调政法工作的服务职能,主要是服务于大局,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小康社会建设。这是正确的,毫无疑问,政法工作要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服务于小康社会建设。但是,这种说法换句话说就是,政法工作本身不是党政工作的主流,不是大局。
      党的十八大在小康社会之外,又提出了“法治社会”的概念,如何认识“小康社会”与“法治社会”的关系,这两个概念是平行的,不是从属的,不应该分主次,法治社会建设与小康社会建设同等重要,甚至更为重要,更为迫切。
      我们过去强调经济建设,认为只要经济发展了,国家富有了,任何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实践证明,很多问题不是经济发展所能解决的,例如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长治久安问题,不是经济越发展、越发达,社会越富有,社会就越公平、越稳定。恰恰相反,经济越发展,贫富悬殊可能越大,社会公平正义的程度可能降低,矛盾纠纷越多,越难实现长治久安。

    推荐访问:两人 治理 体制 创新 社会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