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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例私募债欺诈发行案疑点重重,投资者索赔华创证券下月开庭

    时间:2021-02-21 12:00:51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圣达威欺诈发行私募债,无力偿还后与担保公司一同失约,主承销商华创证券被疑工作失察。
      近日,证监会披露消息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做出终审裁定,维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厦门圣达威服饰有限公司(下称“圣达威”)欺诈发行私募债券案的刑事判决,圣达威法定代表人章某、原财务总监胡某因犯欺诈发行债券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两年。
      至此,国内首例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欺诈发行案件有了板上钉钉的刑事结果,发行方相关责任人受到了法律制裁。但是,这仅仅是万里长征第一步,投资者最终能否获得民事赔偿还悬而未决。
      2013年,债务缠身、陷入经营困境的圣达威通过财务造假,在深交所骗取了两期私募债券的备案发行,募集资金共计5000万元,主承销商为华创证券,担保方为中海信达。资金到账后,圣达威立刻将钱款用于还债填坑,致使2015年债券到期后无力偿还,而担保方也一同失约,无力代偿,终致违约。
      2016年,该私募债的两家投资者华夏基金与国联安基金先后起诉华创证券,认为其在债券发行前后均未能忠实履行承销商责任,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华创证券因此成为首家因债券违约而被告上法庭的券商。同时,发行人圣达威和担保方中海信达亦被基金公司告上法庭。
      一位知情人士向《投资者报》记者透露,基金公司在去年起诉期间被法院告知,需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顺序审理。既然目前该案刑事部分审判已经结束,被定性为“欺诈发行”,那么接下来就看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了。
      《投资者报》记者通过“天眼查”企业公开信息获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于9月4日公告称,国联安基金以“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为由,起诉圣达威、华创证券的案件将于今年12月26日开庭,《投资者报》将持续给予关注。
      对此,《投资者报》记者向华创证券方面发去采访提纲,就投资者对其指出的种种未能尽责之处进行求证,并询问其在开展尽调工作期间是否受到了圣达威的蒙蔽等诸多相关问题,然而遗憾的是,在对方收到采访提纲并表示“先看看”后,时过多日,记者始终未能再得到华创证券的只言片语。
      5000万私募债违约始末
      证监会披露的案件信息显示,2012年下半年,因资金紧张、经营困难,圣达威法定代表人章某与公司高管研究决定发行私募债券融资,并安排财务负责人胡某具体负责。
      为顺利发行债券,章某安排胡某对会计师事务所隐瞒公司及章某负债数千万元的重要事实,并提供虚假财务账表、凭证,通过虚构公司销售收入和应收款项、骗取审计询证等方式,致使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发生重大误差,并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审计报告。
      2013年5月3日,圣达威在深交所骗取5000万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备案,担保方为中海信达,主承销商为华创证券,并在当年内分两期完成发行,分别为“13圣达威01”、“13圣达威02”,期限均为两年,票面利率分别为9.5%、10.2%。
      2013年6月和9月,华夏基金和国联安基金先后认购了这两期债券,其中后者是以“国联安-辉石-债券一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的。
      圣达威获得募集资金后,未按约定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而是用于偿还公司及章某所欠银行贷款、民间借贷等,致使债券本金及利息无法到期偿付,造成投资者重大经济损失。
      2015年5月4日,在接到债券发行承销商(即华创证券)的报案后,贵阳市公安机关对此立案侦查。
      2016年9月19日,圣达威欺诈发行债券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同年12月1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欺诈发行债券罪做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章某、胡某有期徒刑三年和两年。在随后的上诉审理中,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定为终审裁定。至此,这一出“欺诈发行”私募债的闹剧暂告一个段落。
      背后现连环诉讼
      事件始末已经明晰,然而接下来的投资者维权路却依旧漫长。上述知情人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债务人圣达威目前已经没有能力偿还债务,而担保方中海信达因多次“踩雷”债券违约,被监管层撤销了担保资格,同样深陷多起纠纷,并有拒绝履约赔付的先例。
      “圣达威已经破产,中海信達同样也没钱还,作为投资者只能起诉华创证券,追究其尽调失察的责任。”该人士表示。
      从事资产管理体系建设的杭州超视距公司创始合伙人、风控顾问何志翀也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圣达威私募债既然被认定为欺诈发行,说明承销商等中介机构未尽到核实职责,而担保公司又不履行担保义务,因此投资者才把发行人、承销商、担保公司统统告上法庭,要求偿付债券本息。
      这一系列的诉讼中,以两家基金公司向圣达威主承销商华创证券的索赔最引人注目,华创证券成为首家因债券违约而被基金公司告上法庭的券商。
      2016年7月和9月,华夏基金和国联安基金先后起诉华创证券,要求后者承担圣达威违约事项的赔偿责任,诉讼请求金额分别为3588.4万元和3514万余元。同时,国联安还起诉了担保方中海信达。
      华创证券小心回应
      对于基金公司的起诉,华创证券通过大股东宝硕股份(600155.SH)公告了对圣达威私募债的前期尽调程序,称尽调工作包括访谈圣达威管理层,查阅企业相关资料,参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查询网上公开信息及政府部门的档案登记资料。
      “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华创证券按照《尽调指引》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合理利用了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且主动与其他中介机构进行了沟通。在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华创证券出具了尽职调查报告,并履行了内核程序。”华创证券称。
      此外,华创证券强调其“不存在因圣达威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项目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或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然而华创证券以未被监管层处罚为由来回应基金公司的起诉,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并没有说服力。何志翀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承销商需对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进行销售;已经销售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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