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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馆阁文士选任的“试除”之法探析]文士阁

    时间:2020-03-27 07:32:41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试除之法是宋初以来选拔和任用馆阁文士主要途径,并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渐成定式,表现出了朝廷试除馆职文士的不同对象、标准、部门、地点、内容等较为确定的基本特征。试除之外,北宋在馆阁人员的选拔和任用中,还存在异恩、功伐、清选等较为个别的特殊情况,这是由皇帝直接任命的、并不一定要通过正常试除的、当属选任馆阁职官的次要途径。而馆职的选拔和任用之途,又进而影响到了宋朝科举制度、用人体制等的变化。
      关键词:北宋;馆阁;试除
      中图分类号:D69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569(2011)06-0227-08
      宋代以珍视典籍、优遇文士称著。尤以宋初实行崇儒右文政策的过程中,凭借馆阁职官选任制度为途径着力推崇馆阁馆职,致使馆阁文士的地位被一再提升,出现文臣能够在馆阁取得贴职已非寻常可比。因为历经此途不仅可以常伴君侧、地位显赫、待遇优厚、身份显贵,而且升迁速度快,将有位极人臣的机遇。长此以往彻底扭转了“安史之乱”以来,武人动辄拥兵自重动辄威慑朝廷、分裂政权的贯势。然此举一经奏效,不只是达到了宋初所预期的政治目的,更为重要的还是朝廷通过馆阁馆职把天下优秀文士和珍贵典籍结合起来,创造出了文化空前繁荣的不朽业绩。这正如陈寅恪先生所谓:“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干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深究其原委,关键又在于宋王朝选拔和任用馆阁文士方面措施的得当。应该说早在太祖、太宗和真宗时期,就已经逐渐形成了一套以试除之法为主,辅以异恩、功伐、清选等方式的选任措施。
      一、“试除”是选任馆阁文士主要途径
      试除,作为宋初以来选拔和任用馆阁文士主要做法,本身包含着两个密切相关的步骤:先是“试”,而后才是“除”。即欲得馆阁馆职的文士,一般都要通过朝廷指定的主考部门之“试”。从当时的实际情形而言,“考”与“试”是两种不同的行为,“考”的行为发出者是考官,“试”的行为发出者是被考者。相对于朝廷而言,“试”就是朝廷主持的考察、考核、考试等的方式,是决定予以“除”的前提;而“除”就是朝廷授予应试合格的文士以馆职,也是主持“试”之后出现结果的兑现。但对于应试的文士而言,“试”就是参加并通过朝廷主持的考察、考核、考试等,是取得被“除”的途径;而“除”就是被授予欲得之馆职,也是文±参加“试”之目的实现。于是试除之法,既是朝廷选拔和任用馆阁馆职的一种方式,也是一般文士取得馆职的一条必经之途。甚至连一些朝廷特别恩准的优秀文士在取得馆阁中的馆职、或者是更进一步升迁至学士舍人院都很少有不“试”而命者。当然此“试”还与当时科举考试不同,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参加的“试”。其原因有二:一是能够参加试除的对象。此据宋英宗与欧阳修有关朝廷“进贤“之路的君臣问答中可知,有资格参加试除馆职的对象有三种来路:“进士高科一路也;大臣荐举二路也;因差遣例除三路也。”二是能够参加试除的前提,即上“三种来路”的文士还必须经过皇帝近臣的着力荐举。此据宋英宗曾经与诸位辅臣针对馆阁文士的选拔与任用问题所进行的一番讨论中,就已很明确地反映了出来:
      英宗尝谓辅臣曰:“馆阁所以育俊才,比欲选人出使无可者,岂乏才耶?”参知政事欧阳修曰:“取才路狭,馆阁止用编校书籍,选人进用稍迟,当广任才之路,渐入此职,庶几可以得人。”赵概曰:“养育人材,当试其所长而用之。”上曰:“公等为朕各举才行兼善者数人,虽亲戚世家勿避,朕当亲阅,可否?”宰相曾公亮日:“使臣等自荐而用之,未免于嫌也?”韩琦曰:“臣等所患,人才难于中选。果得其人,议论能否,固何嫌也?”上固使荐之,于是琦、公亮、修、概所举者凡十余人,上皆令召试。琦等又以人多难之。上曰:“既委公等举,苟贤,岂患多也?”
      当然,也有极少数馆阁文士,甚至自身即已为馆职,却不经过近臣荐举而主动自荐而试者。如至道三年(997)授予史馆修撰,这在《麟台故事》残本卷一上《选任》篇的记载中,还是一个很有趣的馆阁典故:
      祖、宗朝,馆职多以试除,亦有自荐而试者。至道三年,金部郎中、直史馆李若拙上书自陈,乃命学士院试制诰三道,因以为兵部郎中、史馆修撰。时若拙既已为馆职矣,又自陈丐迁,盖与张去华乞与词臣较其艺文优劣而得知制诰者同类。此可谓误恩,非可以为永训也。
      这是史馆修撰选任中的一件轶闻趣事,属于较为特殊的典故,本不足为凭。但透过这一事例,完全可以看到:一方面当时史馆馆职与昭文馆、集贤院和秘阁馆职是有所不同的,其具体职事不仅名副其实,而且在具体职事中一显身手,这对于学有专长、极欲干出点文化成就的馆阁文士而言,是有着很大的吸引力,往往为了能够在史馆得到发挥自己才能的机会,以至于既不顾及朝臣的非议,也不计较职位的高低。另一方面李若拙从直史馆迁为史馆修撰,应是从当时已有的史馆高级馆职,迁升到更高一级的之前已经设置的史馆馆职,按照当时的规定,只要年限一到自然就会升迁,根本用不着经过“试除”的方式来取得。尤其是作为直史馆的李若拙,当时已经是馆职,可又要上书自陈通过“试”之后获得迁升,真所谓:“盖与张去华乞与词臣较其艺文优劣而得知制诰者同类。”而张去华之事虽为趣闻,但其实则表明:宋代初期已有了试除馆职之事例。亦即宋太祖时,已经用试除之法开了选任科举考试中举进士且列前茅的文士进入三馆之先河。此事在《宋史》中详载:“建隆初,始携文游京师,大为李防所称。明年,举进士甲科,即拜秘书郎、直史馆。以岁满不迁,上章自诉,因言制诰张澹、卢多逊、殿中侍御史师颂文学肤浅,愿得校其优劣。太祖立召澹辈与去华临轩策试,命陶谷等考之。澹以所对不应问,降秩,即擢去华为右补阙,赐袭衣、银带、鞍勒马。朝议薄其躁进,以是不迁秩者十六年。”张去华试除为馆职的事例清楚了,《麟台故事》所载李若拙自荐试除的关键也便至为明确――在仕途上李若拙有点急功躁进了,显然,在品位等第上高于直史馆的史馆修撰一职,也不是此时由于李若拙“试除”的结果之优而设,但馆职升迁亦可用试除之法已是至为明了。
      总之,通过“试除”之法取得馆职,是一般文臣乃至举进士为名列前茅者在历经正常的任职历练期满后,欲要进入馆阁任职的必经之途。据《麟台故事》辑本卷三《官联》篇载,宋真宗咸平年间(998-1003年),“王曾为进士第一,通判济州。代还,当试学士院。时寇准作相,素闻其名,特试于政事堂,除著作郎直史馆”。之外,也有本非馆阁馆职,但因上书言事时,颇得皇帝赏识,即令试除为馆职者。如据该篇另载:“咸平初,有秘书丞、监三白渠孙冕上书言事,召赐绯鱼,且令知制诰王禹�试文,除直史馆,后为名臣。”可见,试除之法作为宋初以来选拔和任用馆阁文士主要途径,不仅在以后的实际应用过程中渐成定式,而且还表现出了一些基本的特征。
      二、试除之法的基本特征
      试除之法作为宋初以来形成的选拔和任用馆阁文士主要途径,其主要的基本特征又表现在六个方面:
      第一,具备试除馆职人员的主要对象是进士及第,且名列前茅。如据《麟台故事》残本卷一上《选任》篇载:“旧制,制科入第三等,进士第一人及第,初除签 书两使职官厅公事或知县,代还升通判,再任满与试馆职;制科入第四等,进士第二、第三人以下,无试馆职法,然往往荐而后试。”这应当是宋初前三朝形成的正常做法,据此可以想见,同榜进士中能够有望进入馆阁者,至多不过二、三人,且还需首先经历规定的外任年限后,方才有可能参加试除。即或是通过试除者,一般也仅得馆阁中的低等馆职,如校勘、校理等,亦有甚者,只得馆阁编校书籍之职,即只是获准进入馆阁的资格,取得馆阁中的具体职事,而并非是进入馆职序列,将来若要继续升迁,或历岁月经久而得以迁转,或因职事卓有劳勋而推恩迁升至正式馆职进入馆职序列。
      第二,具备试除馆职人员的次要对象是在朝臣以恩请者,这无疑与朝廷设馆阁以藏书和为国家储备、培养人才的根本出发点相左,故正常不予准许,即或在特殊情况恩准,也要加以“试”,否则就会出现“馆阁选任益轻,不足以备天子顾问”的不良结果。如据《麟台故事》残本卷一上《官联》篇载,宋仁宗天圣四年(1026),“枢密副使张土逊请其子大理评事友直为校勘,上日:‘馆职所以待英俊,可以恩请乎?’止令于馆阁读书。因诏自今馆阁校勘毋得增员。”再至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冬,又诏:“自今,须召试,无得陈乞。”第二年,时任光禄寺丞盛申甫、马直方仍旧自陈:“在馆读书岁久,愿得贴职。”宋仁宗于对此等陈请,“止令大官给食,候三年与试”。并且再次下诏:“后毋得置。”也正因为此事干系重大,若不谨慎处置,就会严重影响到祖、宗以来奉行的右文之策。所以,有一天,宋仁宗针对此事,面当辅臣道明了他一再不予准许文士以恩请获取馆职的缘由:“图书之府,所以待贤隽而备讨论也。比来公卿之族,多以恩泽为请,殆非详延之意也。”于是,进一步下诏规定:“自今辅臣两省侍从,不得陈乞子弟亲戚为馆职,进士及第第三人以上,亦考所进文,召试入等者除之。”朝廷规定已是如此,而且宋仁宗十分清醒地认识到了授予恩请者馆职的利弊,又再三诏令杜绝恩请,执行试除之法,“然士逊之子友直竟为秘阁校勘,与盛度之子申甫皆赐同进士出身”。此事的后果真如谏官陈升之所云:“比来馆阁选任益轻,非所以聚天下贤才、长育成就之意也。”陈升之又对此提出建议曰:“请约自今在职者之数,着为定员,有论荐者,中书籍其名。若有阙,即取其文学行义杰然、为众所推者召试。仍不许大臣绿恩例求试补亲属。”陈升之的提议被宋仁宗所采纳,再次明确规定:“自今大臣举馆职,中书籍其名。即员阙,选其文行卓然者,取旨召试学士院考校,毋得假僭等第。”自此以后,至少直至仁宗朝结束,臣僚以恩请获取馆职的现象得到遏制,即所谓:“近臣无复以恩求试职者。”可见,选任馆阁文士的恩请之途显然是一种朝廷优待个别臣僚的异恩,应与试除之法背道而驰,而且在其或明或隐,一直存在,只不过终北宋之世,其整体与试除之法相比居于次要地位。再者,针对于馆阁职事本身的特性而言,要求必须是学问优异的文士从事,故有时即便是恩请者,往往也要通过一定的考试后,才能够被授予馆职。
      第三,具备试除馆职人员的特殊对象是馆阁读书,或者秘阁读书。由于馆阁凭借丰富的图书资料,还担负着为国家培养和储备才俊的特殊职能,所以一些少年英才往往被选拔进馆阁,授予馆阁读书,或者秘阁读书之职,这可以说是一种享受英才教育,或者贵族教育的特殊学生――馆阁学生,这是因为,馆阁读书,或者秘阁读书一职虽非馆职,但居之者绝非等闲之辈,而且很快就会进入馆职之列。如据《麟台故事》辑本卷三《选任》篇载:“淳化四年,曲宴苑中,馆阁读书光禄寺丞杨亿以非馆职,不预,上特召赴宴,因除直集贤院。寻表乞归家迎母,赐钱十五万。”自北宋初以来,秘阁与三馆合称之为馆阁,地处禁中崇文院内,而馆阁读书(或者秘阁读书)一职,其就读的地点定在秘阁,这是珍藏奇书异画和宋太宗御制御书的处所,往往有民间难以得见的真本,其政治和学术地位非同寻常。于是一经领有馆阁读书之职,虽然“未列为正式官名,但已作为一种在馆阁优异安置,享有儒臣专门指导、太官给食、读书三年、得召试与馆职之恩例”。足见,这是能够最快获取馆职的终南捷径。不过,文士欲得秘阁读书,也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一般有三种方式。即《麟台故事》残本卷一上《选任》载:“或上书自陈,或英妙被选,或宰孰子弟。”因此,终北宋之世,能够有幸进入馆阁,成为馆阁读书,或者秘阁读书者为数并不多。如据《麟台故事》辑本卷三《选任》载,宋太宗朝,较早获取馆阁读书的是杨徽之的从孙杨亿。而且据《宋史》载,从杨亿获得馆阁读书之职到进而授予馆职的方式,均为“上书自陈”:
      淳化中,诣阙献文,改太常寺奉礼郎,仍令读书秘阁。献《二京赋》,命试翰林,赐进士第,迁光禄寺丞。属后苑赏花曲宴,太宗召命赋诗于坐侧;又上《金明池颂》,太宗诵其警句于宰相。明年三月,苑中曲宴,亿复以诗献。太宗讶有司不时召,宰相言:“旧制,未贴职者不预。”即以亿直集贤院。表求归乡里,赐钱十五万。
      除杨亿外,再据《麟台故事》残本卷一上《选任》篇载,比较早地以“上书自陈”的方式获得秘阁读书者,还有时任秘书省正字的邵焕,即“乞于秘阁读书,尝从其请”。之外,残本《选任》篇还载真宗朝的两位少年英才晏殊和宋绶。其中的宋绶起先入仕属于“执宰子弟”,但凭后来宋绶获取秘阁读书的方式的实际表现来看,又属于“英妙被选”,这是因为,宋绶是翰林侍读学士杨徽之的外孙,杨徽之去世后,“以遗恩官其外孙宋绶,为太常寺太祝。绶年十五,召试中书,真宗奇其文,特迁大理评事,听于秘阁读书,同校勘《天下图经》”;其中晏殊获取秘阁读书一职,纯属于“英妙被选”之列,即“抚州进士晏殊年十四,特召试诗、赋各一首,乃赐进士出身。后二日,复召试诗、赋、论三题于殿内,移晷而就。上益嘉之,以示辅臣及两制、馆阁考卷官,擢为秘书省正字,赐袍笏,令阅书于秘阁,就直馆陈彭年温习,以其尚少,虑性或迁染故也”。至于纯属于“宰孰子弟”获取馆阁读书者为盛申甫,即“申甫先以其父翰林侍读学士、知河阳府盛度之请,得读书馆阁云”。
      第四,朝廷试除馆职文士形成了既定的评判标准,即大致上经历了从三类七等之别到五层七等级之分的过程。宋初的馆阁文士的选任乃至升迁一般都要经过试除,“试”的内容主要是诗、赋,后来又策论,其实就是宋代科举考试形式的重复。但至迟在宋仁宗景祜年(1034-1038年)之前,已经形成了一些既定的评判标准,即三类七等之别。据《麟台故事》残本卷一上《选任》篇载:“考较旧规,有优、稍优、堪、稍堪、平、稍低、次低凡七等,而品第高下,其格未明。”这此所谓的七等,分属于高下不同的“优”、“堪”、“平”三类。其中“优”类再细分为“优”、“稍优”两等,“堪”类再细分为“堪”、“稍堪”两等,“平”类再细分为“平”、“稍低”、“次低”三等。至于这是依据什么标准来衡量、并划定高下不同的类别及其等第,之前似乎没有很明确的规定,自然就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和适应性。故当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细化为五层七等之分。即同在残本《选任》篇载:“景祜 初,始诏翰林学士承旨盛度等,定学士舍人院召试等第,以文理俱高为第一;文理俱通为第二;或文理粗通为第三,分上下;文理俱粗为第四,分上下;纰缪为第五等;凡七等。至是,度等约礼部式而更定之。”在这一划分中,所贯穿始终的标准是“文理”,其中的“文”,即指通过应试者的诗、赋、策、论表现出来的文章文采,或者风格;“理”,即指文章中具有的义理,或者性理。至为显著的又是在这一划定申明确提出了对“文”与“理”的同等重视,且构成了评判应试者的具体标准。即分为“高”、“通”、“粗通”、“俱粗”、“纰缪”五个层次,其中第三、第四层次又各自细分为上下两等,共计五层七等。此法沿用至宋仁宗嘉祜三年(1058),朝廷又略作调整。在残本《选任》篇又载:“下诏申敕有司,着为定法大率皆如旧制,但增制科入第四等次,进士第四、第五人,并除试衔知县,任满送流内铨,与两使职官;�厅人比类取旨。”即标志着朝廷对馆职试除有了既定的法则。同时,用于试除的这一法则,不仅适用于馆阁之外期盼获取馆职的优异文士,也适用于低一级馆职向高一级馆职的升迁,甚至是连学士、舍人院选拔和任用文士,也在使用着此法。如同在残本《选任》篇载:“此则凡就试学士舍人院者皆用此格,不特馆职也。”朝廷馆阁选任文士的这一试除标准确立后,因馆阁在天下士人心目中的地位与影响之重大,自然而然就会波及到宋朝科举制度、用人体制等的变化。
      第五,朝廷试馆职人员的部门、地点不定。如据《麟台故事》残本卷一上《选任》篇载,有时即在金銮殿上,即景德初(1004),在前后两日内,宋真宗特召试十四岁的少年英才晏殊时“于殿内”;有时是在中书省,即如宋真宗初试十五岁的少年英才宋绶时“召试中书”,又如宋仁宗庆历五年(1045),诏“翰林学士王尧臣详定选任馆阁官,请自今遇馆阁阙人,许带职。大两省以上,举有文字行实者二人,在外举一人,更从中书采择召试。其进士及第第三人以上,自如旧例。诏凡有臣僚奏举,并临时听旨”;有时又在学士院,即如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再试宋绶时,“复试学士院,为集贤校理,……盖天下之英也”,又如宋英宗朝,由辅臣欧阳修、曾公亮等荐举的十余人试除馆职,“乃先召尚书度支员外郎蔡延庆、尚书屯田员外郎叶均、太常博士刘放、王汾、夏倚、太子中允张公裕、大理寺丞李常、光禄寺丞胡宗愈、雄武军节度推官章悖、前密州观察推官王存等十人余,须后试已而召试学士院”。
      第六,朝廷对试馆职者有规定的应试内容,从宋初只试诗、赋发展到注重论、策,进而取消试诗、赋而只试论、策,甚至只试策一道。如据《麟台故事》残本卷一上《官联》篇载,宋真宗景德初(1004),在前后两日内,试十四岁少年英才晏殊时,前一日“试诗、赋各一首,乃赐进士出身”。后二日又“复召试诗、赋、论三题于殿内,移晷而就”。再据《麟台故事》残本卷一上《选任》篇载,治平四年(1067),对宋英宗朝辅臣欧阳修、曾公亮等荐举的十余人试除馆职时,御史吴申言,“先诏十人试。馆职渐至冗滥,兼所试止于诗、赋,非经国治民之急,欲乞兼用两制荐举,仍罢诗、赋、试论策三道,问经史时务,每道问十事,以通否定高下去留。其先召试人,亦乞通新法考试。”因此,朝廷下诏两制日:“详定以闻。”此后,翰林学士承旨王�等又持相同的建议说:“宜罢试诗赋如申言。”于是,朝廷最终下诏规定:“自今馆职试论一首,策一道。”再至宋哲宗元祜中(1086-1094),“复举试馆职,则试策一道而已”。
      可见,宋初以来对馆职的授予或升迁,多采用试除之法,这既显示出朝廷此举旨在选拔真才实学者进入馆阁,又起到了表彰和录用学术人才的功效。
      三、馆阁馆职“不试而命者”居其次
      除试除之外,在北宋馆阁人员的选拔和任用中,还存在一些其他较为个别的特殊情况,如异恩、功伐、清选等。一般而言,这是由皇帝直接任命,并不一定要通过正常的“试”而后“除”。即《麟台故事》残本卷一上《选任》篇所谓:“不试而命者,皆异恩与功伐,或省府监司之久次者。”可以想见,如此“不试而命者”,是以皇家的“异恩”与所建的“功伐”为前提,自当经此途而获得馆职的文士不会太多,更非主流,且主要集中在太祖、太宗朝。因为那是政权初建之时,为了笼络一些早已颇具盛名的文士(尤其是前朝所遗名儒)、优遇部分在国家统一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功臣和犒劳有政绩的官吏,才授予馆职。显然这只不过是体现皇恩的方式之一,并非朝廷选拔和任用馆臣的主要途径。如该篇载:
      故事:馆阁兼职与迁转不同。景德初,直秘阁杜镐、秘阁校理戚纶皆以旧职充龙图阁待制。后数年,镐以司封郎中、直秘阁充龙图阁待制,迁右谏议大夫,龙图阁直学士,亦异恩也。其余大率秘阁校理迁直秘阁,集贤校理迁直集贤院,或迁直龙图阁,至和中,如张子思、赵良规、钱延年是也。直史馆迁直昭文馆,淳化中如吕祜之、赵昂、安德裕、句中正是也。直馆、直院有除知制诰者。吕祜之以直昭文馆,和�王安石以直集贤院皆除知制诰。至于校理、校勘往往随其领执之高下而迁之。如吕溱、李绚以直集贤院,余靖、彭乘、蒲宗孟、孙洙、安焘、黄履、曾巩、赵彦若以集贤校理,皆为同修《起居注》蔡襄以校勘迁直史馆、知谏院,邓润甫以检正中书户房公事为集贤校理、直舍入院,未几,知制诰,常秩以大理评事特起为左正言,直集贤院,未几,直舍入院,亦异恩也。毕仲衍以秘阁校理除左史,王安礼以校勘迁直集贤院,王震以校勘为检正礼房公事,迁右司员外郎,仲衍、震皆更官制之初也。
      足见,异恩即体现在授予文士馆职上,也体现在馆阁人员被进一步选拔和任用的提升中,故涉及到的人员相对较多。另外,“不试而命者”,获取馆职而被称之为“清选”者,出现在元丰改制以后秘书省新馆职的选任中,主要是为了回避亲嫌。如据《麟台故事》残本卷一上《选任》篇载,元丰五年(1082)六月,由于通直郎、监察御史丰稷上言:“方官制施行,而执政、尚书、侍郎、郎官、丞、簿或以欺罔赃私之徒预选,何以示四方?”故朝廷直接任命丰稷为秘书省著作佐郎。
      总之,整个北宋时期,在馆阁文士的选拔和任用中尽管出现了一些“不试而命者”的特殊途径,但这些并不占主流,且属较为个别的情况。唯独“试除”之法,才是适应于所有优异文士被选任馆阁馆职的主要途径。加之,这种选拔和任用馆阁人员的试除之法,其主要对象是进士及第中的名列前茅者,故对于中上层为主的读书人而言,在科场上博得功名已不再是最高的终极目的,若能够有幸获取馆阁中贴职,那不仅仅是增加了较多的政治影响和升迁机会,更多的则是被当世人所倾慕至极的显贵和荣耀。于是,从馆阁文士的角度看,获得馆阁馆职实际上已经成为当时天下文士的梦想,出现所谓“时人语日:‘宁登瀛,不为卿;宁抱椠,不为监’”的现实情况,也就不足为怪了。再从朝廷原本设置“馆职所以待英俊”政治目的看,此举的确达到了优待馆阁文士、储养天下才俊而抑制武臣的真实目的,但馆职的选拔和任用之法也同时深入影响到宋朝科举制度、用人体制等的变化。如馆之中任职到直昭文馆,或者至少是直史馆、直集贤院、直秘阁等较高级别的馆阁文士,方才可以进入翰林学士院、位列文学名臣,为皇帝制诰,备皇帝顾问,终可望有出居相位,致人臣之极。故《麟台故事》残本卷一上《选任》篇又云:“时三馆之士固已异于常僚,其后简用益高,故恩礼益异,以至治平、熙宁之间公卿侍从莫不由此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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