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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泽东为何坚决反对包产到户|包产到户

    时间:2019-04-06 03:12:51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1961年3月7日,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来到广州参加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并请毛泽东的秘书田家英将关于安徽“责任田”的一份材料转送毛泽东。  田家英并不赞成包产到户。看到材料里讲到,一些缺乏劳动力的社员家庭,特别是孤儿寡母,在生产和生活上遇到困难,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致信毛泽东说:“工作是我们做坏的,在困难的时候,又要实行什么包产到户,把一些生活没有依靠的群众丢下不管,作为共产党人来说,我认为,良心上是说不过去的。”
      田家英的信引起了毛泽东的共鸣,他立即将这份材料和田家英的信批给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各中央局的书记看。有人赞成田家英的意见,但陈云却不以为然,他说:“安徽搞包产到户,应该允许人家试验嘛!”
      3月15、16日,曾希圣向毛泽东汇报了“责任田”的情况。毛泽东说:“你们试验嘛!搞坏了检讨就是了。”过了几天,他又通过柯庆施转告曾希圣:可以在小范围内试验。
      但很快,安徽的“责任田”就不是小范围,而是大范围了。
      毛泽东寻求解决平均主义的办法
      广州中央工作会议之后,邻近的一些省份听说安徽搞了“包产到户”,也要求仿效安徽的办法。
      4月27日,安徽省委在给中共中央、毛泽东和华东局的报告中,把“定产到田、责任到人”改称为“包工包产责任制”。报告辩解说:“少数群众把这个办法误解为‘包产到户’,甚至误解为‘分田’……实际上,这个办法不是‘包产到户’,更不是‘分田’。”报告还请求中央把安徽的做法通知邻省,以免在群众中发生误解。
      7月24日,安徽省委再次报告中央,将这种责任制概括为:“包产到队,定产到田,大农活包工到组,田间管理农活(即小农活)包工到户,按大小农活的用工比例计算奖赔。”报告还提出了解决困难户的几条办法。
      同月,曾希圣又向途经安徽蚌埠的毛泽东作了汇报。毛泽东表示:“如果责任田确有好处,可以多搞一点。”
      毛泽东说“可以多搞一点”,并不是表明他已经认同了“责任田”,而是此时,他正在为解决人民公社内部的平均主义问题寻求办法。
      农村人民公社1958年建立后,在分配上曾采取供给制与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办法。供给制,通俗的说法是“吃饭不要钱”;工资制,就是公社给每个社员发固定工资。这都是典型的平均主义,严重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
      1961年上半年,鉴于当时国民经济遭到的严重困难,中共中央决定调整国民经济,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和修正草案(即农业“六十条”),取消了供给制与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办法,恢复了评工记分的办法。
      理论上,评工记分体现了按劳分配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常常是,社员早早收工开始评工记分,但评到半夜也评不清楚,为工分争论不休成为常事。不少生产队嫌评工记分麻烦,常常确定男女劳动力的基本工分,实际上仍是平均主义,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依旧不高。
      因此,在毛泽东看来,安徽实行的“责任田”不失为解决平均主义的一种办法,可以一试。
      有了毛泽东这个表态,安徽全省的“责任田”迅速增加。到1961年8月中旬,实行“责任田”的生产队达到了74.8%;10月中旬,增加到84.4%;到1961年底,更是增加到了91.1%。
      在安徽大搞“责任田”时,其他一些地方也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包产到户。9月,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在一份关于各地贯彻执行农业“六十条”的情况简报中说:“相当一部分干部和农民对集体生产丧失信心,以致发展到‘按劳分田’‘包产到户’‘分口粮田’等变相恢复单干现象。”
      毛泽东对“责任田”的态度发生变化
      9月,毛泽东在河北邯郸找河北、山东省委和邯郸、石家庄等5个地委的负责人谈话,了解农业“六十条”的贯彻情况。
      河北一些地方实行的“分配大包干”,让毛泽东很受启发。
      所谓“分配大包干”,就是大队从各生产队的总收入中,提取农业税、公积金、公益金、生活费和管理费之后,剩下的都归生产队。生产队按照有关规定提留生产费用和管理费用外,剩下的按本队社员实际出工数进行分配。这样,经营好的队可多分而不多摊,经营差的队少分而不少摊,防止了队与队之间的平均主义。
      毛泽东由此决定,将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以解决人民公社内部的平均主义问题。这使得他对安徽“责任田”的态度发生了变化。
      如果说,此前毛泽东还认为“责任田”不妨被看作是解决公社内部平均主义的一种试验,那么,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后,他认为已找到了克服平均主义的根本途径,就没有必要搞“责任田”一类了。
      1960年底以来,毛泽东为解决人民公社的问题付出了很多的精力,在他的努力下,中共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是,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是他调整人民公社体制的底线。他认为不能再退了,再退就退到分田单干的道路上去了。
      毛泽东这种态度的变化,从1961年11月13日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中可以看出来。《指示》说:“目前在个别地方出现的包产到户和一些变相单干的做法,都是不符合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原则的,因而也是不正确的。这类地方,应当通过改进工作,办好集体经济,并且进行细致的说服教育,逐步地引导农民把这些做法改变过来。”
      12月中旬,毛泽东将曾希圣找到江苏无锡,以商量的口吻说:有了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是否还要搞“责任田”?又说:生产恢复了,是否把这个办法变回来?曾希圣说:群众刚刚尝到甜头,是否让群众再搞一段时间?
      毛泽东没有再说什么,但他的态度其实已经明朗了。
      邓小平说:能逮住老鼠就是好猫
      1962年初,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七千人大会”)召开,初步总结了“大跃进”的经验教训。由于安徽的“共产风”等问题比较严重,曾希圣在会上受到了批判,遭到了撤职处分。
      结果,曾希圣推行“责任田”也被连带批判,说“责任田”是“犯了方向性的严重错误”,“带有修正主义色彩”。3月20日,新的安徽省委常委通过了《中共安徽省委关于改正“责任田”办法的决议》,提出要将“责任田”在1962年内大部改过来,其余部分在1963年改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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