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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券制度国内有实施吗?【教育券制度在我国的实施策略分析】

    时间:2019-01-18 03:19:03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教育券是把教育投资按每个学生所应享受的额度直接发放 到学 生及其家长手中,使其可以支付所就读学校或其他受教育形式的部分或全部学杂费用的一种 支付手段。教育券是将公平与效率融为一体的基础教育财政资源配置的有效方式,它把竞争 机制巧妙地引入教育领域,是基础教育改革的一种可供选择的途径。教育券办法的实施对中 国教育改革中的投资机制、教育资助计划改革和教育治理机制的建设等都是很有借鉴价值的 。
      关键词:教育券;基础教育;教育改革;教育公平
      中图分类号:G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07)01-0057-02
      收稿日期:2006-03-10
      作者简介:张平(1963-),女,重庆人,副教授,博士研究生,从事教育 经济与管理研究;何霖俐(1980-),女,四川绵阳人,教师,硕士研究生,从事高等学校财 务管理研究。
      
      教育券(也称为教育凭证),是在教育领域中试行的一种代币券,是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 贝尔奖获得者弗里德曼在1955年提出的,并得到英国经济学家皮科尔与怀斯曼的发展的一种 教育学费(补助)的凭证计划。
      我国最早试行教育券的是浙江省长兴县。该县于2002年共发放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类、职业教育类、贫困学生助学金类三种类型的 “教育券”156万元,惠及3220名学生。
      
      一、教育券制度对中国教育改革的现实价值
      
      1.有助于学校间展开竞争,提高教育质量,满足家长择校需求
      教育券计划实行的初衷是为了扩大家长的选择权,将竞争引入公立学校,并通过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来保证教育公平。教育券的发放改变了传统的政府直接拨款支持教育的做 法,通过发放教育券,学校间必然展开激烈的竞争,而这种竞争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 这样,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在竞争中发展,通过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来满足家长的择校需求。教 育券制度的好处在于,对学生及其家长来说,享有对最符合他们需要的学校教育服务供应者的选择自由; 对学校来说,通过所提供的教育服务的质量来收取相应的学费,在教育券的流动中实现优胜劣汰。它把竞争机制引入教育系统,使有限的教育经费变成无限的选择权和流动性,从而刺激学校类型多样化发展, 增加学校制度的灵活性,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教育系统内官僚主义的滋长,逐步培育出教育创新的动力。
      
      2.有利于帮助和改善弱势群体的受教育状况
      我国目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学生已经占有了一定的比例,虽然国家制定了实施义务教 育免收学费的政策,但辍学的学生最主要原因还是交不起学杂费。政府向经济困难地区的学生及家长发 放“教育券”,可以为这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他们完成基本的学业。对弱者提供最低限度的条件和 机遇,把人与人之间的差距限制在社会所能承受的范围内,保证社会中生存条件最差的人口群体享有接受教 育的机会,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
      
      3.有助于民办教育的发展
      民办学校是靠自筹资金办学,不享受政府的教育投资。民办学校有了教育券可以向政府 换回等额的教育经费,作为学校自我发展的资金动力。有了资金动力,民办学校提高办学质量便有了物质 动力和精神动力。通过对私立学校的政府财政资助,有助于扶持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教育券计划将政府的教育财政投入中的一部分用于支持私立学校,有利于民办教育与公立教育的公平竞争。另外,通过私校公助,还能引发人们对“什 么是公立”和“什么是私立”的重新思考。任何学校只要它服务于公共利益并对公共机构承担最终的责 任,就应该获得公共教育经费的资助,在这一定义之下它便可以贴上“公立”的标签[1]。这种 将公共税款适当投入私立教育机构,“权”与“钱”在公立、私立学校与公、私立机构间的一定程度上的自由流动与 转移,正是教育制度重建目标中的“竞争机制”的体现。
      
      4.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有利于教育财政拨款体制的创新
      教育券计划通过将教育经费按学生平均折算后发放给学生,让学校在竞争学生手中的教 育券而获得政府教育经费投入,这种间接的财政拨款方式是对传统的政府直接向学校拨款的教育投入方式 的一次制度性创新,是解决教育中长期存在的公平与效率问题的一剂有效良方[2]。现阶 段,在基础教育财政投资中,政府资金投入一直处于短缺状态,是稀缺资源。因此,从教育投资体制来看,一个有 效率的投资体制是财政资金和民间资本共同参与的方式。教育券作为教育投资的一个支点,构建了政府和 民间资本共同投资的平衡体系。以一定量的教育财政资金吸纳了大量的民间资本投资教育,不仅为受教育 者提供了更多的受教育机会,保证了教育公平的实现,而且也提高了教育财政经费的使用效率。
      
      5.有利于在我国建立良好的教育治理结构
      这种竞争观念和市场观念要求在择校制度中,注重消费者的权益,在教育上通过市场将过去就近入学的行政权力性规定改变为学生家长按需要 自主择校的市场权力选择。在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教育券派发为主体的机制等 手段间接调控教育市场微观主体的活动,并让市场在教育资源配置中起到基础性的作用,让学生家长和学 校都参与其中,改变过去国家一揽子包干的局面,扩大家长、学校的自主权和自由选择权,实现教育资源配 置主体多元化,让学校、学生家长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体地位[3]。在多权力中心的构建中,政府在教育治理中的核心任务在于权力的转移与重新分配,在于制定与其他社会单元 合作的规则并执行规则,与社会组织和个人之间结成长久的伙伴关系。由于学校的权力配置已由过去的一 元中心转变为现在的多元中心,家长和社会要求和应该具有更多以前被忽略的权利,所以政府对学校的控 制应当从“既掌舵又划桨”转变成“掌舵而不划桨”[4]。
      
      6.“双轨制度变迁”保证教育券计划在中国的广泛实施
      教育券在中国的实施,不是对西方模式简单的“拿来”,而应该根据我国的实际情 况,依据已有的经济实力和教育规模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条件渐进地实行。具体来说就是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在教育券计划预期收益的驱使下,推行“诱致性制度变迁”,由实验到推广 ,由点到面地展开;最后国家从宏观制度层面上通过立法等强制性制度建设推行“强制性制度变 迁”来保障先前的成果,为未来的发展创建更好的制度环境[5]。这时,可将教育券的实施范 围推广到更多的领域,如从基础教育到中等教育,再到高等教育;由通识教育到职业教育,再到成人教育;从东部地区 到中部地区,再到西部地区;从对学生的资助到对教师的资助;从对再就业工人的资助到接受培训人员的 资助等。当前,政府应加强对学校评估和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等方面的建设步伐,通过各种中介 组织为社会提供尽可能多和详实的教育需求、选择等方面的信息,改变学生及家长所处的信息劣势 与信息不对称地位,从而更好地择校和购买教育服务。
      
      二、在中国推行“教育券”的政策策略
      
      1.转变社会公众观念
      “教育券”在我国还是一项正处于尝试中的新生事物,一般人不了解它的真正意义,因此要与家长、学校、社会沟通,就我国实行“教育券”政策的理由、意义和对教育 事业未来的影响等方面达成广泛共识。特别要引导家长正确使用“教育券”,为子女负责任地择校。 对于家长来说,实行“教育券”政策的重要意义在于赋予他们公正
      的代理学生选择教育机会的权利,这需要 家长有着较好的教育素质,否则“教育券”政策将效果不佳。
      
      2.创立专门组织机构和基金
      “教育券”政策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保证有政策实行的组织机构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都要各尽其责。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责任在于制定公正可行的“教 育券”政策,按时提供“教育券”,严格审核参与“教育券”政策的学校标准。学校的主要责任在于为 学生和家长提供高质量的教育,防止片面追求效率和功利,避免短期行为。根据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及 政府财力能力,确定义务教育最低标准,保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入学最起码的平均教育经费,设立专项 基金。
      
      3.政府成为“资助者”
      政府与学校相对分离,打破义务教育的政府垄断格局。政府按义务教育最低经费标准向每个适龄儿童或家庭直接给予“资助”,而不是将经费拨付给学校。学校只是向 社会“提供”义务教育的机构,并非政府的附属品,它依其对社会提供义务教育的数量和质量而向学生收 取所接受政府“资助”的最低标准经费的“教育券”,凭此向政府换取办学经费。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已经没 有根本的区别,学生或家庭以“义务教育券”可以任意选择学校读书。
      
      4.政府当好“裁判”
      “教育券”政策的落实,可以分别由政府、社会、家长等主体进行监督,通过评估等手段检验政策实施效果,但政府是最主要、最重要的角色――裁判员。“教育券 ”政策评估要尊重事实标准和价值标准,分辨影响政策实施因素的复杂程度,对实施结果做出客观公正的 评定。对学校进行质量评估,划分等级,并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办学水平高的学校可以超过政府给予学 生“资助”的最低标准收费,其超过部分由家庭承担。对办学水平差的学校,政府可以令其停办整顿或撤 销。
      制定“教育券”政策并不能推卸政府在发展教育中的责任,只是将政府的一部分责任委 托给了其他公共管理主体。因此,政府部门需要在平衡利益群体的关系中重新定位,承担起新的责任。同 时必须清醒认识到,现阶段发展义务教育的关键还不在于推行“教育券”,而是要加大政府和社会对教育 的经费投入,改变当前的管理模式,提高教育经费的利用效率,通过政府手段解决教育经费向高等教育过 度倾斜、城乡及地区教学条件差别悬殊等问题,使中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真正成为科教兴国、人才强国 战略的充分保障。
      
      参考文献:
      [1]王凌,黎辉.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比较研究[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01( 7).
      [2]赵宏斌.教育券:基础教育财政资源配置的制度性创新[J].教育与经济,2 003(2).
      [3]周玲.“择校就学”与教育资源配置[J].教育理论与实践,1999(5).
      [4][12]盛冰.高等教育的治理:重构政府、高校、社会之间的关系[J].高 等教育研究,2003(2).
      [5]郭元祥.对教育公平问题的理论思考[J].教育研究,2002(3).
      [6]文新华,等.关于“教育券”的分析[J].教育发展研究,2003(1).
      [7]杨伟广.教育券的均衡价值[N].中国教师报,2003-02-26.
      [8]周飞.教育券,能否洋为“中用”?[N].中国教育报,2002-10-20(4).
      [9]吴华.长兴“教育券”与美国“教育券”的比较与思考[J].教育参考,200 3(6).
      [10]熊全龙.教育券制度的实践与思考[N].中国教育报,2002-10-20(4).
      
      〔责任编辑:吕增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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