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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细亚的所有制及对中国社会的影响|亚细亚是什么

    时间:2019-01-13 03:22:33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通过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悉心考察和研究,创立了唯物史观,然而,马克思并没有局限于“欧洲中心论”这个狭隘的思维框架中,马克思以资本主义为基点,展望了共产主义未来,宣告了资本主义被共产主义取代的必然性,然后回过头来集中探索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演变,马克思注意到了东方社会并不断思索其独特的历史道路问题。他考察了东方社会发展状况,提出了“亚细亚所有制”概念,并认为亚细亚所有制下的生产方式,即“亚细亚生产方式”具有普遍性。
      
      一、马克思所理解的亚细亚的所有制
      
      根据西方学者的观点,所有制指的是经济主体对客体对象的占有关系。它不仅包括客观的物质生产条件的占有关系,还包括对劳动产品的占有关系,以及对人的劳动能力的占有关系。马克思所有制理论的意义在于,进一步把物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集中于社会制度,把生产资料的所有制作为生产关系,乃至整个社会结构的基础。
      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中系统考察了亚细亚的、古典古代的、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揭示了劳动和劳动的客观条件从结合到分离的过程以及资本主义生产的历史前提和发展的必然趋势。马克思认为亚细亚所有制主要有以下特征:
      
      1.前提
      马克思认为,亚细亚土地所有制形式的前提是原始部落共同体。这个原始部落共同体的特征是:“游牧,总而言之流动是生存方式的最初的形式,部落不是定居在一个固定的地方,而是在哪里找到草场就在哪里放牧,所以,
      部落共同体,即天然的共同体,并不是共同占有(暂时的)和利用土地的结果,而是其前提。”
      
      2.财产关系
      马克思认为劳动主体所组成的共同体及其财产最初无非意味着这样一种关系:“人类素朴天真地把土地看作共同体的财产,而且只是在活劳动中生产并再生产自身的共同体的财产。每一个单个的人只有作为这个共同体的成员,才能把自己看成所有者或占有者。”即原始共同体就是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的所有制形式,所有者和占有者是同一所有制的不同部分,公社成员既是所有者,又是占有者,公社财产的每一部分都不属于任何单独的成员,“在大多数亚细亚的基本形式中,凌驾于所有这一切小的共同体之上的总合的统一体表现为更高的所有者或唯一的所有者,实际的公社却只不过表现为世袭的占有者……统一体本身能够表现为一种凌驾于这许多实际的单个共同体之上的特殊东西”,它是公共财产的真正前提。总之,在东方特有的所有制形式下,所有和占有是分离的,而财产关系相应的就是总合的统一体与单个的共同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以及共同体与单个的成员之间的财产关系,“这种部落的或公社的财产事实上是作为基础而存在的,这种公社完全能够独立独在而且在自身中包含着再生产和扩大生产的一切条件。”这样共同体的单个成员从来未处于可能会使他丧失他同公社的联系的那种自由的关系之中,而与共同体牢固地结合在一起,这就是亚细亚形式超稳定性的本质原因。
      
      3.政治关系
      马克思认为,在东方国家,总合的统一体表现为最高的所有者或唯一的所有者是:“专制政府”“专制君主”或“共同体之父”,即国家在政治、经济、精神等方面拥有绝对的权力,以共同体的名义对社会实行统治,“统一体或是由部落中一个家庭的首领来代表,或是由各个家长彼此间发生联系”,专制政府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维护自身存在,“在亚细亚各民族中起非常重要作用的灌溉渠道,以及交通工具等等,就表现为更高的统一体,专制政府的事业”。同时,国家也是社会产品的主要所有者,君主征收赋税和地租,“剩余产品不言而喻地属于这个最高的统一体……剩余劳动……也体现在为了颂扬统一体一部分是为了颂扬现实的专制君主,部分地为了颂扬想象的部落体即神――而共同完成的工程上。”在这种统治形式下,高居于公社之上的作为共同体之父的专制君主充当了一个总体的奴隶主,而全体社会成员则间接的也是被奴役的对象。马克思称这种社会关系为“东方的普遍奴隶制”。这是一种极其专断、僵硬的父权家长式的专制集权制度。因此,无论个人还是社会,都不可能得到自由而充分的发展。
      
      4.经济关系
      马克思认为亚细亚形式是自然形成的天然共同体,土地是基础的自然经济,“人类把土地看作是共同体的财产,且在活劳动中生产并再生产自身的共同体的财产”,“在公社内部,单个的人则同自己的家庭一起,独立地在分配给他的份地上从事劳动”,“统一体能够使劳动过程本身具有共同性,这种共同性能够成为整个制度”。可见,作为部落共同体基础的经济关系是亲属血缘关系与地域关系的结合,即家庭劳动和共同劳动构成亚细亚的经济关系。亚细亚形式的公社的财产大部分是在小规模的公社范围内通过农业与手工业的结合而创造出来的,公社自身具有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一切条件,在共有土地所有制下,劳动不是为了创造交换价值,而是为了保证各个所有者及其家庭以及整个共同体的生存,即为了创造使用价值。在这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下,城市已出现,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市,既不是经济意义上作为分工的结果和表现的城市,也不是由于商业发展及人口聚集的结果,东方城市的产生和发展是出于统治者政治、军事、生活享受需要,城市从未摆脱政治统治者的直接控制,这种性质及功能几千年没有多大改变,城市的凋敝及其功能的扭曲反映了东方社会工商业发展的缓慢与停滞的状态,相应的,商品经济的落后,也阻碍了城市的发展。
      综上所述,亚细亚的所有制是以公共占有为基础的土地所有制,以农村公社为基础的专制制度和国家的最高土地所有权及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宗法血缘的社会关系为特征。这种特性构成了深刻的历史辩证法,它既是造成近代东方社会落后的深层原因,又预示了东方民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跨越包括西方资本主义阶段在内的各发展阶段而跳跃前进的可能性,因此深刻认识和理解亚细亚的所有制的内涵意义深远。
      
      二、亚细亚所有制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众所周知,马克思列宁主义把这种劳动者和劳动条件的统一的所有制称为公社直接公有制,即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个理论产生后,国内外对此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就国内来说,最早将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介绍到我国来的是李达,而带头发起论战的则是郭沫若。在这一论战中,侯外庐先生没有直接采取当时已有的某一种观点,而是重新作了追根究底的研究。他创造性地将亚细亚生产方式和“路径”范畴结合起来,他认为:“简单地说来,我断定古代是有不同路径的,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文献上,所谓‘古典的古代’‘亚细亚的古代’都是指的奴隶社会,但是两者的序列却并不一定是亚细亚在前,有时古典列在前面,有时两者平列,作为‘第一种’和‘第二种’看待的。‘古典的古代’是革命的路径,‘亚细亚的古代’却是改良的路径,前者便是所谓‘正常发育’的文明‘小孩’,后者是所谓‘早熟’的文明‘小孩’,用中国古典文献的话来说,便是人唯求旧,器唯求新的‘其命维新’的奴隶社会,旧人便是氏族(和国民阶级相反),新器便是国家或城市。”
      依据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细心考察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特殊规律,亚细亚的生产方式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显而易见。
      首先,关于氏族制残存的问题。侯先生指出:土地私有不但是周代社会的主要特征,而且这种所有制是国家所有,原来的氏族首领成为土地的最大占有者,这与西方首先经过氏族公社的共耕制然后转变为把农地分作各个小块,成为小土地所有者的发展趋向明显不同。
      由于中国进入文明社会是由氏族而国家,国家与氏族混合在一起,故而进入文明社会以后,不但土地变为王侯所有,没有土地私有制度,而且氏族制度也被保留在文明社会里,新旧社会之间的纠葛,没有明显的界限。“氏族公社的保存”和“土地私有制的缺乏”形成中国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
      其次,关于“城市国家”的起源和发展问题。侯先生研究得出从文字意义出发,周代文献多次提出“营国”“作邑”“作邦”是周族在本土上建立城市,“营国”则是周族的向外发展。中国古代即是沿着“作邑”“作邦”到“营国”这条特殊路径进入文明社会的。
      由于中国国家制度是依据而不是破坏了氏族制度建立起来,故而这种“国家”既是“早熟”的文明“小孩”,又有其不成熟性,如家国不分,贵族之家与城市是一体的;宗统与君统合一,宗主即君主;国家和宗庙社稷不分等等。
      最后,关于中国古代学术思想特点的问题。侯先生认为由于希腊和中国进入文明社会的路径不同,两者在学术思想上也发生了差异:希腊古代思想是“智者”型的,重在追求知识,解答宇宙的根源,将人与自然对立起来,因而自然哲学发达;与之相反,中国古代思想是“贤人”型的,其特点是多说道德少说知识,多说人生少说宇宙,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天人合一),因而政治伦理思想发达。
      尽管学术界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理解歧义颇多,但侯老先生对中国古代社会亚细亚特征的概括,无疑是我们理解中国古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重要方法。
      穿越时空的隧道,面对中国现代化改革,我们不难发现克服历史的痼疾,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是当务之急。
      通过对亚细亚的所有制分析和中国古代社会亚细亚所有制的论述,我们能够认识到,亚细亚的所有制使个人在政治、经济、地域、血缘上对共同体产生极强的依赖性,并且手工业和农业的结合使分工和交换受到阻碍,商品经济在这个夹缝中既无发展的可能又无发展的必要,从而导致中国近代社会经济滞后。同时,亚细亚所有制的超稳定性使它的解体十分缓慢,造成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亚细亚高度集中的所有制和家长式的统治形式是产生集权政治的温床,也是压制个人发展的沉重阻力。自给自足的小生产使人们处在封闭、落后的状态。中国社会的地理环境和生产力水平低下,使个人对他人、对社会、对共同体的依赖难以摆脱。整个社会内部缺少生机和活力。亚细亚所有制下的生产始终是简单再生产,客观条件改变极少,个人的改变乃至发展也极其有限,从而整个社会的文化观念及精神都处在陈腐的一潭死水之中。
      总之,历史的痼疾阻碍着改革的进程,为了使我国社会主义改革顺利进行,我们必须寻找摆脱亚细亚所有制痼疾的良方,历史和现实相结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体系,发展生产力,努力营造健康、文明、开放的和谐社会,使整个社会走出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泥沼,早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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