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语文学习 > 正文

    保定市散居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研究

    时间:2021-06-10 04:01:06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散居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是散居少数民族权益的重要内容。但是,目前保定市散居少数民族的文化权利的保障状况不容乐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市和谐民族关系的发展。加强保定散居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保障要从内外两方面着手,外在的保障机制要完善立法,加强保障工作力度,内在的保障机制要提高散居少数民族群众自身的维权意识。
      关键词:保定;散居;文化权利;保障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2-0062-02
      保定市是河北省民族工作重点市。新中国建立以来,该市散居少数民族的各项政治经济权益,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确认、尊重、维护和保障,但对于散居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保障,却未引起足够重视,而未得到应有保障。这既不利于该市民族法的贯彻落实,也影响到团结、平等、互助、和谐民族关系的建设与发展。本文根据笔者在2014年10月至2015年5月的走访调查材料,对保定散居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做一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期对进一步加强该市散居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障有所裨益。
      一、散居少数民族文化权利释义与保定市散居少数民族及其文化权利保护现状
      根据《河北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护条例》的规定,散居少数民族有三层含义:一是指居住在民族自治地方以外的少数民族;二是指虽然居住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内但不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三是指居住在民族乡(镇)的少数民族。散居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了具有自己传统和特点的文化,即散居少数民族文化,相应的,由法律规定的散居少数民族对其文化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就是散居少数民族文化权利,其外延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文学艺术权利、语言文字权利、饮食和服饰权利、节日权利、少数民族用品权利、少数民族建筑风格权利、历史遗址和文化的权利、传统体育权利、其他权利等[1]。
      河北省是非民族区域自治省份。作为其直辖市的保定市,因少数民族众多,而成为该省民族工作重点市。保定市现有少数民族50个,主要有满族、回族、壮族、蒙古族、朝鲜族、维吾尔族、苗族、土家族等。该市现有少数民族总人口为20.6万人,占全市人口的1.87%,其中回族8.8万人、满族10万人,壮族四千余人,蒙古族五千余人,朝鲜族二千余人,其他少数民族五千余人。这种状况,至今没有明显变化。这二十余万少数民族不同程度的散居在该市的17个县(市、区)的72个乡(镇)中199个民族村,使该市成为少数民族散居大市[2]。
      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散居少数民族工作的重视,该市散居少数民族的文化权利与其他权利保护一样,取得了很大成就。在国家和河北省颁布的关于有关散居少数民族保护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中,都把保护散居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作为重点内容。比如,河北省人大常委会1991年通过的《河北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的第四章和第五章对有关文化权利作了比较系统规定。保定市积极贯彻、落实这些法律、法规,并制定一些制度、措施,不断推进此方面工作,使该市长期保持51个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但在一些方面仍不容乐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市和谐民族关系的发展。
      二、保定市散居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障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目前保定市散居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散居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正在流失,民族特点趋于弱化。民族的语言文字、文化传统是一个民族的重要象征。然而,散居少数民族被汉族文化所包围,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机会很少。调查发现,除了几个少数民族聚居的乡镇和清真寺街一带,其他地区的散居少数民族熟练掌握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居民越来越少,大多数青少年不懂或基本不懂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即使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居民,也存在着使用语言文字不规范的问题,在语言中掺杂着许多汉语词汇。
      其次,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服饰和婚礼习俗正在发生变化。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民族的传统服饰,并往往成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标志。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现在保定各少数民族在平时工作和生活的场合基本已不再穿着民族服饰,仅在庆祝重大节日或者婚礼过程中偶尔会穿着民族服饰。散居少数民族的婚礼习俗,反映着各民族的社会发展和历史进程,是各少数民族文化的结晶,是散居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重要内容。但调查发现,目前保定散居少数民族的婚礼,很少按照本民族的婚俗举办婚礼,大多是举行普通的中式或西式婚礼,有的只是在婚礼过程中穿插一些本民族特色的环节,与汉族的婚礼习俗没有明显差异。
      再次,散居少数民族的饮食文化受到破坏。一些少数民族的文化主要集中于特殊的饮食习惯。比如清真食品方面,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的清真食品供应方面存在着“清真不真”“清真不便”的问题。保定市的清真餐饮主要集中在清真寺街一带,沿街开设了几十家清真餐馆、摊点和便民市场。老字号的“白运章包子”、马家老鸡铺的卤煮鸡,都是保定清真饮食的代表。但目前“假清真”的问题相对严重。一些非信奉伊斯兰教的人打着“清真”的旗号售卖假清真食品,不仅损害了清真食品的声誉,而且影响了散居少数民族群众的感情。
      最后,伤害和歧视散居少数民族的行为屡有发生。一些人强迫散居少数民族群众放弃或改变自己遵循的宗教信仰或风俗习惯。还有人或单位歧视有宗教信仰或特定风俗习惯的散居少数民族群众。如一些居民不愿把房子出租给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的旅馆以种种借口拒绝散居少数民族入住,有的酒店以种种理由拒绝散居少数民族就餐,甚至有的出租车司机不愿意乘载穿着少数民族服装的顾客[3]。
      保定市散居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障,之所以存在上述问题有多方面原因。
      一是立法滞后,形成散居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障法律体系不完善。我国在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方面已经初步建立起一整套制度,比如《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1993年颁布的《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中,都有关于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障的规定。但这些法律,主要是针对民族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有关权利的规范,对散居少数民族的规定很少,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散居少数民族自身情况的变化,这些立法已经难以对散居少数民族日益发展的文化权益进行全面的保障。现行的散居少数民族文化权益保障法律体系除了上述法律法规以外,大多是以决定、政府报告、工作条例、办法等文件形式出现,这使得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立法层次较低,立法水平落后,适应性差,进而使得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制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强制性和权威性[4]。河北省虽在1991年颁布了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但一些规定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难以有针对性对保定市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特别是近些年产生的新问题加以规范。而保定市本身又不具有有关的立法权。

    推荐访问:保定市 散居 民族文化 权利 保护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