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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一)

    时间:2021-06-07 08:00:06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改革产生内部动力,开放形成外部助力。改革是开放的前提,开放是改革的催化剂。
      新时期初期的改革是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搞改革开放,但没有顶层设计,只能靠各地、靠基层探索、摸索。说白了,“要不要”改革是自上而下的,“怎么样”改革在起初是自下而上的,因为改革的动力来自于基层,来自于渴望过上好日子的全体民众。如当时安微、四川的农村改革以及福建、广东结合对外开放进行的改革,最终扩展至全国范围内。2015年10月13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强调要鼓励和允许不同地方进行改革的差别化探索,这与此前要求按“顶层设计”进行改革有很大的不同。这可以说是30多年前改革谋略的延续与发展。
      围绕开放抓改革,在开放中寻找改革的突破口;改革促进了开放,以扩大开放倒逼改革的深化,相辅相成,双双“上轨道”。这是福建新时期起步阶段的特色。
      一、福建新老交替与衔接的伟大事业
      项南、胡平执政时期是福建改革开放取得了开创性、突破性、全局性进展的历史转折时期。省委、省政府努力应对种种艰难复杂的挑战,经历了破坚冰、打基础、闯路子的几个时段。没有现成的路可走,但进行了坚韧不拔的努力,终于杀出了一条血路,开拓了一条令人憧憬向往的“金光大道”。
      我们同样要铭记廖志高、马兴元执政时期所做的一切努力与成效。如果把福建的改革开放比喻为建造一座大厦,那么,廖志高、马兴元执政时期就是初打地基,项南、胡平执政时期则继续夯实基础、又开始“平地起高楼”。项南于1981年1月履新福建,这与中央1979年50号文件的下达已有一年半时间。可见,福建的改革开放,廖志高、马兴元执政时期有墨重的一笔。这往往被人忽视,即使一些局内人也如此。这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历史存在着阶段性,同时具有不可分割的连续性,承前启后,不可能中断或留下空白,更不能推倒重来。有三种类型:后人否定前人;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前人栽树后人培育,后人对前人,坚持对的,修正错的,拓展新的,继往开来。项南、胡平属于第三种类型。
      二、对外开放的“星星之火”渐成燎原之势
      1、两省“先行一步”的过程
      始于广东的构思。1979年1月,广东省委开会传达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有个地委书记建议:广东应找个地方对外开放,最好从华侨最多的汕头开始,建一个像台湾那樣的出口加工区。时任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认为,要搞就全省沿海都搞,毗邻香港、澳门的深圳、珠海可以同时搞。会议决定将这个意见上报中央。
      邓小平一锤定音。1979年4月5日至28日,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专门研究经济建设问题,习仲勋汇报了关于建立出口加工区的设想,之后在会上引起了很大争议。邓小平则表示了完全的支持。邓小平亲自向中央提议批准广东这一要求。会议在讨论如何扩大对外贸易时,不少人认为,在广东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的厦门试办出口特区,是一项可行措施。这些意见被写进了会议文件。会后,党中央、国务院责成两省进一步组织论证,提出具体实施方案。两省很快提出了初步意见。
      上下呼应,水到渠成。1979年5月11日至6月5日,谷牧受党中央委托,带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组赴两省调查,进行条块之间的衔接。6月6日和6月9日,广东、福建两省分别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写了报告,陈述了两省加快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有利条件,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设想,上报了一些大项目,请求中央支持。 1979年7月15日,中央50号文件下达了!文件中还指出:出口特区可先在深圳、珠海试办,待取得经验后再在汕头、厦门设置。
      两省对外开放的天时、地利、人和已经具备了!
      (本点参见《转折年代:邓小平在1975——1982》,作者程中原)
      2、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主要内容
      计划体制以地方为主,经济发展计划以省为主制定,原由中央直属的企事业单位除了铁路、邮电、民航、银行、军工生产和国防科研外,全部下放给省里管理。
      财政体制实行大包干,划分收支,定额上缴,5年不变。增收部分由省自行安排用于经济建设。
      扩大利用外资权限。在国家统一的对外贸易方针指导下,由两省自行安排和经营本省的对外贸易,所创外汇,以1978年实际为基数,增收部分上缴中央三成,余额全留地方使用。
      搞活金融体制。两省可以设立投资公司,吸收侨资、外资,自借、自用、自还。
      物资、商业体制运用市场机制,以1978年为基数,保证国家的调入和调出,其余的由省灵活统筹安排。
      劳动工资、物价管理方面,扩大省级权限。
      举办出口特区,特区内允许侨资、外资前来投资办企业,实行优惠税率。
      (引自田纪云《对外开放是怎样搞起来的》一文)
      以上七点,把改革与开放有机地融合起来了。还可看出:没有改革,开放就无从谈起;没有开放,改革就会半途而废。
      3、围绕对外开放进行初始的改革
      外经工作是新时期一项全新的经济活动,且具有一个独特点——与改革息息相关。中心环节是下放权力与减免税费,除原材料供应渠道、产品内销与外汇使用有所限制外,三资企业拥有充分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权力下放了,外经工作就会顺利,还会反过来促进改革的深化。
      中央下放权力。计划体制改革,实行条块结合,以省为主;财政体制改革,实行财政大包干,以1979年为基数,福建每年由中央补贴2.5亿元。这两项改革是经济体制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让福建拥有更多自主权搞活经济。
      福建的相应改革。省里在计划、财政、外经外贸、工贸、劳动用工体制等,也围绕厦门经济特区进行了相应改革。例如,1981年省政府决定:厦门市财政上缴以1980年的1亿元为基数,每年上缴递增5%,其余全留。1982年胡平任职后把上缴递增的规定也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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