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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管”并重,培养复合型公安人才

    时间:2021-05-01 20:00:24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积极探索和建立具有公安特色、适应改革试点班人才培养需要的“教”“管”并重的教学和管理模式,推进公安院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科学发展上水平上台阶,培养造就一批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关键词]教学 管理 复合型公安人才 招录培养 体制改革
      [文献编码]doi:10.3969/j.issn.0450-9889(C).2011.12.032
      2008年,我国全面启动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如何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加大改革力度,促进公安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科学发展上水平上台阶,培养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是摆在广大公安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具有公安特色、适应改革试点班人才培养需要的“教”“管”并重的教学和管理管理模式,是推进公安院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科学发展上水平上台阶,培养造就一批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的有效措施。
      一、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及其重要意义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精神,2008年起,公安部党委专题研究公安教育体制改革问题,2008年7月形成中央政法委等11部委签发的《2008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14个省17所公安院校改革试点,主要围绕加强公安工作和公安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改革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在保持公安院校性质、地位和职能不变的前提下,对招录对象、招录方式、培养方向及培养方式作出调整,在招生对象、考试方式、培养方向、培养费用和培养侧重点等五个方面发生了转变。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是从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中定向招录,合格者即取得公务员、民警录用资格及入学资格,入学后实行专业化教育,重点为基层公安机关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以促进公安院校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协调发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公安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是顺应形势变化的客观要求,是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公安机关进人和育人制度的现实选择,是从根本上提高公安队伍素质的战略决策。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意义非常:一是给公安机关选人、育人、进人机制带来深刻变化;二是开辟基层公安机关进人用人的新渠道;三是创新选拔和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新模式;四是将从源头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特别是中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公安工作提供长期、稳定的人才保障;五是在公安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对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促进公安队伍的职业化、正规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二、“教”:改进教法,注重针对性
      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公安院校应围绕复合型公安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以生源素质特点和人才培养规格为出发点,以公安业务综合素质培养为落脚点,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实战,调整办学重心和职能定位,积极优化和整合教学资源,大力进行教育体制创新、办学模式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精心组织制定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加强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推进教学方法、手段创新,将职业精神培养、专业能力教育和警务技能训练贯穿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合作共享的人才培养力度,努力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实现由知识传授为主向能力培养为主转变,有力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安专门人才培养主阵地的作用。
      在教学实践中,要以实战为导向,以需求为指引,更新教育教学观念,牢固树立“贴近实际、贴近实战”的教学观念。对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专业教材、课程设置、教学进程和教学模式、方法进行改革,改变目前公安院校普遍存在“重学历轻培训、重理论轻实战、重课堂轻现场、重校内轻校外”严重滞后于公安实际工作的教学培养模式,坚持“四个突出”:突出人才培养针对性、突出公安职业特色、突出警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突出实战教学;做到“四个加强”:加强在职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加强实践操作、加强校外实习,积极构建符合公安实战要求的教育教学训练模式。
      (一)“学警结合、校局互动”,增强教学实践性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下发的《关于制定公安院校招录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培养方案的意见》要求,试点专业人才培养必须坚持“四个突出原则”,即“突出人才培养针对性,突出公安职业特色,突出警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突出实践教学”。紧贴公安实际,着眼岗位一线实战,根据试点各专业以及各警种、岗位所应具备的能力体系,围绕不同专业及岗位对知识和能力的不同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实践实训教学体系课程体系,从而使实践教学突出职业性和针对性。
      根据试点专业特点和公安工作的现实需要,强化社会实践与实习环节,做到教学内容与工作岗位,教学方法与工作方式,教学环境与工作氛围相一致,做到实验、实训、实习、实战的有机结合,打破以教师、课堂、书本为中心的传统模式,使试点班各专业的教学做到“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教学内容与公安实践相结合”、“培养实践方式与用人单位需求相结合”,通过校内、校外实训、备勤实战、假期见习、毕业实习等方式,让“教、学、练、战”真正实现一体化。
      (二)实行“课程审查”,优化教学内容,更新教学理念
      在整个课程的设置中,打破学科体系,压缩理论课程,突出实战训练,做到“精讲多练”,在分类、统计、分析、量化的基础上,对所有试点专业开设的课程进行审查,优化教学内容,针对教学内容重复交叉的问题进行“并”(相同内容合并到一门课讲授)、“砍”(去掉)、“挤”(保留内容,但要精练)、“压”(压缩非重点内容的比例和课时)、“保”(确保重点重要内容的比例和课时)。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是公安教育一个全新的尝试,对传统的教育观念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顺应改革的浪潮,公安院校也要更新教学理念,跟上时代的步伐。一方面,教学中应突出强调学员对业务知识应用能力的培养训练要由过去的只关心“懂不懂”向注重“会不会”过渡,向“既懂又会”转变,克服以往知识与能力相脱节,只会纸上谈兵,不会实际应用的现象,实现知识与能力的统一,锻炼提高学员的实战能力。另一方面,应注意把德育、诚信教育融入各门业务课教学中。既强调对学员能力的培养,又注重对学员的人格塑造,在具体的业务课程中融入德育和诚信教育的内容,寓德育和诚信教育于业务课中,从而可以较好地解决德育课与业务课相脱节的问题,真正实现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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