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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研究及思维方式的变革分析

    时间:2021-04-16 20:00:14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以思维方式与研究旨趣为标准,法学研究可以分为法律工程研究和法律理论研究。法学工程研究主要是指运用法律的各种思想理论资源,建构法律制度动作机制的思想活动,效果检验、系统性、非逻辑化、参与式、创造性、需要导向、问题是这种思维方式的基本特点;法律理论研究指的是用来提示法律运行存在规律的思想活动,观察式、逻辑化、纯化價值立场、规律导向是这种思维方式的基本特点。
      【关键词】:法学研究;法律理论研究;法律工程研究;思维方式
      法学是一门兼具复杂性和系统性的一门学科,划分法学的类型,对学生原理进行研究,需要深入、严谨地思考和看待法学研究工作。从整体来看,当前我国法学界普遍将法学划分为“应用法学”和“理论法学”,将法学研究划分为“部门法学”和“法学理论”这种划分方法比较适用于“法学教育活动”,是发展“法学学科”的一种手段,同时也一定程度上适应了法律职业专业化和法律实践的现实需求等方面的要求,然而这种划分方式无法完整地将法学研究的物质反映出来。法学中的法律工程研究与法律理论研究不加以区分,会造成“部门法学”和“法学理论”的研究工作无法独立进行并且严格地按照涵括性与逻辑性的要求来对法律理论进行提炼、概括、归纳与总结。另外,这种划分方法还会使得“部门法学”和“法学理论”也无法独立地完成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工作。由此可以,法学理论的研究及思维方式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法学理论的整体性,从科学与逻辑的角度对法学理论进行解释并对其进行精确的划分,增加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的实用性。
      一、法学中的法律理论研究及思维方式
      法学理论研究指的是以“思想”或“理论”的获取为目的和旨趣的研究,利用逻辑化与科学化的方式来提示法律制度的一般规律。
      “法律”是研究法律理论的核心对象,涉及到十分广泛的研究范围。另外,法律的基本理论、思想观念、组织架构、制度都在法律理论折研究满园之内。法律理论研究,其目的就在于阐述不同法律制度、不同层面、不同性质的法律制度,其所运行的规律也各不相同。而不同法律制度的规律也正是不同各类制度各自的核心,它也是法律理论特点的集中体现。研究理论理论一定要立足于真实和社会实践和法律实践,包含文化,道德,经济,政治等方面的社会实践。这种研究本质上是为研究对象为中心的研究,根本目的是阐述实践活动自身所体现出来的道理或规律,无论是社会实践还是法律实践都是为了满足探索未知事物的需要。在思想上,法学理论的研究工作要保持思想态度上的克制、理智与冷静,专心阐释、提示、思考、研究客观的法律道理和法律规律,最大程度上排除思维偏见的影响,使研究工作所得到的想玩法律的认识更加接近法律真理。
      二、法学中法律工程研究及其思维方式
      法律工程研究是以指导社会法律实践为目标,依照人们更有的“道理”和“规律”,以人类社会的价值偏好为原则,通过建构、设计、思考的方法来指导法律活动的基本行为方式。法律工程研究的基本方式也决定了其具有理想性目标、强烈价值偏好等特点,其所产生的社会效用也来自于研究人员对法律工程的效果预期和目标设定。理论思维的目的是揭示与思考事物的基本道理和一般规律,而从工程的立场上来看,社会结构包含组织架构和制度安排,是“社会工程”的一种,人文社会科学包括法学应该将人文社会工程看作为独立的理论研究行为。在法学领域,人类社会的生活实践是法律工程研究根本立足点,以指导人们法律生活实践为根本目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要参考政治政治立场、社会价值、法律价值为路径控制根据,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法律工程的基本框架来规人类社会的运行方式。法律工程研究主要包含法律技术、法律规则、法律概念、法律原则等组合要素,进行知识产权制度/债权制度、特权制度等方面的完善与创建。另外,法律工程研究也可以从“法律部门”的完善与创建出发来研法律工程的相关课题。法律的运行的运行制度、机构、组织是法律工程研究的基本内容。区分法律工程研究与法律理论研究的类型,改革传统的法律理念和思维方式,需要进一步明确各自所含有的责任和使命,明确二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也就是要明确法学中的法律理论研究如何服务于法学中的法律工程研究,法学理论如何服务于法律工程设计和法律工程建构,明确法学中的法律工程研究如何运用法学中的法律理论研究成果。
      结束语:
      我们之所以提出法学研究及其思维方式的思想变革,就是要求这两种类型的法学研究各自按照其主旨行事,不能随意越界,并在规范化的思想界域内彼此合作,真正地认识、理解以及把握法学中的法律理论研究的实质与主旨。
      参考文献:
      [1]姚建宗.法学研究及其思维方式的思想变革[J].中国社会科学2012,01(10):232-233.
      [2]武建敏.实践法学:一种思维方式的变革[J].西部法学评论2010,04(20):172-173.
      [3]姜太生.法学研究及其思维方式的变革研究及思考[J].法制博览2015,11(25):15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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